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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金融借款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47W)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金融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薦】金融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1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於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第五條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裝置、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後,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註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併;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並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裝置;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檔案、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資訊,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九條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月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金融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方式:_______________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條款: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後會自動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3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於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 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第五條 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裝置、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後,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註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併;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並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裝置;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 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檔案、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資訊,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九條 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  月  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4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以自然人、其他企業或者組織為借款人所訂立的借款合同。近年來,我院審理的這類糾紛案件呈上升趨勢。20xx至20xx年我院審理的此類糾紛案件數分別是:108/42/399。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到國家金融政策的調整和金融市場的穩定。在經歷了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目前各國均在尋求金融市場的繁榮和穩定,在當前金融貨幣政策適度放寬,貸款數量激增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司法程式保護我國的金融市場穩定有序的發展,有效地防範金融危機是我們法院和金融機構當前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筆者試就基層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時發現的有關問題和解決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機構防範意識差、監管不嚴格,導致不良貸款案件增加。我院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的出借方金融機構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合)、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行)、工商銀行(以下簡稱工行)和發展銀行(以下簡稱發行)。借款方有農民個人、農村糧庫等,貸款用途有農村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服務業等。20xx年108件有發行78件,有信合30件。20xx年42件,有信合17件、工行23件、農行和住房公積金辦各1件。20xx年的399件有信合39件、農行1件、工行359件,工行這359件全是集中處理涉及農民的奶牛貸款案件。現在大部分案件已進入執行程式。只有一部分的債權得已實現。近3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申請執行的案件數分別是:90/15/31,涉案標的為13602.4萬/7.3萬/157.6萬。通過統計發現:出借方中沒有涉及建設銀行的。借款用途沒有涉及住房個人貸款,借款人中很少涉及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公務員或工人。從貸款合同和當事人在案件審理中訴、辯稱及舉證內容看,這些發生糾紛的金融借款合同在貸款形成時就存在很多問題。具體有:

1、對借款人、擔保人的的誠信、資質、還款能力審查不到位。有些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雖有擔保人擔保,但相當部分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家庭資產不足以償還借款,有的甚至連其基本最低生活也難以保障;個別信貸人員貸前審查把關不嚴,對申請貸款的農戶審查不到位,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經營狀況、借款用途、有無還貸能力疏於審查,造成貸款到期無法收回。或者明知借款人資信較差,放貸風險較大,但只要有擔保人仍給予放貸。實際上有的擔保人在多起貸款中擔保,根本無力履行擔保責任。如**鄉劉某為村民34個人17筆近200萬元貸款擔保,**鄉張某為村民14人7筆近100萬元貸款擔保。特別是那種一組三戶、五戶聯保的合同,每戶都有貸款3-5萬,他們的實際資產加一起都不到5萬元,卻一次能借款10到15萬元,這些貸款合同表面看是有擔保,實際形同虛設,沒有擔保。

2、對借款用途考察不細,對實際用款人和辦理貸款手續的人是否一致考察不到位。在借款用途上大部分借款用於農業生產,但也有部分貸款被用於買彩票、炒股票、賭博,或者用於娶媳婦、蓋房子等消費領域。有些農戶在貸款時把自己的身份證、印鑑交給村幹部和銀行、信用社在基層委託的代辦員,讓他們代辦貸款手續。實際卻沒有得到銀行的貸款。貸款被那些代辦員自用或借給他人使用。一旦實際借款人不償還借款,金融部門只能起訴那些頂名貸款人,而不能起訴那些實際用款人,而這些頂名貸款人並沒有實際用款,所以在訴訟中不願意承擔還款義務。

3、對借款人的資產變化情況不能及時瞭解掌握,導致資產流失,不能足額及時還款。有的借款人在向銀行貸款時,經濟狀況良好,後由於天災人禍、不可抗力、家庭發生了重大變故,以至於無力償還銀行借款;例如:農行訴薛某等五人貸款一案、信合訴劉某等五人貸款案件等均是因為實際借款人死亡或家中發生火災導致欠款不還,擔保人也都不認可還款,債權人起訴到法院的。

