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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範文(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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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範文(精選1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範文(精選16篇)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

為加強我鎮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使用,進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債務,杜絕新增債務,完善政府性債務鳳險預測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省、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確保政府性債務穩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對存量債務結構像還力度。按照“杜絕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原則,化解存量,杜絕新增,減少債務風險,減輕融資壓力,切實加強債務管理。根據我鎮債務現狀,通過壓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和國有資產,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化解存量,確保全鎮政府性債務在20xx年全部償清不新增債務,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債務事件。

二、組織領導

為打贏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根據省、市針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各相關檔案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輝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劉臻同志為副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壓力、個個身上有責任。做到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抓好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

三、工作舉措和責任分工

(一)工作原則

據市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債務狀況,明確債權債務關係,消化舊債、杜絕新債,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監控有力、責任到位”的管理機制,二是高度重視,實事求是,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對歷史性債務進行限期償還。三是規範管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促進良性迴圈,有效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促進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鎮20xx年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並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合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財務辦公室,完成時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臺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和領導負責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8月底前,並長期堅持。)

3.採取分類施策的方法緩解償債壓力。通過縮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學排程資金,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償還臺賬,採取一對一協商談判的方式,通過減少債務額等方式緩解償債壓力、實施一次性償還。(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単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4.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債務清償工作有序推進。(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5.充分利用鎮統一領導的功能,合理調配資金,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安排全鎮建設,杜絕舉債建設。(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四、工作要求

鎮政府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政府性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各債務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擔當起主要主任,按償還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時間節點,責任要到人,時間到日,確保各項清償工作按步推進。同時,在明責包乾的基礎上,單位內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確保全鎮的債務償還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2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範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專案、退庫或整改類PPP專案、城市軌道交通專案、政府購買服務專案、棚戶區改造專案、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瞭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餘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後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於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並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於認定為隱性債務專案,跟蹤地方政府後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專案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專案實施範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專案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專案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後、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專案。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並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為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係。對於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並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複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瞭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於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專案,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採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專案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範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鍊斷裂風險。對於必要的在建專案,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專案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於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採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為,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併納入問責範圍從嚴問責。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3

為落實中央、省、市工作會議精神,切實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結合龍華山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總目標:到期政府債務償還率100%,政府債務率控制在80%以下,無違規舉債。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債務化解領導,明確工作專班職責

龍華山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常務副主任為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財政、審計、統計、財辦、綜治、管理區、金融部門等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各有關單位財務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具體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形成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推進機制,逐項分解工作目標,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面排查債務底數,鎖定債務性質資料

1、全面清理債務及相關資產。落實清理全辦債務及資產情況,按時上報市財政局。

2、開展專項審計。如實提供相關債務資料,接受市審計局的審計。

3、實行債務資訊季報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將債務報表上報市財政局,對風險進行預判,發現問題迅速上報。

(三)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1、配合市級完善管理制度。

2、規範舉債行為。

3、遵守相關規定。控制投資專案計劃、控制債務規模和債務率、杜絕新增債務。

4、加強預算管理。按市財政局要求,強化債務收支和財政支出責任管理。

(四)統籌全辦各類財力,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明確責任主體。辦事處承擔全辦債務償還的責任。

2、制定償債規劃。制定全辦3年償債規劃和工作方案,報送市財政局。

3、落實償債資金。採取開源節流抓增收、清理資產補收入、強化招商穩增收等手段,籌措各類資金,化解存量債務。

4、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組織部的監督下,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如實提供債務資料,辦理債務認定和交接,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

(五)控制遏制各類債務,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新增或有債務。嚴禁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堅決遏制隱性債務。不搞違規舉債的專案建設;招商引資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搞貼錢賺吆喝的面子專案。

3、嚴格履行公益性專案申報手續。

4、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拓展承債空間。加強稅收徵管,做到應收盡收。

5、推動政府職能由“建設型”向“服務型”轉變。改變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最大供給方的局面,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規範、合理、有效地運用專項建設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新型模式,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嚴格劃分財政支出邊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6、按照債務分類管理原則,搭建資訊化平臺,建立符合債務管理需求的國有公司債務資訊化系統,增強資訊化管理平臺功能。按月報送債務資料的變動情況,確保債務報送資訊的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通過對債務規模、結構和安全性的動態監測和評估為債務管理決策、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的完善提供堅實的資料基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關於違法違規舉債問責的相關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加強協調溝通。化解債務風險是一件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大事,全辦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援,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用發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對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反饋,主動出謀劃策,合力推進各項工作。

(三)嚴肅財經紀律。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化解債務風險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辦要時刻嚴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重點圍繞資金使用、資產管理等環節加強內部控制力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強化工作督查。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債務限額、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接受市審計部門的債務審計監督和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及債務風險的監控力度。全辦也要不定期組織力量開展檢查,確保化債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不認真、長效機制不健全的,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五)嚴格責任追究。通過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債務人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對於政府債務,實行定性和定量相結合,重點考核債務償還、計劃執行、資金使用效率、債務規模佔可變現資產的比例、對外提供擔保額度佔總(淨)資產比例等指標,促進化解存量債務,控制增量債務和提高債務資金執行績效。考核結果納入政績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評價、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對在工作中作風不實,敷衍塞責的人員,由辦紀委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和償還行為,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昆明市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昆明市防範化解市屬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債務為五華區全口徑債務,包括納入債務監測系統的政府性債務和區屬國有企業公司債務。

一、工作目標

——政府債務。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確保政府債務總量不超過區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政府債務限額。債務率指標控制在市財政局政府債務風險測算預線以內,不出現債務風險預警。

——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及時足額償還到期債務本息,不出現企業債務逾期失信行為。不得新增違規融資,公司融資行為不得新增政府隱形債務。

二、工作任務

(一)規範融資舉債,防範隱性債務風險

1.嚴禁新增違規債務。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職責,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政府債務只在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規範舉借,不得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或變相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或承諾承擔償債責任,不得為社會資本或者專案公司提供融資擔保。

