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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委託服務合同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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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服務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委託服務合同集合9篇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_________

1.2 專案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 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

│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產品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__ 》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版本, 共______個使用者,隨產品附帶加正式銷售發票一張,密狗一個使用者,光碟一張,許可證卡一張,總價格為___________元(全部大寫)。

一、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體進行拷貝、複製、洩露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軟體系統存在智慧財產權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3.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系統的遠端安裝,並通過e快件向甲方郵寄軟體光碟,光碟包括軟體系統安裝程式、使用者使用手冊。

4.服務:

(1)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年期的服務(從軟體安裝日起),包含:軟體系統的版本升級和補丁程式碼升級,軟體系統的遠端技術支援。

(2) 甲方通過電話和ea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技術服務要求,乙方有義務及時響應和認真服務,努力確保甲方所購系統的正常使用。

(3) 乙方軟體是XXX,甲方需要改動並進行二次開發,工作量過大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二、服務期滿後的收費標準

________年服務期滿後,如果甲方還需要乙方繼續提供有關服務,則雙方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三、 軟體系統的安裝和驗收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購軟體系統的遠端安裝服務,甲方需事先做好相關的技術準備。安裝除錯完畢後,軟體系統能夠在甲方伺服器上正常並連續執行10個工作日即為驗收合格。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有管轄權的法律仲裁機構。

3.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

公司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 ) 第 號

受委託人: 進賢縣羅溪鎮法律服務所 (以下稱“甲方”)。

委託人:姓名 ,性別,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1、委託事務及許可權: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指派法律工作者 (聯絡電話: ,工作證編號: )、 (聯絡電話: ,工作證編號: )為乙方 就(與) 法律事務(以下又稱“案件”)提供:一審 二審 偵查 審查起訴 申訴 (再)審 執行 仲裁 勞動仲裁 非訴訟階段法律服務。

代理許可權為(詳見《授權委託書》):一般代理 特別代理。

2、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1)雙方商定按下列方式計算代理費並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計件收費 計時收費 分期付款 風險代理

(2) 代理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及時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的,法律工作者有權拒絕辦理合同項下案件(風險代理除外)。

(3)①若選擇計時收費方式的計費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大寫) 元,最小計時單位為一小時,完成本事務約需用小時,預收法律工作者費用(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結案後憑計時清單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②若選擇分期付款方式,約定代理費(大寫) 萬 仟佰 拾元整,協議簽訂時支付(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首次付款不低於總額的30%),餘款 在 付清。

③風險代理,按照案件標的額的百分之 計算並於結案後一次性支付。

④法律工作者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實支費用(以下稱辦案費)由乙方另外承擔,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檔案快遞費、辦理案件材料影印費、辦理案件所需檔案查詢費、調查費、交通差旅費、案件所需的訴訟費用、公告送達費用等等。

⑤ 辦案費的支付:雙方一致約定辦案費用(訴訟費及保全費、案件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公告費及應繳金額超過 元的專案除外,由乙方自行支付)採取以下方式支付。包乾制。 據實報銷制。

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先行支付 元作為預交辦案費用,其他實際支出專案費用由甲方根據辦案需要自預交辦案費用中支出,待案件結案時憑合法票據結算,多退少補。

3、以下視為結案即甲方已經完成乙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並以先到為準:

⑴訴訟案件:

①受訴法院作出並已送達判決書、調解書或撤銷訴訟、撤銷案件、駁回起訴、准予原告撤訴或被法院視為撤訴裁定、執行終止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或甲方已經領取債權憑證或已經實際獲得相關訴訟利益的;

②原告或申請人放棄起訴或放棄申請或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③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託;

⑵非訴訟案件:

①非訴訟案件的處理部門已經作出終結裁決或者結論性意見或者申請方撤回處理申請或被視為撤回申請的;

②相對方完成了滿足乙方要求的行為;

③乙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託事務成為不必要;

④調查或談判物件滅失或終止;

⑤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甲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⑥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託;

⑦爭議雙方自行和解或被第三方居中調解並達成協議或利益方放棄爭議利益的;

⑧委託事項涉及乙方的期待利益已為乙方或其指定方實際受領或享有;

4、甲方和法律工作者的義務:

⑴遵守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⑵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⑶不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⑷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洩露乙方委託事務相關資訊。

5、乙方的義務:

⑴與甲方和法律工作者誠實合作,向法律工作者如實、全面、及時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資訊;

⑵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法律工作者;

⑶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法律工作者,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⑷按照約定支付法律工作者費和其他費用;

⑸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法律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規定。

6、協議的解除:

⑴經書面通知,乙方可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一旦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甲方法律工作者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預付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⑶如果乙方違法本協議第5條第五項約定的,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⑷本協議因上述情況解除,乙方承諾仍繼續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法律工作者費和實際發生的其他費用。

委託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XXXX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衛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叄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XXXX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著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戶,認真回答客戶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絡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裝置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XXXX的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執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絡工作。

⑷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清潔員設定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衛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衛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絡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xx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x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5

律( )非訴字第 號

委託方(甲方):中國 組委會

受託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中國 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 律師、 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及現場法律諮詢,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 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委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 受託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6

委託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裝置,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專案(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專案,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託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________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________(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________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_____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____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________年)________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萬元)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____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_______%,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_______%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

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_______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___________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檔案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____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____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援、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援。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____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後十____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

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XX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_______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XX系列酒的銷售。

(1

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資訊、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_______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

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

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___%,

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

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

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

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

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

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

第三次有權扣除_______%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於合同終止後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智慧財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智慧財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一、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檔案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

