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金融借款合同【薦】

合同協議 閱讀(2.59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金融借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金融借款合同【薦】

金融借款合同1

貨款種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保證人(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髮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向丙方購買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另____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中長期貸款採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定,對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採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每年____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____月份公佈下________年度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行期限從下________年度____月____日到該年的____月三____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佈執行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確定

第一期貸款利率,執行期限到當年的____月三____日止。

第五條 貸款撥付 甲方委託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結清。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整。

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 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並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後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 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可委託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註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並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___90號檔案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3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____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____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乙方:

受權委託人

金融借款合同4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佰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5

賣方(甲方):

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買方(乙方):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經紀方(以下簡稱丙方)電話:

丙方接受乙方委託,負責就其購房一事,向乙方提供相關房屋資訊,並帶領乙方實地看房,引薦乙方與甲方直接洽談,最終促成甲、乙雙方達成房屋居間買賣合同。現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為明確三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特訂合同如下:

一、通過丙方介紹,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位於昆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一套(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證或相關合同文件記載為準)出賣給乙方;乙方表示自願購買該套通過丙方居間介紹的甲方所有的房屋。

二、房屋價款:該物業的買賣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成交價含該物業現有及所屬的設施和裝修,現有配套設施有: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已實地檢視並充分了解對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三、辦理該物業交易變更登記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政府相關規定繳納:買賣雙方須付稅費;①營業稅②契稅③個稅④土地增值稅⑤印花稅⑥公證費⑦查檔費⑧工本費⑨評估費⑩其他費用

買方需支付項,賣方需支付項。按約定由_______方完全承擔;按約定由一方承擔__________項稅費,其餘由___方承擔,如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因政策原因發生稅務種類的增加,則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稅率最終以交易當時產權部門、公證部門、稅務機關、貸款銀行按相關政策核算時為準。

四、1、乙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該款可用於衝抵房款,甲乙雙方對定金的約定採用_____①將定金轉付予甲方,②交由丙方處託管,(詳見定金收條)甲乙雙方均認可定金法則的有效性,甲方作為對乙方交付定金的平等保證形式,甲方將下列材料一併交由丙方保管:《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房屋共有權證》,證號為:,其他:。

2,交易時間的約定;甲乙雙方約定於日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①在產權過戶當日,當乙方看到產權部門出具的寫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據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大寫):(;元)。

②其它,

()銀行按揭付款①在產權過戶當日,當乙方看到產權部門出具的寫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據時,乙方付給甲方購房首付款人民幣(大寫):(:),剩餘房款人民幣(大寫):(:元),由乙方辦理貸款後由銀行支付給甲方;乙方貸款的貸款利率及有關政策以銀行審批時為準,乙方必須準備銀行要求提交的齊全相關資料、辦理完全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②其它,乙方貸款的貸款利率及有關政策以銀行審批時為準,乙方必須準備銀行要求提交的齊全相關資料、辦理完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六、若該物業的產權證處於銀行按揭抵押中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自籌資金還貸贖證;

②乙方同意將購房款(大寫):(:),用於協助甲方還貸贖取證書所還款項用於衝抵房款,但甲方必須於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簽署全權委託公證予丙方指定人員,在還貸贖證後,甲方自願將該物業的相關資料交由丙方託管。

③由甲方向墊資公司申請墊資,並還貸贖證,產生的費用由____方承擔,但甲方必須於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簽署全權委託公證予丙方指定人員,在還貸贖證後,甲方自願將該物業的相關資料交由丙方託管。

七、交房時間的約定:,如甲方不能按時交房,甲方應將該物業的成交額的0.1%/天的滯納金支付給乙方。

八、該物業及所屬設施、裝修在甲乙雙方交接之前,甲方須結清一切有關該物業的欠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物管、有線電視費等。該物業交接之後所產生的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需辦理過戶,相關手續費由乙方支付,該物業在本合同簽定時未開通設施由乙方自行開通。