2.加快化解隱性債務。對我區已列入省、市政府隱性債務貸款專案,要通過撤函剝離、貸款置換、提前償還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爭本年內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3.規範政府支出責任事務管理。政府購買服務、PPP形成的政府長期支出責任,嚴格控制在中長期財政支出規劃和分年財政預算可承受的範圍內。

4.全面推動發行專案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對土地儲備等收益能覆蓋融資本息的公益性專案,積極爭取申報、發行專案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支援資源開發利用,推進專案建設,緩解融資壓力。

(二)規範政府投資專案審批,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1.科學制定專案投資計劃。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公益性、基礎性建設和改善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補短板、調結構重點環節。不得出臺與地方政府財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

及超出當地財力承受範圍的專案;政府投資專案建設,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可行的原則,對建設計劃的制定、審批、執行嚴格把關,防範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2.落實專案資金匹配保障。對在建專案,要做好專案庫建設、做好資金保障,有序推進專案建設,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損失浪費;對尚未開工的專案,建設資金或融資本息償還來源不落實的不得開工建設。

(三)制定償債計劃,化解存量債務

1.政府債務。區財政局作為化解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存量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在預算中足額安排當年到期政府債務本息,政府債務收支分類嚴格納入預算管理。加大收入組織力度,加快土地開發,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解基金優先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

2.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作為化解公司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化解公司存量債務工作責任。按照“一個專案、一個方案”的要求,建立債務專案清單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償債計劃及資金籌措計劃,逐項落實償債來源。妥善處理公司新增債務與化解存量債務的關係,對公司債務實行動態監控和管理,新增債務及到期債務無法落實償債來源的,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啟動應急處置機制。

3.匹配鎖定償還來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償債資產資源以及存量債務形成的資產收益等,根據資源價值、政府償還責任和債務餘額等情況,一一匹配後進行鎖定,優先鎖定政府債務償還來源。按照“一個單位、一個清單”的要求,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償還計劃。政府債務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按照專案性質分類化解當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優先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公司性債務明確具體的資金來源,並將可償債資產、資源鎖定到具體的債務專案,一旦出現債務償還風險,立即處置變現,嚴格專項用於償還對應債務。

(四)做大做強國有企業,加快市場化轉型

1.扶持引導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大對區屬國有企業的配套扶持力度,通過資本金注入、財政補貼等加大可用現金流量,做實公司資產,補充有效資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業的外部信用等級。堅持“企業為主、政府引導”,支援區屬國有企業依託政府性資源和專案,積極開展融資工作。

2.加大企業市場化轉型力度。剝離區屬國有企業政府融資職能,積極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實施商業化轉型、市場化運作、拓展融資平臺實體化經營範圍,

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市場化運作規範化管理能力。支援融資平臺公司以市場化方式參與公益性專案建設、運營,健全企業市場化投資決策機制,規範企業融資資訊披露和融資行為。

(五)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華區債務管理機制,結合區級實際,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五華區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預案》。建立完善債務風險報告機制。各債務主體責任單位發現債務風險問題必須在債務到期前2個月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資訊,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採取及擬採取的應對措施等,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研究後按照風險處置預案進行處置。遇突發或重大債務風險事件,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級財政部門。

三、債務化解計劃

(一)全面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制度

20xx年債務系統鎖定的存量債務,按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化解。截至20xx年,系統鎖定政府一類債務已全部償還或進行置換,未來三年主要是償還到期置換債券本息,三年預計需償還置換債券本息1.8929億元,其中:20xx年0.706億元,20xx年0.1434億元,20xx年1.0435億元,以上作為政府債務支出全額納入當年預算安排;世行貸款,財政足額安排到期債務本息,在債務主體單位當年部門預算中安排;應付工程款財政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及時支付尾款,並在系統內完成核銷;擔保貸款及其承擔的償還責任,財政部門積極聯絡對接上級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核銷。

20xx年新納入債務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的政府中長期支出事務,財政足額在每年的預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實公司債務對應連結制度

公司到期債務化解主要採取以下措施確保不出現償還風險:一是借新還舊置換一部分到期債務;二是用公司經營性收入償還到期本息;三是以上兩項措施無法覆蓋的到期債務本息,採用拍賣公司鎖定對應的產權資產方式保證償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為組長的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控制政府舉債規模,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在區財政局下設辦公室,負責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監控和定期報告,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

(二)強化主體責任

根據目前債務情況,確定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分別為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風險防控責任主體,單位負責人為債務風險防控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控好職責範圍內的債務風險。出現債務風險的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嚴格問責,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健全考核機制

將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債務風險防控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和年度綜合考核範圍,對出現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發生債務風險導致政府失信影響政府信用的,當年年度綜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四)嚴格責任追究

對出現違法違規舉債、發生債務風險影響政府信用的,實行終身問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xx〕88號)要求,全面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十屆十次、十一次全會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堅持“借、用、還”相統一,發揮政府規範舉債的積極作用,強化源頭治理、過程監控,疏堵結合、綜合施策,逐步優化債務結構,有效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增量債務規模,健全風險防範常態長效機制,超前化解和應急處置債務風險,確保財政金融執行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全市統一的債務風險防控體系下,按照“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的原則,分級實施債務風險管控,市對各區債務風險原則上不救助。

(二)政府統籌,部門負責。政府在加強債務風險防控中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承擔債務單位的風險管控責任。

(三)把握規模,控制風險。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舉債要量力而行,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財力保障相適應、與資源資產相匹配的要求,切實把握舉債規模和風險承受的平衡,有效控制和降低債務風險。

(四)規範管理,硬化約束。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要將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機制建設相結合,制定債務風險防控方案。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的要求,強化舉債償還責任考核。各區、各部門不得為違規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承諾。

三、工作目標

堅持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舉債方式規範、期限結構合理,政府債務餘額不超過國務院批准的限額,全市政府債務率控制在風險預警線內,風險地區債務率指標逐步改善。融資平臺債務本息規模不超過區域內可償債資源資產價值,風險平臺的資產負債率、融資成本率和借新還舊率等指標逐年改善。

