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服務合同 篇1甲方:(物業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方式: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方式:
第一條 委託事項甲方將其實施物業管理的xxx住宅小區的保潔業務委託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 委託期限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行使保潔權的期限為xx年。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三條 委託費用標準:
數額: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潔費用的方式:
第四條 保潔標準乙方的保潔標準為:
1.按時清潔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設施,頻率標準xxx;
2.住宅小區內窨井、化糞池的清淘清運,頻率標準xxx;
3.按時清運住宅小區內的垃圾,並協調與環衛部門的關係,頻率標準xxx;
4.定期對住宅小區公共區域進行害蟲消殺工作,頻率標準xxx;
5.定時對樓內或樓外的保潔區域進行巡視,發現有違章建築和施工的現象有責任勸導,並及時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視訊率標準xxx;
6.對住宅小區高層公寓防火通道進行清理,保證暢通,清理、頻率標準xxx;
7.對高層公寓內的應急燈的使用情況進行巡視,損壞打及時報修並跟蹤處理結果,巡視訊率標準xxx.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一)權利1.擁有對乙方的保潔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2.擁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潔標準的權利;
3.擁有對乙方危害住宅小區行為的制止權;
4.擁有對乙方重大保潔措施的審定權;
5、(二)義務1.為乙方完成住宅小區的保潔工作提供保障的義務;
2.向乙方支付保潔代理費用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一)權利1.擁有依法取得報酬的權利;; 2.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住宅小區保潔業務的權利;
3.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格;
4.乙方喪失保潔公司資格;
5.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二)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並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職責,如果因乙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來訪人員造成損害、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因前款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雙方及xx各執x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託服務合同 篇2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服務內容
2.1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xx]162號和黑建規[20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委託方(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委託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營業執照編號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帳戶
委託服務合同 篇3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xx年 __月 ___日於中國____簽署。
甲方:
乙方:xx經紀人
鑑於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憑藉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平臺,使甲方獲得融資(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等)機會,乙方願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融資服務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憑藉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平臺,為甲方推薦投資商等相關融資服務。
2,甲方同意,甲方確認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後,甲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該投資商達成各種投融資協議(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等)並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續費。
二,成交手續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處獲得融資的,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續費。
2,甲乙雙方確認,甲方自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處獲得的每筆融資款項到賬之日起 10(拾)個工作日內,將成交手續費支付給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具體比例如下:
融資額1億以上成交手續費為3‰;
融資額1000萬~1億成交手續費為4‰ ;
融資額1000萬以下成交手續費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續費,每逾期一日應支付應付未付款總額的0.5%(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各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配合乙方完成盡職調查程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專案融資(企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該專案(企業)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業計劃書等資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等。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儘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便利。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後,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接觸。
4)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5)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祕密。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交手續費等。
2,乙方的義務:
1) 就甲方編寫的融資資訊等提供初步建議和指導。
2) 就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製作簡易商業計劃書。
3)根據甲方專案資訊對照投資商資料資訊進行投資商篩選。
4)向國內外投資商定向推薦甲方專案,並負責專案前期接洽的談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對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的確認函後,向甲方提供投資商資訊,協助甲方與投資商取得聯絡。
6)投(融)資協議簽署後,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投資商資金到位。
7)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祕密。
四,宣告與保證
1,甲方的宣告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宣告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訊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說明。
2,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並保證不用於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於投資商在佔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推薦投資商。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接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投資商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製作商業計劃書,參加談判,進行調查,進行路演推介等的,由雙方另行協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薦與融資活動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甲方與乙方推薦的中介機構接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中介機構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
2.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協議終止後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30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如甲方確認乙方向甲方推薦的投資商的,本協議有效期將自甲方確認之日起自動順延兩年。
2,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經紀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時間: 時間:
委託服務合同 篇4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專案名稱1.2專案地點1.3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平方米 層 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層 數:
其中含
商服面積:平方米 層 數:
住宅面積:平方米 層 數:
管線名稱: 長 度:
1.4其 它:
第二條委託服務內容:
2.1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其他
2.7任務完成日期
第三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內容要求份數提交時間
第四條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萬元(小寫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即(大寫)萬元(小寫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xx]162號和黑建規[20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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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 單位名稱 │││
│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單位公章)│
││經辦人│ (簽字) │ 年 月日│
│├───────────┼───────────────┤│
││ 單位地址 │││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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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銀行 ││ 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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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託方│ 單位名稱 │││
│(乙方)├───────────┼───────────────┤│
││ 營業執照編號 │││
│├───────────┼───────────────┤│
││ 資質等級 │││
│├───────────┼───────────────┤│
││ 資質證書編號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
││經辦人│ (簽字) ││
│├───────────┼───────────────┤│
││電 話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委託服務合同 篇5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案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委託服務合同 篇6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 年月日訂立。
一、法律服務範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下列在〔 〕中標有√符號專案的法律事務(以
下簡稱“本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1)刑事訴訟案件。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一審〔 〕,二審〔 〕,
再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二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申請執行〔 〕。
(2)民事訴訟案件。一審〔√〕,二審〔 〕,申請再審〔 〕,申請抗訴〔 〕,申請
執行〔 〕。
(3)行政訴訟案件。聽證〔 〕,申請複議〔 〕,一審〔 〕,二審〔 〕,再審〔 〕,