九、該物業是以簽約時的現狀售予乙方,而乙方已檢查或已授權代表代為檢查該物業,故乙方不得借物業瑕庛拒絕交易。

十、甲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產權清晰,無爭議,能完全支配和處分。有關該物業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及租賃(甲方承諾該物業不存在任何優先購買權人,或優先購買權人己放棄優生購買權)等事宜己結清或處理妥當;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需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以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予乙方,同時立即退還已收取的其它款項。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則無權向甲方索取所交定金,若甲方收取該定金後在約定的時間內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經公證,則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若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經公證,則無權向甲方索取定金。雙方簽訂的需經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應與本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一致。

十二、居間報酬及支付:該物業系丙方提供資訊促成,本合同一經簽訂,丙方的居間任務即告完成。基於丙方已提供之服務,本合同簽訂完成,丙方向乙方收取佣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向甲方收取佣金人民幣(大寫):元整(:)。甲方或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之條款賣出或買入該物業,則違約一方必須賠償守約方房價的%作為違約金,另即時付予丙方經紀佣金人民幣(大寫):元(:)逾期未按本條約定支付居間報酬的,違約方應向丙方承擔居間報酬30%的違約金,造成丙方其它損失的另行賠償。

十三、丙方可為甲、乙方的後續輔助工作提供免費的服務,但涉及專項事務的應另行支付報酬,報酬另行約定。

十四、簽署本合同後,除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終止、解除外,甲、乙雙方仍需按上述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十五、甲乙雙方均承諾並保證在交易各環節均能提供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相關材料證件文書等,並對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十六、本合同簽訂前上述三方在商談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甲乙約定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①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因居間報酬所產生的爭議,由丙方選擇。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至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所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它約定事項: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經紀方(丙方):

產權人:

買受人:

共有人:

代理人:

分行經理: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6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以自然人、其他企業或者組織為借款人所訂立的借款合同。近年來,我院審理的這類糾紛案件呈上升趨勢。20xx至20xx年我院審理的此類糾紛案件數分別是:108/42/399。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到國家金融政策的調整和金融市場的穩定。在經歷了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目前各國均在尋求金融市場的繁榮和穩定,在當前金融貨幣政策適度放寬,貸款數量激增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司法程式保護我國的金融市場穩定有序的發展,有效地防範金融危機是我們法院和金融機構當前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筆者試就基層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時發現的有關問題和解決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機構防範意識差、監管不嚴格,導致不良貸款案件增加。我院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的出借方金融機構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合)、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行)、工商銀行(以下簡稱工行)和發展銀行(以下簡稱發行)。借款方有農民個人、農村糧庫等,貸款用途有農村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服務業等。20xx年108件有發行78件,有信合30件。20xx年42件,有信合17件、工行23件、農行和住房公積金辦各1件。20xx年的399件有信合39件、農行1件、工行359件,工行這359件全是集中處理涉及農民的奶牛貸款案件。現在大部分案件已進入執行程式。只有一部分的債權得已實現。近3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申請執行的案件數分別是:90/15/31,涉案標的為13602.4萬/7.3萬/157.6萬。通過統計發現:出借方中沒有涉及建設銀行的。借款用途沒有涉及住房個人貸款,借款人中很少涉及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公務員或工人。從貸款合同和當事人在案件審理中訴、辯稱及舉證內容看,這些發生糾紛的金融借款合同在貸款形成時就存在很多問題。具體有:

1、對借款人、擔保人的的誠信、資質、還款能力審查不到位。有些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雖有擔保人擔保,但相當部分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家庭資產不足以償還借款,有的甚至連其基本最低生活也難以保障;個別信貸人員貸前審查把關不嚴,對申請貸款的農戶審查不到位,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經營狀況、借款用途、有無還貸能力疏於審查,造成貸款到期無法收回。或者明知借款人資信較差,放貸風險較大,但只要有擔保人仍給予放貸。實際上有的擔保人在多起貸款中擔保,根本無力履行擔保責任。如**鄉劉某為村民34個人17筆近200萬元貸款擔保,**鄉張某為村民14人7筆近100萬元貸款擔保。特別是那種一組三戶、五戶聯保的合同,每戶都有貸款3-5萬,他們的實際資產加一起都不到5萬元,卻一次能借款10到15萬元,這些貸款合同表面看是有擔保,實際形同虛設,沒有擔保。

