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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化解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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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債務化解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債務化解方案15篇

債務化解方案1

為落實落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全力做好房地產領域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各項工作,決定成立武功縣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專班,現將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班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住建局局長張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任軍委、縣信訪局局長樑軍剛同志擔任,具體負責組織落實和協調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各項工作。

二、職責任務

1.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穩妥處理房地產領域積案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解決群眾上訪問題。對領導小組安排給相關單位任務進行督查督辦,對房地產領域涉及違法的人或單位及時協調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相關事宜。

2.縣自然資源局。參照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咸陽市處置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等相關檔案精神,負責房屋辦證遺留問題工作的處理,負責提出完善用地手續的處置意見;負責對專案規劃審批及驗收情況進行核查,完善手續;研究確定歷史遺留問題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合理數額和繳納辦法;負責對已完善手續的專案,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負責排查房地產領域“辦證難”問題等任務;負責協調處置因集中供熱供應等方面引起的信訪問題,督促專案單位整改完善等任務。

3.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研究確定對歷史遺留專案完善消防審查手續的處置意見;負責研究確定對因開發企業和施工方經濟糾紛等原因不能進行綜合驗收的專案,完善竣工驗收手續的處置意見;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工作;負責排查房地產領域信訪突出問題,並進行分類梳理,建立臺賬;負責核查房屋維修資金繳存情況並進行追繳等任務。負責協調處置因集中天然氣供應等方面引起的信訪問題,督促專案單位整改完善等任務。

4.縣信訪局。負責針對梳理出來的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拿出解決方案,提交領導小組討論,並推動解決;綜合協調穩妥處理房地產領域積案問題,做好業主的接待和政策宣傳與思想教育,引導其理性上訪、依法維權,堅決杜絕業主來市赴省進京上訪等任務。

5.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對問題專案需補交城市配套費的提出解決意見,對符合歷史遺留問題處置要求的',按報建對應期收費政策標準徵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負責核查並提供專案單位的工商登記情況,會同專班有關部門加強涉險房地產企業股權變更管理。

6.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對縣自然資源局認定並提出處置意見的違法建設專案進行處罰;負責對房地產領域其他違法違規專案進行處罰等任務。

7.縣稅務局。負責核查專案單位繳稅情況,提出問題專案稅務解決意見,對欠繳稅款的專案進行追繳等任務。

8.縣人防辦。負責研究確定歷史遺留問題人防工程建設的審查、驗收政策;負責督促專案單位整改完善等任務。

9.縣市場監管局。對房地產企業及中介機構使用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10.縣委網信辦。負責做好房地產領域涉嫌網路輿情資訊監測,指導涉事單位做好輿情應對處置等工作。

11.縣司法局。負責對房地產領域積案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中涉法問題,做好法律諮詢及解答工作等任務。

12.縣法院。負責保證企業、債權人、業主利益合理處置,消除社會問題;負責按照法律規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務。

13.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縣委、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正常信訪秩序,堅決杜絕在大門口聚集上訪,對違法上訪及時,迅速、果斷處理;負責對涉嫌侵佔、挪用購房人契稅、房屋維修專項資金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偵辦;負責對房地產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偵辦等任務。

14.普集街道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的上訪人員進行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引導其理性上訪、依法維權。

15.縣人社局。及時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兌付問題,採取得力措施堅決落實分級穩控責任,維護穩定。

16.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對有關部門落實工作專班任務進行全環節督導,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紀律作風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高質量完成問題解決化解工作。

其它未盡事項結合各單位職責分工及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班工作安排確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充分認識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是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現實需要。主要領導同志要帶頭包案,親自研究部署,統籌協調推進,分包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要下沉一線,深入瞭解信訪問題來龍去脈,廣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蹤督辦各個環節。

(二)堅持問題導向,勇於擔當作為。在處理問題過程中,要找準問題癥結,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規穩妥處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嚴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規,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妥善解決”的大原則,堅持“把解決群眾辦證難,入住難問題與處理開發建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相分離”“把為群眾先行辦證與開發建設單位稅費徵繳相分離”的兩相分離原則,為群眾敢於擔當,為實際大膽容缺,依次化解民生髮展難題。

(三)密切協調配合,增強運轉效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橫向協同和縱向聯動,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系統推進化解問題。堅持“一類一策、一盤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提高問題解決化解效率,對因土地出讓,規劃審批、消防驗收、市場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樓盤爛尾”“入住難”“辦證難”等群眾信訪投訴集中的問題,做好政策指導,決不允許扯皮推諉而回避矛盾,決不允許簡單粗暴而激化矛盾,決不允許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嚴肅工作紀律,強化督導問責。房地產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項整治,由縣紀委監委全程進行監督指導,對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流於形式。走過場,有案不查、輕查輕處,甚至袒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2