四、主要措施

(一)著眼長遠,建立政府債務“借、用、還”全過程管控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

1.規範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加強政府投資專案審批、核准、備案,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專案,合理制定建設方案,嚴格組織實施專案建設。需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投資專案,由財政部門出具舉債稽核意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財政局)

2.嚴格政府債務舉借管理。財政部門對政府債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稽核各部門、各融資平臺申報的新增政府債務需求,綜合評估專案平衡方案、財政承受能力,擇優納入全市政府債券專案儲備庫,未履行程式的專案不參與政府債券分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控。根據區域發展定位、債務風險、財力保障等要素,合理設定各區政府債務規模上限,將政府舉債嚴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額以內。政府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並向社會公開。債務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對債券分配、資金使用、償還兌付、績效評估等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強化土地儲備融資管理。根據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土地供應量、債務限額、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儲備總體規模。規範土地儲備融資渠道,不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將土地儲備機構新增融資納入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測監管。已被風險提示的地區要加快出讓存量土地,確保土地出讓收入與債務償還相匹配,切實降低專項債務率偏高可能引發的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相關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責任,全力防控融資平臺風險隱患,持續支援平臺轉型發展。

1.建立平臺債務計劃制度。實行融資平臺債務收支計劃管理,各平臺提前編制年度融資預算和支出安排,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各區、各部門對融資平臺債務計劃進行審定,合理控制舉債規模、節奏,年度執行中防止計劃外和過度舉債。(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2.調整優化平臺債務結構。各區、各融資平臺逐筆梳理存量債務,分類制定債務優化方案。新增專案融資成本控制在合理區間。各區、各部門建立利率比選擇優機制,統籌本系統、本區域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公開競價認購,降低舉債成本。(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金融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加強平臺債務中長期管理。各區、各融資平臺全面梳理資源資產,鎖定償債來源,合理確定債務規模上限。按照資源價值總量與債務總額、財務成本相平衡的原則,建立“資債平衡”臺賬,確保整體平衡、年度平衡,併為未來發展留出空間。(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推進融資平臺內控建設。加快建立融資平臺內部財務中心,實現賬戶統管,債務統籌,對風險較高子公司設立防火牆,防止風險傳遞。加大內部審計監督力度,實現融資債務審計常態化,關注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規模,重大風險事項及時提交董事會,防範出現違規行為。建立集團內部債務預警機制,明確預警標準,及時報告企業有關預警資訊,並提出應對措施和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5.加強融資平臺監管考核。實行融資平臺量化考核,加大對平臺資產質量、企業運營、經營效益、債務化解、償付能力、內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監督,將考核結果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相結合,與財政資金投入相掛鉤。實行融資平臺名錄動態化、差別化管理,承擔公益性專案且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平臺,同級政府委託財政部門派駐財務管理人員。我市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引進專業化人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並對融資平臺財政投入資金實施全程管理。(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穩步推進融資平臺轉型。釐清政府和企業債務邊界,合理劃分政府與企業償債責任。統籌區域資源資產,優化重組、做實做強1至2家融資平臺,出清低效資源、空殼企業。積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股權融資、專案出租等途徑,吸引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推進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統籌謀劃,創新投融資運作模式,暢通規範化的融資渠道。

1.加大政府債券政策運用。爭取擴大中央對我市新增債券分配額度,提高政府債務限額,加大對基礎設施薄弱環節等領域投入,補齊發展和民生短板。用足用好債券政策,加快完成存量政府債務置換,支援融資平臺去債降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和政策支援。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資金、PPP融資支援基金、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前期工作專項補助資金的支援,加大我市財政專項支出傾斜力度,研究設立公共服務發展基金,發揮中央、地方兩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跟進投入,疏通緩解公共服務領域建設運營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3.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加大全市PPP專案徵集、篩選、儲備力度,實施“兩個強制”,對新建垃圾、汙水處理專案強制應用PPP模式,對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公共服務領域專案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推動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納入全國首批PPP資產交易和管理試點平臺,充分利用平臺資源優勢和輻射全國功能,構建PPP專案諮詢規劃、融資設計、招投標、實施評價、資產整合等全流程、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加快建設專案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對接,推進市級重點專案和各區重點領域試點專案實施落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4.積極構建多元化融資模式。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總部的戰略合作,擴大對我市的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積極協調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爭取總行支援,放寬對資本金、抵押擔保等方面限制,簡化審批手續,在更大範圍內使用低成本專項政策性貸款。發揮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作用,拓展非信貸金融工具,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推動融資平臺到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創新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推進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拓寬低成本資金籌集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未雨綢繆,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風險應對能力。

1.建立債務風險監測機制。搭建全市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債務資訊監測平臺,統計分析債務變動情況,分級分類設定預警指標和風險區間,定期評估風險狀況,並向相關部門、區政府推送風險預警和提示結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落實債務風險化解任務。列入風險預警和提示的部門、區政府要制定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方案,嚴格控制債務增量,並通過控制專案規模、減少支出、處置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籌措資金消化存量債務。(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債務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督促、指導各區加快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劃分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根據債務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實施調減投資專案、處置政府資產、調入運營收入、扣減部門經費、調整支出結構等應急措施,確有必要時啟動財政重整計劃,並依法實施責任追究程式。同時,各融資平臺要相應建立企業債務應急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通過停建緩建專案、變現資源資產、排程各類存款、協調金融機構等方式應對突發債務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實施債務風險共防共管。建立部門聯席例會制度,充分運用大資料等手段,健全財政債務資訊、審計監督資訊、國資監管資訊、金融統計資訊互聯共享機制,加強資金跨界監管,多維度預研預判風險,防止各類風險相互疊加。聯合開展風險排查,對融資平臺債務實施有計劃的審計檢查,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管理、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組織部門推動、及時報告重大情況、督促檢查實施進度、評價考核工作績效等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債務源頭管控,規範舉債行為,合理配置資源,積極研究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形成推動風險防控的強大合力。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作為本轄區舉借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承擔本轄區債務風險管控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主體責任,督促各融資平臺落實償債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要比照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架構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工作推動組。同時,市國資委和市屬各行業主管部門相應成立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和本部門所屬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各國有企業要抓好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制定“一區一策”、“一企一策”具體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清單,定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人,切實抓好落實。

