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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企業經營合同四篇

合同協議 閱讀(1.22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經營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企業經營合同四篇
企業經營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_____元,為_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裝置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裝置,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裝置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裝置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稽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證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2

為深化企業改革,探索搞活商業企業的新路子,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和平商場實行“百元利潤計酬”的企業經營責任制。

瀋陽商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決定聘任xxx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瀋陽市和平商場。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特制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瀋陽市和平商場委託給乙方經營,經營期為4年。自 1987年1月l日起至1990年12月31日止。

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瀋陽市和平商場經營者,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擁有充分的企業經營、機構設定、人事安排的自主權;自有資金支配權;企業內部收人分配形式和辦法決定權;在保證企業資產的完整和增值的前提下,有對閒置資產的出租和處理權,但必須報甲方備案。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完成本合同的各專案標(略)。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在保證實現合同規定的逐年增長的上交利潤指標的前提下,實行取消工資、獎金、企業按利潤、商品部按毛利、職工按銷售額定計酬率的“百元利潤計酬”分配辦法。

1.在經營期間,企業實現基期利潤國家按現行稅率徵所得稅 55%,增長利潤的所得稅減為35%,其餘65%部分留給企業,原則上用於發展生產和集體福利。

2.由於獎金在稅前列支,將原核定的調節稅率24%調整為 31.1%;二步利改稅核定的利潤基數和超基數利潤的調節稅仍按3:7 分成的辦法不變。

3.實行工資總額同利潤掛鉤,基期利潤部分按24.56%,超基期利潤部分按17.19%的定率(即1:0.7)作為職工計酬額提取。

4.乙方完成或超過利潤目標,按不同檔次發給個人收人。(略)五、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內完不成合同目標,按下列規定處罰:

1當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經營者全年個人收人的50% 2完成當年合同利潤目標,其他三項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罰經營者個人收人的1/4。

3經營者連續兩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其第二年的全部個人收人,發給基本生活費每月50元。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撤銷委託經營證書,另行安排工作。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由於重大決策失誤,或重大過失,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要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5.經營期滿,有問題商品佔庫存的比重超過8%時,每增加 1%,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20%

6.企業在1988年底要實現服務質量分類分級管理的一類企業,每延緩一年,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30%

六、由於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確需變更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合同或作出補充規定,經公證後,具有法律效力。

七、乙方由於意外原因,不能繼續經營本企業,提出申請後,經甲方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檢查確認後方可終止合同。

八、經營期滿,由甲方對乙方的經營進行評價,稽核企業的資產增值,評審結果作為對乙方的考核依據。

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由企業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發至合同期滿。如乙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甲方有權扣回乙方經營期間內得到的全部個人收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瀋陽市財政局會籤和履行公證手續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企業經營合同 篇3

企業資產所有者:__________市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責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室《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試行企業經營責任制的通知》檔案,為了進一步增強企業活力,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新路子,現決定將__________公司全權委託__________負責經營,經雙方協商簽訂《企業經營責任合同》。

一、委任年限

企業經營責任期限訂為__________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乙方對____________公司負責經營,是法人代表。

三、乙方承擔的具體指標

1.利潤指標:經營期間的基期利潤核定為____萬元,分年度必須實現的利潤指標為:__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2.固定資產更新指標:從年起到年止,在原值的基礎上,企業自籌新增固定資產______萬元。分別為: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合計為______萬元。

3.技術進步指標:

(1)質量指標:

a.綜合廢品損失率為______%;

b.一級品率:不低於______%;

c.主要零部件項抽檢合格率______%;

d.主要產品按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組織生產,與國外合作製造產品採用國際標準。

(2)新產品開發:每年新產品開發數不少於一種。

4.材料消耗指標:綜合利用率不低於______%。

5.能源消耗指標:萬元產值綜合能耗,不高於______噸標準煤。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方針、政策的執行進行監督和檢查;

2.積極運用國家、省、市搞活企業各項政策,提高經濟效益。在經營期間、甲方應會同有關部門幫助企業落實各項政策和合同的執行;

3.維護乙方正當權益,不干預企業內的正常經營。乙方如有違法亂紀、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甲方有權按組織或法律程式,提出處理意見。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委託經營期間,充分行使企業的經營管理全部決策權,嚴格遵守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有權使用、管理全部資產、組織好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按期完成經營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指標,並要承擔保證企業行為符合國家利益和巨集觀控制要求的責任;

2.有權對工資基金、消費基金,自主選擇內部的分配製度和分配形式(無論採取哪一種分配形式,都須在職工檔案中保留職工的套國家統一工資級別,並按照國家規定相應調級、升級、以用為職工調出或退休時的依據);

3.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收入,改善福利設施,並保證按期交納離職、退休人員的統籌金。

六、在經營期間內實行的經濟政策

1.完成基期利潤,國家和企業按第二步利改稅進行分配,超過基期利潤的增長部分,所得稅減為______%,少上交的______所得稅,作為職工的獎勵基金(不計獎金稅)職工的福利基金和企業的`發展基金。

2.企業法人代表(經營者)的收入與企業經營的效益浮動掛鉤,其獎懲辦法:

(1)獎勵規定:

a.企業完成和超額完成經營合同規定實現的經濟技術指標收入,獎經營者原工資額的______%,職工獎金水平人平均______元;

b.企業實現利潤超過合同規定指標的______%,其他指標全面完成,獎勵經營承包者原工資的______%,職工獎金水平年人均______元;

c.企業實現利潤超經營合同規定指標的______%以上,其他指標全面完成,獎勵經營承包者原工資的______,企業職工獎金水平年人均____________元;

d.企業實現利潤超過經營合同規定的______%以上,並完成出口創匯指標,技術改造、資產增值取得突出成績,企業管理升級達到規定標準,獎勵經營者原工資的____________%,企業職工年人均獎金____________元。

(2)處罰規定:

a.企業基期利潤未完成,其他指標全面完成,扣年工資的____________,其他指標中的質量指標未完成,酌情扣年工資的____________,其餘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____________;連續______年未完成基期利潤扣發年工資的全部,只發給生活費,並撤銷委託經營證書;

b.企業利潤未完成經營合同規定指標,每少完成______%,扣發

年工資的______%,其他指標中質量指標未完成扣______%,其餘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______;

c.企業利潤超額完成,其他指標中的質量指標未完成,酌情扣發獎勵工資中的____________,其餘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獎勵工資的______。

3.本合同除執行武政辦____________號文《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試行企業經營責任制的通知》精神的各項規定條款外,國家、省、市制定擴權的各項優惠政策,企業仍照章執行。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委託經營期間,由於國家政策或客觀環境發生不可預料的重大改變,使企業經營出現異常現象,確需變更合同時,甲、乙雙方可以經過協商修改合同。

2.甲方違背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乙方可以提出修改,調整或解除合同。

3.在經營期間,由於乙方的決策失誤和重大過失造成企業嚴重損失,甲方可以提出修改、調整或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商定合同變更或解除時,須經公證處公證後方能生效。

八、本合同公證費由乙方支付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正本存留:____________市經濟委員會、經營責任人。____________公司、市公證處。

副本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經營責任者: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後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並及時鑑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 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後,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並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採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 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 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後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 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 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範,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 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 天通知工會。並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 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 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 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 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 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 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後經濟補償

1. 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1)、(3)和第2項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 對於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項(2)、(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項(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 對於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2)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鬚髮給乙方相當於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 對於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鬚髮給乙方相當於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 對於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准後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