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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

合同協議 閱讀(2.92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將房款全部付給甲方。

第三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 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定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五條 該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發生的水、暖、電、訊、有線電視費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擔;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後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鑑於該房屋由於政策原因暫不能辦理產權過戶,雙方約定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時所需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約定承擔。

第七條雙方約定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乙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積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戶等事宜。

第八條 雙方約定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若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徵收,政府給予一切補償權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戶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九條 甲方不得以經濟上漲,房價過低等任何理由拒絕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等相關事宜。鑑於本房屋買賣經由 房屋中介全程參與,中介一方有責任監督雙方按時履行相應義務。如果由於甲方違約致使乙方無法履行,全部退還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中介一方負連帶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

聯絡電話: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中介人(簽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資訊描述

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該房屋用途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並確定後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託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託丙方為其提供**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並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於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於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交付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 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後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後,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 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裝置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並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後,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 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於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認購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認購標的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的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房)該商品房的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二、認購標的的價款

該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三、認購款

乙方於本認購書籤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屬一次性付清款項,出賣人和買受人無任何爭議。且在簽訂本協議時表示甲方已收到該款項。

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_____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應在取得預售許可證____日內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到乙方,因此產生的不利於乙方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_____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_____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再補購房款。

四、其他約定

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買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購房款,甲方不得將此房進行調換,同樣甲方不得將此房另出售給其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

五、附則

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認購書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後本認購書自行終止。本認購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不包括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

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街道___號(樓)單元號(室)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稅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及產權過戶手續費甲方承擔。

第五條產權過戶及入住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日內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並按約支付相應稅費。

2。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過戶完畢之日起兩天內騰退房屋,辦理完物業更名等移交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

第六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說明該房屋使用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提供購房、物業、公共修基金等手續及合同;結清房屋所有權過戶前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供水、電力、供暖、煤氣、有線電視、網路、電話、公共維修基金等),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應當共同與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為過戶提供必要的檔案、資料和便利。

第七條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能交付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2。乙方應與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過戶、物業移交手續。第八條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

(1)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價款,並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3%的違約金。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未按約結清有關費用,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當自行及時結清有關費用,並向乙方支付未結費用__%的違約金。乙方已經代為支付該費用的,甲方還應當全額返還。

2。乙方違約

(1)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的,甲方履行期限順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1.提問一:違約金是否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2.提問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中約定了違約金,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守約方就可主張全額的違約金

3.提問三:既然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數額,就應該按照約定執行

一、違約金是否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最多隻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擔保法》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中約定了違約金,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守約方就可主張全額的違約金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三、既然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數額,就應該按照約定執行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我們國家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具體說,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的30%,則認為違約金約定過高,需要適當調低;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於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高違約金。比如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上家如遲延遷出戶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當雙方發生爭議時,下家無法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真有那麼多,法院最終將違約金調整為每日100元。

以上為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的內容,房屋買賣雙方要結合上述法律規定,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的約定違約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