村級債務沉重是當前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重要障礙。有效化解村級債務已成為鞏固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成果,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迫切需要。為此,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通知》(枝府辦發[20xx]46號)檔案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就我鎮化債工作講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xx年鎖定村級債務以來,我鎮各村從實際出發,採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鎮村級債務總額為1051.55萬元,比20xx年鎖定債務1672.05萬元,減少620.5萬元,佔鎖定債務總額的37.11%。各村債務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化債較好的村有:橫店村84.9%、仙女村81.7%、桃店村76.5%、金湖村73%、青獅村72.6%。但大部分村下降幅度偏低,甚至達不到10%,化債程序遠低於預期,化債任務十分艱鉅。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組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村級負債是普遍現象,缺乏緊迫感和危機感;有的認為村級債務已積重難返,主動性不強;有的認為村級債務情況複雜,擔心拔起蘿蔔帶出泥,影響農村穩定;有的村組幹部還抱著等、靠、要的思想,指望上面拿硬政策拿資金來解決;也有部分村債務重,集體經濟薄弱,對化債信心不足,望而生畏。對此,各村必須站在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重塑黨的基層組織在農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增強影響力和號召力。

二、把握原則,確保化債工作合理合法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的制定必須按照“逐筆清理、集中鎖定、先急後緩、先遠後近、統一支付、公開公正”的原則、並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化債領導小組審批後執行。

(一)基數鎖定原則。我們所說的村級債務,是指20xx年全省統一審計鎖定,經過八年化解後餘下的債務總額。這次村級化解的任務也就是這一部分餘額。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償還債務要從實際出發,先急後緩,先個人後單位,先群眾後幹部,先借款後應付款的原則,嚴禁借新債還舊債。

(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依靠群眾,充分發揚民主,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各村化債方案的制定,債權債務的清查,稽核結果的確認,都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認可。化債結果要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

三、多措並舉,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村級債務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一大頑症。由於各村客觀情況的差異,化債工作沒有現存的模式可言,各村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積極穩妥地做好化債工作。

(一)清產核資,明確權屬。據初步統計,稅改以來,全鎮各村未列入村集體管理且不交承包費的閒置資源有5000餘畝,這是化解債務潛在的重要資源。《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上述土地資源歸集體所有,應該有償使用,經營戶必須向村集體繳納承包費用。因此,各村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建專班對20xx年清理資產、資源時遺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之外的面積、機動地面積、“四荒地”面積、山地林地崗地面積等村集體土地資源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彙總後上報鎮財政所,以規範其權屬關係。村集體擁有的企業、基地、閒置房產、已開發的養殖水面等固定資產和多經地等也要再次進行清理核實,登記造冊,彙總後上報到鎮財政所。

(二)通過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化債。村級組織應以強村富民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因地制宜,選準符合本村實際的發展路子,不斷拓展增加村級經營性收入的新途徑。

1、發揮資源優勢,經營增收。各村要在清產核資、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對村營土地、資產的合同兌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充分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不斷提高承包合同的兌現率。截止20xx年6月底,經三資監管後,發放各村到期通知書72份,村接通知後經招標、詢價發包,如期簽定承包合同11份,收取承包款638800元,極大地增加了村集體收入。但仍有61份到期承包資源閒置、尚未處置,村集體經濟陷入被動的困境。對已簽定承包合同但未履行義務的承包戶,在收取到期合同款後,依約中止合同,並取消其承包資格。對強佔村級資產資源,未簽定承包合同的,依法強制收回,按規定程式組織發包。對誠實守信、履約積極的農戶,村級資產資源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債權人主動要求承包村級資產資源的,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用以抵償債務。村集體“三資”經營收入,應主要用於化解村級債務。

2、提供社會化服務,培植新的增收點。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戶需求,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經濟協會、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等微利服務,帶動農民搞好產業結構調整,以服務促經營,以經營養服務,增加村級收入。

3、盤活資產,變存量為增量。以明晰產權、規範管理為重點,深化村級小型水利設施、機電裝置和林木資源等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增加村級收入的多種實現形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形式,引導農村存量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提高經濟效益,促進村級收入增長。