2、對借款用途考察不細,對實際用款人和辦理貸款手續的人是否一致考察不到位。在借款用途上大部分借款用於農業生產,但也有部分貸款被用於買彩票、炒股票、賭博,或者用於娶媳婦、蓋房子等消費領域。有些農戶在貸款時把自己的身份證、印鑑交給村幹部和銀行、信用社在基層委託的代辦員,讓他們代辦貸款手續。實際卻沒有得到銀行的貸款。貸款被那些代辦員自用或借給他人使用。一旦實際借款人不償還借款,金融部門只能起訴那些頂名貸款人,而不能起訴那些實際用款人,而這些頂名貸款人並沒有實際用款,所以在訴訟中不願意承擔還款義務。

3、對借款人的資產變化情況不能及時瞭解掌握,導致資產流失,不能足額及時還款。有的借款人在向銀行貸款時,經濟狀況良好,後由於天災人禍、不可抗力、家庭發生了重大變故,以至於無力償還銀行借款;例如:農行訴薛某等五人貸款一案、信合訴劉某等五人貸款案件等均是因為實際借款人死亡或家中發生火災導致欠款不還,擔保人也都不認可還款,債權人起訴到法院的。

4、清欠不及時,訴訟時效過期。有的金融機構不在規定的擔保期限和還款期限內清理貸款,那些實際借款人和做貸款手續人為了逃避債務,舉家外遷,不知去向,即使沒有離開本地,有的貸款合同因為超過了法定的擔保期限和還款期限,金融機構也沒有定期催收欠款,重新確定新的還款期限和擔保期限,導致案件超過法定訴訟時效而被駁回訴訟請求。即使經過催告不超過訴訟時效或者因被告去向不明,適用公告、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由於借款時間較長,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資產流失嚴重而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增加了訴訟和執行風險。特別是前幾年的糧庫和農民個人貸款,有不少是因為銀行自己沒有按時清收貸款,喪失了起訴索款的最佳時機,無奈銀行作為呆死帳處理,這樣就給某些企業和個人以錯誤的資訊,認為國家的貸款可以只借不還,助長了一些借款人賴帳不還的僥倖心理。

(二)貸款手續弄虛作假,擔保抵押不符合法律規定。

1、給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違規貸款、擔保抵押。有的借款人自己有貸款不還,或者不是農民身份,不符合農業貸款條件,就用金錢收買農民的身份證和信貸員的感情,一些信貸員在為這些人辦理貸款手續時千方百計弄虛作假,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理貸款,有些人用房子、車輛或奶牛抵押,但卻沒有在房產或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擔保抵押合同無效。

2、債務人之間互相擔保,擔保人重複擔保。在審理、執行中發現:此貸款的債務人又是彼貸款的擔保人,有的擔保人在幾起案件中同時出現,但信貸人員卻視而不見。只注重擔保的形式要件,而不注重擔保的實質要件,將擔保流於形式;

3、誘發刑事、違紀案件發生。有的信貸員明目張膽、明碼實價地公開向用款人要好處、要回扣。近幾年因為在簽訂、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信用社和銀行的信貸員、代辦員因無法收回、佔用鉅額貸款資金攜款逃跑、或者涉嫌索、被刑事處罰的,因違紀被降職處分的案件已有發生。

由於以前各行之間沒有微機聯網,銀行系統對個人誠信情況無法查詢,導致一些人到處貸款借債,卻根本沒有償還能力,或者隨意揮霍貸款消費,一旦銀行催收欠款,出借人的利益無法實現。去年我縣農業銀行經國家政策調整,在剝離不良資產3000億,被國家打包出售給長城等清欠公司的情況下,還有個別案件起訴到法院。今年由於農業銀行集中突擊放貸款,年初第一週全國放貸款6000億元,我縣放貸款1.8億元。有的農戶用新貸款還個人抬款。實在還不起了就舉家外遷,去向不明。一旦這種新貸還舊帳的資金鍊條斷裂,銀行將承

