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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委託服務合同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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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委託服務合同九篇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現就甲方委託乙方接送子女____________上下學一事,達成協議。

一、乙方從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每週一至週五(法定節假日除外)按固定時間、固定路線接送甲方子女上下學。

時間:(早)到校_________(午)離校__________(晚)離校_________.

路線:從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數:_____次/天。勞務費:________元/月,若超過10公里,再加收20%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寒、暑假中止接送服務,中止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二、甲方須填寫委託接送服務登記表,由乙方按其路線、時間給甲方配車,每車配一名司機駕駛,並有該司機負責接送工作。在行車途中,甲方子女應聽從乙方司機的安排,協助乙方司機順利、及時、安全地作好接送服務工作(甲方應作好在這方面對其子女的教導工作)。

三、乙方替甲方配好合適線路的車輛後,同甲方簽訂委託接送合同。

四、乙方製作統一樣式的乘車卡,甲方子女乘車時必須佩戴,便於乙方司機識別。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服務內容

2.1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xx]162號和黑建規[20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委託方(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委託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營業執照編號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帳戶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委託招聘服務”代為搜尋企業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合同法有關條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宣告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合作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就_________職位(詳見《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開展委託招聘服務, 總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紅章、授權委託書並填寫《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

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企業聯絡,進一步明確要招聘的職位。

4.乙方通過人才資源網路等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5.乙方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篩選。

6.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情況核實,但不對人選進行面試。乙方對人選的求職事實負責。

7.乙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不帶任何聯絡方式的候選人簡歷發給甲方,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並將確認結果返回給乙方。

8.乙方每次將最佳候選人簡歷以1:3的數量提交給甲方。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簡歷經甲方確定適合人員及適合數量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資費,乙方在款到當日(工作日)提供被確定人員的聯絡方式。

10.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務資費不予退回。如遇面試後雙方不滿意,網站不重新推薦人選。

  第三條雙方承諾(以下“總服務費”係指原該《委託招聘服務合同》約定的總服務費)

1.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2.乙方推薦給甲方並最終未被甲方正式錄用的人才,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錄用其任職。否則甲方應在候選人上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付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承諾在三年內對已成功推薦的人選不進行其它推薦,否則乙方補償給甲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4.乙方為甲方推薦的候選人,以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為準。

5.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將其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6.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第四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五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2.面試時如需要發生的應聘者差旅費,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推薦人選未能參加面試或者未能實際到崗,則服務時間順延,乙方負責再次推薦合適的人選給甲方,直到完成服務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並乙方收到甲方總服務資費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糾紛處理

當雙方發生業務糾紛時,須本著友好發展的態度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無法協調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 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將其實施物業管理的______________住宅小區的保潔業務委託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 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行使保潔權的期限為條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三條 委託費用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潔費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潔標準

乙方的保潔標準為

1.按時清潔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設施,頻率標準;

2.住宅小區內窨井、化糞池的清淘清運,頻率標準;

3.按時清運住宅小區內的垃圾,並協調與環衛部門的關係,頻率標準;

4.定期對住宅小區公共區域進行害蟲消殺工作,頻率標準;

5.定時對樓內或樓外的保潔區域進行巡視,發現有違章建築和施工的現象有責任勸導,並及時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視訊率標準;

6.對住宅小區高層公寓防火通道進行清理,保證暢通,清理、頻率標準;

7.對高層公寓內的應急燈的使用情況進行巡視,損壞打及時報修並跟蹤處理結果,巡視訊率標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對乙方的保潔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2.擁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潔標準的權利;

3.擁有對乙方危害住宅小區行為的制止權;

4.擁有對乙方重大保潔措施的審定權;

(二)義務

1.為乙方完成住宅小區的保潔工作提供保障的義務;

2.向乙方支付保潔代理費用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依法取得報酬的權利;

2.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住宅小區保潔業務的'權利;

3.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格;

4.乙方喪失保潔公司資格;

5.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二)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並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職責,如果因乙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住宅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來訪人員造成損害、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因前款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___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甲方因訂立遺囑事宜,現委託乙方為此提供律師見證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見證事項和用途/目的:

1、委託見證的事項:見證甲方訂立遺囑

2、見證的目的:證明甲方訂立遺囑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二、承辦律師: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本所 **律師、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律師見證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見證費用,計人民幣 ( 元整)元。

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辦案費用,將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3、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見證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包括乙方最終書面通知甲方不予見證。

4、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內支付見證費用。

5、雙方對費用支付的另行約定: /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檔案,並必須保證其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檔案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師認為甲方提供的檔案、材料不完整或有疑義時,甲方應出具必要的書面說明或進行補充。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見證服務,並保守因此而獲知的甲方祕密。

六、乙方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見證,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 :

1、甲方行為能力有瑕疵;

2、甲方無權委託;

3、甲方在委託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委託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甲方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

5、委託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發現甲方有違法動機或目的。若乙方認為不應予以見證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七、若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重大過失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因此給甲方及/或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賠償的數額以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相關事項收費金額的3倍為限。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別約定:乙方依法對甲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最終出具《律師見證書》。

(以下為簽章頁)

甲方: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鑑於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專案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為專案(以下簡稱專案)洽談工作的委託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為甲方在專案取得過程中,為甲方與專案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為甲方取得專案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專案地址:

(2)專案佔地:

(3)專案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專案的具體資料以專案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為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資訊收集;

2、 專案核准調查;

3、 甲方和專案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專案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專案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程式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專案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稅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專案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稅後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餘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鑑於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後,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專案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專案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專案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後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專案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專案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後,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託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於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託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託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9

保安服務委託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的專業保安服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服務區域:

第二條、委託服務期限:

1、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為期 年

2、委託人員數量,共 人,其中包括隊長1名。人員分佈為東、西出入口24小時門衛崗6人、園區24小時巡視崗共4人。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員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進行工作指導和監督。

2、甲方有權稽核並要求乙方修改執勤方案和工作服務標準。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並完善保安服務工作,並接受乙方對關於安全防範、消防隱患等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4、甲方保衛部負責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對發現工作表現不稱職的隊員,有權向乙方提出撤換,屢教不改者,按照甲方《員工手冊處罰條例》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5、依據本合同條款及附件內容,由於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

務工作時的過失(脫崗、串崗、睡崗)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有根據具體情況臨時調整乙方保安人員工作內容、崗位、時間的權利,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甲方的調整安排。

7、小區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甲方應協助乙方會同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妥善解決。

8、甲方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桌椅、組織學習、訓練的場所等。

9、甲方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衛職責。

10、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保安服務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衛(崗)服務、巡邏及其他因甲方管理面積增加需委託給乙方的服務。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各類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5、乙方應當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執勤方案要求能達到甲方滿意的保安服務人員質量和數量。

6、乙方保安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工資標準、各項福利待遇、社會

保險等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乙方及乙方人員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及給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7、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於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 5 日內予以更換合格人員。

8、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與公安、消防、城管、市容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並保持良好關係。

9、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時發現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甲方保衛部人員,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第五條、人員要求

1、乙方保安人員年齡須在50歲以下,身高170cm以上,胖瘦適中,形象端正,身體健康,具備一定的身體素質要求。

2、乙方需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統一工服、工鞋等,並隨季節更替變換工服。

3、乙方保安人員應具備政府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安人員任職條件及合法手續。

4、乙方保安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個人品行端正,無治安拘留等違法犯罪記錄。

5、甲、乙雙方對保安人員進行月度考勤統計,如發生對保安人員服務行為的投訴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給予相應處罰並更換人員。

6、乙方應經常檢查乙方保安人員的文明執勤、禮貌用語,注重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確保小區的治安穩定和安全,盡心盡責做好小區的衛士。

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派人員的花名冊、籍貫、身份證影印件等。

第六條、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保安服務費為 元/人/月,年費用合計為元。

2、支付方式:甲方依據保安月度服務表的月度統計情況,在次月10日前以支票形式支付保安服務費,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

第七條、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在合同有效期內可變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保安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任職條件的,視為未提供相應的保安人員。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時,5日內予以補足;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缺崗天數及數額扣除相應服務費用。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遇見、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通

知另一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

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屬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執行完畢後,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簽訂的,應提前 30 日提出書面意見,如單方提出不再繼續簽訂的,應提前 6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附則

1、甲、乙雙方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洩露對方的企業資訊。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