4、招商引資,藉助外力增收。在保護耕地、穩定增加糧食產量的前提下,鼓勵支援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農民入股和外商投資等多種途徑,發展旅遊觀光和休閒農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有條件的村,可以圍繞本鎮主導產業,通過領辦、聯合農戶參股或掛靠農產品加工企業,組建農產品加工增值專案,創辦經營實體。

(三)積極引導,收取農戶稅收尾欠款。近幾年,關於啟動清收農業稅尾欠的呼聲很高,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對於已具備一定經濟承受能力的農戶,要深入細緻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增強其權利義務對等意識和信用意識,動員其自願還債、主動還債。各村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因村制宜,確定具體的清收辦法和措施。

(四)加強財務管理,壓縮費用化債。嚴格執行《仙女鎮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辦法》,強化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規範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嚴格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控制非生產性支出,節約更多資金化解村級債務。要大力壓減村級供養人員,合理確定村組幹部人數和補貼標準。嚴禁借考察之名組織的參觀、旅遊活動。要採取費用總額控制,限額包乾的辦法,大力壓縮費用開支,增強償債能力。每年從對村轉移支付資金中壓減不低於10%的費用作為化債基金,用於償還債務。

(五)利用好村域人脈資源,積極向外籌措資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沒山沒水,就勤跑腿。一說到化債,都有畏難情緒,有的村集體資產能賣的賣了,資源能發包的一包就是二十多年,債務能抵的抵了,少數村集體幾乎只剩下一個空殼,這些難處都客觀存在,但並不是沒有辦法。各村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優勢,積極爭取幫扶專案,捐贈資金用於化解村級債務。

(六)建立化債基金,確保化債資金專款專用。鎮財政設立化債資金專戶,實行分村建賬,專人管理。專戶資金來源包括:市政府每年部分資金、鎮政府每年配套部分資金,作為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村的獎勵資金;市直各駐村單位每年幫扶部分資金;收取的農戶稅費尾欠款;各村每年從轉移支付中節支10%的資金、村集體經濟收入中用於化債的資金等。各村要將用於化債的資金及時足額存入鎮財政專戶,待各村專戶資金足以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時,連同市、鎮獎勵資金一併撥付到各村化債專戶,專戶的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化債;各村存入的專戶資金不能完成當年化債任務的,市、鎮兩級獎勵資金不予撥付。

四、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成立化債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金鋒同志任組長,宋昌波、徐紅琴、嚴成斌同志任副組長,胡海清、杜國斌、許中群、田中品、王法青、周海豔、李愛華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國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是化債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實行民主決策公開運作,重大問題提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駐村幹部要積極幫助、支援、指導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多途徑研究解決化債的難點問題,督促所駐村全面完成化債的目標任務。

(二)加強宣傳,典型引導。鎮化債辦要通過召開動員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組織宣傳車、有線電視、調頻廣播、農村黨員服務中心資訊平臺等多種形式,宣傳化解村級債務的重大意義和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增強村組幹部的主體意識,引導群眾樹立和強化主人翁意識,自覺主動地支援和參與化債工作,營造良好的化債氛圍。對化債工作中湧現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將通過簡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和推廣,堅定全鎮上下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三)建章立制,強化督辦。一是建立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村化解村級債務進度,表彰先進,鞭策後進,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二是建立督查制度。根據通報情況,對村級財務管理不當,債務化解工作缺乏實效的村,鎮領導小組將組織重點督查。三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化解村級債務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財政所督促抓,駐村幹部經常抓,村組幹部主動抓的工作機制,將化債工作情況納入對村工作的考核範疇,與任期目標考核掛鉤,與村組幹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與駐村幹部的年度考核掛鉤。對債務鎖定後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

債務化解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出發,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範權力執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幹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造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幹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權力執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及時召開全辦動員大會,認真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週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牢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祕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範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詢、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進。

風險等級的評定:按照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1)高階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後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2)中級風險為需要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後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3)低階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階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階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直接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並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執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資訊公開範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傳欄等陣地,將職權目錄、執行過程、執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情況積極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及時、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消除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彙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詢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範工作許可權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範。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交流。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明執行機制;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資訊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資訊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資訊收集,對收集的預警資訊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導,在一定範圍內通報預警處置情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範,有了問題早發現,一般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防患於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控制度進行稽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開始,查詢制度在內容、程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推進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範化,並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及時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範的宣傳氛圍。

(二)領導帶頭,精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範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詢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範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詢、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4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範,規範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範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範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範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專案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餘額、可用債務資金餘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資訊。