擔無法收回貸款的風險,因此今後由於這方面的原因,這類訴訟還有繼續增加的趨勢。

二、減少金融借款糾紛,降低金融風險的解決對策。

1、規範金融借款合同的貸款審批手續,從源頭上減少金融風險。

為了降低金融風險,金融部門近幾年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要求信貸員對貸款的回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包括說情的人、幫忙的人,信貸員、審批人等。但仍有部分貸款因金融部門在執行這些規章制度時不嚴格,導致貸款不能到期正常回收,因此金融部門還應該加強制度的監督和落實。定期對貸款發放情況、清收情況做檢查,特別是在貸款審批、發放過程中,信貸員要多走訪農戶、村、屯幹部,瞭解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有無不良貸款記錄等,各銀行、信用社之間建立微機聯網系統,一經發現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堅決不予貸款。具體做到:(1)建立健全和落實信貸人員承擔信貸風險制度。對確因信貸人員責任心不強或嚴重違反信貸制度而造成的信貸風險,在調查核實的情況下,由信貸人員和相關責任人按比例承擔所造成風險的貸款份額,以此警示信貸人員和規範信貸行為,對涉嫌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追究其刑事責任,打消信貸人員所持有的“收不回來有法院”的依賴心理。(2)建立貸款農戶誠信調查制度。 誠信調查對避免貸款風險起著很大作用,信貸員在對借款人發放貸款前,可以著手從他們是否按時繳納水費、電費、電話費,是否欠金融機構、其他村民款等方面進行基本誠信度的調查,從中發現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對收集和掌握到的借款人從事經營活動情況、收入情況、還款記錄等資訊資料,應建立完整的個人檔案,並依靠村、鎮幹部和村級基層組織反映的情況正確作出誠信判斷。金融機構還可以與法院執行機構溝通被執行人名錄,形成一種長效的貸款借款人誠信體制管理機制。

2、取消簡單的互相聯保的固定數額貸款方式,建立靈活多樣的擔保貸款模式。

對於有還款能力,資信狀況好的借款人,可以根據本人的申請,採用實物抵押和公務員或有資產的人信用擔保雙重擔保的模式,並且要保證質押、抵押、保證合同的法律登記形式要件的規範,在適當的用款比例中放貸款。要堅決取消過去那種三戶、五戶互相擔保,實際沒有擔保的信用擔保方式。也不能一律要求借款人都一次性(一組)貸款9萬或15萬元,應當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用款量和借款人、擔保人的資產比例掌握放貸款數量,一般貸款量不應超過資產的1/3或1/2,即:借款人和擔保人按全部總資產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按資產總額的1/3或1/2提供貸款,這樣借款人對償還貸款有積極性,不至於發生資不抵債而拒絕還貸款或不能還款的情況。

3、加強對金融部門信貸員和農民的金融信貸風險意識的培訓和宣傳,責、權、利相統一。

金融部門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發放貸款實行貸前審查,貸後監督,責任到人,跟蹤管理。對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償還能力有否變化等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從而

採取相應措施,以保障信貸資金的安全回籠;信貸員對於自己轄區的農民貸款負全部責任,一旦不能收回貸款,將面臨下崗清欠的責任,一旦索受將面臨被開除銀行隊伍的風險,因此信貸員在正常發放貸款,掙到了高額績效工資的同時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清欠責任重大,不敢輕易違規放貸款。法院可以就案講法,在村、屯就一些有影響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就地審理、召開執行大會,讓那些逃債的、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無處藏身,讓群眾知道拒還貸款的法律後果並引以為戒。

三、解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訴訟難、執行難的對策。

1、以案件審理為抓手,審理中兼顧執行。審判人員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及個人資訊,並及時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在審理中兼顧執行。利用巡回法庭、委託調解等司法便民新舉措,及時找到欠貸農戶就地審案,減少案件審理的缺席判決率。並在審理中加大案件調解力度,提高欠貸農戶的自覺履行率。邀請鎮、村幹部一起上門做工作,強化欠貸農戶的信用觀念,促使部分農戶主動還貸,以點帶面做好農戶的宣傳工作,促進農村信貸環境進一步好轉。

2、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對欠貸不還的被執行人,在其所在村、屯、社群和單位開展公告曝光活動,向社會徵求執行線索並懸賞執行,在社會上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對查實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加大執行力度,該拘留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定罪,讓拒不履行、逃避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付出更大的經濟代價,更高的拒執成本。

3、建立法院與金融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和法院民商事審判庭、執行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法官要針對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的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方面的疏漏,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予以反饋,以健全金融機構的信貸制度,防範金融風險。同時,法院要協調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對欠貸不還的被執行人在金融系統內部進行曝光,並形成一種聯防機制,使信用差的被執行人在各金融部門無款可貸,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貸風險。

