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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託服務合同十篇

合同協議 閱讀(2.95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委託服務合同十篇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甲 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潔服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務,依據雙方確認的《保潔範圍和標準》,承擔相應的保潔服務責任。《保潔範圍和標準》作為合同附件。

二、服務地點、範圍、合同期限、保潔人員數量及服務時間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浩服務的地點: 具體服務範圍包括:詳見附件二《保潔範圍和標準》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 止。

3、乙方保證在上述範圍內為甲方提供每週天,每天小時保潔服務,並保證每天安排 名保潔人員在上述範圍內按本合同約定標準完成保潔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

3、積極配合乙方的清潔作業

4、對乙方保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清潔範圍和標準的,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質量標準。

5、積極採納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書面合理化建議。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潔人員實施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以外的行為造成的事故或者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切實履行對保潔人員的管理義務,確保保潔人員認真完成《保潔範圍和標準》規定的作業專案和標準,確保工作質量。

2、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能妨礙甲方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3、乙方保潔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保潔人員屬於乙方員工,由乙方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在乙方提供保潔服務過程中,乙方人員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乙方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但通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保潔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口頭通知,仍未達到標準,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0.5%—1%。

四、保潔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保潔服務費每月為。

合同總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2、乙方每月初為甲方提供正規發票,甲方自收到發票後10日內向乙方付款。

五、違約、賠償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的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保潔服務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

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無正當理由甲方累計逾期3個月未支付保潔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解除合同,甲方結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潔服務費及違約金。

六、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潔人員知曉的關於甲方業務、客戶等資訊,在本合同中都應被認為是甲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是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們,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終止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它們洩露給第三方。

七、合同變更、解除及續訂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或終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原條款進行補充及變更。

4、合同到期,雙方若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1年,順延次數不限;如有異議,任何一方須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並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裝置、冷藏等裝置;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裝置,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裝置、洗衣房、辦公室等裝置;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裝置;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裝置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執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裝置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專案;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檔案、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定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定;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裝置執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路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路,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體設施,使之能良性迴圈,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裝置、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裝置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裝置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專案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裝置、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定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檔案。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託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後續籤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後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後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專案,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並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後,如無經濟貪汙、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麼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並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係,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並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係,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誌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係,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檔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託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後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傳真:

受託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 事宜聘請乙方提供 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為此,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範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範圍包括:

2.2服務時間要求: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範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並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 (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應按照甲方具體提出的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於):

3.3.1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2乙方向甲方宣告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衝突。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採用以下第x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採用固定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總額為: 元人民幣(幣種),大寫:

5.1.2本合同採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採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採用下列第x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本合同簽署並生效後x日內,支付總費用 %的款項;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事宜完成後x日內,一次付清餘款。

5.2.3其他方式: 。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於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帳號:

開戶名稱: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彙報和階段性工作彙報;

6.1.4 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記錄、證據等全套資料;

6.1.5其他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託事宜有關的材料、證據等;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這些工作條件的費用由 方承擔;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託事宜有關的材料、證據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授權委託書,並根據委託書享受代為答辯、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出庭及參加庭審活動、代為參加調解及與對方和解(需特別授權)、代為遞交或接受並轉遞各種法律文書等;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並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並在委託事宜完成後一個月內歸還或銷燬上述資料、材料、證據,不得擅自存留複製品;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委託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市____節能裝置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節電工程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節電系統工程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用電情況向甲方提供節電系統工程服務為甲方達到節電的目的。

2.所需安裝裝置及價格如下:

裝置名稱

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

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總價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節電裝置及節電改造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以上報價為____提貨價(含普通銷售發票),可代辦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大寫: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試機的安裝及相關約定

通過對甲方用電情況的綜合分析,為確保甲方經過節電改造後能夠達到≥__________%的節電目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節電裝置進行節電改造測試:

裝置名稱

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

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元)______¥

1.試裝裝置的所有權約定

本協議書的所有試裝裝置在試裝期間為乙方所有。

2.試裝驗收測試程式

試裝裝置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檔案和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起執行節電裝置七天進行效能測試,並書面簽字確認測試結果。

3.試裝驗收測試方法

節電效果:

雙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進行驗收測試,節電裝置安裝完成之後,在負載不變的情況下,記錄電錶讀數p1,讓負載運轉_____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p2,p2-p1=w1,w1是沒有裝節電裝置時的______小時耗電量,雙方將此數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在相同的負載條件下,把節電裝置接通,記錄電錶讀數q1,讓負載運轉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q2,q2-q1=w2,w2是安裝節電裝置後______小時的耗電量,雙方將此數值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穩定性測試:

在保證測試裝置正常運作的基礎上,進行節電裝置七天的試執行,若測試期中(1)穩定;(2)不影響甲方正常用電;(3)安全;則視為合格。

4.試裝驗收測試標準

雙方同意把本協議第六條中的w1和w2兩個值作為測試計算的基準值,節電百分比計算公式為:[(w1-w2)÷w1]×100=節電率

上述計算所得之百分比數值為節電效果。

5.試裝驗收測試合格後有相關約定

經雙方驗收測試後,若經乙方安裝興發節電裝置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裝置節電率≥_______%,在雙方測試驗收3日內甲方則需履行本協議之第四款。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節電改造試裝裝置總價款的 3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作為甲方對乙方損失的補償。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裝前甲方需先支付總工程款50%作為預付款,乙方在收取預付款後45天內進行全面節電改造工程並完工,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後3日內再付工程款 45%,餘款5%於二年保修期滿後付清。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工程要求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用電歷史資料;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和機器安裝環境(防高溫、防雨水、防破壞);

3.在乙方安裝除錯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電負載應以簽約時之用電負載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電負載(裝置),需事先知會乙方,甲方擅自增加節電裝置負載而超過節電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節電改造工程施工計劃,提交甲方確認;

2.按約向甲方交付節電裝置,並按計劃進行安裝;

3.節電改造完畢,乙方保證甲方經乙方安裝節電裝置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裝置節電率≥_______%節電效果;

4.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節電裝置主件提供保修______年的服務承諾。 六、驗收標準和方式

1.裝置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檔案,給予甲方驗收,若發現裝置規格、質量不符時,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後三天內應安排人員進行驗收並予以書面簽字確認;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後三天內未驗收或無異議,應視為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1.甲方負責節電裝置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當使用或其它人為因素而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方必須負責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對於保修期內的裝置故障,由乙負責修復。保修期之外的裝置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收取相應的維修費。 八、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裝置質量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裝置,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________%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凡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6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將其實施物業管理的______________住宅小區的保潔業務委託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 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行使保潔權的期限為條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三條 委託費用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潔費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潔標準

乙方的保潔標準為

1.按時清潔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設施,頻率標準;

2.住宅小區內窨井、化糞池的清淘清運,頻率標準;

3.按時清運住宅小區內的垃圾,並協調與環衛部門的關係,頻率標準;

4.定期對住宅小區公共區域進行害蟲消殺工作,頻率標準;

5.定時對樓內或樓外的保潔區域進行巡視,發現有違章建築和施工的現象有責任勸導,並及時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視訊率標準;

6.對住宅小區高層公寓防火通道進行清理,保證暢通,清理、頻率標準;

7.對高層公寓內的應急燈的使用情況進行巡視,損壞打及時報修並跟蹤處理結果,巡視訊率標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對乙方的保潔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2.擁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潔標準的權利;

3.擁有對乙方危害住宅小區行為的制止權;

4.擁有對乙方重大保潔措施的審定權;

(二)義務

1.為乙方完成住宅小區的保潔工作提供保障的義務;

2.向乙方支付保潔代理費用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依法取得報酬的權利;

2.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住宅小區保潔業務的權利;

3.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格;

4.乙方喪失保潔公司資格;

5.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二)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並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職責,如果因乙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來訪人員造成損害、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因前款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___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_________

1.2 專案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 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

│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 ├─────┼─────────────┤ │

│ │電 話 │ │ 年 月 日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單位名稱 │ │ │

│ ├─────┼─────────────┤ │

│ │營業執照 │ │ │

│ │編號 │ │ │

│ ├─────┼─────────────┤ │

│ │資質等級 │ │ │

│ 受委託方 ├─────┼─────────────┤ │

│ │資質證書 │ │ │

│ (乙方) │編號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公章) │

│ ├─────┼─────────────┤ │

│ │經辦人 │ (簽字)│ 年 月 日 │

│ ├─────┼─────────────┤ │

│ │電 話 │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委託服務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裝置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裝置執行:良好,執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裝置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裝置及軟體,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xx]5號檔案。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使用者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9

瀋陽美安淨水裝置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委託XXX(簡稱乙方)

為XXX地區的唯一售後服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新“三包”規定),為了更好地服務於消費者,確保甲方產品的維修和三包服務工作有效進行,及時有效解決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經過友好協商,本著相互信任,精誠合作的原則,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原則:誰銷售誰提供售後服務

甲方的義務:

一.免費為乙方培訓維修人員,培訓地點由甲方決定。

二.及時提供維修技術資料,將產品設計改進和採用新技術的資訊通知乙方。

一.向乙方及時提供合格的維修配件。保修期內免費提供。保修期外以優惠價格供應。

二.對於乙方確實無能力解決的問題,甲方積極協調解決。

三.不定期走訪乙方,聽取乙方的意見和建議,對乙方反映的工作中問題及時有效處理。

一.提取合同期內實際年銷售額的1%作為服務考核保證金,乙方達到甲方的服務規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第二年返還第一年,第三年返還第二年,以此類推。

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對乙方的售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二.有權從乙方處獲得使用者檔案,維修臺帳。

三.有權對售後服務體系和政策根據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

乙方的權利:

一.有權對甲方當地營銷代表的工作進行監督,並向甲方總部反饋。

二.甲方每年在經銷商中評選優秀服務代表進行額外獎勵。

乙方的義務:

一.按照甲方的“心級”服務規範以及“十免”服務承諾服務於消費者,並請使用者詳細填寫回執聯。

二.乙方須根據回執聯建立使用者檔案,維修臺帳。

三.乙方須有固定的維修除錯人員,所有維修除錯人員需經過專業技術培訓,持有甲方或者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發放的上崗證書。

四.乙方有義務不在任何媒體上釋出美安淨水器的價格。

五.乙方在服務中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零配件。

保修事項

保修期限:主機保修2年。

服務標準:美安淨水機“心級”服務規範:雙百,三免,四不。

雙百:100%為使用者安裝除錯,100%保證可靠的服務質量。

三免:免費為使用者安裝除錯,並提供技術諮詢;一年內免費更換零部件,終生為使用者免費上門維護保養。

四不:進使用者門不抽菸不吃飯;安裝保養時不影響家庭環境衛生;使用者要求安裝維修時不超過規定時間到位;不向使用者收小費;

“心級”服務六要素:資訊登記,電話預約;穿上鞋套,清潔入戶;按時上門,禮貌待客;耐心細緻,瞭解情況;解決問題,示範操作;清潔機器,整理現場。

美安淨水機“十免”服務承諾:免費上門安裝;免費除錯;免費上門設計;免費回訪徵求意見;免費技術諮詢;免費維修保養;免費送貨上門(市區內);一年內免費更換零配件。

保修憑證:在保修期內的美安淨水機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故障,使用者憑產品保修卡保修,如無保修卡以產品出廠日期作為保修期計算日。

下列情況不屬於保修範圍,可以實行收費服務:

1.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2.由於自行運輸,拆卸,移位或者非特約售後服務點拆卸造成損壞的。

3.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損壞的。

4.無保修卡及有效發票或購買證書的。

5.保修卡不符合或者塗改的。

6.乙方在為保修期外和非保修範圍的使用者提供正規的收據或發票。收費標準按照《瀋陽美安淨水裝置有限公司配件價格表》執行。

甲方單位(章):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XX編碼:

電話:聯絡人:

電子郵件::

乙方:

地址:XX編碼:

電話:聯絡人:

電子郵件::

服務專案

伺服器:,

由乙方處理以上_ 兩 _臺伺服器所有的安全問題,包括伺服器日常維護工作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若甲方伺服器更換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內甲方最多可以更換三次。____日常維護:乙方負責伺服器的安全配置及防護、反入侵、清除木馬等安全工作,及時排除伺服器系統和網站的安全隱患,保障伺服器正常執行。

應急處理:如伺服器遭到意外攻擊而出現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小時內進行處理,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非工作時間可酌情放寬)。

乙方保證甲方每臺伺服器每月因安全問題而停運的總時間少於12小時。

乙方在每次處理安全問題後,向甲方提交電子版形式的書面報告,並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議,對甲方提出的疑問進行解答和有限的諮詢服務。

注:乙方不負責幫甲方修改或開發程式程式碼,不負責伺服器硬體故障引發的問題,不負責因伺服器所在機房的網路故障和遭受外部網路攻擊造成的問題。

乙方在規定的責權範圍之外,可協助甲方處理一些程式上的漏洞和能夠快速解決的小問題。如有重大問題需要改程式設計序等較高難度和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費,價格待議。

維護期間每出現一次嚴重問題,如果下________年續費的話,安全服務延期一個月。

服務和保密

乙方對甲方所屬伺服器相關資料和資料進行嚴格保密,不得將任何資料以任何形式外洩。

如乙方違約,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服務期限與價款

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期限為_20________年_5 ____月_ 9 ____日至_20________年_ 5____月_ 10 ____日。

共_ 兩 _臺伺服器的安全代理維護費用為人民幣_ 000 _元整。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為_ 12 _個月,在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並對本合同無異議,則另籤合同。

合同的訂立、實施、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分,簽約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5 ____月_ 9 ____日________年_5 ____月_ 9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