4、清欠不及時,訴訟時效過期。有的金融機構不在規定的擔保期限和還款期限內清理貸款,那些實際借款人和做貸款手續人為了逃避債務,舉家外遷,不知去向,即使沒有離開本地,有的貸款合同因為超過了法定的擔保期限和還款期限,金融機構也沒有定期催收欠款,重新確定新的還款期限和擔保期限,導致案件超過法定訴訟時效而被駁回訴訟請求。即使經過催告不超過訴訟時效或者因被告去向不明,適用公告、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由於借款時間較長,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資產流失嚴重而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增加了訴訟和執行風險。特別是前幾年的糧庫和農民個人貸款,有不少是因為銀行自己沒有按時清收貸款,喪失了起訴索款的最佳時機,無奈銀行作為呆死帳處理,這樣就給某些企業和個人以錯誤的資訊,認為國家的貸款可以只借不還,助長了一些借款人賴帳不還的僥倖心理。

(二)貸款手續弄虛作假,擔保抵押不符合法律規定。

1、給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違規貸款、擔保抵押。有的借款人自己有貸款不還,或者不是農民身份,不符合農業貸款條件,就用金錢收買農民的身份證和信貸員的感情,一些信貸員在為這些人辦理貸款手續時千方百計弄虛作假,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理貸款,有些人用房子、車輛或奶牛抵押,但卻沒有在房產或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擔保抵押合同無效。

2、債務人之間互相擔保,擔保人重複擔保。在審理、執行中發現:此貸款的債務人又是彼貸款的擔保人,有的擔保人在幾起案件中同時出現,但信貸人員卻視而不見。只注重擔保的形式要件,而不注重擔保的實質要件,將擔保流於形式;

3、誘發刑事、違紀案件發生。有的信貸員明目張膽、明碼實價地公開向用款人要好處、要回扣。近幾年因為在簽訂、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信用社和銀行的信貸員、代辦員因無法收回、佔用鉅額貸款資金攜款逃跑、或者涉嫌索、被刑事處罰的,因違紀被降職處分的案件已有發生。

由於以前各行之間沒有微機聯網,銀行系統對個人誠信情況無法查詢,導致一些人到處貸款借債,卻根本沒有償還能力,或者隨意揮霍貸款消費,一旦銀行催收欠款,出借人的利益無法實現。去年我縣農業銀行經國家政策調整,在剝離不良資產3000億,被國家打包出售給長城等清欠公司的情況下,還有個別案件起訴到法院。今年由於農業銀行集中突擊放貸款,年初第一週全國放貸款6000億元,我縣放貸款1.8億元。有的農戶用新貸款還個人抬款。實在還不起了就舉家外遷,去向不明。一旦這種新貸還舊帳的資金鍊條斷裂,銀行將承

擔無法收回貸款的風險,因此今後由於這方面的原因,這類訴訟還有繼續增加的趨勢。

二、減少金融借款糾紛,降低金融風險的解決對策。

1、規範金融借款合同的貸款審批手續,從源頭上減少金融風險。

為了降低金融風險,金融部門近幾年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要求信貸員對貸款的回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包括說情的人、幫忙的人,信貸員、審批人等。但仍有部分貸款因金融部門在執行這些規章制度時不嚴格,導致貸款不能到期正常回收,因此金融部門還應該加強制度的監督和落實。定期對貸款發放情況、清收情況做檢查,特別是在貸款審批、發放過程中,信貸員要多走訪農戶、村、屯幹部,瞭解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有無不良貸款記錄等,各銀行、信用社之間建立微機聯網系統,一經發現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堅決不予貸款。具體做到:(1)建立健全和落實信貸人員承擔信貸風險制度。對確因信貸人員責任心不強或嚴重違反信貸制度而造成的信貸風險,在調查核實的情況下,由信貸人員和相關責任人按比例承擔所造成風險的貸款份額,以此警示信貸人員和規範信貸行為,對涉嫌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追究其刑事責任,打消信貸人員所持有的“收不回來有法院”的依賴心理。(2)建立貸款農戶誠信調查制度。 誠信調查對避免貸款風險起著很大作用,信貸員在對借款人發放貸款前,可以著手從他們是否按時繳納水費、電費、電話費,是否欠金融機構、其他村民款等方面進行基本誠信度的調查,從中發現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對收集和掌握到的借款人從事經營活動情況、收入情況、還款記錄等資訊資料,應建立完整的個人檔案,並依靠村、鎮幹部和村級基層組織反映的情況正確作出誠信判斷。金融機構還可以與法院執行機構溝通被執行人名錄,形成一種長效的貸款借款人誠信體制管理機制。