總之,對金融部門形成的大量不良貸款,除按上述方法要求金融部門採取責任清收、獎懲清收、依法清收等手段外,還應出臺一些有利於金融部門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貸危機、降低金融風險,為縣域經濟的正常有序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金融借款合同7

答辯人李某甲,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被答辯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xx有限公司、楊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閱。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在未告知答辯人李某甲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託,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鑑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影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xx

  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方式:_______________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條款: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後會自動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和蓋X):

(簽字和蓋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9

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金融借款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XX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中國XX個人____________貸款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一)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戶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放款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後,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

第五條 貸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二)貸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1.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________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

金融借款合同11

借款人:____

貸款人:_____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____________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 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______份, 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12

原告:商業銀行

被告:張A,

被告:張B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張A立即歸還借款本金123679.45元;支付利息及罰息17068.37元(計算至20xx年4月20日);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等損失5200元;

上述合計145947.82元;

2、判決被告張B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3日原告與被告張A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張A以裝修店面為由向原告借款35萬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12月23日;月利率為15‰;還款方式採用等額本息的方式進行還款。為確保債務如期清償,被告張B與原告簽訂《保證合同》,約定被告張B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約發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被告未能按約還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託,被告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現原告為維護已身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懇請依法支援原告方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鐵路運輸法院

  起訴人:商業銀行

金融借款合同13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絡電話: 郵 編: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絡電話: 郵 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日)。

3.首次付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檔案、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檔案。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資料等資訊,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的計算收取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金融借款合同14

一、金融借款合同履行糾紛案件的一般特點

1、一方主體特定,起訴方多為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相對較少。這裡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義上的民間借貸合同,貸款人是指銀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則多為自然人。在所審理的案件中,農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訴的佔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總數的85%;個人借款的佔整個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於購房或做生意。

2、貸款的期限較短,貸款標的額大,均有擔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現金,貸款的期限不長,少則一年,多則兩年,最長的也不超過兩年,同時簽訂《借款擔保合同》,並且擔保人人數為兩人以上,均為連帶擔保,擔保期限為貸款到期後兩年或三年。

3、金融部門不及時起訴、貸款續貸轉貸的現象多,貸款被拖欠的時間長。在所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與銀行、信用社內部工作人員的熟人關係取得貸款,因此,很多銀行、信用社對借款人逾期拖欠貸款不還的情況,不能及時訴諸法院、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而是通過不適當的轉貸、續貸方法解決,有的轉貸、續貸多次。有的貸款到期後,而借款人遲遲不還,金融部門在訴訟時效內也不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後,向借款人或擔保人發催收通知,要求借款人或擔保人簽名確認。在庭審中,絕大部分當事人提出簽字認可是在信貸人員的欺騙下由於自已不懂法籤的名,這類案件的審理難度比較大,法院判決後,當事人不服,上訴的也佔一部分。如我院審理的某銀行訴李某金融借款合同案。20xx年某銀行與周某、李某簽訂了《借款擔保合同》,周某向某行申請借款5000元,借款期限和擔保期均為兩年,款到期後,周某因肇事而死亡。該款逾期後信貸人員向擔保人送達了《履行責任通知書》,李雖在通知書上籤了名,但在審庭中查明,在擔保期限內某行沒有向李某主張還款權利,從通知內容看,雙方沒有形成新的擔保合同,本院以已超過訴訟時效,駁回了某行的訴訟請求。

4、《借款擔保合同》的內容完備,手續齊全。在所審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之間均有書面合同,合同的內容均寫明瞭借款的種類、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包括擔保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此外,借款人、擔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證明、擔保承諾書等相關手續,沒有擔保人的,用房產設定了抵押。

二、發生履行糾紛的主要原因

1、金融部門貸前審查不嚴。許多金融部門信貸管理存在漏洞,放貸前不審查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和還貸能力,盲目將標的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貸款逾期無法收回,從而引發糾紛。同時有的銀行、信用社違反有關金融法規的規定,對一些到期不能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採用“以貸還貸”的轉貸方法延長還貸期限,從而導致一些確無還貸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積重難返。另外是金融機構貸後監督不力,一些銀行、信用社給借款人發放貸款後,對其貸款用途和使用情況監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將貸款挪作它用,有的將名義上用於購買房屋或從事做生意的款用於揮霍或等違法活動,致使許多貸款難以收回