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

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於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_______萬元。

二、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價格____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

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2.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客戶經理:_____________

電話:(手提)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8

委託人(甲方):

地 址:電話:

受託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地 址:電話: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浙江南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20100010653769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於20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第 審

訴訟 / 仲裁代理。如:委託一審的,不包含執行委託和上訴委託;委託二審的,不包括執行和再審。

(2)甲方與 案的訴前調查。

(3)甲方與 已生效判決/裁決的申請執行代理。

(4)甲方與 之糾紛的非訴訟調解。

(5)關於 事件/專案的諮詢 /談判 /出具法律意見書 /起草或審查合同。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許可權為下列第()項範圍(具體以委託書為準):

(1)一般代理(訴訟/仲裁),僅為程式代理,無實體處分權。

(2)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的特

別授權訴訟/仲裁代理。

三.承辦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

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

它律師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審計、鑑定、評

估、論證、公證等)都可轉委託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

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重新安排律師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完成合同義務;如果甲方書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律師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

(1)計件收費方式,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

寫¥元.如果提起反訴或者遭致反訴,按照反訴標的計算新增律師費。

(2)分階段/績效/目標收費方式:,在沒有按照約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師費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師費的支付與結算:

律師費僅僅是指支付給乙方即律所的經營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律師費,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計件收費方式的,於本合同簽訂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計件收費方式的,於本合同簽訂之當日首付人民幣¥元,餘款於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條的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評估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

六、其它費用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理直接費用部分,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預付人民幣¥ 元,乙方完成受託事務或此預付款用盡後憑票據按實報銷。

(2)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乙方包乾使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支間接費用部分,實際發生時由律師通知甲方後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緊急情況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費用墊支後甲方立即(在五日內)按實單獨結算。

七、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師費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或者(3)種辦法支付的向甲方報銷相關費用時,應當提供相關票據憑證或者正式稅務發票。

八、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權行事,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律師無權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客戶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師接替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師對因案件代理關係而獲取的甲方隱私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提供虛假證據,不得虛假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的資料、真實性的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住址、聯絡方式等,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如期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甲方的訴訟目的和訴訟要求,應當合法、合情、合理。

十、證據和財物

(1)乙方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不收取或者代為保管證據原件;因庭審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親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證據原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本事務完成後甲方要求返還的,除依法應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由其歸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請取回。重要證據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願交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收取歸卷的,須在提供證據時,向法庭或者仲裁機構說明情

況和原因,並經其許可案件審理結束後申請取回。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行所得或其它受託代收所得的財物,所有權屬於甲方,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於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第十條所述的證據和財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管,本條內容即視為保管合同內容,雙方保管合同關係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生為條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過30天。

(1)甲方未要求歸還證據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機關必須留存歸檔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財物,甲方拒絕接受或者未予響應的;或者雖予響應但一

直未來領取的;或者因甲方變更聯絡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無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為保管證據或財物期間,認為必要時可自行決定將該證據或財物移送公證機關提存,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管期限屆滿(自乙方書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計)後,乙方對所保管的證據和財物可作任意處分而不再負任何責任。但所保管的財物是人民幣現款的.,應在甲方於任何時候主張權利時,歸還本金餘額,不計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產生的各種合理費用,甲方未予清償的,乙方有權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留置處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財物中的現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十三、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許可權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如上訴、再審等。

十五、完成受託事務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託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消訴訟、駁回起訴、不予起訴、撤銷案件、執行中止或終止裁定書;如一審委託不包括執行和上訴代理。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託、解除委託關係;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或者達到委託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書製作;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託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物件滅失、消滅或終止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託、解除委託;

十六、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一律不予退還。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逾期超過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費用支付逾期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託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證據或者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託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約定以計件方式收費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以計時方式收費的,按解除時的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律師費;以分階段/績效/目標/風險方式收費的,按實際所處的階段或績效或者目標或者風險結算律師費。

十七、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律師費或經乙方書面提示而超過30天未給予律師報銷其它費用(約定包乾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另行支付延遲支付違約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限於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八、訴訟風險提示告知和委託人(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以及非虛假訴訟的承諾

乙方和乙方律師已經在簽訂本合同前將委託的法律事務的訴訟風險已經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師根據甲方陳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諮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託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乙方和律師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書、提供的有關法律意見或者發表的辯護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公安、司法機關就一定能給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免於處罰或者無罪等有利的結果。

甲方即委託人(當事人)對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並承諾對進行虛假訴訟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十九、免責

因委託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或提供虛假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受託人乙方及乙方律師免責。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快件、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較為合適的送達方式。

二十二、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就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南潯司法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三、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四、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並由甲方實際支付了約定的律師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定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受託人: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單項委託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以下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與標準

二、特別注意事項約定

1、 乙方應在甲方委託服務範圍內為甲方提供服務,委託服務事項之外甲方 所發生的問題,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為避免甲方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推薦甲方自願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3、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應安排好自己的活動專案,包括但不限於謹慎購物, 謹慎參加賽車、騎馬、攀巖、滑翔、探險、漂流、潛水、游泳、滑雪、滑冰、滑 板、跳傘、熱氣球、笨豬跳、衝浪等高風險活動,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若由此造 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三、其他約定:

1、 2、 3、

四、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在處理甲方委託服務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3、乙方可以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但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朝陽法院提起 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效力,確認以本協議為準,之前協議作廢。傳真件擁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方)簽字(蓋章):乙方(旅行社)蓋章:

住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傳真: 電話: 經辦人: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