2、取消簡單的互相聯保的固定數額貸款方式,建立靈活多樣的擔保貸款模式。

對於有還款能力,資信狀況好的借款人,可以根據本人的申請,採用實物抵押和公務員或有資產的人信用擔保雙重擔保的模式,並且要保證質押、抵押、保證合同的法律登記形式要件的規範,在適當的用款比例中放貸款。要堅決取消過去那種三戶、五戶互相擔保,實際沒有擔保的信用擔保方式。也不能一律要求借款人都一次性(一組)貸款9萬或15萬元,應當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用款量和借款人、擔保人的資產比例掌握放貸款數量,一般貸款量不應超過資產的1/3或1/2,即:借款人和擔保人按全部總資產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按資產總額的1/3或1/2提供貸款,這樣借款人對償還貸款有積極性,不至於發生資不抵債而拒絕還貸款或不能還款的情況。

3、加強對金融部門信貸員和農民的金融信貸風險意識的培訓和宣傳,責、權、利相統一。

金融部門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發放貸款實行貸前審查,貸後監督,責任到人,跟蹤管理。對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償還能力有否變化等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從而

採取相應措施,以保障信貸資金的安全回籠;信貸員對於自己轄區的農民貸款負全部責任,一旦不能收回貸款,將面臨下崗清欠的責任,一旦索受將面臨被開除銀行隊伍的風險,因此信貸員在正常發放貸款,掙到了高額績效工資的同時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清欠責任重大,不敢輕易違規放貸款。法院可以就案講法,在村、屯就一些有影響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就地審理、召開執行大會,讓那些逃債的、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無處藏身,讓群眾知道拒還貸款的法律後果並引以為戒。

三、解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訴訟難、執行難的對策。

1、以案件審理為抓手,審理中兼顧執行。審判人員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及個人資訊,並及時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在審理中兼顧執行。利用巡回法庭、委託調解等司法便民新舉措,及時找到欠貸農戶就地審案,減少案件審理的缺席判決率。並在審理中加大案件調解力度,提高欠貸農戶的自覺履行率。邀請鎮、村幹部一起上門做工作,強化欠貸農戶的信用觀念,促使部分農戶主動還貸,以點帶面做好農戶的宣傳工作,促進農村信貸環境進一步好轉。

2、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對欠貸不還的被執行人,在其所在村、屯、社群和單位開展公告曝光活動,向社會徵求執行線索並懸賞執行,在社會上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對查實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加大執行力度,該拘留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定罪,讓拒不履行、逃避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付出更大的經濟代價,更高的拒執成本。

3、建立法院與金融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和法院民商事審判庭、執行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法官要針對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的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方面的疏漏,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予以反饋,以健全金融機構的信貸制度,防範金融風險。同時,法院要協調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對欠貸不還的被執行人在金融系統內部進行曝光,並形成一種聯防機制,使信用差的被執行人在各金融部門無款可貸,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貸風險。

總之,對金融部門形成的大量不良貸款,除按上述方法要求金融部門採取責任清收、獎懲清收、依法清收等手段外,還應出臺一些有利於金融部門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貸危機、降低金融風險,為縣域經濟的正常有序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金融借款合同5

合同編號房字第號 借款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貸款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經________批准,開發_______,面積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 現經雙方商定,根據《____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週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複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30%,挪用貸款加罰利息100%.

