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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務合同範本

合同協議 閱讀(7.57K)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流服務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流服務合同範本

物流服務合同範本1

甲方(委託方):XXXXX有限公司---電子商務中心

乙方(受託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1年,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內容

1、合作方式

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經營的貨品提供倉儲、分揀加工、物流配送服務。主要包括:

(1)貨品倉儲服務(貨品入庫、出庫、整理、盤點等);

(2)貨品分揀(訂單管理、貨品盤點、二次包裝、在庫貨品資訊反饋等);

(3)貨品配送(全國所有客戶物流配送);

(4)上門取貨(深圳區域上門取貨);

(5)其他經雙方商定的服務。

2、委託貨品

甲方經營的所有品種的貨品。

3、配送中心地址:XXXXXXXXX。

二、倉儲管理、貨品分揀、物流配送

1、倉儲設施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貨品倉庫、儲存貨架、裝卸工具等相關設施。

2、貨品出、入庫驗收內容、標準、方法及時限

(1)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貨品資料在貨品進行驗收入庫。

(2)乙方在入庫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貨物與甲方提供的貨物資料不符、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滲漏、外包裝破損、包裝標識模糊不清等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確認和處理意見後,方可入庫。

(3)乙方須在甲方貨品到達乙方倉庫當日驗收入庫完畢。

(4)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產先出”的原則,按批號出庫。

(5)倉儲管理的具體操作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3、庫存貨品管理

(1)貨品養護:乙方按照甲方認可的標準對甲方庫存貨品進行養護,做好養護記錄,並隨時接受甲方質量管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貨品盤點:乙方對甲方委託儲存的貨品每月盤點一次,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對庫存貨品的檢查和盤點(每月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個SKU的抽盤)。甲方每半年對庫存貨品進行一次全面盤點。

4、貨品分揀辦法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銷售訂單列印貨品出庫單據,按貨品批號進行貨品分揀,做到當日銷售訂單(週一至週五需在15:30前交至乙方,週六、週日需在15:00---15:30之間交至乙方,延遲視為次日訂單)當日處理完畢,並於甲方核對確認。如出現特殊情況(因調貨無法及時打包發貨等)應當日通知甲方,並次日及時處理。

5、貨品耗損標準

(1)甲方給予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的合理貨品損耗標準額度為:庫存額的千分之分之三。

(2)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貨品損耗超過甲方規定的損耗標準額度,超出部分按成本價承擔賠償。

6、貨品破損額度

(1)甲方允許乙方申報貨品破損的額度:入庫額的萬分之零點七。

(2)如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貨品破損超過甲方規定的破損額度,超出部分按成本價承擔賠償。

7、運輸配送

承運商的選擇:

乙方為甲方唯一指定物流承運合作伙伴,若乙方不能獨立完成物流配送,乙方可以和其他相應承運商合作完成,甲方不得再尋求其它物流運輸商進行合作;如乙方需要更換承運商,甲方享有對承運商的選擇權。

配送時效性:

(1)乙方需在週六、週日正常發貨。

(2)大型節假日乙方按照合作物流承運商發貨日期進行發貨(截至發貨,乙方需提前5日通知到甲方)。

(3)貨品在途時間見《附件》。

運輸壞損:

若為乙方指定承運商,由乙方負責向承運商索賠(需購買保險);若為乙方獨立運輸,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沒按甲方下單的明細發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單據交接

(1)發貨要求表:甲方每日15:30前以電子文件形式將《發貨要求表》傳至乙方,並通知到乙方發貨,乙方當日19:00前將當日發貨明細、單號等回傳至甲方。

(2)每個快件包裹內放一份發貨單,區分各個商場購買的。發貨清單內容有客戶收貨資訊,購買商品名稱,國際條碼,數量,金額,代收快遞費金額。並註明制單員,裝箱打包員。

(3)快遞單上面註明“請客戶開箱驗貨”的字眼,支援客戶先驗貨,再簽收。避免事後發生破損,少件等問題。若開箱時,客戶發現破損或者少件的情況,請快遞員開具證明

(4)本商城合作的快遞公司若送不到客戶指定地址,需要轉單的,務必轉交給能夠送達的快遞公司配送,轉單後,將轉單的快遞單號傳送給客服人員。

(5)關於官網貨到付款的客戶,明確告知業務員需代收的貨款以及郵費總額。由第三方物流代收。

(6)異常件(退貨,換貨)處理,雙方必須以郵件溝通。

(7)物流單及費用:乙方按照甲方不同系統分開整理,每月於3號前彙總一次,交至甲方。

三、費用及結算

1、服務價格標準:

乙方按照固定標準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主要包括:

(1)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料、人工費用(包括列印紙、膠帶、紙箱、防震材料、其它消耗材料等),按出貨紙箱規格收費:17CM*12CM*15CM/1.6元/票,21.5CM*16CM*18CM/2元/票,29.5CM*23CM*18CM/2.5元/票。

如需更換紙箱,紙箱設計全權由甲方負責。

(2)甲方向乙方支付貨品倉儲費:按貨品佔地面積(30元/平方米/月)。

(3)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配送費:按照乙方《物流配送價格表》(見《附件》)以實際發生額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上門取貨費:車費以實際發生額支付,人工費500元/月。

