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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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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精選17篇)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和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市、縣化債工作實施意見,為促進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穩步推進,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省、市、縣三級化解村級債務會議精神,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總體要求,堅持“遵守法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範管理、重在落實”的基本原則,切實搞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堅決制止新增債務,促進我鎮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為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步伐夯實經濟基礎。

二、組織領導

鎮委、鎮政府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及農村“三資”等工作的聯席會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聯席會領導為副組長、全體包村行政幹部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以指導和督導各村化解債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幹部為組長、村支部書記為常務副組長、村第一書記為副組長、其他村幹部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具體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由鎮財政所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在財政所和村兩委會中抽調,負責全鎮化解村級債務日常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資訊上報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堅持依法依規清收化解原則。

(四)堅持民主議事原則。

四、目標任務

(一)債權目標和任務

自20xx年5月起,全鎮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記債權基礎上,根據債權構成和類別,分別擬定清收方案,提交黨員群眾議定,擬定三年內完成債權清收計劃。

(二)債務目標和任務

一是財務清理目標:全面清理村組所有財務帳目、經濟往來、承包合同、財產物資、兩工折款、“一事一議”籌資、國家稅賦減免、國家各項補貼、國家轉移支付、幹部工資尾欠及群眾反映的其他突出問題。

二是債務清查目標:以“鎖定”和“擠水分”為重點,對每筆債務進行重新確認;每筆利息進行重新核實;所有幹部工資尾欠進行重新審定;確保所有債務“水分”全部“擠幹”。

三是化解債務目標: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紀律。在化解過程中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所有收支均由村會計經手,按照代理記帳手續辦理,其他專班人員協助進行。

(二)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專班開展化解工作時,可按照先易後難、先單位後個人的原則逐步往前推進。

(三)落實工作責任。債務化解過程中專班要明確工作職責,履職盡責,強化擔當,紮實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六、工作紀律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嚴禁激化矛盾。

2、工作專班團結一致,嚴禁拉幫結派,製造矛盾。

3、嚴格執行議定辦法,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更改議定內容。

4、嚴禁提前宣傳透漏議定內容。

5、未經履行議定程式,嚴禁私自更改債權債務化解金額。

6、非工作專班嚴禁插手債權債務業務。

七、方法步驟

(一)宣傳動員,提高認識。

村級債權債務清收化解涉及面廣,數額大,成因複雜,通過會議、橫幅、廣播、電子屏、微信、簡訊、QQ群、給農戶一封信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實行村幹部帶領專班入組開會進行宣傳發動,對在外務工人員進行電話或郵寄信函形式告知,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認真開展村級債權債務的核實清理,搞好債權債務的合併、分類及賬務處理,明晰債權債務關係,切實擠幹水分,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用途、原因、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三)召開會議,民主議事。

對本村債權債務結果進行議定程式,由支部提議,兩委商議後,召開黨員大會審議,最後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進行逐條決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議定實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債權,化解債務。

按照議定的債權債務方案措施,專班進行清收化解。

1、村幹部帶隊,專班入戶進行,按先集中戶後分散戶進行,對個別特殊情況戶可合力攻堅。

2、債權清收和債務化解相結合,對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時有債權或債務的,經協商履定手續後可對衝核銷。

3、對於死亡戶和失蹤失聯人員等,認真做好清收化解記錄,保留證據,每筆進行充分議證後按型別區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式作呆帳處理。

4、清理化解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化解過程中遇到黑惡勢力將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肅打擊。

5、村集體發展經濟與化解清收相結合,對積極主動對債權進行償還的,根據村規民約,可建立獎勵機制,提高債務化解效率。

(五)帳務處理

1、做好化解債務帳務處理。一是組織搞好結賬,由村兩委成員組織理財小組搞好村組全部清收單據款項、原手續核定待銷,並全面提請黨員群眾代表議定。

2、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後的集中歸類賬務處理。村級債權債務化全解工作要分階段進行結帳處理帳務,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理財小組成員對化解後的情況進行一一勾列、甄別,視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按時還款或賬務調帳處理,所有的還款調帳等手續須有村民理財小組成員的簽字確認並履行“四議兩公開”手續。

(六)張榜公示,接受監督。

本村債權債務化解工作完成後,要及時彙總清理情況並上報鄉鎮債權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稽核。稽核後由各村村民理財小組將清理情況在村級財務公示欄內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七)資料歸檔

債權債務化解由專人建立獨立檔案,並形成會議記錄,記錄每次專班會議,圖片,宣傳發動,代表大會議定,專班入戶清收化解債權債務等動態。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2

為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級債務,切實保障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根據《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開原市關於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20xx年年底村級債務為基數,嚴禁新增債務,調優債務結構,通過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債務。20xx-20xx年化解債務1億元,20xx-20xx年化解債務1億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級債務總額下降到0.5億元以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所在鄉鎮(街道)為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村為實施主體,對鄉鎮(街道)實施捆綁考核。

(二)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各村要針對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訂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策”,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三)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按照分析債務構成,摸清資產資源、理清化債思路等步驟,分階段穩步推進,保持社會穩定。

(四)堅持創新方法原則。在堅持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前提下,以“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改革創新精神,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主要任務

圍繞“每五年化債1億元”目標,實施控債化債八大行動。

(一)債務明晰行動。按照“四議一審兩公開”程式,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清理和明確,建立村級債務清單,並張榜公示。從20xx年開始,嚴禁新增債務,確需增新債務的,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經批准同意後再按照規定程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完成時間:20xx年3月底前

(二)債務清除行動。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係;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作呆帳、壞帳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係,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採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衝轉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完成時間: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約清收行動。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和未兌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的清收時間節點、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籤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式進行修改和完善。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法院、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

完成時間:20xx年4月底前

(四)資源轉換行動。啟用村集體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資產資源,通過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增加集體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償還集體債務。與農信聯社等金融機構合作,通過政府提供擔保、銀行提供貸款等方式轉換民間借貸。金融機構根據村級集體資產情況在貸款利率上予以傾斜,合力支援村級化債工作。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農信聯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原市支行等

完成時間:20xx年5月底前

(五)物業經營行動。強化村集體對山林、土地等資源的所有權能。鼓勵以農戶委託、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等方式,對農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和田間設施、防火、防盜、防病蟲害方面進行物業化管理。鼓勵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生產和經營服務。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間:20xx年6月底前

(六)規範管理行動。各鄉鎮(街道)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對村級債務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體經濟收入償還債務等制度。堅持“一村一賬戶”,村級專案、補助等一律通過基本帳戶收支。村幹部基本報酬由市財政保障,各鄉鎮(街道)採取“按月打卡發放基礎工資+年終呈現績效考核工資”方式進行發放。績效報酬與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債務化解情況掛鉤。統一政策、統一渠道,規範村級班子成員的報酬。規範村級聘用人員和村級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管理,村聘人員必須報所在鄉鎮(街道)審批同意後方可正式聘用。村級臨時用工必須經“兩委”班子會議研究,提交村民(股東)代表會議形成用工標準等書面決議後才能實施。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7月底前