五、甲方以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後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行 (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6

貸款人、抵押權人(甲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借款人(乙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抵押人(丙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在丙方提供房產抵押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具體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用於資金週轉。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個月,即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具體以借據為準。

五、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六、違約金:乙方如未能按時歸還利息或本金,即按應按借款本金數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擔保方式:丙方自願以坐座在《XX省房地產權證》編號:

(粵地權證穗字第號)作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屆滿,若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息,逾期超過XX日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金融借款合同7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出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請人民幣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出借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元整 ),借款於本協議生效後按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條 本合同雙方同意選擇第(____)項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銀行轉帳方式收款: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給付款項的,甲、乙雙方應保留銀行劃款記錄,甲方收到款項後,應為乙方出具本人簽署的收條或收據;

2、現金方式收款:乙方通過現金方式給付款項的,乙方應保留銀行取款憑證,甲方收到款項後,應為乙方出具本人簽署的收條和收據。

第三條 本次借款月利率為 % 。

第四條 借款期限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保證該貸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規定,因所借款項用於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導致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獨立承擔。

第六條 甲方在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償還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39;繼承人、法定監護人應在收到乙方發出通知後____日內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和實際發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資訊或資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八條 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條 如甲方未按約還款和支付利息,則需支付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次協議有關事項辦理公證、登記、轉讓、

第三方協助、稅收或律師見證時,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登記的地址為當事人接收通知、傳真、及其他檔案的地址,一方當事人和有關司法機關以E的方式向另一方發出相關的法律檔案,不論對方是否收悉,發出檔案____日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四份。

甲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8

甲方(債權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因家庭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借款並由丙方進行擔保,現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因家庭生活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本金________元(大寫元),約定月利率2%,按月結息、付息。借期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將上述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收款賬號:;持卡人開戶行:________。

3、乙方承諾,乙方不按期付息或者償還本金的,甲方可以立刻向法院訴訟及其他一切合法手段索要欠款(包括但不限於發律師函、上門追討、小區走訪、公告債權債務等)。

4、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訴訟的,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因為訴訟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查檔費等。

5、丙方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等)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是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三方約定由____市相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三方具有約束力。

8、本合同三方所留存的地址即是三方法律文書送達的唯一地址,一方向留存地址郵寄法律文書的,即使未被簽收也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9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方式:_______________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條款: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後會自動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和蓋X):

(簽字和蓋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10

甲方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g___90號檔案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11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12

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金融借款合同13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企業的經營擴充套件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因市場經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防範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範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於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可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並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見,只要當事人雙方沒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採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生原因

(一)市場變化原因

作為企業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鉅額款專案的'是為擴大經營,但是因為市場經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於形式、表面程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並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係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鉅額款項發放給已經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為日後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範本,對於重要款項和需要協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於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隻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註;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生的法律後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蔘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後債權的實現。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經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並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放貸款後,未進行有效跟蹤監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後,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於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於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於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想方設法採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能力、經營規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藉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相互聯絡、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範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風險防範,避免糾紛產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採信專業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於金融機構貸業務的規定有《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稽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訊方式:該項關係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放後監管、催款的聯絡溝通及糾紛產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放貸款的稽核內容之一,根據現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額:即貸款發放的具體數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於此時產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現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於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藉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生後,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於情面,不願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商。有的銀行還採取對借款人採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儘早向法院起訴,藉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金融借款合同14

借款合同可以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區別:

1、貸款人不同。前者貸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機構,後者貸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業行為,是有償貸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當然,在執行國家計劃或者政策而簽訂的合同一般是沒有利息的。後者由當事人約定,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推定為無息。但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時成立。後者是實踐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國家嚴格監管。後者較少受到國家監管,不違法即可。但是,有償借款不應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

目前我國只允許兩類貸款人進行貸款,金融機構和自然人。金融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以及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外資金融機構。

《貸款通則》第2條規定:“本通則所稱借款人,係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第61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徵:

1、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後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係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於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採用書面形式。

3、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係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效力系指生效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主要體現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的合同義務

1)按期、足額提供借款。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由於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

2)保密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於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洩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2、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1)依約提供擔保。借款人應依據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擔保,該項義務常發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生效之前。

2)如實申報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該項如實申報義務也常發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義務生效之前。

3)容忍義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基於約定產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借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的請求。

4)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按期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雙方當事人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前述方法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利息數額的確定,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6)按期返還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前述方法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確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終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人的解除而終止。此外,合同終止的其他原因也適用於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15

貸款人(銀行):

借款人:

保證人:

借款人為進行生產,向貸款人申請借款,保證人為此借款提供擔保,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 借款時間共 年零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歸還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 還款資金來源。

2. 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 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人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二、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人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銀行帳戶: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銀行帳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