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推薦】合作經營合同四篇

合同協議 閱讀(1.33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經營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合作經營合同四篇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溫飯盒保溫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廣州市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

乙方:廣州市電子儀器廠

丙方:香港xx有限公司

現經三方協商,達成合作經營xx牌電視機協議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資金購進原材料,乙方負責加工裝配及保修xx黑白、彩色電視機。平均每月生產xxx萬臺,xx%由丙方運回香港銷售,其餘由甲方在國內銷售。三方均以每臺xx作為批發價,純利三方分成。

二、銷售價格及成本核算見附件一。(略)

三、運輸:原材料由丙方負責從香港運到乙方,返銷香港部分產品由丙方負責支付運費,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於貨物售出10天內憑發票通過中國銀行付給丙方貨款、銀行利息、運保費、手續費、保修費;丙方亦於貨物售出10天內通過南洋商業銀行付給甲方手續費及純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進口關稅,境內銷售部分由甲方負責,返港銷售部分由丙方負責。

六、由丙方代購的生產裝置、工具、儀器等,詳見附件二。(略)貨款由甲方在加工費中償還。每次以xx%扣還,扣完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2年,以三方上級機關批准之日開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x xx 丙方代表人:xxx

乙方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裝置,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專案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資料、配方、生產程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資訊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資訊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資訊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字各一式四份,每種文字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聯絡電話:

受託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xx的xx廣場(以下簡稱“xx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層____號,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2、標的用途:xx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範圍以xx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專案為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xx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xx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託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____年 ____月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xx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稅前xxx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xx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 ____%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 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x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xx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 2 份,買受人 1 份,備案機關 1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