(七)減支節約行動。堅決杜絕村級行政性公務接待支出。嚴禁巧立名目發各種津貼、獎金及各種會議誤工補貼。嚴格控制村級管理費支出。有債務的村不得承擔應該由村民個人承擔的費用(包括有線電視費、農村合作醫療、農房保險等),視債務情況酌情壓縮村級慰問等費用。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8月底前

(八)規範工程行動。嚴格按照《開原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開原市關於村級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執行村級工程專案招投標制度。所有村級工程(專案)實行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終審制。所有村級建設專案或其他村級事項,嚴格控制投資規模,確保先預算後實施,資金保障率必須達到80%以上才能組織實施;確需舉債進行專案建設的,應先報請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再啟動村級議事程式,對專案或事項的必要性和村級償債能力等進行充分認證,表決通過後才能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9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原市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級債務管理工作納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內容,加強村級債務的監督管理。鄉鎮(街道)完善“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行政一把手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實施“三個一”制度:村級集體增收化債責任“上壓一級”,所在鄉鎮(街道)作為責任主體,村級為實施主體;村級專案“上審一級”,由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批;村級資金“上管一級”,由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其中村級工作(專案)、村幹部報酬、村級人員聘用、村級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由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籤。

(二)強化考核機制。把村級集體增收化債工作列入鄉鎮(街道)年度綜合考評。如鄉鎮(街道)沒有完成年度村級集體化債考核任務或有新增債務的村,一律不得設立鄉鎮(街道)自主單項考核,所在村主要領導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各鄉鎮(街道)要把化解村級債務同鄉鎮(街道)駐村幹部、村主要幹部的績效考核掛鉤。

(三)加強化債監管。根據《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把村集體負債、化債和新債作為評定村級集體“三資”分級管理的重要依據,把化債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與正常審計工作相結合,強化執法監察和審計監督。

(四)發展集體經濟。全面落實開原市委《關於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按照“一村一專案”要求,統籌各類涉農專案資金優先用於扶持集體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和經營性收入,提升村級造血功能,提高村級債務償還能力。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省、市經濟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全面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14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16〕129號)檔案精神,結合環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做好“三大攻堅戰”之一的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將其作為今後三年全縣金融工作的重點內容,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建立失信人員“黑名單”,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信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加強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為抓手,以打擊逃廢債務、清收不良貸款為重點,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宣傳、媒體曝光、司法處置等多種途徑,調動多方力量,採取強有力的清收措施,確保在此次行動中清收現有不良貸款50%以上,切實達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目的。

三、工作職責

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平臺,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進行宣傳報道。

2.縣法院:負責加大對金融機構勝訴未執行的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案件的執行力度,以提高訴訟效率和節約訴訟成本為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做到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切實提高執結率;對全縣確認後的惡意逃廢債務的“老賴”名單公佈曝光,曝光渠道不限於電視臺和政府的網站,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3.縣檢察院:負責偵辦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逃廢銀行債務事件中涉及經濟犯罪案件及職務犯罪案件,嚴厲打擊破壞經濟金融秩序的違法違紀行為,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4.縣公安局:嚴厲打擊各類逃廢債和騙貸行為,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5.縣扶貧辦:配合金融機構做好不良貸款清收和監管工作。

6.縣工商局:負責對確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及個體戶,根據相關部門的函告,限制其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等事項。

7.縣人社局:在人員招錄時將人民銀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信用報告作為參考依據之一。

8.縣農牧局:對存在逃廢債行為的人員採取限制其享有優惠政策措施,配合協助各有關部門做好金融扶貧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9.縣國土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規劃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對金融機構抵債資產處置過程中涉及土地、規劃、房產、稅務等手續適當簡化,費用進行優惠,對需要出具傷殘、救濟等證明給予支援。

10.縣金融辦:與人民銀行共同配合做好專項行動組織工作;負責政府各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的配合銜接工作,協調抽調公檢法及各鄉鎮人員參與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對賴債戶限制其享受各項扶貧優惠政策的資格。

11.人民銀行環縣支行:負責制定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各成員單位集中宣傳,向領導小組組長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金融機構報送“老賴”名單,將各行確認後的起訴名單報送至法院,將未起訴但已形成不良並且長期清收難的“老賴”名單依照保密協議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不定期編報此次專項行動簡報。

12.各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指派專人全力配合不良貸款清收小組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全縣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宣傳工作。

13.縣內各金融機構:成立各自不良貸款清收小組,摸清本機構不良貸款和惡意逃廢債企業及個人底數,確定不良貸款清收物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佈的“老賴”名單;向人行環縣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協定在各行之間內部共享的未起訴但已形成不良並且長期清收難的“老賴”名單;及時補充完善“老賴”人員不良信用記錄;停止對“老賴”發放新貸款;積極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各項宣傳工作。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活動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準備階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環縣支行牽頭制定方案,召開領導小組專題聯席會議。

(二)集中宣傳階段(7月1日—7月14日)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各類新聞媒體,在縣城、廣場、集市和信用環境較差的鄉鎮街道等人流密集場所,通過宣傳車輛、LED電子顯示屏、設立展板、發放宣傳手冊、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徵信、普惠金融知識,對此次專項活動進行宣傳,對後期活動打擊成果及時宣傳報道。同時,各金融機構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過簡訊等通訊方式向借款人發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時清繳利息。

(三)集中清收階段(2018年7月15日-10月15日)

清收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不良貸款前期清收工作,對確定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老賴”名單進行媒體公開曝光,對“老賴”進行司法處置。對達到公安機關立案條件,而債務人又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公安機關接到債權銀行的報案後,要快速偵結查處;對達不到公安立案標準的較大失信違約行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及時審理,快速執行。活動開展期間,各金融機構要及時向公安部門提供案件線索,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案件查處工作,並建立銀行同業聯合制裁製度,對已公佈的失信人員聯合採取“三不”(即不開戶、不授信、不辦理對外支付)措施,對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各金融機構均不得對該企業發放貸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確保活動實效。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各成員單位要於10月30日之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行動的重要意義,“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對故意侵犯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的企業及個人,或包庇、縱容有關企業及個人逃廢銀行債務行政不作為的有關單位,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把“誠實、守信”列入企業和個人考評內容,凡有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個人,按照相關規定不得享受各類優惠扶持政策。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單位要相互支援,緊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協調處置機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檢察等執法機關要充分發揮打擊逃廢債務活動的主力軍作用,通過曝光處置一批金融“老賴”,最大限度地挽回銀行經濟損失,重塑金融生態環境。對於逃廢銀行債務的借款人在被認定和制裁的過程中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經原申請金融機構同意並提出書面報告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協調停止或撤銷正在進行的認定與制裁。

(三)加強督導檢查。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有關單位專項活動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推動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專項活動進展情況及典型案例,同時,在處理涉及銀行資產安全的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4

