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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

合同協議 閱讀(2.17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業專案合作開發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專案內容簡介

1、開發專案名稱: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專案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專案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專案徵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專案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5、如專案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甲方享有對專案建設合程管理的權利;專案建成後甲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6、如專案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專案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專案投資要注,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專案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專案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3、在專案建設正式協議書籤定之前,乙方享有對該專案諮詢、論證、實地考察的權利,甲方應給予積極支援與配合;

4、如專案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該協議書僅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資客度等待雙方進一步考察協商後,簽定正式《專案合作協議書》;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專案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2

甲方:

乙方: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位於       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履行。

一、合作開發地塊範圍及現狀

甲方所有的地塊標的物(以下簡稱為:開發地塊)

該宗地面積約      萬平方米,其所有地的座標為:  ::  ::  ::  ::  總佔地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詳見宗地圖及房產證)。

二、合作開發地塊的權屬

土地性質為      ,其中地塊於   。以甲方提供的市國土資源局發放的房地產證及相關證書為準。

三、合作開發方式  

1、甲方提供上述開發地塊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建設商住房,即甲方出地獲取固定物業回報,乙方負責辦理規劃國土相關手續並負責專案全部開發建設資金。本專案合作中,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該專案的開發建設,但甲方必須提供開發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拆遷賠償及將場地建設移交給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以專案公司的方式開發上述地塊的房地產專案,專案公司中,甲方佔股權,乙方佔股份。專案公司的組建及日常經營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參與專案的日常經營,不享有專案公司的利潤分配,也不負擔專案公司的其它對外債務。但甲方有義務在專案開發完成後,協助乙方辦理專案公司的結算,登出等手續。

四、利益分配

雙方議定在專案容積率不少於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按:物業比例分配,容積率大於部分由乙方單獨擁有。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開發地塊沒有進行買賣、贈予、沒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權益,並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權人、債權人等)的追索。今後因該開發土地的`權屬爭議等原因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康姆珊途迷鶉巍

2、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定第三者權益。

3、甲方負責上述地塊上建築物的搬遷賠償等費用,並負責自身員工的安置。甲方保證在上述地塊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後三個月內完成所有拆遷賠償工作。

4、甲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乙方辦理該專案的報批報建手續,提供並簽署(加蓋甲方公章)的證明檔案和資料。

5、在該專案報批報建手續完成並符合開工條件後;該專案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以進行開工。

6、乙方在合作開發此開發地塊時應取得合法的有關開發手續,如因開發手續不符合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而需要將專案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若工程停工________年時間,乙方仍無能力復工又無轉讓接受方復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所建物業,並有權與任何第三者另簽訂合作開發合同。

六、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開發地塊的產權確認出現爭議;或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定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加蓋公章的證明和檔案,致使乙方無法履行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實現土地開發目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或在政府審批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出完備的報批報建手續,及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依據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擔責任,但應該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為合作開發地塊專案的框架協議,各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和規定,並參照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並補充簽訂《專案合作開發合同》,以保證合作專案開發建設的工作的順利進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在《專案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確。補充協議、《專案合作建房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就上述專案完成改造建設後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3

甲:,身份證號:,籍貫

乙:,身份證號:,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川投遞專案,總投資為壹萬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壹萬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組織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 組織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 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後,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 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 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 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身份證影印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4

合作開發專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 技術專案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 技術專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案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 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專案,這種發明創造的專案,可以是世界上的新專案,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專案,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專案。

2.4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 .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專案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檔案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專案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專案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專案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專案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投資

4.1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裝置、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專案進行投資。

4.2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專案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實物為: (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裝置、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場地為: (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技術為: (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實物為: (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裝置、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場地為: (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技術為: (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號地塊專案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於,地塊出讓編號為號,土地面積 平方米,摺合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區國土資源局採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於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專案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 畝土地在後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範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專案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專案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後 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專案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註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專案公司註冊 萬元,其中甲方 萬元,佔 %,乙方出資 萬元,佔 %,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專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擔任。

5、專案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專案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裝置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後確定。經營班子許可權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書面統一授權。

7、專案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專案公司開發的土地為上述

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並在專案公司成立以後及時協助完成以專案公司為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專案公司承擔)。

2、鑑於摘牌土地為毛地,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將毛地轉化為淨地的投資建設。所謂淨地是指完成通一平(通電、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 年 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 年 月底前完成通一平工作。