(三)建立工作機制。在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月例會、季通報、年考核制度,推動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按月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部署安排、推動實施重點工作。按季組織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重大政策、重要問題和改革任務等,通報全市債務風險狀況,統籌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問題。對風險較高的區、融資平臺實施“一對一”幫扶,指導督促建立債務管控措施,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化債支援政策。建立債務風險防控重點工作臺賬,實施定期監督檢查,對各區、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四)強化考核問責。將各區、各部門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要求,各融資平臺與各部門、各部門與本級政府要簽訂債務風險管控責任狀,規定責任範圍和處罰條款,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6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積極穩妥防範化解我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全省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債務情況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辦事處無政府債務。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執行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落實規範債務管理、防範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按照“心中有數、化解有策、兜底有方、應對有效”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守住不發生新的政府債務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方法步驟

(一)嚴格流程管理

1.嚴格專案審批。各部門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從嚴加強建設(改擴建)專案管理,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圍繞脫貧攻堅主戰略,突出重點投資專案,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著力控制投資規模,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違規審批“花架子”專案。所有建設專案的財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決不允許脫離預算約束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未經批准、未落實資金來源、未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專案一律不得實施。經批准的專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管理,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嚴格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撥款機制,嚴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嚴禁在沒有預算及合法協議的情況下向企業撥付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負債超過合理水平、償債能力弱的企業,從嚴控制新增債務融資。嚴禁企業重複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二)建立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1.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紅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加強政府性債務、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檔案精神,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其餘人員按照崗位及職責,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穿透監管,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強化債務管理底線思維,嚴禁各部門、各單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2.是節約開支,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一是嚴格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二是嚴格車輛購置及執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控制和規範出國(境)公務考察活動。四是嚴格控制會議、慶典、論壇、節會等費用支出。五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六是嚴格控制獎勵補助發放。七是壓縮和控制建設專案。八是行政事業單位壓縮財政預算。九是加強企業管理。全方位加強支出管理,節約執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防範意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責倒查機制,從嚴整治違規舉債亂象。

(二)強化政治擔當,確保任務落到實處。把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盯住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完善“借用還”和“權責利”相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管控工作,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後門”,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專案、鋪新攤子,牢牢守住不發生政府債務的底線。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7

為貫徹落實省、市經濟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全面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33號)、《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xx〕14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xx〕129號)檔案精神,結合環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做好“三大攻堅戰”之一的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將其作為今後三年全縣金融工作的重點內容,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建立失信人員“黑名單”,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信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加強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為抓手,以打擊逃廢債務、清收不良貸款為重點,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宣傳、媒體曝光、司法處置等多種途徑,調動多方力量,採取強有力的清收措施,確保在此次行動中清收現有不良貸款50%以上,切實達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目的。

三、工作職責

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平臺,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進行宣傳報道。

2.縣法院:負責加大對金融機構勝訴未執行的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案件的執行力度,以提高訴訟效率和節約訴訟成本為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做到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切實提高執結率;對全縣確認後的惡意逃廢債務的“老賴”名單公佈曝光,曝光渠道不限於電視臺和政府的網站,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3.縣檢察院:負責偵辦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逃廢銀行債務事件中涉及經濟犯罪案件及職務犯罪案件,嚴厲打擊破壞經濟金融秩序的違法違紀行為,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4.縣公安局:嚴厲打擊各類逃廢債和騙貸行為,同時指定專人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5.縣扶貧辦:配合金融機構做好不良貸款清收和監管工作。

6.縣工商局:負責對確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及個體戶,根據相關部門的函告,限制其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等事項。

7.縣人社局:在人員招錄時將人民銀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信用報告作為參考依據之一。

8.縣農牧局:對存在逃廢債行為的人員採取限制其享有優惠政策措施,配合協助各有關部門做好金融扶貧不良貸款清收工作。

9.縣國土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規劃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對金融機構抵債資產處置過程中涉及土地、規劃、房產、稅務等手續適當簡化,費用進行優惠,對需要出具傷殘、救濟等證明給予支援。

10.縣金融辦:與人民銀行共同配合做好專項行動組織工作;負責政府各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的配合銜接工作,協調抽調公檢法及各鄉鎮人員參與配合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對賴債戶限制其享受各項扶貧優惠政策的資格。

11.人民銀行環縣支行:負責制定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各成員單位集中宣傳,向領導小組組長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金融機構報送“老賴”名單,將各行確認後的起訴名單報送至法院,將未起訴但已形成不良並且長期清收難的“老賴”名單依照保密協議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不定期編報此次專項行動簡報。

12.各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指派專人全力配合不良貸款清收小組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全縣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項行動宣傳工作。

13.縣內各金融機構:成立各自不良貸款清收小組,摸清本機構不良貸款和惡意逃廢債企業及個人底數,確定不良貸款清收物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佈的“老賴”名單;向人行環縣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協定在各行之間內部共享的未起訴但已形成不良並且長期清收難的“老賴”名單;及時補充完善“老賴”人員不良信用記錄;停止對“老賴”發放新貸款;積極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各項宣傳工作。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活動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準備階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環縣支行牽頭制定方案,召開領導小組專題聯席會議。

(二)集中宣傳階段(7月1日—7月14日)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各類新聞媒體,在縣城、廣場、集市和信用環境較差的鄉鎮街道等人流密集場所,通過宣傳車輛、LED電子顯示屏、設立展板、發放宣傳手冊、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徵信、普惠金融知識,對此次專項活動進行宣傳,對後期活動打擊成果及時宣傳報道。同時,各金融機構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過簡訊等通訊方式向借款人發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時清繳利息。

(三)集中清收階段(20xx年7月15日-10月15日)