(二)規範融資舉借程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資訊,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範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專案資金被擠佔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閒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彙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採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專案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並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專案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資訊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5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控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的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率力爭達80%,化解過去的債務,控制新增債務。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各村要嚴格按照規範程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村級債務情況統計表》,報鎮農經站統一彙總資訊。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針對不同的債務,需要採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針對本鎮餘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各村上報階段性化債成果,周村鎮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將報送縣農業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債權債務化解。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政府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收入近幾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備了一定的償還能力,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農戶的欠款大多數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級債務。

(二)分類施策化解四類債。針對本鎮餘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對於時間較長的呆死性債務,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通過對所有涉及單位和個人債務事項、金額具體分析,一是對單位已經不存在或個人已經死亡多年的債務,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式,予以核銷,達到化解債務目的。二是對於其他形成的呆死債務,有的能通過收回集體債權償還的予以化解。對於金融部門的陳舊貸款,督促村裡積極償還;對修建住宅樓形成的虛擬債務,已計入“應付款”科目的,通過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式,核准修建住宅樓的承包收款方,將預付款衝減虛擬債務後,結餘資金轉入“公積公益金”。

(三)嚴格治舊控新化解。積極穩慎化解,把控新作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級舉債申報審批制度,村級新上重大專案,要嚴格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式,報鄉鎮備案。二是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設立債務警戒線,明確收益分配優先序,對超過警戒線的村集體,要先償還債務,再進行分紅。三是規範集體成員福利費支出,改變一些村集體大包大攬水、電、氣等費用的習慣,引導農戶合理承擔費用。四是健全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向基層傾斜支援力度,進一步減輕村級集體的支出壓力,以防新增債務。

(四)拓寬增收渠道化解。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產權,全部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管理。鼓勵村集體挖掘人脈資源,開展招商引資、推進全民創業,通過稅收新增財力返還,形成穩定收入。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發展一些農業產業類、服務類的專案,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推進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五)爭取政策支援化解。針對有些村級債務依靠村級組織本身難以化解的問題,本應有國家承擔的修路架橋、教育衛生等形成的債務,各村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援,主動對接金融部門,全力化解相應債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要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各村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黨委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6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範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專案、退庫或整改類PPP專案、城市軌道交通專案、政府購買服務專案、棚戶區改造專案、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瞭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餘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後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於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並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於認定為隱性債務專案,跟蹤地方政府後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專案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專案實施範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專案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專案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後、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專案。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並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為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係。對於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並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複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瞭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於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專案,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採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專案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範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鍊斷裂風險。對於必要的在建專案,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專案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於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採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為,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併納入問責範圍從嚴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7

為落實中央、省、市工作會議精神,切實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結合龍華山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總目標:到期政府債務償還率100%,政府債務率控制在80%以下,無違規舉債。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債務化解領導,明確工作專班職責

龍華山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常務副主任為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財政、審計、統計、財辦、綜治、管理區、金融部門等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各有關單位財務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具體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形成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推進機制,逐項分解工作目標,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面排查債務底數,鎖定債務性質資料

1、全面清理債務及相關資產。落實清理全辦債務及資產情況,按時上報市財政局。

2、開展專項審計。如實提供相關債務資料,接受市審計局的審計。

3、實行債務資訊季報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將債務報表上報市財政局,對風險進行預判,發現問題迅速上報。

(三)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1、配合市級完善管理制度。

2、規範舉債行為。

3、遵守相關規定。控制投資專案計劃、控制債務規模和債務率、杜絕新增債務。

4、加強預算管理。按市財政局要求,強化債務收支和財政支出責任管理。

(四)統籌全辦各類財力,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明確責任主體。辦事處承擔全辦債務償還的責任。

2、制定償債規劃。制定全辦3年償債規劃和工作方案,報送市財政局。

3、落實償債資金。採取開源節流抓增收、清理資產補收入、強化招商穩增收等手段,籌措各類資金,化解存量債務。

4、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組織部的監督下,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如實提供債務資料,辦理債務認定和交接,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

(五)控制遏制各類債務,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新增或有債務。嚴禁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堅決遏制隱性債務。不搞違規舉債的專案建設;招商引資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搞貼錢賺吆喝的`面子專案。