為加強我鎮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使用,進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債務,杜絕新增債務,完善政府性債務鳳險預測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省、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確保政府性債務穩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對存量債務結構像還力度。按照“杜絕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原則,化解存量,杜絕新增,減少債務風險,減輕融資壓力,切實加強債務管理。根據我鎮債務現狀,通過壓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和國有資產,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化解存量,確保全鎮政府性債務在20xx年全部償清不新增債務,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債務事件。

二、組織領導

為打贏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根據省、市針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各相關檔案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輝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劉臻同志為副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壓力、個個身上有責任。做到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抓好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

三、工作舉措和責任分工

(一)工作原則

據市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債務狀況,明確債權債務關係,消化舊債、杜絕新債,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監控有力、責任到位”的管理機制,二是高度重視,實事求是,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對歷史性債務進行限期償還。三是規範管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促進良性迴圈,有效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促進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鎮20xx年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並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合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財務辦公室,完成時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臺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和領導負責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8月底前,並長期堅持。)

3.採取分類施策的方法緩解償債壓力。通過縮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學排程資金,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償還臺賬,採取一對一協商談判的方式,通過減少債務額等方式緩解償債壓力、實施一次性償還。(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単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4.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債務清償工作有序推進。(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5.充分利用鎮統一領導的功能,合理調配資金,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安排全鎮建設,杜絕舉債建設。(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四、工作要求

鎮政府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政府性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各債務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擔當起主要主任,按償還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時間節點,責任要到人,時間到日,確保各項清償工作按步推進。同時,在明責包乾的基礎上,單位內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確保全鎮的債務償還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5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範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專案、退庫或整改類PPP專案、城市軌道交通專案、政府購買服務專案、棚戶區改造專案、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瞭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餘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後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於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並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於認定為隱性債務專案,跟蹤地方政府後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專案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專案實施範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專案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專案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後、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專案。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並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為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係。對於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並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複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瞭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於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專案,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採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專案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範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鍊斷裂風險。對於必要的在建專案,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專案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於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採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為,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併納入問責範圍從嚴問責。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6

為落實中央、省、市工作會議精神,切實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結合龍華山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總目標:到期政府債務償還率100%,政府債務率控制在80%以下,無違規舉債。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債務化解領導,明確工作專班職責

龍華山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常務副主任為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財政、審計、統計、財辦、綜治、管理區、金融部門等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各有關單位財務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具體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形成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推進機制,逐項分解工作目標,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面排查債務底數,鎖定債務性質資料

1、全面清理債務及相關資產。落實清理全辦債務及資產情況,按時上報市財政局。

2、開展專項審計。如實提供相關債務資料,接受市審計局的審計。

3、實行債務資訊季報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將債務報表上報市財政局,對風險進行預判,發現問題迅速上報。

(三)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1、配合市級完善管理制度。

2、規範舉債行為。

3、遵守相關規定。控制投資專案計劃、控制債務規模和債務率、杜絕新增債務。

4、加強預算管理。按市財政局要求,強化債務收支和財政支出責任管理。

(四)統籌全辦各類財力,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明確責任主體。辦事處承擔全辦債務償還的責任。

2、制定償債規劃。制定全辦3年償債規劃和工作方案,報送市財政局。

3、落實償債資金。採取開源節流抓增收、清理資產補收入、強化招商穩增收等手段,籌措各類資金,化解存量債務。

4、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組織部的監督下,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如實提供債務資料,辦理債務認定和交接,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

(五)控制遏制各類債務,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新增或有債務。嚴禁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堅決遏制隱性債務。不搞違規舉債的專案建設;招商引資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搞貼錢賺吆喝的面子專案。

3、嚴格履行公益性專案申報手續。

4、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拓展承債空間。加強稅收徵管,做到應收盡收。

5、推動政府職能由“建設型”向“服務型”轉變。改變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最大供給方的局面,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規範、合理、有效地運用專項建設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新型模式,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嚴格劃分財政支出邊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6、按照債務分類管理原則,搭建資訊化平臺,建立符合債務管理需求的國有公司債務資訊化系統,增強資訊化管理平臺功能。按月報送債務資料的變動情況,確保債務報送資訊的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通過對債務規模、結構和安全性的動態監測和評估為債務管理決策、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的完善提供堅實的資料基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關於違法違規舉債問責的相關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加強協調溝通。化解債務風險是一件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大事,全辦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援,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用發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對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反饋,主動出謀劃策,合力推進各項工作。

(三)嚴肅財經紀律。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化解債務風險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辦要時刻嚴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重點圍繞資金使用、資產管理等環節加強內部控制力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強化工作督查。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債務限額、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接受市審計部門的債務審計監督和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及債務風險的監控力度。全辦也要不定期組織力量開展檢查,確保化債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不認真、長效機制不健全的,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五)嚴格責任追究。通過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債務人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對於政府債務,實行定性和定量相結合,重點考核債務償還、計劃執行、資金使用效率、債務規模佔可變現資產的比例、對外提供擔保額度佔總(淨)資產比例等指標,促進化解存量債務,控制增量債務和提高債務資金執行績效。考核結果納入政績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評價、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對在工作中作風不實,敷衍塞責的人員,由辦紀委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7

根據《安康市非金融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工作方案》(安金融發〔20xx〕14號)要求,為切實加強我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縣域金融穩定,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上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堅持“夯實責任、持續摸排、密切監測、分類處置”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分層次分型別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幫扶和債務風險處置化解,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及重大社會風險。

(一)建立工作機制

由縣政府辦牽頭,統籌全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會同縣金融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制定全縣非金融企業債務排查化解方案,綜合運用各類支援政策,協作會商縣域風險問題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協調等。建立縣級領導包抓制度,重點幫扶縣內重點企業債務風險的化解。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平穩有序處置縣內企業突發債務風險,嚴防負面輿情事件出現。

(二)持續排查監測

各鎮要結合區域特點和轄內民營企業債務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債務風險動態排查方案,加強風險監測,切實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早發現、早介入”。縣政府辦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大型骨幹、行業龍頭、就業大戶等民營企業進行摸排。通過實地調研、包抓走訪等現場方式和企業三表、稅務徵繳、信用資訊等非現場方式,摸清企業資產現金、負債擔保、投融資等真實底數。要根據排查掌握的風險資料,“一企一檔”建立名單,實行清單式,表格化管理,原則上“一季度一彙總一分析一上報”。各銀行金融機構每季度要將逾期貸款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逾期時間在90天以上的企業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營企業名單,並將債務風險情況報送縣政府辦金融股(聯絡人:劉正楚,電話:xxx,郵箱:xxx)和縣人行(聯絡人:王旭,電話:xxx,郵箱:xxx)。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財政局,縣法院等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全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範工作。