申請國家賠償〔 〕,申請執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請執行,或者申請撤消仲裁/不予執行〔 〕。
(5)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代理〔 〕。
2、刑事訴訟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幫助/
擔任辯護人。
3、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訴訟/仲裁代理人。
4、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就 事宜/專案提供見證/諮詢/ /法律服務。
二、委託許可權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託許可權為(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處分被代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
〔√〕2、特別授權(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
為,以下為選擇項)代理人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
解,〔√〕接受法律文書送達,〔√〕申請調查取證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
〔 〕3、非訴法律事務委託許可權:。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且委託許可權與本條約定不同的,委託許可權依授權委託書為
準。
三、律師
乙方指派 律師、 律師、律師、
律師為本法律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法律事務的,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
四、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
依法維護甲方權益。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事務的進展情況。4、律師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出具委託書。5、乙方及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6、乙方及律師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及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人洩露;但依法或徵得甲方及其近親屬同意後,可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披露所涉及祕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實合作,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與
本事務有關的情況。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3、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5、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其要求。
六、律師費及其支付(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1、〔√〕甲方委託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
() 元。
律師費支付方式:
〔√〕由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即 日內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每小時人民
幣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律師完成本法律事務所需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籤具《律師用時確認單》。
律師費支付方式:由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預付 元。乙方律師根據服務時間,
以《律師費用清單》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及餘額,並可通知甲方及時補充預付律師費及金額。乙方完成本項法律事務或本合同解除時,雙方結算律師費,多還少補。
3、〔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甲方委託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具體約定為:。
七、其他費用
律師在辦理本項法律事務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並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1、代理活動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差旅費等);2、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等)。
八、利益衝突
乙方及律師應當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變更委託許可權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九、委託事務的完成與合同的有效期限
屬於訴訟/仲裁/代理的,委託法律事務以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撤訴、撤銷案件、終止訴訟/仲裁/執行等方式結案,或者甲方原因單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託法律事務;屬於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託法律事務。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託、解除合同時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師應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甲方存在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及律師正常完成受託法律事務情形的,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和賠償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者《律師費用清單》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承擔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履行違約金按甲方應支付款項每日萬分之二計算至支付之日止。2、乙方及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實際直接損失。
十二、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可以用書面(包括郵件、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送達。
十三、不保證與風險提示
乙方及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本法律事務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甲方在訴訟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並不限於以下幾種風險,甲方應儘量予以避免:1、訴訟或仲裁請求不明確、不具體、不完整會導致承擔不利後果。隨意擴大請求如得不到支援要額外負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請求的增加、變更或者提出反訴、反請求應在許可或指定的期限內完成,否則可能不被審理。2、提供證據應當及時、充分,超過指定的時限提供證據、不提供原始證據、證人不出庭作證、未在指定的時限內申請調取證據或申請鑑定都可能影響證據效力,甚至不被採信。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會導致承擔法律制裁的後果。3、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會導致缺席審理或按自動撤回訴訟或仲裁請求處理。4、不準確提供送達地址造成訴訟或仲裁及相關文書被退回也視為已送達。在委託期間,變更聯
系地點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師的,可能會導致無法及時送達通知及代交法律文書等後果。
5、應在裁決書指定的期限內提出上訴,否則會喪失上訴權。6、申請人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限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會導致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或者支付遲延履行金,還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溫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甲乙雙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約定:
1、乙方如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委託合同、撤銷委託,律師費不予退還、減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十六、生效條件(在選定的專案後打√)
〔√〕1、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
〔 〕2、由甲方實際支付首次付款後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師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十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代表: 代表:
委託服務合同 篇7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委託招聘服務”代為搜尋企業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合同法有關條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宣告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合作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就_________職位(詳見《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開展委託招聘服務, 總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紅章、授權委託書並填寫《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
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企業聯絡,進一步明確要招聘的職位。
4.乙方通過人才資源網路等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5.乙方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篩選。
6.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情況核實,但不對人選進行面試。乙方對人選的求職事實負責。
7.乙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不帶任何聯絡方式的候選人簡歷發給甲方,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並將確認結果返回給乙方。
8.乙方每次將最佳候選人簡歷以1:3的數量提交給甲方。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簡歷經甲方確定適合人員及適合數量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資費,乙方在款到當日(工作日)提供被確定人員的聯絡方式。
10.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務資費不予退回。如遇面試後雙方不滿意,網站不重新推薦人選。
第三條雙方承諾(以下“總服務費”係指原該《委託招聘服務合同》約定的總服務費)
1.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2.乙方推薦給甲方並最終未被甲方正式錄用的人才,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錄用其任職。否則甲方應在候選人上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付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承諾在三年內對已成功推薦的人選不進行其它推薦,否則乙方補償給甲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4.乙方為甲方推薦的候選人,以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為準。
5.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將其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6.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第四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五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2.面試時如需要發生的應聘者差旅費,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推薦人選未能參加面試或者未能實際到崗,則服務時間順延,乙方負責再次推薦合適的人選給甲方,直到完成服務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並乙方收到甲方總服務資費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糾紛處理
當雙方發生業務糾紛時,須本著友好發展的態度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無法協調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8××律( )非訴字第號
委託方(甲方):××公司
受託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受託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