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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服務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94K)

甲方:
乙方:大慶英辰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為確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加強雙方責任感,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使用乙方的軟體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 保密問題
雙方同時簽訂《保密協議》,規定雙方在資料安全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2. 使用許可權 禁止出售、轉售或複製、開發使用許可權,禁止基於商業目的模仿乙方的產品和服務。禁止複製和模仿乙方的設計理念、介面、功能和圖表。禁止未經乙方許可基於此項服務或其內容進行修改或製造派生其他產品。
甲方只能處於甲方公司商業範圍內使用服務,禁止傳送違反法律的資訊,禁止傳送和儲存帶有病毒的、蠕蟲的、木馬的和其他有害的計算機程式碼、檔案、指令碼和程式。
3. 責任 甲方要對其賬號下所發生的任何行為負責並遵守地方、國家及國外所有與適用本服務有關的適用法律、法規。甲方有責任通知乙方任何未經許可的甲方所遇到的有關損害安全的問題。
4. 賬號資訊及資料 甲方對輸入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合法性、適用性等負責。 5 智慧財產權 乙方完全擁有***沖印店管理系統軟體的全部智慧財產權,甲方簽署本協議後並未擁有產品的所有權。乙方的名字、標誌、LOGO、產品名字都已經屬於大慶英辰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標,未經授權不能使用。
甲方完全擁有在使用本服務時錄入資料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聯絡人等資訊)的所有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資料。 6 第三方產品說明 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務的時候,乙方只基於本協議各項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任何第三方產品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務過程中向甲方發出的各種活動、廣告等均與乙方無關。乙方對第三方的產品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提供任何服務。乙方只是為了甲方的便利提供一個連結。甲方需要得到第三方產品和服務,需要得到甲方和第三方雙方認可和同意。 7. 付款 甲方須根據協議,及時足額的按月、季或年來支付使用費用。
1)服務的價格,參見乙方的官方網站()。雙方同時簽訂《***沖印店管理系統軟體服務訂單》約定價格和使用時間。
2)甲方在使用已有的賬號的過程中,如需新增授權正式賬號(增加使用者數),新增的授權賬號截至日期與已有的賬號組的授權使用截至日期保持一致。 8. 超量付費 乙方對甲方的使用者帳號提供100M資料空間。如果超出這個限度,乙方將會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費用(每100M空間每月加收取¥30.00使用費)。僅系統***賬號可以看到全部的使用的空間情況和剩餘空間容量。
9. 付費與續費
甲方使用租用服務時,須提前付費。需要續繳時,乙方提前5-15天通知甲方,甲方需在到期前續費。
10. 延期支付和重新開通服務
乙方除了享有本協議中規定的其他權利之外,在甲方欠費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並將終止甲方與服務的連線。在甲方拖欠繳費的情況下,對所欠金額將按每月1.5%的利率計息,同時加上所欠金額的費用。
在協議中止後要求重新接入服務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重新接入的費用。對於延期支付的客戶,乙方沒有義務替甲方保留客戶資料,如果甲方超過60日沒有支付相關費用,這些客戶資料有可能被永久刪除,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到期,服務會自動中止,但是雙方預設協議有效。如果甲方拖欠應繳費用30日後,雙方預設終止該協議。甲方在拖欠應繳費用30日後60日內需要重新開通服務,甲方需補全拖欠費用,包括拖欠費用期間的使用服務費用,和期間的滯納金,並支付重新開通服務的費用。重新開通的費用為200元。
11. 期滿終止和減少許可使用者數量
在甲方確定使用乙方的服務時,服務訂單中所確定的第一次支付服務費的時間(按月、季、年的方式)。這個初始使用期是雙方認可的時間段,自付費之日算起。初始使用期期滿後,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或減少許可使用者數量。但在初始使用期間不能減少許可數量(授權使用者數量)。
如果協議被終止(除由於違反協議致使協議終止之外),並且甲方此時有這項要求的話,乙方可應甲方要求在協議終止後的30日之內,向甲方提供一個關於客戶資料資訊的檔案或獲取檔案的方法。在協議終止100天后,系統自動刪除甲方使用給系統錄入的資料資訊。
12.條件終止
不履行付款義務或未經授權使用乙方的技術或服務,都將被認為是違反了本協議。在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甲方的使用帳戶將自動中止。 13.保證條款 此協議的每一部分的條款都在法律的約束下。雙方均必須確保其有合法權利簽署此協議。合同對應的《訂單》、《保密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4.責任免除
乙方及其代理商對下列事項不作任何陳述與保證:
1)使用“服務”的,及“服務”與任何其它硬體、軟體、系統或資料結合時的,安全性、及時性、不受干擾或不發生錯誤;
2)“服務”符合甲方的要求或經驗;
3)缺陷將會被更正;
4)對“服務”的功能按甲方的要求進行修改。
15.Internet延遲
乙方提供的“服務”可能因Internet和電子通訊固有的缺陷而產生限制、延遲和其它問題。乙方對因這些問題造成的任何延誤、傳送失敗或其它損失不承擔責任。
16.責任限制
如任何事件導致索賠的發生,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的責任均不應超過甲方在該事件發生前12個月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17.通知
乙方可以通過在“服務”中釋出公告,或向甲方留在乙方帳號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傳送電子郵件,或向甲方留在乙方帳號中的地址傳送書面郵件,或電話聯絡甲方的方式向甲方發出通知。該通知在投遞後48小時(如以書面郵件方式傳送),或發出後12小時(如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即應被視為已送達給甲方。甲方可以用下列方式在任何時候通知(該通知在乙方收到後視為已送達給乙方)乙方:傳真至:04596046358;書面郵遞至: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服務外包園D2座318室,大慶英辰創新科技有限公司,郵政編碼:163316。
18.附件《***沖印店管理系統軟體服務訂單》《保密協議》
甲方蓋章: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地址: 乙方蓋章: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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