清收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不良貸款前期清收工作,對確定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老賴”名單進行媒體公開曝光,對“老賴”進行司法處置。對達到公安機關立案條件,而債務人又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公安機關接到債權銀行的報案後,要快速偵結查處;對達不到公安立案標準的較大失信違約行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及時審理,快速執行。活動開展期間,各金融機構要及時向公安部門提供案件線索,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案件查處工作,並建立銀行同業聯合制裁製度,對已公佈的失信人員聯合採取“三不”(即不開戶、不授信、不辦理對外支付)措施,對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各金融機構均不得對該企業發放貸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確保活動實效。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各成員單位要於10月30日之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行動的重要意義,“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對故意侵犯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的企業及個人,或包庇、縱容有關企業及個人逃廢銀行債務行政不作為的有關單位,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把“誠實、守信”列入企業和個人考評內容,凡有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個人,按照相關規定不得享受各類優惠扶持政策。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單位要相互支援,緊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協調處置機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檢察等執法機關要充分發揮打擊逃廢債務活動的主力軍作用,通過曝光處置一批金融“老賴”,最大限度地挽回銀行經濟損失,重塑金融生態環境。對於逃廢銀行債務的借款人在被認定和制裁的過程中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經原申請金融機構同意並提出書面報告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協調停止或撤銷正在進行的認定與制裁。

(三)加強督導檢查。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有關單位專項活動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推動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專項活動進展情況及典型案例,同時,在處理涉及銀行資產安全的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8

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xx〕2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全市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天辦發〔20xx〕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根據前期推進情況確定具體清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開展《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持續推進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設立《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第一組長:謝國清

組長:謝紅宜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管所,餘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剛兵、樑卓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絡電話:xxxx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村級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鎮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佈,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鎮統一管理。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由鎮化解村級債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債辦)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責任單位:鎮化債辦、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於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衝方式處理。對存在欠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對惡意欠款拒不償還的物件要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子以核銷。(責任單位:鎮紀委、鎮司法所、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落實政策減免。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依法依規給子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援。對稅改前村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給予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專案資金落實不到位、專案配套資金不足產生的村級債務,各村應積極籌措資金化解。金融機構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優惠政策,對村級呆賬貸款按程式予以核銷。(責任單位:鎮化債辦、鎮財管所、鎮農商行、鎮農業銀行、鎮郵政銀行)

(五)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培育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讓更多農民深度參與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村級組織依託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要維護集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一般不宜採取出售資產抵債的辦法。支援村級組織依託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託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於償還債務。統籌整合各級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制度。加快推動省、市兩級扶持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專案落地見效,發揮示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鎮組織辦、鎮經濟發展辦、鎮鄉村振興辦、鎮財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責任單位:鎮財管所、鎮經濟發展辦、各村(居))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範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下決心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定專人進行摸底調查、資訊上報等工作。

(二)宣傳培訓,統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鎮、村分別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級小廣播、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方式加大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促進廣大幹部群眾深刻理解化債工作的重要性、艱鉅性,使農民真正理解、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化債工作,形成全鎮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工作氛圍。

(三)摸底調查,分類造冊(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結合年度農經統計年報、“全國村級務摸調查管理系統”,村級賬簿等資料對各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鎮財管所指導各村(居)按照債權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四)公示公告,接受監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將清查結果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在“村級財務流水賬公開欄”和村組微信群上進行公佈,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科學分析,精準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針對摸底調查公示確認的債權債務資料,進行科學分析,精準制定化債的籌款方案,精準確定化債範圍、化債比例、化債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六)考核驗收,實施獎補(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對20xx年各村化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驗收情況,實施獎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全鎮化債工作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鎮化債辦具體組織實施;鎮組織辦負責對各級幹部在化解債務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鎮紀委負責對化債中違規舉債、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鎮司法所負責欠款國家公職人員、惡意久款物件依法清收的指導;鎮經濟發展辦負責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鎮財政所負責對化債工作的業務指導。要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承擔直接責任。

(二)強化檢查督導。鎮化債辦及鎮紀委要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組。督導組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化債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及時向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彙報督導情況。鎮化債辦負責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考察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鎮化債工作整體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作為各村(居)兩委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鄉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9

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於“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及自治區“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部署,從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時間,完成我市“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即必須於20xx年底前償清全部農村“普九”債務。同時,建立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烏魯木齊市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開展我市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清理化解及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新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軍、楊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責任和原則

根據中央規定,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地、州、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檢查,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以區(縣)為單位組織開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農村“普九”債務都應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審計鎖定原則。在清理核實基礎上,所有需要償還的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計認定後才能償還。

(三)直接償還到債權人原則。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直接認定到債權人,償還資金直接償還到債權人。

四、債務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是指以各區(縣)為單位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債務用途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裝置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資金籌集

籌集償債資金是自治區、市、區(縣)各級財政共同的責任。各級財政要從以下渠道籌集償債資金:

(一)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中央財政給予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

(二)地方徵收的教育費附加經費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償債。

(三)教育專項資金。

(四)其他資金。

六、實施步驟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區(縣)認真清理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債務的專案、金額及債權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審計部門對清理的農村“普九”債務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區(縣)將經過審計認定的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由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後,直接上報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將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上報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對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化債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在工作中,各區(縣)嚴禁產生新的債務,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佔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做好宣傳。各區(縣)、各部門要注意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宣傳工作,及時把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報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報告制度,各區(縣)每個月都要向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告本地化債工作的進展、成效和問題等情況。二是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即時報告制度。各區(縣)對化債過程中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不得瞞報。三是要建立化債資訊聯絡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資訊上報和聯絡工作。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0

一、總體目標

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摸清底數、分類處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債”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集體經濟、規範“三資”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取得明顯減債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計劃通過三年努力,嚴禁新增債務(債務不含“一事一議”資金、專項應付款和暫收款),調優債務結構多措化解債務。核實確定債務基數後,根據債務基數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總債務的30%,20xx年化解總債務的60%,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債務化解任務,各村負債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

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嚴格按照程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賬內賬外債務清理稽核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賬外債務確屬村集體債務的,需經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公示後納入賬核心算,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稽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務資料庫,鎖定債務基數。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

