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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服務合同集錦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82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服務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服務合同集錦5篇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恆昌〃上城】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恆昌〃上城】

物業型別:

坐落位臵:遂寧市射洪縣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疏通;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車輛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除上述進入了物業管理成本的共管服務外,乙方還有可能提供由委託人與乙方自行協商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的其他專項服務,例如:

1、接受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甲方委託,進行鄰里中心、停車場等有償經營性服務;

2、專案銷售後接受部分業主的專項委託,提供業主獨立需要的個性化有償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方式,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0.40元/月〃平方米

地上停車位:30.00元/月〃個

地下停車位:50.00元/月〃個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管理處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的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的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的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公司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用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法定稅費;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業主應於物業竣工驗收並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房屋交付後因業主未入住,進行裝修等原因而空臵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全額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按月支付,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期履行支付義務。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七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包含小區內所有露天停車位)屬於甲方在商品房銷售時申明的保留權益,甲方委託乙方管理,車位使用人應按物價部門審批或備案的價格標準向乙方支付停車場場地使用費;

2、甲方未銷售的車庫車位,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管理,由車位使用人按與甲方協商的標準(或物價部門審批、備案的標準)向委託管理人(乙方)支付停車場場地租金。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車位,乙方按車位50.00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臵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30.00元/個〃月、車庫車位50.00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停車場管理服務費。

第八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鄰里中心等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恆昌〃上城】物業使用人之外的其他人員開放或以對外招租等方式經營。甲方願意委託乙方經營的,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委託合同。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達不到國家有關驗收接管標準要求的;

2、達不到甲方要求的驗收接管標準要求的;

3、達不到行業相關驗收接管標準要求的。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甲方直接責成相關施工或供貨單位整改解決;

2、或甲方委託乙方解決同時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及買賣雙方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仲裁、訴訟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臵、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物業交付使用前兩個月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續籌按遂寧市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第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據實賠償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應按欠費額的3%每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第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支付;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或拖延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因情況緊急需搶救其他業主合法生命財產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門、撬窗等行為給相關業主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為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大會或其委託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一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二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1、向射洪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射洪縣規劃建設管理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工程專案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委託人:上海xxxxx學院

管理人:上海xxxxx諮詢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上海市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合同

委託人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與專案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託人委託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專案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專案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檔案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並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並提供相關服務;

④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裝置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 專案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專案協調

① 編制專案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 其他專案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理及諮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稽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專案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後期管理:

①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稽核;

③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 負責本工程專案的竣工決算事宜並配合做好專案審計工作;

⑤ 負責專案文件、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 負責工程專案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專案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關的後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專案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 管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專案管理業務。未經委託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託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專案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② 借鑑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XX)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專案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專案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額(暫估)1256 萬元,管理費費率 3%,管理費用為37.68萬元:(大寫:人民幣 叄拾柒萬陸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專案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專案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後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④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叄 份。

委託人:(簽章) 委託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_________

1.2 專案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 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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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 ├─────┼─────────────┤ │

│ │電 話 │ │ 年 月 日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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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 │

│ ├─────┼─────────────┤ │

│ │營業執照 │ │ │

│ │編號 │ │ │

│ ├─────┼─────────────┤ │

│ │資質等級 │ │ │

│ 受委託方 ├─────┼─────────────┤ │

│ │資質證書 │ │ │

│ (乙方) │編號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公章) │

│ ├─────┼─────────────┤ │

│ │經辦人 │ (簽字)│ 年 月 日 │

│ ├─────┼─────────────┤ │

│ │電 話 │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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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專案名稱1.2專案地點1.3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平方米 層 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層 數:

其中含

商服面積:平方米 層 數:

住宅面積:平方米 層 數:

管線名稱: 長 度:

1.4其 它:

第二條委託服務內容:

2.1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其他

2.7任務完成日期

第三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內容要求份數提交時間

第四條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萬元(小寫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即(大寫)萬元(小寫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xx]162號和黑建規[20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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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 單位名稱 │││

│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單位公章)│

││經辦人│ (簽字) │ 年 月日│

│├───────────┼───────────────┤│

││ 單位地址 │││

│├───────────┼───────────────┤│

││電 話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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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託方│ 單位名稱 │││

│(乙方)├───────────┼───────────────┤│

││ 營業執照編號 │││

│├───────────┼───────────────┤│

││ 資質等級 │││

│├───────────┼───────────────┤│

││ 資質證書編號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

││經辦人│ (簽字) ││

│├───────────┼───────────────┤│

││電 話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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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服務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