(三)分類處置化解

各鎮、各銀行金融機構和相關部門要聚焦縣內民營企業、分層次分型別加強指導幫扶和風險處置化解,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有關政策,結合不同企業債務情況、行業特點綜合施策。對遭遇流動性風險的民營企業要及時救助,對關係社會穩定的就業大戶要重點關注,對限制性行業的.殭屍企業要在做好債務處置和就業安置的前提下果斷出清。對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單中的民營企業,各鎮及相關部門每季度要將分類處置化解情況於下一季度首月5日前報縣政府辦金融股。

三、防範化解措施

(一)組織資金幫助民企紓困。在處置化解民營企業風險過程中,企業要擔負主體責任,要“以我為主”充分挖掘自救潛力,積極處量低效資產,嚴禁逃廢債務。各鎮、各銀行機構和相關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幫助企業紓困。一是積極對接引入銀行券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起設立市場化紓困基金,對遇到流動性問題、有市場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幹民營企業實施財務救助,支援其通過股權、債權投入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二是針對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短、頻、急”特點,縣政府辦要會同旬陽人行、各銀行機構共同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有針對性解決當下中小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短貸長用、期限錯配問題,幫助民營企業緩解流動性壓力,維護企業信用。(縣政府辦牽頭,各鎮及縣經貿局、財政局、人行配合)

(二)支援民營發債企業穩健執行。要督導民營企業債券發行人規範運作,穩健經營,妥善化解債務兌付、股票質押風險。加強與股票掛牌交易、債券發行市場聯絡,及時研判轄區發債民營企業風險情況,支援民營企業在各類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縣政府辦牽頭,縣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人行配合)

(三)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加快推進市財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旬陽分公司融資擔保業務發展,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能力,加強對民營企業進行擔保的績效考核,切實發揮擔保的增信分險的撬動作用。要積極引導擔保機構創新反擔保方式,拓寬抵押品範圍,探索以企業品牌、專利、訂單等作為抵押品的科學評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轄內民營企業互保的擔保鏈問題,定點清除融資梗阻,破解融資困境。(縣財政局牽頭,縣政府辦、經貿局配合)

(四)推進銀企資訊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務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資訊查詢平臺建設作為工作重點,一方面實現對市場主體的信用建檔,另一方面為小微企業查詢符合自身需求的銀行信貸產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務。推行第三方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支援信用服務機構創新信用服務產品,為銀行機構識別信用風險、甄選客戶、貸後管理等提供全流程、專業化的信用管理服務,有效防範信貸風險。按照“最大行牽頭,成員行配合,協會組織,監管推動,資訊共享,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動態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情況;“一企一策”研究穩貸、續貸方案,不簡單停貸、斷貸;組織銀團貸款支援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按照穩預期、穩信貸、穩支援的“三穩”原則支援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加強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防止多頭授信、交叉授信導致企業出現融資過度、槓桿率過高現象。(縣發改局、人行牽頭,縣政府辦、經貿局配合)

(五)強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好出險企業案件受理審判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稅收優惠等問題,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規範涉案財產的處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落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財產權的各項政策措施。(縣法院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要切實強化縣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對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的統籌和政策協調,有效指導各項工作開展。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增強政治擔當意識,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增強防範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儘快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配備精幹人員,啟動轄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本項工作的實施時間初定為2年(20xx-20xx年),之後視全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狀況另行統籌安排。

(二)強化協作配合。民營企業的債務風險成因複雜,排查化解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企業多、工作量大,處置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鎮及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溝通,有效協作,堅持分類施策,綜合運用經濟、金融、法律等各項政策措施排查處置好企業債務風險,債務摸排、監測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講究策略方式,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嚴格督導考核。縣政府辦金融股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排查過程中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排查過程流於形式,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要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或提請縣紀委監委、組織部進行行政問責和相應組織處理。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xx〕88號)要求,全面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十屆十次、十一次全會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堅持“借、用、還”相統一,發揮政府規範舉債的積極作用,強化源頭治理、過程監控,疏堵結合、綜合施策,逐步優化債務結構,有效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增量債務規模,健全風險防範常態長效機制,超前化解和應急處置債務風險,確保財政金融執行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全市統一的債務風險防控體系下,按照“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的原則,分級實施債務風險管控,市對各區債務風險原則上不救助。

(二)政府統籌,部門負責。政府在加強債務風險防控中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承擔債務單位的風險管控責任。

(三)把握規模,控制風險。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舉債要量力而行,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財力保障相適應、與資源資產相匹配的要求,切實把握舉債規模和風險承受的平衡,有效控制和降低債務風險。

(四)規範管理,硬化約束。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要將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機制建設相結合,制定債務風險防控方案。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的要求,強化舉債償還責任考核。各區、各部門不得為違規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承諾。

三、工作目標

堅持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舉債方式規範、期限結構合理,政府債務餘額不超過國務院批准的限額,全市政府債務率控制在風險預警線內,風險地區債務率指標逐步改善。融資平臺債務本息規模不超過區域內可償債資源資產價值,風險平臺的資產負債率、融資成本率和借新還舊率等指標逐年改善。

四、主要措施

(一)著眼長遠,建立政府債務“借、用、還”全過程管控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

1.規範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加強政府投資專案審批、核准、備案,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專案,合理制定建設方案,嚴格組織實施專案建設。需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投資專案,由財政部門出具舉債稽核意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財政局)

2.嚴格政府債務舉借管理。財政部門對政府債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稽核各部門、各融資平臺申報的新增政府債務需求,綜合評估專案平衡方案、財政承受能力,擇優納入全市政府債券專案儲備庫,未履行程式的專案不參與政府債券分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控。根據區域發展定位、債務風險、財力保障等要素,合理設定各區政府債務規模上限,將政府舉債嚴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額以內。政府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並向社會公開。債務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對債券分配、資金使用、償還兌付、績效評估等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強化土地儲備融資管理。根據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土地供應量、債務限額、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儲備總體規模。規範土地儲備融資渠道,不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將土地儲備機構新增融資納入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測監管。已被風險提示的地區要加快出讓存量土地,確保土地出讓收入與債務償還相匹配,切實降低專項債務率偏高可能引發的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相關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責任,全力防控融資平臺風險隱患,持續支援平臺轉型發展。