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採取切實措施,整合現有資金,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戶、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盤活閒置資產,清理低價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資源文章,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清收陳欠往來款,減少不合理開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債務

提高認識,嚴格程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和明確,對清理結果逐筆登記造冊,建立村級債務清單,並張榜公示。

(二)清除債務

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係;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做呆賬、壞賬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係,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採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衝轉賬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降息減債,對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筆清查,清查結束後仍然滯留賬外的借款,村級組織將不承認。對涉及工程建設形成的債務,鄉政府將組織統一委託第三方進行再次審計,對先前形成的工程債務重新確認。村級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同檔貸款利率標準之內。對明知村裡沒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設、因監管不力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財政補助範圍內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級規定自籌的除外);減免債務,對於村裡欠所轄鄉鎮(街道)或部門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給予適當減免或免除。

(三)清收債權

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項和未兌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清收時間節點,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籤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式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規範“三資”

以收定支,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嚴禁用集體土地徵用費、留用地和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用於村幹部報酬、商業性保險.等;福利費發放實行“先提取,後發放”原則,嚴禁福利費未先提取而予以發放;規範村集體工程專案管理,縣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安排的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專案,必須足額安排資金,需村級組織安排專案配套資金的要確保村級有足夠自有資金才予安排專案,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建專案,嚴禁擅自舉債擴大建設專案規模,嚴禁超標準建設形成村級債務,強化村級資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先理財後入賬、收支預決算、費用支出定額管理、非現金結算等制度,增加集體存量資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項涉債管理制度,規範舉債程式,從源頭控減村級債務。一是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制度。村級組織確需舉債的,在村集體研究通過的基礎上,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批准同意後再按照規定程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二是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制度、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彌補經費不足、墊各項費用;村級組織不得提供借款擔保,未經審批不得違規舉債;三是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擅自違規舉債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駐村幹部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和督促村按時保質完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任務,各村組建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委主任為副組長、村監會主任及相關人員組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強化責任追究

強化監督考核,將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納入對村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認識,切實把化解舊債、制止新債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根據村級經營管理需要和債務償還能力,對村級債務規模設定警戒線,凡是違反規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設發生的村級債務,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處理;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制定村級債務化解方案,並把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列入村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村幹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對債務鎖定後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1

為認真執行上級檔案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群)要嚴格按照規範程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後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稽核後統一彙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後)。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群)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群)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彙總一併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徵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專案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專案。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閒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髮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範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群)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範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於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群)上報資料進行核實,對錶實不一的村(社群)將實行督促整改,並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群)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群)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群)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群)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群)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群),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群)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2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和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市、縣化債工作實施意見,為促進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穩步推進,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省、市、縣三級化解村級債務會議精神,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總體要求,堅持“遵守法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範管理、重在落實”的基本原則,切實搞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堅決制止新增債務,促進我鎮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為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步伐夯實經濟基礎。

二、組織領導

鎮委、鎮政府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及農村“三資”等工作的聯席會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聯席會領導為副組長、全體包村行政幹部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以指導和督導各村化解債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幹部為組長、村支部書記為常務副組長、村第一書記為副組長、其他村幹部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具體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由鎮財政所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在財政所和村兩委會中抽調,負責全鎮化解村級債務日常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資訊上報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堅持依法依規清收化解原則。

(四)堅持民主議事原則。

四、目標任務

(一)債權目標和任務

自20xx年5月起,全鎮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記債權基礎上,根據債權構成和類別,分別擬定清收方案,提交黨員群眾議定,擬定三年內完成債權清收計劃。

(二)債務目標和任務

一是財務清理目標:全面清理村組所有財務帳目、經濟往來、承包合同、財產物資、兩工折款、“一事一議”籌資、國家稅賦減免、國家各項補貼、國家轉移支付、幹部工資尾欠及群眾反映的其他突出問題。

二是債務清查目標:以“鎖定”和“擠水分”為重點,對每筆債務進行重新確認;每筆利息進行重新核實;所有幹部工資尾欠進行重新審定;確保所有債務“水分”全部“擠幹”。

三是化解債務目標: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紀律。在化解過程中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所有收支均由村會計經手,按照代理記帳手續辦理,其他專班人員協助進行。

(二)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專班開展化解工作時,可按照先易後難、先單位後個人的原則逐步往前推進。

(三)落實工作責任。債務化解過程中專班要明確工作職責,履職盡責,強化擔當,紮實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六、工作紀律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嚴禁激化矛盾。

2、工作專班團結一致,嚴禁拉幫結派,製造矛盾。

3、嚴格執行議定辦法,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更改議定內容。

4、嚴禁提前宣傳透漏議定內容。

5、未經履行議定程式,嚴禁私自更改債權債務化解金額。

6、非工作專班嚴禁插手債權債務業務。

七、方法步驟

(一)宣傳動員,提高認識。

村級債權債務清收化解涉及面廣,數額大,成因複雜,通過會議、橫幅、廣播、電子屏、微信、簡訊、QQ群、給農戶一封信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實行村幹部帶領專班入組開會進行宣傳發動,對在外務工人員進行電話或郵寄信函形式告知,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認真開展村級債權債務的核實清理,搞好債權債務的合併、分類及賬務處理,明晰債權債務關係,切實擠幹水分,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用途、原因、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三)召開會議,民主議事。

對本村債權債務結果進行議定程式,由支部提議,兩委商議後,召開黨員大會審議,最後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進行逐條決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議定實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債權,化解債務。

按照議定的債權債務方案措施,專班進行清收化解。

1、村幹部帶隊,專班入戶進行,按先集中戶後分散戶進行,對個別特殊情況戶可合力攻堅。

2、債權清收和債務化解相結合,對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時有債權或債務的,經協商履定手續後可對衝核銷。

3、對於死亡戶和失蹤失聯人員等,認真做好清收化解記錄,保留證據,每筆進行充分議證後按型別區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式作呆帳處理。

4、清理化解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化解過程中遇到黑惡勢力將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肅打擊。