3、專案公司取得淨地的價格確定為 萬元畝,其構成為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為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為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淨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號地塊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閒林鎮裡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 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號地塊的競得價為該幅地塊的總價款,佔總價款 %的可作為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徵地成本包括在 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 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專案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為淨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專案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前款由專案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為淨地的支出,甲方應負責由收款單位向專案公司開出合法的可以計入專案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專案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專案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專案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專案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並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專案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專案公司帳戶,專案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專案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專案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專案公司為主體對外抵押融資,並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專案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專案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並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註冊資金:以

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註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專案公司在公司成立後 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 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淨地開支:即以每畝 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 萬元的差額,其中的 萬元在留和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餘在專案公司成立後 個月內由專案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專案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專案的資金除註冊資金以外作為專案公司向股東借款,由專案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為年息 %。

第五條 鑑於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徵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 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專案公司為主體在 年 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巨集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後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 萬元畝的淨地價格進入專案公司,合併進行開發,毛地轉淨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後由專案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鑑於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 萬元作為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 萬元,乙方 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專案分利時扣除稅金後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XX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專案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並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專案公司並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專案施工圖為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型別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 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為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後支付給甲方定金 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 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專案公司成立後第 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後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專案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專案公司受

第三方追索使專案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三條第2款,使專案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的 %作為賠償,遲延超過 個月的每月增加 %的賠償比例。

4、專案公司違反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的 %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專案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的 %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6、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五條的規定,不參加23畝土地使用權的摘牌或參加但不摘取23畝土地使用權的,應按乙方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專案受損,專案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

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專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6

甲方:公司 (以下稱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兩方的各自優勢,積極參與北京市朝陽區十里堡甲方所屬地塊專案建設(該專案暫定名:大廈,最終專案名稱以政府立項檔案批覆為準),甲、乙兩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專案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兩方共同信守。

1、專案基本情況

1.1 專案地塊基本情況:

1.1.1 專案所在地: 北京市 , 西側,土地用途為 商業 ,附《土地使用權證》。

1.1.2專案規劃條件:

A. 總用地面積: 約 平方米

B. 總建築面積: 約10000平方米

具體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檔案批覆為準。

2、專案合作內容

2.1 甲方提供專案土地,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房屋按面積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兩方擁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權。

2.2 專案設計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規劃部門要求的前提下,

設計方案應便於兩方各自獨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減少兩方使用過程中交叉、干擾;專案設計只要求毛坯交房條件,預留裝修做法,房屋的精裝修設計、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託;建築外觀設計應簡潔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質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設計方案應徵詢甲方意見。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負責辦理專案立項、設計、規劃、招標、開工等各項審批工作,正常費用由乙方支付,發票、收據等繳費依據由乙方收存。

3.2 甲方辦理各項勘察、設計、招標、審批等各項涉及費用、工程價款等工作時,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3.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權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工期、質量標準等完成施工任務。

3.4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施工擾民問題,乙方按有關檔案標準支付費用。

3.5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專案地塊周邊單位、個人關係,保障專案建設順利進行。

3.6甲方負責合作專案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按兩方另行商定的物業收費標準繳納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業費和水、電、氣等費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應在租、售合同簽訂同時要求使用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7 甲方負責協調專案用水、電、燃氣、供熱、通訊、通郵、交通等問題,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費用。

3.8 甲方應連續辦理專案建設所需的各項審批工作,6個月內取得專案施工許可證件,爭取早日完成專案建設。

4、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有權參與合作專案各項審批、申報工作,承擔正常費用,在保證專案正常申報、施工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意見。

4.2乙方以甲方名義管理工程建設,按專案施工合同保證工期和質量,維護甲方權益。

4.3乙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4.4乙方有權對在專案中分得房屋使用權獨立進行租售工作,甲方給予必要的支援。

4.5乙方主持專案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集約、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儘可能建設更多的房屋,通過合理、合法的設計等手段,如果設計方案總建築面積超出平方米,並經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超出面積部分全部由乙方獨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援、配合甲方或委託方的物業管理工作。

4.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專案供水、電、燃氣、熱、排汙、通訊等市政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資料,以便於後期維修管理。

5專案物業管理

5.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5.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並由甲方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5.3 乙方不參與房屋物業管理,不對房屋物業管理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4本合作專案由乙方命名,並在建築外立面明示,專案外立面及屋頂廣告收益歸乙方所有。

6 違約責任

6.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7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7.1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兩方