2、費用結算方式:

上述各項費用,甲方於每季度按照乙方預算,於每季度五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向乙方預付下季度物流服務費,每月十日前,乙方將上月發生實際費用結算清單以郵件形式發給甲方,每月十五日前雙方完成上月結算確認,臨時發生的費用雙方協商及時辦理。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商品儲存標準的倉儲庫房。

2有權根據需要對委託乙方保管的貨品進行抽查盤點(至少一年四次)。

3甲方有權根據各項費用報表對乙方發生的費用進行檢查。

甲方的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戓經營許可證、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2甲方委託乙方儲存的貨品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包裝標準。

3甲方保證乙方物流服務應得的利益,不能因為和客戶或供應商的交易糾紛而影響乙方及時得到該得的利益。

4甲方對交易的合法性和產品的合法性負責。

5按約定及時向乙方結算及支付各種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向甲方收取貨品倉儲、分揀、配送費等其它費用。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所需的相關明細資料和單據、檔案等證明。

3有權對乙方執行先入先出、近期先出原則進行監督反饋。

4乙方有權要求在甲方將進行交易的貨物送到乙方倉庫。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貨服務,其價格按照乙方規定價格收取。

5乙方只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發貨。而不對甲方要求的發貨地點的對錯負責。

⑥乙方對貨物送達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壞和送錯貨、滅失負責,而不對產品質量和型號的對錯負責。

⑦客戶的退貨由甲方負責。需要乙方暫時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以實際發生額承擔。甲方要保證將費用及時劃入乙方的帳戶。

⑧乙方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2)乙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倉儲庫房,妥善保管貨品。

2有義務接受並配合甲方進行貨品盤點。

3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接收返回及不合格貨品。

4有義務按甲方要求執行按批號付貨。

5有義務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貨品分揀並做好服務。

⑥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⑦乙方必須按照公佈的價格和服務標準提供物流服務。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要嚴格執行,如其中一方不能按約執行,要依法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1、甲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的,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交納物流服務費0.1%的滯納金。

(2)貨物臨近失效期或貨物有異狀,在存貨期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乙方支出的所有處理費用。

(3)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出現貨物與包裝不符、易滲漏、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未在合同中註明,而造成貨物毀損、倉庫毀損及其他重大事故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倉儲庫房及分揀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2)貨物在儲存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的,按甲方成本予以賠償。

(3)未在規定時間內貨物送達甲方客戶手中,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損失。

六、附則

1、合同的續簽、終止或解除

(1)甲乙雙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協議方式通知對方。

(2)受託方在業務要求(指時效、貨損率、操作規範、使用者滿意度等方面)離委託方要求相差較大,並給委託方帶來嚴重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有權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況。

(4)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發生在合同解除之前的責任和義務,在合同解除之前所發生的責任和義務必須被徹底執行。

(5)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經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合同。

2、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的解決過程中,對於合同中不涉及爭議的其他條款甲乙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

3、其他條款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合同簽訂後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書面形式由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署才能執行。

(2)甲乙雙方要保守與對方合作業務資訊的商業祕密,否則洩密一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日期:日期:

物流服務明細

類別

價格

範圍

貨品倉儲

1000元

儲存貨架、裝卸工具等相關設施

進貨擺設

500元

貨品入庫、出庫、整理、盤點等

分揀打包

500元

訂單管理,二次打包,在庫貨品資訊反饋等

打包物料

1000元

列印紙,膠帶,紙箱,防震材料

發貨跟單

500元

調貨

500元

總資

4000元

物流服務合同範本2

甲 方:培高(北京)商業連鎖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中遠物流倉儲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收貨、驗收、商品倉儲、分揀、配送、代收貨款、商品退換等物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系統及裝置支援

1.1商品管理系統

1.1.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統,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賬號及密碼,供乙方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記錄甲方商品驗收入庫及配送出庫情況。

1.1.2乙方應指派專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賬號及密碼進行妥善保管,並接受甲方關於登入該賬戶進行商品出入庫管理的培訓。乙方應及時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就甲方商品入庫及出庫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保證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實際資料與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資料一致。

1.1.3如系統出現異常,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1.4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系統賬號及密碼予以嚴格保密。

1.2結算裝置配備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手持MPOS機,專用於甲方與甲方合作商戶定向結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貨款服務。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協議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儲存商品條件的倉儲地點。根據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倉儲地點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接收及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商品進行入庫儲存、妥善保管,並根據甲方要求就商品進行分揀包裝、配送及代收貨款、商品調退換等。

2.1商品收貨

2.1.1甲方在乙方收貨前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貨的《商品明細》及其對應的產品驗收標準,明確乙方代為收貨的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接收時間等,乙方接收到甲方傳送的上述通知後即應做好相應的收貨準備;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時收貨的情況,乙方應提前與甲方溝通,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貨遲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遲延產生的一系列損失。

2.1.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細》中的相應資訊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貨的商品進行嚴格驗收,包括並不限於商品的數量、破損、及相應的產品保質期,不合格商品應拒絕簽收,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甲方合作供應商解決。