5、村集體發展經濟與化解清收相結合,對積極主動對債權進行償還的,根據村規民約,可建立獎勵機制,提高債務化解效率。

(五)帳務處理

1、做好化解債務帳務處理。一是組織搞好結賬,由村兩委成員組織理財小組搞好村組全部清收單據款項、原手續核定待銷,並全面提請黨員群眾代表議定。

2、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後的集中歸類賬務處理。村級債權債務化全解工作要分階段進行結帳處理帳務,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理財小組成員對化解後的情況進行一一勾列、甄別,視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按時還款或賬務調帳處理,所有的還款調帳等手續須有村民理財小組成員的簽字確認並履行“四議兩公開”手續。

(六)張榜公示,接受監督。

本村債權債務化解工作完成後,要及時彙總清理情況並上報鄉鎮債權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稽核。稽核後由各村村民理財小組將清理情況在村級財務公示欄內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七)資料歸檔

債權債務化解由專人建立獨立檔案,並形成會議記錄,記錄每次專班會議,圖片,宣傳發動,代表大會議定,專班入戶清收化解債權債務等動態。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3

為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級債務,切實保障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根據《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開原市關於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20xx年年底村級債務為基數,嚴禁新增債務,調優債務結構,通過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債務。20xx-20xx年化解債務1億元,20xx-20xx年化解債務1億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級債務總額下降到0.5億元以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所在鄉鎮(街道)為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村為實施主體,對鄉鎮(街道)實施捆綁考核。

(二)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各村要針對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訂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策”,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三)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按照分析債務構成,摸清資產資源、理清化債思路等步驟,分階段穩步推進,保持社會穩定。

(四)堅持創新方法原則。在堅持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前提下,以“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改革創新精神,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主要任務

圍繞“每五年化債1億元”目標,實施控債化債八大行動。

(一)債務明晰行動。按照“四議一審兩公開”程式,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清理和明確,建立村級債務清單,並張榜公示。從20xx年開始,嚴禁新增債務,確需增新債務的,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經批准同意後再按照規定程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完成時間:20xx年3月底前

(二)債務清除行動。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係;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作呆帳、壞帳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係,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採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衝轉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完成時間: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約清收行動。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和未兌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的清收時間節點、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籤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式進行修改和完善。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法院、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

完成時間:20xx年4月底前

(四)資源轉換行動。啟用村集體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資產資源,通過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增加集體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償還集體債務。與農信聯社等金融機構合作,通過政府提供擔保、銀行提供貸款等方式轉換民間借貸。金融機構根據村級集體資產情況在貸款利率上予以傾斜,合力支援村級化債工作。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農信聯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原市支行等

完成時間:20xx年5月底前

(五)物業經營行動。強化村集體對山林、土地等資源的`所有權能。鼓勵以農戶委託、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等方式,對農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和田間設施、防火、防盜、防病蟲害方面進行物業化管理。鼓勵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生產和經營服務。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間:20xx年6月底前

(六)規範管理行動。各鄉鎮(街道)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對村級債務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體經濟收入償還債務等制度。堅持“一村一賬戶”,村級專案、補助等一律通過基本帳戶收支。村幹部基本報酬由市財政保障,各鄉鎮(街道)採取“按月打卡發放基礎工資+年終呈現績效考核工資”方式進行發放。績效報酬與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債務化解情況掛鉤。統一政策、統一渠道,規範村級班子成員的報酬。規範村級聘用人員和村級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管理,村聘人員必須報所在鄉鎮(街道)審批同意後方可正式聘用。村級臨時用工必須經“兩委”班子會議研究,提交村民(股東)代表會議形成用工標準等書面決議後才能實施。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7月底前

(七)減支節約行動。堅決杜絕村級行政性公務接待支出。嚴禁巧立名目發各種津貼、獎金及各種會議誤工補貼。嚴格控制村級管理費支出。有債務的村不得承擔應該由村民個人承擔的費用(包括有線電視費、農村合作醫療、農房保險等),視債務情況酌情壓縮村級慰問等費用。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8月底前

(八)規範工程行動。嚴格按照《開原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開原市關於村級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執行村級工程專案招投標制度。所有村級工程(專案)實行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終審制。所有村級建設專案或其他村級事項,嚴格控制投資規模,確保先預算後實施,資金保障率必須達到80%以上才能組織實施;確需舉債進行專案建設的,應先報請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再啟動村級議事程式,對專案或事項的必要性和村級償債能力等進行充分認證,表決通過後才能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9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原市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級債務管理工作納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內容,加強村級債務的監督管理。鄉鎮(街道)完善“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行政一把手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實施“三個一”制度:村級集體增收化債責任“上壓一級”,所在鄉鎮(街道)作為責任主體,村級為實施主體;村級專案“上審一級”,由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批;村級資金“上管一級”,由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其中村級工作(專案)、村幹部報酬、村級人員聘用、村級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由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籤。

(二)強化考核機制。把村級集體增收化債工作列入鄉鎮(街道)年度綜合考評。如鄉鎮(街道)沒有完成年度村級集體化債考核任務或有新增債務的村,一律不得設立鄉鎮(街道)自主單項考核,所在村主要領導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各鄉鎮(街道)要把化解村級債務同鄉鎮(街道)駐村幹部、村主要幹部的績效考核掛鉤。

(三)加強化債監管。根據《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把村集體負債、化債和新債作為評定村級集體“三資”分級管理的重要依據,把化債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與正常審計工作相結合,強化執法監察和審計監督。

(四)發展集體經濟。全面落實開原市委《關於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按照“一村一專案”要求,統籌各類涉農專案資金優先用於扶持集體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和經營性收入,提升村級造血功能,提高村級債務償還能力。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4

為有效規範化解我鄉村級債務,確保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後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債務全部清零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示原則。堅持“四議兩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債務化解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稽核把關,通過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徇私舞弊行為發生,避免引發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穩步推進原則。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比較複雜,在處置過程中,必須從各村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先易後難,分類消化,從有條件、易化解的環節入手,先個人後單位,積極穩妥、有序進行,不搞一刀切、簡單化。