1.建立平臺債務計劃制度。實行融資平臺債務收支計劃管理,各平臺提前編制年度融資預算和支出安排,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各區、各部門對融資平臺債務計劃進行審定,合理控制舉債規模、節奏,年度執行中防止計劃外和過度舉債。(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2.調整優化平臺債務結構。各區、各融資平臺逐筆梳理存量債務,分類制定債務優化方案。新增專案融資成本控制在合理區間。各區、各部門建立利率比選擇優機制,統籌本系統、本區域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公開競價認購,降低舉債成本。(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金融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加強平臺債務中長期管理。各區、各融資平臺全面梳理資源資產,鎖定償債來源,合理確定債務規模上限。按照資源價值總量與債務總額、財務成本相平衡的原則,建立“資債平衡”臺賬,確保整體平衡、年度平衡,併為未來發展留出空間。(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推進融資平臺內控建設。加快建立融資平臺內部財務中心,實現賬戶統管,債務統籌,對風險較高子公司設立防火牆,防止風險傳遞。加大內部審計監督力度,實現融資債務審計常態化,關注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規模,重大風險事項及時提交董事會,防範出現違規行為。建立集團內部債務預警機制,明確預警標準,及時報告企業有關預警資訊,並提出應對措施和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5.加強融資平臺監管考核。實行融資平臺量化考核,加大對平臺資產質量、企業運營、經營效益、債務化解、償付能力、內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監督,將考核結果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相結合,與財政資金投入相掛鉤。實行融資平臺名錄動態化、差別化管理,承擔公益性專案且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平臺,同級政府委託財政部門派駐財務管理人員。我市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引進專業化人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並對融資平臺財政投入資金實施全程管理。(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穩步推進融資平臺轉型。釐清政府和企業債務邊界,合理劃分政府與企業償債責任。統籌區域資源資產,優化重組、做實做強1至2家融資平臺,出清低效資源、空殼企業。積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股權融資、專案出租等途徑,吸引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推進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統籌謀劃,創新投融資運作模式,暢通規範化的融資渠道。

1.加大政府債券政策運用。爭取擴大中央對我市新增債券分配額度,提高政府債務限額,加大對基礎設施薄弱環節等領域投入,補齊發展和民生短板。用足用好債券政策,加快完成存量政府債務置換,支援融資平臺去債降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和政策支援。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資金、PPP融資支援基金、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前期工作專項補助資金的支援,加大我市財政專項支出傾斜力度,研究設立公共服務發展基金,發揮中央、地方兩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跟進投入,疏通緩解公共服務領域建設運營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3.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加大全市PPP專案徵集、篩選、儲備力度,實施“兩個強制”,對新建垃圾、汙水處理專案強制應用PPP模式,對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公共服務領域專案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推動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納入全國首批PPP資產交易和管理試點平臺,充分利用平臺資源優勢和輻射全國功能,構建PPP專案諮詢規劃、融資設計、招投標、實施評價、資產整合等全流程、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加快建設專案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對接,推進市級重點專案和各區重點領域試點專案實施落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4.積極構建多元化融資模式。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總部的戰略合作,擴大對我市的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積極協調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爭取總行支援,放寬對資本金、抵押擔保等方面限制,簡化審批手續,在更大範圍內使用低成本專項政策性貸款。發揮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作用,拓展非信貸金融工具,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推動融資平臺到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創新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推進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拓寬低成本資金籌集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未雨綢繆,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風險應對能力。

1.建立債務風險監測機制。搭建全市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債務資訊監測平臺,統計分析債務變動情況,分級分類設定預警指標和風險區間,定期評估風險狀況,並向相關部門、區政府推送風險預警和提示結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落實債務風險化解任務。列入風險預警和提示的部門、區政府要制定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方案,嚴格控制債務增量,並通過控制專案規模、減少支出、處置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籌措資金消化存量債務。(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債務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督促、指導各區加快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劃分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根據債務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實施調減投資專案、處置政府資產、調入運營收入、扣減部門經費、調整支出結構等應急措施,確有必要時啟動財政重整計劃,並依法實施責任追究程式。同時,各融資平臺要相應建立企業債務應急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通過停建緩建專案、變現資源資產、排程各類存款、協調金融機構等方式應對突發債務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實施債務風險共防共管。建立部門聯席例會制度,充分運用大資料等手段,健全財政債務資訊、審計監督資訊、國資監管資訊、金融統計資訊互聯共享機制,加強資金跨界監管,多維度預研預判風險,防止各類風險相互疊加。聯合開展風險排查,對融資平臺債務實施有計劃的審計檢查,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管理、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組織部門推動、及時報告重大情況、督促檢查實施進度、評價考核工作績效等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債務源頭管控,規範舉債行為,合理配置資源,積極研究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形成推動風險防控的強大合力。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作為本轄區舉借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承擔本轄區債務風險管控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主體責任,督促各融資平臺落實償債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要比照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架構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工作推動組。同時,市國資委和市屬各行業主管部門相應成立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和本部門所屬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各國有企業要抓好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制定“一區一策”、“一企一策”具體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清單,定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人,切實抓好落實。

(三)建立工作機制。在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月例會、季通報、年考核制度,推動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按月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部署安排、推動實施重點工作。按季組織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重大政策、重要問題和改革任務等,通報全市債務風險狀況,統籌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問題。對風險較高的區、融資平臺實施“一對一”幫扶,指導督促建立債務管控措施,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化債支援政策。建立債務風險防控重點工作臺賬,實施定期監督檢查,對各區、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四)強化考核問責。將各區、各部門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要求,各融資平臺與各部門、各部門與本級政府要簽訂債務風險管控責任狀,規定責任範圍和處罰條款,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和償還行為,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昆明市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昆明市防範化解市屬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債務為五華區全口徑債務,包括納入債務監測系統的政府性債務和區屬國有企業公司債務。

一、工作目標

——政府債務。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確保政府債務總量不超過區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政府債務限額。債務率指標控制在市財政局政府債務風險測算預線以內,不出現債務風險預警。

——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及時足額償還到期債務本息,不出現企業債務逾期失信行為。不得新增違規融資,公司融資行為不得新增政府隱形債務。

二、工作任務

(一)規範融資舉債,防範隱性債務風險

1.嚴禁新增違規債務。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職責,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政府債務只在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規範舉借,不得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或變相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或承諾承擔償債責任,不得為社會資本或者專案公司提供融資擔保。

2.加快化解隱性債務。對我區已列入省、市政府隱性債務貸款專案,要通過撤函剝離、貸款置換、提前償還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爭本年內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3.規範政府支出責任事務管理。政府購買服務、PPP形成的政府長期支出責任,嚴格控制在中長期財政支出規劃和分年財政預算可承受的範圍內。

4.全面推動發行專案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對土地儲備等收益能覆蓋融資本息的公益性專案,積極爭取申報、發行專案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支援資源開發利用,推進專案建設,緩解融資壓力。

(二)規範政府投資專案審批,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1.科學制定專案投資計劃。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公益性、基礎性建設和改善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補短板、調結構重點環節。不得出臺與地方政府財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

及超出當地財力承受範圍的專案;政府投資專案建設,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可行的原則,對建設計劃的制定、審批、執行嚴格把關,防範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2.落實專案資金匹配保障。對在建專案,要做好專案庫建設、做好資金保障,有序推進專案建設,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損失浪費;對尚未開工的專案,建設資金或融資本息償還來源不落實的不得開工建設。

(三)制定償債計劃,化解存量債務

1.政府債務。區財政局作為化解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存量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在預算中足額安排當年到期政府債務本息,政府債務收支分類嚴格納入預算管理。加大收入組織力度,加快土地開發,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解基金優先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