2、借款合同到期後,借款人拒不還款。借款人只顧個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譽低下,合同到期後,有償還能力卻拖欠不還。致使金融部門的收貸擱淺,只好訴諸於法律。

3、擔保人法律知識欠缺,有還款能力,拒不承擔保證人的義務,因這類案件均有擔保人,且擔保人不止一人,當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時,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作為連帶擔保的保證人就應在擔保期限內承擔還款義務,但絕大多數擔保人,因法律知識欠缺,認為擔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續,也不明白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的區別,有不少擔保人還振振有詞的說:“我沒有實際花銀行的款,憑什麼讓我還錢?”。

4、借款人經營虧本,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另外,借款人為躲避債務,常年外出打工,沒有確切地址,只能用公告的方式判決結案,給法院審理和執行案件帶來許多困難,向此類案件,佔所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20%。

5、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導致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擔保人也無能力償還的佔所審結案件的5%。

總之,應對金融借款合同履行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金融借款合同履行糾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辯權

(1)合同履行應遵循什麼原則?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解除時生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具體請看下文:

①全面履行原則。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即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當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對合同約定義務的任何一個環節的違反,都是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

②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辯權是什麼?

在全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定,使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①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部分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用;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如無確切證擾證明對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後,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而拒不恢復履行的,不安抗辯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最重要的問題

訂立合同後,我們總是樸素的認為只要依據合同辦事就行了。原則上是這樣的。但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有更清晰的理解。

合同的履行的原則性要求是——全面、適當。

合同履行的具體要求——做好你應該做的。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並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這個問題至關重要)

合同就是用來約定你作什麼(乙方義務),我作什麼(甲方義務),你得什麼(乙方權利),我得什麼(甲方權利),以及雙方如何做,出現問題如何解決的。

關於作什麼與如何作的問題,如何確定呢?你(或對方)要如何作才是完全的、適當的履行了合同呢?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有時還包括應該不作的),並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

還包括:

(1)法律規定的。(如:《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包裝,質量說明,產品標籤的要求)

(2)各方共同達成的以書面或非書面協議中約定的。(如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對合同履行的具體細節、方式的確定。)

(3)雙方為完全、適當履行合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依照合同有關條款、交易習慣應當履行的。

(5)合同中未約定,協商不能補充,依照合同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合同法中任意條款中規定應當履行的。

合同履行費用約定不明的怎麼辦

合同簽訂後,在合同約定中,當事人就履行費用的負擔等未明確表明的,可對合同進行補充協議;若對補充協議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則按照合同其他有關條款或者一般交易習慣確定。如此仍不能確定的,履行費用由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承攬合同履行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與其他型別的合同一樣,承攬合同的糾紛也多發生在合同履行中。糾紛可能產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個方面,如承攬人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日期交貨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約付款;承攬人不能如約對定作人所定作產品的設計、技術指標、效能等保密等等。承攬合同的當事人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過多地糾纏於合同糾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信用守法,嚴格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義務

合同關係依其性質要求,雙方當事人應當講究誠實信用,不容許欺詐、矇騙、任意毀約等行為。在我國的合同實踐中,素來有“重合同守信用”、“誠實不欺”等習慣存在,我國《民法通則》也明文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屬於強行法規範,訂立合同或合同約定的條款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為無效;當事人履行合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支付違約金,如果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的,還應賠償損失。

1.因承攬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擅自將承攬的任務轉讓第三人而引發糾紛。承攬合同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人身信任的性質。《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裝置、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其接受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可將其接受的任務轉讓他人,但要注意兩個問題:①由於該第三人的行為原因而使承攬工作無法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完成時,承攬人仍需對定作人負責,因為定作人與第三人並無直接合同關係。②轉讓承攬工作時,不得從中漁利。

(2)承攬人用料不符合規定引發的糾紛。對於這種情況,應當根據合同規定加以處理,即合同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外,由承攬人負責。如果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未就質量保證期限作出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可根據定作物的性質,定作人已使用的期限等情況,加以權衡、裁量。

