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租賃合同糾紛代理意見詞

合同協議 閱讀(3.09W)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及人民陪審員:

租賃合同糾紛代理意見詞

某某訴某某解除合同糾紛一案,貴院轉為普通程式審理,作為某某的代理人,除上次簡易程式發表的代理意見外,現補充如下代理意見:

一、莫某不僅拒交土地青苗補償費,亦將本案爭議土地轉租他人,構成根本違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將土地轉租他人之前,承租人應當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本案中,某某在沒有約定及徵得某某的同意的情況下,將土地轉租他人,根本違背了雙方之約定,構成根本違約。

二、本案《協議》第三條應當認定為“贈與條款”。

關於本案爭議土地租賃費用問題,《協議》僅約定了青苗補償費,也即某某使用土地造成了該土地農作物的收益損失,某某每年給予青苗費系對農作物收益的補償。然,《協議》

第三條約定,該塊土地被徵佔,某某享有60%土地補償權益。縱觀《協議》及案件事實,某某除青苗補償費外未給予某某任何相關土地使用款項。而,該地塊被國家或其他單位徵佔,某某將永久喪失該地塊。根據我國法律之規定,土地一旦被徵佔,補償費分為三類: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償款及青苗費、地上附作物補償款,徵佔單位給予的土地補償費,極大部分用於失地農民的安置所用,即讓失地農民有所居、有所發展。某某及某某一旦失去該塊土地,理所當然應當享有上述補償費。然,本案中,關於土地永久喪失,某某在未給予某某進行過任何補償的情況下,享有60%的土地徵佔款的約定明顯違背了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且損害了某某的權益。關於《協議》第三條,某某以零付出的方式,收穫土地徵佔款的'約定,應當認定為某某對某某的無償贈與。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無償贈與合同,贈與物在交付之前,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本案中爭議土地尚未被徵佔,某某亦未收到土地補償款,因此,贈與人某某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將其與受贈人某某簽訂的《協議》第三條撤銷。

三、本案某某與某某簽訂的《協議》,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確認為無效。

本案中某某租用協議土地並未用於農業生產,給土地造成了永久的損害,使用過後其恢復土地的成本及費用承擔問題《協議》未有明確約定,因此一旦某某不予對該塊土地進行復墾,在某某無力復墾的情況下,該塊土地就只能喪失其農業功能,造成我國農業用地的浪費。故此,我國《土地管理法》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式,且禁止浪費農用地,未取得審批手續的,均為非法用地。因此,《協議》將該塊土地約定為建設用地的行為當屬無效,其約定及其合同的實際履行損害了國家及本村集體的利益,因此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確認《協議》相關約定無效。由於本案《協議》所有條款均是圍繞某某佔用某土地“建廠房”而得以成立,故此“佔地建廠”成為了所有條款的基石,“佔地建廠”相關約定無效,置根於之上的其他約定當然喪失了基礎,均應當認定為無效。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實際履行《協議》過程中,某某的違約行為構成了根本違約,符合解除協議的要件;關於《協議》第四條的約定,某某享有任意撤銷權;本案《協議》的約定及實際履行均損害了國家及集體的利益,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確認為無效。

以上代理意見,望法庭採納!謝謝!參考資料:杭州律師

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