2.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作為化解公司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化解公司存量債務工作責任。按照“一個專案、一個方案”的要求,建立債務專案清單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償債計劃及資金籌措計劃,逐項落實償債來源。妥善處理公司新增債務與化解存量債務的關係,對公司債務實行動態監控和管理,新增債務及到期債務無法落實償債來源的,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啟動應急處置機制。

3.匹配鎖定償還來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償債資產資源以及存量債務形成的資產收益等,根據資源價值、政府償還責任和債務餘額等情況,一一匹配後進行鎖定,優先鎖定政府債務償還來源。按照“一個單位、一個清單”的要求,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償還計劃。政府債務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按照專案性質分類化解當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優先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公司性債務明確具體的資金來源,並將可償債資產、資源鎖定到具體的債務專案,一旦出現債務償還風險,立即處置變現,嚴格專項用於償還對應債務。

(四)做大做強國有企業,加快市場化轉型

1.扶持引導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大對區屬國有企業的配套扶持力度,通過資本金注入、財政補貼等加大可用現金流量,做實公司資產,補充有效資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業的外部信用等級。堅持“企業為主、政府引導”,支援區屬國有企業依託政府性資源和專案,積極開展融資工作。

2.加大企業市場化轉型力度。剝離區屬國有企業政府融資職能,積極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實施商業化轉型、市場化運作、拓展融資平臺實體化經營範圍,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市場化運作規範化管理能力。支援融資平臺公司以市場化方式參與公益性專案建設、運營,健全企業市場化投資決策機制,規範企業融資資訊披露和融資行為。

(五)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華區債務管理機制,結合區級實際,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五華區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預案》。建立完善債務風險報告機制。各債務主體責任單位發現債務風險問題必須在債務到期前2個月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資訊,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採取及擬採取的應對措施等,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研究後按照風險處置預案進行處置。遇突發或重大債務風險事件,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級財政部門。

三、債務化解計劃

(一)全面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制度

20xx年債務系統鎖定的存量債務,按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化解。截至20xx年,系統鎖定政府一類債務已全部償還或進行置換,未來三年主要是償還到期置換債券本息,三年預計需償還置換債券本息1.8929億元,其中:20xx年0.706億元,20xx年0.1434億元,20xx年1.0435億元,以上作為政府債務支出全額納入當年預算安排;世行貸款,財政足額安排到期債務本息,在債務主體單位當年部門預算中安排;應付工程款財政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及時支付尾款,並在系統內完成核銷;擔保貸款及其承擔的償還責任,財政部門積極聯絡對接上級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核銷。

20xx年新納入債務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的政府中長期支出事務,財政足額在每年的預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實公司債務對應連結制度

公司到期債務化解主要採取以下措施確保不出現償還風險:一是借新還舊置換一部分到期債務;二是用公司經營性收入償還到期本息;三是以上兩項措施無法覆蓋的到期債務本息,採用拍賣公司鎖定對應的產權資產方式保證償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為組長的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控制政府舉債規模,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在區財政局下設辦公室,負責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監控和定期報告,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

(二)強化主體責任

根據目前債務情況,確定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分別為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風險防控責任主體,單位負責人為債務風險防控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控好職責範圍內的債務風險。出現債務風險的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嚴格問責,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健全考核機制

將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債務風險防控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和年度綜合考核範圍,對出現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發生債務風險導致政府失信影響政府信用的,當年年度綜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四)嚴格責任追究

對出現違法違規舉債、發生債務風險影響政府信用的,實行終身問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0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積極穩妥防範化解我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全省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債務情況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辦事處無政府債務。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執行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落實規範債務管理、防範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按照“心中有數、化解有策、兜底有方、應對有效”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守住不發生新的政府債務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方法步驟

(一)嚴格流程管理

1.嚴格專案審批。各部門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從嚴加強建設(改擴建)專案管理,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圍繞脫貧攻堅主戰略,突出重點投資專案,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著力控制投資規模,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違規審批“花架子”專案。所有建設專案的財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決不允許脫離預算約束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未經批准、未落實資金來源、未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專案一律不得實施。經批准的專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管理,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嚴格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撥款機制,嚴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嚴禁在沒有預算及合法協議的情況下向企業撥付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負債超過合理水平、償債能力弱的企業,從嚴控制新增債務融資。嚴禁企業重複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二)建立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1.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紅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加強政府性債務、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檔案精神,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其餘人員按照崗位及職責,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穿透監管,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強化債務管理底線思維,嚴禁各部門、各單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2.是節約開支,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一是嚴格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二是嚴格車輛購置及執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控制和規範出國(境)公務考察活動。四是嚴格控制會議、慶典、論壇、節會等費用支出。五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六是嚴格控制獎勵補助發放。七是壓縮和控制建設專案。八是行政事業單位壓縮財政預算。九是加強企業管理。全方位加強支出管理,節約執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防範意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責倒查機制,從嚴整治違規舉債亂象。

(二)強化政治擔當,確保任務落到實處。把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盯住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完善“借用還”和“權責利”相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管控工作,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後門”,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專案、鋪新攤子,牢牢守住不發生政府債務的底線。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1

為有效規範化解我鄉村級債務,確保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後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債務全部清零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示原則。堅持“四議兩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債務化解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稽核把關,通過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徇私舞弊行為發生,避免引發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穩步推進原則。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比較複雜,在處置過程中,必須從各村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先易後難,分類消化,從有條件、易化解的環節入手,先個人後單位,積極穩妥、有序進行,不搞一刀切、簡單化。

(三)依法操作原則。村級債務化解必須遵循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規範程式、依規操作,切實維護集體和廣大農民的利益。

(四)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以原始票據、賬簿、表冊和當時的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據實進行清理化解。

三、工作步驟

(―)宣傳培訓

制定方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責任單位、專班人員、宣傳培訓,債務清理核實的時間、內容、方法、步驟、要求及化解債務的目標、任務、原則和措施等。

政策宣傳。採取各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清理化解村級債務的基本政策法規和制止新增債務的相關規定,確保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宣傳到戶。

組織培訓。抽調業務骨幹,組成清理核實工作專班,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限期完成,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業務水平。

(二)摸清底數

在原有債權債務臺賬基礎上,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資產清查成果,組織工作專班對“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已鎖定的村級債務進一步清理核實。按照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建立債權債務臺賬和資料庫,鎖定債權債務數額。

(三)確認債權債務

在全面清理各村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對鎖定的債權債務金額,根據村級債權債務形成的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分別由債權人、債務人和村民代表成員簽字確認。

(四)債權債務公佈

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佈(內容包括債權債務金額、形成時間、原因、債權債務當事人等),公佈期為7天,接受群眾監督,村民無異議的,向鄉上報資料,對債權債務有異議的,要求村重新進行核實。

(五)統計彙總上報

鄉財政所負責各村統計彙總工作,於20xx年6月10日前將清理核實情況和債權債務統計彙總表報經鄉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後,上報市財政局審定。