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 貳種方式解決。

7.1.1 提交

7.1.2 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8其他

8.1 本協議經甲、乙兩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8.2 經協商一致,兩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

事宜進行補充,並經簽章後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後的內容為準。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8.4 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

(此頁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時間:日

簽約地點: --區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專案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本專案位於,專案用地22700平方米(約34.05畝),規劃用地為商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專案擬建約10萬平方米,地上16-18層(包括住宅面積約8萬平方米,商業約1萬平方米)地下一層為儲藏室及人防工程(面積約1萬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於某縣某路某某土地,面積及範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在該地塊上擬建某某商貿市場專案。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型別為,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彙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

甲方以某某現有全部土地約100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為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

過戶該宗土地使用權由政府主管部門行文直接將該宗土地辦理完整過戶手續到乙方名下,甲方必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過戶契稅由乙方負責,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該專案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並參與協調。

第三條 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某某土地按某縣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為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負責該專案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並承擔該專案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止。

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為:⑴該專案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專案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為銷售完畢的;⑶該專案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為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 專案規模

建築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方案為準。

第六條 利益分成  

(一)在該專案方案確定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大致確定分給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樓層。

(二)在該專案竣工後,乙方根據甲方所投入的該地塊的評估價格,按當時該專案商品房價格劃分與該地塊的評估價同等價格的商品房給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應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專案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專案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專案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後,以專案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專案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委託二狗同志全權負責該專案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為使該專案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39;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賬戶,該專案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賬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專案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於專案開發建設。

專案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於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於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專案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專案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專案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專案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宣告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為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 市 區花園專案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專案位於 市 區,專案立項名稱花園,佔地面積平方米,經 市規劃局批准,預計建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別墅,建築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專案後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花園專案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花園專案49%的開發經營權,並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專案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的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專案成本核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中小企業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專案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專案,但不影響專案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專案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專案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專案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專案部,負責建設專案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專案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專案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甲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 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專案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專案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專案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4、專案部下設的部門對專案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專案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專案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專案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專案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專案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戶,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專案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稽核批准的工程預算為基礎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專案成本核算應當在專案竣工驗收後 日內完成。專案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專案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 日內匯入甲方賬戶人民幣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後,履行保證金可衝抵乙方應承擔的專案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專案投資款,因此造成專案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專案投資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佔整個專案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為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 市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並正式成立合作開發專案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專案部印章,並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9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花園專案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專案位於,專案立項名稱花園,佔地面積平方米,經市規劃局批准,預計建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別墅,建築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專案後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花園專案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花園專案49%的開發經營權,並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專案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的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專案成本核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中小企業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專案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專案,但不影響專案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專案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專案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專案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專案部,負責建設專案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專案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專案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甲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 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專案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專案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專案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4、專案部下設的部門對專案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專案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專案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專案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專案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專案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戶,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專案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稽核批准的工程預算為基礎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專案成本核算應當在專案竣工驗收後 日內完成。專案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專案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 日內匯入甲方賬戶人民幣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後,履行保證金可衝抵乙方應承擔的專案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專案投資款,因此造成專案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專案投資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佔整個專案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為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 市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並正式成立合作開發專案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專案部印章,並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10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名稱:

二、本技術開發專案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 %;乙方佔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裝置、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專案總額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支付數額為專案投資總額 %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乙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他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他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 %;乙方負擔 %。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土地專案合作開發協議1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專案  專案名稱:  地址:

第二條 專案用地性質  合作開發專案佔地 平方米,於 年 月 日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使用權證書證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土地性質為: 土地,用地檔案以批覆為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全部屬於甲方,沒有設定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願意就上述地塊進行房地產合作開發。

2、合作開發專案總投資為 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專案報建、專案運作過程中人員的工資、保險等一切費用,以及建築安裝總造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3、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民幣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1400萬元,佔總投資的70%,乙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4、甲、乙雙方出資時間:

第四條 本專案所有的開發、經營手續均由甲方辦理和實施。

第五條 本專案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由甲方委派專人負責協調工程管理、專案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結算  本協議存續期間,因該專案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等前期開發費用及其資金成本,應由甲、乙雙方確認全部記入本專案的成本,費用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協議附件二。至該專案開發並銷售完畢,結清專案的全部費用後,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承擔虧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該專案的合作中,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妥善處理雙方合作中的矛盾。

第八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協議履行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對方,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400萬元。

2、除本條第1款約定的情形外,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都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常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