(三)依法操作原則。村級債務化解必須遵循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規範程式、依規操作,切實維護集體和廣大農民的利益。

(四)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以原始票據、賬簿、表冊和當時的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據實進行清理化解。

三、工作步驟

(―)宣傳培訓

制定方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責任單位、專班人員、宣傳培訓,債務清理核實的時間、內容、方法、步驟、要求及化解債務的目標、任務、原則和措施等。

政策宣傳。採取各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清理化解村級債務的基本政策法規和制止新增債務的相關規定,確保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宣傳到戶。

組織培訓。抽調業務骨幹,組成清理核實工作專班,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限期完成,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業務水平。

(二)摸清底數

在原有債權債務臺賬基礎上,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資產清查成果,組織工作專班對“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已鎖定的村級債務進一步清理核實。按照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建立債權債務臺賬和資料庫,鎖定債權債務數額。

(三)確認債權債務

在全面清理各村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對鎖定的債權債務金額,根據村級債權債務形成的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分別由債權人、債務人和村民代表成員簽字確認。

(四)債權債務公佈

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佈(內容包括債權債務金額、形成時間、原因、債權債務當事人等),公佈期為7天,接受群眾監督,村民無異議的,向鄉上報資料,對債權債務有異議的,要求村重新進行核實。

(五)統計彙總上報

鄉財政所負責各村統計彙總工作,於20xx年6月10日前將清理核實情況和債權債務統計彙總表報經鄉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後,上報市財政局審定。

(六)債務審查鎖定

鄉政府牽頭組成工作專班,配合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工作專班,於20xx年6月20日前根據債務清理審定的資料,對全鄉所有村級債務進行審查,形成報告,鎖定資料。

(七)化解債務

以鎖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按照工作目標任務,在20xx年7月1日-期間,分階段進行化解,實現階段清零目標。

四、化解措施

(一)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鄉人民政府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

(二)清收債權。對農戶稅改前應繳稅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做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衝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的欠款,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依規進行追溯清收,確實無法收回的依法予以核銷。

(三)落實減免減債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制定措施,依法依規給予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援;對稅改前村級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定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專案資金落實不到位,專案配套資金產生的村級債務,用市政府籌措資金幫助化解,溝通協調金融機構制定相應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關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吊賬核銷管理辦法》吊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式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

(四)利用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利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對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於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衝抵所欠債務。

(五)利用村級集體經濟收益還債。有條件的村可從當年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金額依法依規用於償還村級債務。

(六)堅決遏制新增債務。把禁止增加新的村級債務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嚴格按照年初預算控制村集體支出,禁止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和發放村組幹部報酬、補助,禁止以任何名義為企業提供擔保。對未按要求擅自舉債的,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七)加大財政支援力度。政府每年按照實際化解債務金額的10%設立化債專項獎勵資金,自20xx年起連續五年,以“以獎代補”的形式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突出的村給予獎勵。

(八)鼓勵村企“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利用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優勢、資金優勢,幫助村級集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獲得更多集體經濟收益來支援化解債務。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財貿、農業農村工作和紀檢監察的領導任副組長,鄉組織辦、黨政辦、民政辦、鄉村振興辦、綜治中心、司法所、市場監管所、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等單位為成員的涼霧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財政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周德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抽調鄉組織辦、鄉紀委監察室、財政所等單位業務骨幹和駐村公務員組成工作專班,指導推進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村要切實擔負起化解村級債務的主體責任,安排專人、組建專班,結合實際按照“一高兩化三到位”的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推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並及時向鄉村級債務化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化解村級債務納入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駐村幹部考核和各年度目標考評內容,嚴格督查、加強指導,確保村級債務清理的質量和進度。

(四)建立長效機制。將村級債務化解納入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內容,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規定,擅自借款,造成村級集體經濟重大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5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檔案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專案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檔案釋出後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專案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並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範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專案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範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專案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專案計劃。對於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專案,不得批准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專案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專案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稽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專案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專案融資。

(三)規範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範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並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後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幹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排程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幹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16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控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的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率力爭達80%,化解過去的債務,控制新增債務。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各村要嚴格按照規範程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村級債務情況統計表》,報鎮農經站統一彙總資訊。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針對不同的債務,需要採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針對本鎮餘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各村上報階段性化債成果,周村鎮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將報送縣農業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債權債務化解。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政府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收入近幾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備了一定的償還能力,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農戶的欠款大多數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級債務。

(二)分類施策化解四類債。針對本鎮餘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對於時間較長的呆死性債務,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通過對所有涉及單位和個人債務事項、金額具體分析,一是對單位已經不存在或個人已經死亡多年的債務,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式,予以核銷,達到化解債務目的。二是對於其他形成的呆死債務,有的能通過收回集體債權償還的予以化解。對於金融部門的陳舊貸款,督促村裡積極償還;對修建住宅樓形成的虛擬債務,已計入“應付款”科目的,通過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式,核准修建住宅樓的承包收款方,將預付款衝減虛擬債務後,結餘資金轉入“公積公益金”。

(三)嚴格治舊控新化解。積極穩慎化解,把控新作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級舉債申報審批制度,村級新上重大專案,要嚴格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式,報鄉鎮備案。二是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設立債務警戒線,明確收益分配優先序,對超過警戒線的村集體,要先償還債務,再進行分紅。三是規範集體成員福利費支出,改變一些村集體大包大攬水、電、氣等費用的習慣,引導農戶合理承擔費用。四是健全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向基層傾斜支援力度,進一步減輕村級集體的支出壓力,以防新增債務。

(四)拓寬增收渠道化解。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產權,全部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管理。鼓勵村集體挖掘人脈資源,開展招商引資、推進全民創業,通過稅收新增財力返還,形成穩定收入。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發展一些農業產業類、服務類的專案,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推進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五)爭取政策支援化解。針對有些村級債務依靠村級組織本身難以化解的問題,本應有國家承擔的修路架橋、教育衛生等形成的債務,各村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援,主動對接金融部門,全力化解相應債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要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各村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黨委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