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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鞅的歷史人物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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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鞅這兩個字,相信同學們都不會陌生,正是因為商鞅的變法,把微弱的秦國變成了強大的國家,打下了統一的基礎,那麼關於商鞅你知道的多少呢?詳情請看下面內容,小編和大家來介紹一下商鞅吧!

關於商鞅的歷史人物介紹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生平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宦官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後升大良造。

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昂將軍,魏割西河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於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過刻薄毖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秦國貴族多怨。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駟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欲逃往魏國,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帥,亦不願收留。後來商鞅回到商邑,發邑兵北出擊鄭國,秦國發兵討之,殺鞅於鄭國黽池,死後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于彤,滅商君之族。

公元前359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課本上商鞅舌戰圖插圖,是當時這次大辯論的寫照。

商鞅變法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商鞅第一次變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楊寬《戰國史》185頁有這樣一段說明:《史記秦本紀》說:秦孝公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為左庶長。據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衛鞅為左庶長。但是《史記商君列傳》說:孝公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據此則下令變法,應在秦孝公六年衛鞅任左庶長之後。兩說相較,當以後說為是。《戰國策秦策》一說: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韓非子和氏篇》又說: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王先謙《集解》認為八上脫十字,是對的。從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以後,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來計,正是18年。據此,商鞅第一次變法應在公元前356年。

公元前340年,衛鞅設計生擒魏將公子昂,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西河地。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商洛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被車裂而死。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一、廢井田,開阡陌(阡陌就是田間的大路)。秦國把這些寬闊的阡陌剷平,也種上莊稼,還把以前作為劃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樹林、溝地等,也開墾起來。誰開墾荒地,就歸誰所有。土地可以買賣。

二、建立縣的組織,把市鎮和鄉村合併起來,組織成縣,由國家派官吏直接管理。這樣,中央政權的權力更集中了。

三、遷都咸陽。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雍城(今陝西鳳翔縣)遷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陽(今陝西咸陽市東北)。

這樣大規模的改革,當然要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

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虛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

這樣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

商鞅南門立木在戰國七雄中,秦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諸侯國落後。貼鄰的魏國就比秦國強,還從秦國奪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公元前361年,秦國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決心發奮圖強,首先蒐羅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說:不論是秦國人或者外來的客人,誰要是能想辦法使秦國富強起來的,就封他做官。

秦孝公這樣一號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幹的人。有一個衛國的貴族公孫鞅(就是後來的'商鞅),在衛國得不到重用,跑到秦國,託人引見,得到秦孝公的接見。

商鞅對秦孝公說:一個國家要富強,必須注意農業,獎勵將士;要打算把國家治好,必須有賞有罰。有賞有罰,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進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張。可是秦國的一些貴族和大臣卻竭力反對。秦孝公一看反對的人這麼多,自己剛剛即位,怕鬧出亂子來,就把改革的事暫時擱了下來。

過了兩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穩了,就拜商鞅為左庶長(秦國的官名),說:從今天起,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長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個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下命令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的,就賞十兩金子。

不一會,南門口圍了一大堆人,大家議論紛紛。有的說:這根木頭誰都拿得動,哪兒用得著十兩賞金?有的說:這大概是左庶長成心開玩笑吧。大夥兒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沒有一個敢上去扛木頭的。商鞅知道老百姓還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賞金提到五十兩。沒有想到賞金越高,看熱鬧的人越覺得不近情理,仍舊沒人敢去扛。正在大夥兒議論紛紛的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跑出來,說:我來試試。他說著,真的把木頭扛起來就走,一直搬到北門。商鞅立刻派人傳出話來,賞給扛木頭的人五十兩黃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沒少。這件事立即傳了開去,一下子轟動了秦國。老百姓說:左庶長的命令不含糊。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經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佈了出去。新法令賞罰分明,規定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為標準。貴族沒有軍功的就沒有爵位;多生產糧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為了做買賣和因為懶惰而貧窮的,連同妻子兒女都罰做官府的奴婢。秦國自從商鞅變法以後,農業生產增加了,軍事力量也強大了。不久,秦國進攻魏國的西部,從河西打到河東,把魏國的都城安邑也打了下來。

其實在商鞅樹木立威之前,吳起也採用過同樣的手段。在吳起人西河郡長官時,把一根木頭立在城南,規定誰能推到木頭就封他做長大夫的官。結果真有人這樣做了,做的人也被封了官了。商鞅的做法流傳下來而吳起的則沒有。

商鞅兩次變法的主要內容公元前356年第一次變法,主要有下列三點:1。頒佈法律,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將李悝《法經》頒佈實行,增加了連坐法。就是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不告發的腰斬。一家藏奸,什、伍同罪連坐。客舍收留無官府憑證的旅客住宿,主人與奸人同罪。2。獎勵軍功,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規定斬敵甲士首級一顆賞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服勞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越大。宗室、貴戚凡是沒有軍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屬籍,不能享受貴族特權。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戮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拏(意思是盡力從事男耕女織的生產事業,生產糧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從事工商業和因不事生產而貧困破產的人,連同妻子、兒女沒入官府為奴隸)。公元前350年第二次變法,主要有下列兩點:1。開阡陌封疆。破除過去每一畝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頃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來的百步為畝,開拓為240步為一畝,重新設定阡陌和封疆。國家承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私有權,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2。普遍推行縣制。在未設縣的地方,把許多鄉、邑,聚合併成縣,共新建31縣。設縣令、縣丞,由國君任免。

安陽南內黃縣樑莊鎮一帶)人,公孫氏,名鞅,亦稱衛鞅。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後入秦孝公。孝公六年(前356年,一說三年)任左庶長,實行變法,旋升大良造。孝公十二年由雍(今陝西鳳翔南)遷都咸陽,進一步變法。後十年(前304年)因戰功封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十五邑,號商君。因稱商鞅。商鞅主要進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傍予爵位等級的制度;採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合併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准許土地買賣;創立按丁男征服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服;頒佈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為秦國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貴族誣害,遭車裂刑而死。《漢書藝文志》有《商君書》29篇;今存24篇;又有《公孫鞅》27篇,今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