2.1.3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應將驗收情況,包括合格品數量、不合格品數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簽收的幹線到貨單形式掃描給甲方,並根據實際驗收入庫情況登陸甲方商品管理系統如實完成資訊錄入。如果乙方在到貨後24小時內未將上述驗收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的,視為貨物全部合格,如後續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1.4 對於驗收合格的入庫產品,根據商品儲存屬性以及甲方的要求進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現遲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務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戶投訴,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全部損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貨品未盡到嚴格驗收義務,誤將不合格商品作為合格商品予以入庫的,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不合格商品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2倉儲服務

2.2.1乙方應根據收貨商品的屬性及特點選擇並保持適當的儲存空間及儲存條

件,保證甲方商品品質良好,適宜銷售。因乙方儲存不當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毀損、滅失、變質等情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部賠償。

2.2.2乙方應就驗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進行妥善包裝及存放,減少不必要的搬運或移動。如確需移動或搬運的,應採用合理的搬運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對商品造成損害的搬運或裝卸方式。

2.2.3乙方倉儲物業的情況及甲方倉儲貨物的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倉儲貨物詳情單》。

2.2.4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存在商品儲存不當,或在移動、搬運或裝卸甲方商品過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毀損的不當行為的,包括但不限於人力粗暴裝卸、貨倉佈局不合理、易使商品產生物理損害或化學變化的行為、不當扔拋等,則視為乙方違規。如乙方多次違規,經甲方判定違規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應據實賠償甲方商品損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後,商品滅失或毀損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該商品前的全部時間內,因乙方原因如該商品發生丟失、損壞、包裝破損、商品打溼、汙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擔全部風險。乙方負責以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單價價格為標準,向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3配送服務與代收貨款

2.3.1 甲方根據自身配送需求,通過商品管理系統向乙方下發《商品配送單》,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稱、數量、地點、到貨日期、收貨人、特殊要求(如有)等資訊。乙方通過系統,列印甲方下發的《商品配送單》,根據該《商品配送單》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證,單個縣城單次最低送貨貨值不低於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貨值結算物流費用。

2.3.2乙方應對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進行妥善分揀、包裝、裝運並選擇適宜的運載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該等商品在運送過程中保持質量穩定及外觀完好。

2.3.3乙方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指示將需配送商品送達至甲方指定收貨人後,乙方應提示收貨人就商品質量及數量等進行檢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配送單資訊相符的,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收貨確認單上簽字,並按照《商品配送單》的

應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結算裝置上進行結算。如乙方配送商品與甲方指定收貨人的訂單資訊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損壞、包裝破損、打溼、汙染、數量與訂單不符、商品型別與訂單不符等,乙方應自《商品配送單》標註的收貨時間起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時間內書面通知甲方的,則乙方應負責賠償因此造成收貨人及甲方全部的損失。

2.3.4乙方應根據甲方《商品配送單》,將商品配送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上報商品配送情況,或主動查詢乙方商品配送情況,乙方應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乙方工作人員在完成配送後,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或擅自以現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與甲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商品結算的,視為乙方違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賠償。

2.3.6因乙方原因將商品送至錯誤收貨人的,乙方應將該商品無償運到甲方指定收貨人。

2.3.7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就需配送商品進行包裝,因乙方包裝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4退換貨服務

2.4.1甲方根據收貨人的申請,通過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的“商品調退換”功能下發退換指令。乙方應及時登入該系統完成受理,並根據該調退換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該收貨人正向送貨時,到指定地點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調退換的商品,為不影響再次銷售,以整箱為單位進行退換貨,退換貨產品不得開箱,乙方應嚴格檢查該商品是否存在已經使用、超保質期等影響商品再次銷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提取該商品,並依照甲方指示運送至乙方倉庫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點;如存在影響商品再次銷售情形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2.5商品盤點

2.5.1乙方應在每月1號,對甲方商品庫存進行靜態盤點,並在當日以書面形式將盤點結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庫存情況,乙方應予配合,且甲方有

權隨時指派專門人員到乙方倉庫所在地就甲方商品進行抽盤核驗。

2.5.3如乙方倉庫中甲方商品的實際數量少於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數量,乙方應根據該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統中所顯示的商品單價計算,賠償甲方該庫存損失。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提供物流相關服務。

3.1.2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庫區進行檢查,對其進行KPI考核(KPI考核見附件)。

3.1.3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改進建議,對於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將隨時下發《整改計劃實施進度跟蹤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已交付貨物的訂單資訊、物流追蹤資訊。

3.1.5對於乙方在配送過程中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如商品丟失、損壞、延遲配送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並在當月月底前結清相關賠償款項。

3.1.6對於簽收手續不完備的簽收單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通過正常、合法的途徑予以完善,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乙方配送費用的結算,並計入KPI考核裡。

3.1.7如乙方的配送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車況較差、車廂不整潔存在汙染物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配送車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2甲方的義務

3.2.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需要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內予以回覆,甲乙雙方通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對倉儲面積進行調整。

3.2.2甲方應提供對應的結算裝置,若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3.2.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