(六)債務審查鎖定

鄉政府牽頭組成工作專班,配合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工作專班,於20xx年6月20日前根據債務清理審定的資料,對全鄉所有村級債務進行審查,形成報告,鎖定資料。

(七)化解債務

以鎖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按照工作目標任務,在20xx年7月1日-期間,分階段進行化解,實現階段清零目標。

四、化解措施

(一)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鄉人民政府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

(二)清收債權。對農戶稅改前應繳稅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做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衝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的欠款,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依規進行追溯清收,確實無法收回的依法予以核銷。

(三)落實減免減債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制定措施,依法依規給予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援;對稅改前村級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定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專案資金落實不到位,專案配套資金產生的村級債務,用市政府籌措資金幫助化解,溝通協調金融機構制定相應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關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吊賬核銷管理辦法》吊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式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

(四)利用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利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對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於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衝抵所欠債務。

(五)利用村級集體經濟收益還債。有條件的村可從當年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金額依法依規用於償還村級債務。

(六)堅決遏制新增債務。把禁止增加新的村級債務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嚴格按照年初預算控制村集體支出,禁止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和發放村組幹部報酬、補助,禁止以任何名義為企業提供擔保。對未按要求擅自舉債的,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七)加大財政支援力度。政府每年按照實際化解債務金額的10%設立化債專項獎勵資金,自20xx年起連續五年,以“以獎代補”的形式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突出的村給予獎勵。

(八)鼓勵村企“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利用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優勢、資金優勢,幫助村級集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獲得更多集體經濟收益來支援化解債務。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財貿、農業農村工作和紀檢監察的領導任副組長,鄉組織辦、黨政辦、民政辦、鄉村振興辦、綜治中心、司法所、市場監管所、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等單位為成員的涼霧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財政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周德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抽調鄉組織辦、鄉紀委監察室、財政所等單位業務骨幹和駐村公務員組成工作專班,指導推進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村要切實擔負起化解村級債務的主體責任,安排專人、組建專班,結合實際按照“一高兩化三到位”的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推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並及時向鄉村級債務化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化解村級債務納入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駐村幹部考核和各年度目標考評內容,嚴格督查、加強指導,確保村級債務清理的質量和進度。

(四)建立長效機制。將村級債務化解納入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內容,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規定,擅自借款,造成村級集體經濟重大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2

一、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定建設

按照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執行的機構設定,保證各機構間的資訊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執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並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許可權,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計劃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控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稽核   擔保業務屬於企業的一項非常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一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於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細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須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該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於投資專案,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專案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專案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專案不允許籌集資金,儘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控制超出預算、預算外專案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仔細研究便盲目投資,導致很多投資專案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原因,對於投資專案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槓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採取積極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很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本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控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援。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優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強融資能力和議價能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於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殭屍企業退出,對於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專案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減少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我們一直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改變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後的現狀,引進精益製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製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採取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給側改革,提高供給質量、供給效率,改善產品供給,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改變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迴圈,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週轉率,提升資產的使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情況定期要求其彙總上報,對大額籌資專案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後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別是對於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能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免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很多國有企業對於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餘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採用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根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定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安排籌資計劃,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減少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根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能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鍊,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於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定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執行提供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該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禦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出發,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範權力執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幹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造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幹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權力執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及時召開全辦動員大會,認真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週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牢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祕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範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詢、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進。

風險等級的評定:按照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1)高階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後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2)中級風險為需要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後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3)低階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階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階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直接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並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13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執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資訊公開範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傳欄等陣地,將職權目錄、執行過程、執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情況積極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及時、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消除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彙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詢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範工作許可權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範。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交流。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明執行機制;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13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資訊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資訊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資訊收集,對收集的預警資訊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導,在一定範圍內通報預警處置情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範,有了問題早發現,一般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防患於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控制度進行稽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開始,查詢制度在內容、程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推進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範化,並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及時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範的宣傳氛圍。

(二)領導帶頭,精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範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詢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範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詢、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4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檔案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專案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專案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並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範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專案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範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專案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專案計劃。對於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專案,不得批准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專案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專案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稽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專案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專案融資。

(三)規範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範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並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後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幹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排程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幹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5

一、明確企業債務範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範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專案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餘額、可用債務資金餘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資訊。

(二)規範融資舉借程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資訊,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範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專案資金被擠佔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閒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彙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採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專案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並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專案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資訊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範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執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範圍,採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並舉降槓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儘快迴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範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託等權益類永續債和並表基金產品餘額佔淨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係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係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範平臺公司重大專案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週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範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為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稽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範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資訊、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範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資訊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並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於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鑑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

對於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於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式,強化資訊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範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專案的回報率高於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範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執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幹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築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資訊共享,共同預警防範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絡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債務風險防範實施方案 篇17

近年來,“防控金融風險”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關鍵詞,位列“三大攻堅戰”首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一場輸不起的戰鬥已成為縣級政府和人民群眾的共識,如何打好這一戰役,防控縣域政府性債務風險是關鍵。

一、對縣域政府性債務的認識

近年來,政府性債務在推動縣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地方政府性債務作為地方政府的資金籌措手段,目的是地方政府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在自身財力不能滿足其需要時,藉助政府信用,向金融組織或社會法人、其他組織進行舉債的行為。而債務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會助跑經濟,另一方面它又會因為對它的依賴性而產生一系列的風險。政府性債務風險是一場輸不起的戰鬥,值得深思。

(一)縣城政府性債務的普遍現狀。

政府為什麼要舉債?歸根結底,是人民日益增長的城鎮化需求和地方財力嚴重不足之間的矛盾所致。尤其是縣級城市是國家城鎮體系中最基本的單元,是連線城鄉的紐帶,處在城鄉結合的連線點,人民群眾對城鎮化建設的需求最為強烈。而縣城相對稅源較少,依靠投資拉動經濟發展的動力嚴重不足,地方政府只有依賴舉債,加大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推動民生事業的進步,從而拉動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近年來,各級政府舉債熱席捲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逐年增長,尤其是縣級城市,一些政府秉著不舉債就是吃虧的理念,大行舉債的現象逐漸蔓延,債務存量規模不斷增大,巨大債務導致的不確定因素不斷增加,地方政府債務對縣域經濟增長的負面影響不斷湧現, 如何防範和化解風險成為了舉債熱後的一大遺留難題。

(二)縣級政府大行舉債的原因。

近年來, 舉債發展縣域經濟已經成為各縣區非常普遍的現象,縣級政府的債務槓桿率越來越高,債務越來越多,縣級政府為什麼普遍大行舉債?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1、財力有限,縣域經濟城鎮化發展資金缺口大。縣域經濟競爭激烈,投資、消費兩架馬車動力不足,大量的人力成本、配套資金的配置、建立活動的開支、城鎮化建設等壓力重重,為搶佔發展機遇,各地不得不通過逐年投入大量資金來加快發展,不可避免帶來負債。

