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甲方指定範圍內的宿舍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員工宿舍 坐落位置: 臨時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務內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時宿舍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如下:
1.為本服務專案配置宿舍管理人員名(2男2女),實行兩班兩運轉的模式工作(兩個白班、兩個夜班),白班時間:7:00-19:00、夜班時間: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員年齡為50週歲以下,懂得電腦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員按照雙方約定人數和人員單價計算。
2. 負責看管公共區域設施裝置及巡視,以免發生外來人員侵入偷竊或損害財物;對上崗服務時間內進出管理區域的人員做好接待登記工作,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3. 遵守甲方相關宿舍管理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崗期間嚴
禁與甲方員工發生任何衝突。
第三章 合同服務期限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12 個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務質量。
2.與乙方密切合作,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甲方有關的事項。
3.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起止日辦理交接手續。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和宿舍。
6.每月組織一次入住人員對宿舍管理員的評價;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招聘、培訓和管理為本專案服務的宿舍管理人員。
2. 為宿舍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技術支援。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員的薪資福利。
4. 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對本專案宿舍管理人員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必要的記錄。
5. 除檢查和緊急處置需要外,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所屬的任何裝置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場所。
6. 經證實因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或過錯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 對甲方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有效給予解決。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八條 宿舍管理服務費
1. (含稅),摺合每人每月人民幣元整。
2. 乙方於當月末提交發票,甲方於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服務費為違約賠償金,如出現第十三條的規定,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過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從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應收款0.3%的滯納金,但乙方延期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條 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員工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並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員工繳納五險和購買相關商業保險,乙方員工發生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一般過錯,乙方應立即給予糾正,提交檢討報告,並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員,如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給予賠償。
1、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內不經許可脫離宿舍管理範圍,導致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行為者;
3、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未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製度的;
4、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請示、聯絡、彙報,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
5、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員工進行威脅、恐嚇的;
6、對進出宿舍內相關人員不盤查、不驗證,鬆懈怠慢,未造成嚴重影響者。
7、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十三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有重大過錯,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關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故意損壞、盜竊甲方或其他員工的財物,性質惡劣,已經經公安部門報案認定的;
2、在宿舍範圍內動手打人或鬥毆的;
3、脫崗時間較長(4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者。
4、由於工作的玩忽職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災或者其它危害、造成嚴重損失者的。
5、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可商談本合同續約事宜
第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裝置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裝置執行:良好,執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裝置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裝置及軟體,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xx]5號檔案。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使用者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服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病毒名稱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其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_________腺病毒,腺病毒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條費用及價格(人民幣)
1.病毒的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購買;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所購買的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將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實驗組中進行實驗研究,在任何情況下決不用於人類,決不用於以謀利(直接或間接)為目的的生物製藥以及臨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徵得甲方授權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義將購買的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轉移、出售或租借給他人使用。
3.保證乙方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進行的研究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不得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進行有損於人類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過程中經本產品及其一切複製、衍生產品處理過之動物、植物、蛋類以及乳製品等均應妥善處理,決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課題組在發表文章中註明該重組腺病毒購自甲方,並將已發表文章影印一份給甲方。
6.甲方的腺病毒產品是由人5型腺病毒改造而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使用腺病毒原則。任何違反該原則而引起的實驗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健康問題,甲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7.若乙方不再應用本產品須將其銷燬或返還甲方。
8.乙方承諾在使用本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的言論或行為。
9.乙方對其提供技術服務的病毒不得轉賣、轉送及商業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病毒製品後,應立即將其分成小份裝於無菌的病毒凍存管中並低溫保存於-20℃,避免反覆凍融而導致病毒滴度下降。由於使用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病毒產品需經過嚴格的質量控制,其所攜帶的基因經過測序確證無誤。
2.甲方的腺病毒產品通過快遞公司送達乙方。
3.如果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請在貨到後一週內及時與甲方聯絡,甲方將複核產品的質量狀況,並給予乙方滿意的答覆。
第五條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並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報告:
1.成果:重組腺病毒,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載體構建流程報告。
3.病毒重組及鑑定報告。
4.病毒顆粒數檢測報告。
5.病毒滴度檢測報告。
6.病毒純度hplc檢測報告。
第六條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簽訂當日應當支付合同費用的1/3,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條所列的成果當天,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的1/3,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條所列的報告當天,乙方最後支付合同費用剩餘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向乙方提交第六條所列的成果,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合同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則乙方總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法
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在貨到後一週內及時與甲方聯絡,甲方將複核產品的質量狀況,並給予乙方明確的答覆。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由合同履行地所在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備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需增加的條款)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研究生導師: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_________
1.2 專案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 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
│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委託服務合同 篇5
委託人(散客)就以下事項與受委託人(旅行社)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與標準
委託專案用√選擇
1□行李提取和委託4□抵離接送服務7□代訂汽車2□聯絡參觀5□代購文娛票8□代訂飯店3□代購交通票6□代辦國內旅遊委託9□提供導遊服務說明代購交通票旅客姓名身份證號碼行 程日期時間00:00航班號或車、船次購票人電話自至代訂飯店入住者飯店名稱及檔次客 房住店時間抵達時間00:00訂房人電話型別價格自至委託事項總費用 元委託人預付費用 元餘款償付時間委託代辦費 元交通票取票地點
二、違約責任
1.因受委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3.委託人經受託人同意,可以在受託人之外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因此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4.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約定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受託人(旅行社)(簽章):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