(3)因定作物不合乎合同規定的標準而引發的糾紛。定作物是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成的,其規格、包裝、技術標準等都要合乎規定。實踐中,雙方當事人應就定作物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等達成協議。原則上,包裝如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此標準執行,如無標準,應在運輸安全的原則下協商確定。對技術標準,當事人應在合同中訂明執行標準及代號、編號、名稱,不得簽訂無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合同。承攬人要依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完成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否則,要負違約責任。

(4)承攬人違反保密義務而引發的糾紛。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他人披露祕密,不得使用或擅自允許他人使用保密的技術、工藝,合同履行完畢後,應將有關的技術資料、圖紙、樣品一併交還,不得留存複製品,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5)承攬人不按期交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承攬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交付定作物。但在實踐中,要注意兩個問題:①承攬人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②注意交付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2.因定作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定作人不按期交付價款而引發的糾紛。實踐中,有些定作人不履行該義務,表現為遲延付款或拒絕付款,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即付款並償付違約金。

(2)定作人不按期受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有些定作人因客觀情況或主觀因素的變化而遲延受領甚至拒絕受領,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另外,要注意兩個問題:①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可留置定作物。②定作人除負損害賠償責任外,還應承受標的物的風險。

(3)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技術資料不合格而引發的糾紛。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提供原材料和技術資料,否則,對因原材料或技術原因造成的定作物的瑕疵,承攬人不負責任。實踐中,為避免該類糾紛的出現,當事人要注意這幾個問題:①定作人要嚴格履行合同,提供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和技術資料。②承攬人要注意嚴格檢查、檢驗,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讓其進行更換或修改,而不要以為這是定作人提供的而不加註意,以至發生糾紛,給雙方帶來損失。

(4)定作人中途變更合同內容或中途廢止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承攬合同一旦訂立,就應該嚴格履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由於社會情況的變化,定作人有時需要對合同內容如定作物的數量、規格等進行修改,但這必須取得承攬人的同意,否則,單方面解除合同、變更合同是違約行為,對承攬人因此而受的損失,定作人應負賠償責任。

(二)正確運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督促合同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設定一定比例的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此外,為保證承攬人的利益,還明文規定了承攬人的留置權,即定作人超過期限6個月不受領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在所得價款中扣除加工費和其他合理費用(據1984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發的《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對於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恰當履行合同的,法律規定,承攬人應承擔修理、調換、支付違約金、補償損失和實際履行的責任。定作人不按合同規定提供技術資料、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定作人中途廢止合同或延期付款的,應支付違約金;無故拒收定作物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承攬人的損失。

合同履行的原則包括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

一、全面履行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一規定,確立了全面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原則,又稱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要求當事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間具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當事人受合同的約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是自明之理。法律諺語中有“契約必須遵守”的說法,而我國早先頒佈的《民法通則》第88條第1款也規定,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儘管《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相對應的規定在用詞上有“全部”和“全面”的差別,但實際上表達了相同的意思。

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此規定可以理解為在合同履行問題上將誠實信用作為基本原則的確認。從字面上看,誠實信用原則就是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誠實商人”的形象參加經濟活動。從內容上看,誠實信用原則並沒有確定的內涵,因而有無限的適用範圍。即它實際上是一個抽象的法律概念,內容極富於彈性和不確定,有待於就特定案件予以具體化,並隨著社會的變遷而不斷修正自己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

三、協作履行原則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債務的履行原則。合同的履行,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的內容仍難實現。不僅如此,在建築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提供服務合同等場合,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也需要債權人的積極配合,否則,合同的內容也難以實現。因此,履行合同,不僅是債務人的事,也是債權人的事,協助履行往往是債權人的義

四、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履行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礎發生變化,如繼續履行合同將會造成顯失公平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後果。情勢變更的實質,乃是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運用。

金融借款合同15

借款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幣種:人民幣。

2、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利息及計息方法

1、月利率:_______%。

2、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於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4、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佔用天數。其中實際佔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5、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

1、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2、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4、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還款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2、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2、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3、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債權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年()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年()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違約事件

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絡。

2、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並結清利。

(3)採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稽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並將個人信用資訊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報送。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檔案、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