2、制度滯後,政府債務管理隨意性大。從中央到省、市,沒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成熟的債務預警、管理、監管、評估機制,給予了地方政府非常寬鬆的自由裁量權。各級政府舉債搞建設、舉債購買服務在全國上下成為常態,政府舉債基本依靠自我約束,

3、監管乏力,缺乏有效的監管體系。人大監督、審計監督、民眾監督都未建立常態的監督機制,約束效力十分有限。近年來,許多地方人大常委會積極為政府背書,甚至違法為政府舉債融資作出承諾或者擔保等決議。在各方面需求和利益的驅使下,各種各樣的地方政府債務行為在監管空白地帶肆意運作,不斷膨脹。

4、GDP唯上,政績觀出現偏差。事實證明,舉債發展確實能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刺激GDP的增長。一些領導幹部瞄準了這一“紅利”,忽略了風險、無視隱患,大興舉債,給專案穿上更華麗的外衣,讓購買的服務更加高大上,將大筆舉債而來的資金不計成本的投入到一些面子工程,創造政績,積累升遷資本。

(三)縣域政府性債務的特點

除了政府性債務的普遍特點以外,縣級城市政府性債務還存在一些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增幅迅速、規模巨大。在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存量大的基礎上,地方政府性債務仍呈增加之勢,普遍規模巨大。二是舉債無規劃,投資隨意性大。部分縣級政府性債務年初沒有制定計劃,或隨意變更計劃,清償無規劃,專案建設沒有嚴格的認證和科學決策。三是使用效益較低。舉債資金的使用效益普遍不高,財政無能力安排償債準備金,償還債務的來源存在不確定和不穩定性。四是基礎設施建設負債多、收益低。大量的借款用於新城的開發建設和工業園區的整體發展,比如新城城區道路建設、管網建設、垃圾處理工程、工業園的基礎設施投入等,這些投入都難在短時間內產生效益。

二、縣域政府性債務帶來的影響

(一)積極作用

近年來,不可否認,地方政府性債務對於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它彌補了地方財力不足的硬傷,在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民生事業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是城鎮化水平提升。許多城市在近五年內,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尤其是縣城,隨著休閒、娛樂、文化、體育活動場所都不斷,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城市化程序不斷加快。

二是民生不斷改善。隨著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投入的不段投入,經濟的活躍度增強,就業崗位明顯增多,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文化設施、體育健身場所設施、旅遊服務設施、公園綠地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廉租住房、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保障性措施不斷升級,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明顯改善。

三是推動經濟快速發展。通過政府舉債融資,地方財力明顯增強,在促進財政收支平衡、增加財政收入,支援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負面影響

1、內部驅動力削減。長期靠融資拉動經濟,“借舊還新”的模式迴圈,獲取短暫的收益,長期來看,足以影響政府的基本巨集觀手段,從而限制了了地方財政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2、滋生腐敗。近些年,隨著政府性債務的增加,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越來越多,其經濟大權與政府機關的職權交集捆綁,平臺公司負責人權利較為集中,監管體制的不完善給腐敗可乘之機,不法分子將舉債當作任意揮霍的通行證,

在舉債中坐收漁利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一些融資平臺負責人紛紛落馬,腐敗現象頻發。

3、導致信任危機。政府長期舉債,只能依靠微薄的財政收入,甚至許多縣城償債來源主要來自土地財政,過高的地方債直接推高土地和樓市價格,種種現象,容易讓公職人員陷入恐慌,更為嚴重的是逐漸失去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極大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4、誘發經濟和社會風險。當政府性債務規模不斷擴大,得不到有效的防控和化解,必定引發一系列的財政風險,甚至經濟風險,從而危及社會穩定。

三、發揮人大優勢,著力防化和化解縣域政府債務風險

過去的一段時間,縣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政府性債務的監管中長期處於初級摸索階段,作用發揮十分有限,甚至長期處於缺位狀態,這是由歷史原因、自上而下監管體系建設的不完善以及縣級人大對政府債務認識侷限等原因所致。近幾年來,縣域經濟發展開始面臨新一輪的下行壓力,大規模的地方舉債,償債壓力尤為凸顯,各縣級政府是否具備相應的償債能力,是否能夠解除債務風險,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鑑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屬性,有必要發揮人大的優勢,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

(一)強化實質性監督,對債務風險進行全面把脈。

縣級人大在控制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中,應由過去的程式監督轉變為實質性監督,切實擔當起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著力防範債務風險。

1、列入重大事項,開展實質性審查。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可將政府舉債規模、結構、使用、償還以及計劃情況作為決算報告和審計報告的一項重點內容,對這塊內容進行重點審查,市人大常委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作出相關決議決定,提出意見和要求。

2、納入工作要點,實現常態化監督。人大常委會可將對全市政府性債務規模進行面上的全口徑調查,聽取和審議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政府投融資公司經營收支和管理情況、政府購買服務情況等內容,根據本市的實際,列入全年工作要點,通過採取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等方式,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確保對政府舉債的“借、用、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

3、適時運用剛性手段,確保監督實效。在開展監督活動過程中,遇到政府性債務的一些重大問題上,適時運用專題詢問、質詢、甚至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剛性的監督手段,充分發揮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威和作用。

(二)強化機構的巨集觀把控作用,對政府性債務實行動態監督。

由於縣級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普遍成立時間較短,在政府性債務的監督工作中可能存在工作範圍廣泛、專業力量不足,知識儲備還不強的問題,因此,建議縣級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組織成立,由人大常委會法律服務團、財政經濟服務團等專業人士、以及有經驗的人大代表組成的政府性債務跟蹤監督小組,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監督和動態監督,真正發揮人大監督的效能。具體做到:

一是建立政府性債務情況臺賬。要求政府的相關機構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人大政府性債務監督小組,及時建立政府性預計的貸款計劃、債務餘額變動情況、本年度的實施專案、貸款計劃調整、還貸計劃等為內容的臺賬,以便人大常委會隨時瞭解政府債務情況。

二是重點監督和跟蹤監督相結合。對政府性債務的進行提前介入,就其合法性、成本分析、效益、償還計劃等進行研究和審查,強化債務管控;督促政府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參與各項調研、視察等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做好跟蹤監督,為人大常委會審議提供依據。

三是加強對政府舉債建設的專案的跟蹤監督。對政府舉債建設的專案進行多方位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和專案有序推進。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責成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限期整改,及時止損。

四是多渠道普及人大代表預算管理和風險防控知識。加大組織宣傳和培訓力度,提升人大代表預算審議解讀能力和風險防控相關知識儲備。積極擴大公眾參與,引導人大代表和公眾對政府性債務進行監督並提出建議和意見。

(三)強化制度建設的針對性,全方位規範政府性債務的管理和監督。

通過前期的探索,認真總結,仔細研究,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專案報批程式,明確規定人大審查決定的必經程式,對規模、數量以及財政保障機制和措施進行細化;進一步完善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向人大定期和重點報告制度,主動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健全債務管理激勵和防控機制,把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措施執行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實績、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