3、嚴格履行公益性專案申報手續。

4、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拓展承債空間。加強稅收徵管,做到應收盡收。

5、推動政府職能由“建設型”向“服務型”轉變。改變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最大供給方的局面,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規範、合理、有效地運用專項建設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新型模式,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嚴格劃分財政支出邊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6、按照債務分類管理原則,搭建資訊化平臺,建立符合債務管理需求的國有公司債務資訊化系統,增強資訊化管理平臺功能。按月報送債務資料的變動情況,確保債務報送資訊的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通過對債務規模、結構和安全性的動態監測和評估為債務管理決策、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的完善提供堅實的資料基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關於違法違規舉債問責的相關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加強協調溝通。化解債務風險是一件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大事,全辦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援,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用發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對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反饋,主動出謀劃策,合力推進各項工作。

(三)嚴肅財經紀律。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化解債務風險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辦要時刻嚴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重點圍繞資金使用、資產管理等環節加強內部控制力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強化工作督查。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債務限額、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接受市審計部門的債務審計監督和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及債務風險的監控力度。全辦也要不定期組織力量開展檢查,確保化債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不認真、長效機制不健全的,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五)嚴格責任追究。通過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債務人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對於政府債務,實行定性和定量相結合,重點考核債務償還、計劃執行、資金使用效率、債務規模佔可變現資產的比例、對外提供擔保額度佔總(淨)資產比例等指標,促進化解存量債務,控制增量債務和提高債務資金執行績效。考核結果納入政績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評價、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對在工作中作風不實,敷衍塞責的人員,由辦紀委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8

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於“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及自治區“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部署,從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時間,完成我市“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即必須於20xx年底前償清全部農村“普九”債務。同時,建立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烏魯木齊市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開展我市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清理化解及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新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軍、楊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責任和原則

根據中央規定,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地、州、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檢查,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以區(縣)為單位組織開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農村“普九”債務都應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審計鎖定原則。在清理核實基礎上,所有需要償還的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計認定後才能償還。

(三)直接償還到債權人原則。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直接認定到債權人,償還資金直接償還到債權人。

四、 債務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是指以各區(縣)為單位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債務用途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裝置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資金籌集

籌集償債資金是自治區、市、區(縣)各級財政共同的責任。各級財政要從以下渠道籌集償債資金:

(一)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中央財政給予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

(二)地方徵收的教育費附加經費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償債。

(三)教育專項資金。

(四)其他資金。

六、實施步驟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區(縣)認真清理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債務的專案、金額及債權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審計部門對清理的農村“普九”債務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區(縣)將經過審計認定的'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由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後,直接上報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將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上報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對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化債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在工作中,各區(縣)嚴禁產生新的債務,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佔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做好宣傳。各區(縣)、各部門要注意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宣傳工作,及時把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報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報告制度,各區(縣)每個月都要向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告本地化債工作的進展、成效和問題等情況。二是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即時報告制度。各區(縣)對化債過程中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不得瞞報。三是要建立化債資訊聯絡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資訊上報和聯絡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9

一、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定建設

按照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執行的機構設定,保證各機構間的資訊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執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並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許可權,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計劃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控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稽核擔保業務屬於企業的一項非常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一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於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細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須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該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於投資專案,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專案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專案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專案不允許籌集資金,儘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控制超出預算、預算外專案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仔細研究便盲目投資,導致很多投資專案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原因,對於投資專案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槓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採取積極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很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本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控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援。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優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強融資能力和議價能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於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殭屍企業退出,對於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專案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減少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我們一直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改變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後的現狀,引進精益製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製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採取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給側改革,提高供給質量、供給效率,改善產品供給,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改變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迴圈,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週轉率,提升資產的使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情況定期要求其彙總上報,對大額籌資專案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後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別是對於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能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免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很多國有企業對於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餘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採用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根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定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安排籌資計劃,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減少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根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能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鍊,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於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定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執行提供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該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禦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方案10

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xx〕2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全市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天辦發〔20xx〕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根據前期推進情況確定具體清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開展《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持續推進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設立《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第一組長:謝國清

組長:謝紅宜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管所,餘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剛兵、樑卓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絡電話:xxxx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村級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鎮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佈,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鎮統一管理。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由鎮化解村級債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債辦)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責任單位:鎮化債辦、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於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衝方式處理。對存在欠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對惡意欠款拒不償還的物件要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子以核銷。(責任單位:鎮紀委、鎮司法所、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落實政策減免。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依法依規給子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援。對稅改前村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給予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專案資金落實不到位、專案配套資金不足產生的村級債務,各村應積極籌措資金化解。金融機構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優惠政策,對村級呆賬貸款按程式予以核銷。(責任單位:鎮化債辦、鎮財管所、鎮農商行、鎮農業銀行、鎮郵政銀行)

(五)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培育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讓更多農民深度參與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村級組織依託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要維護集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一般不宜採取出售資產抵債的辦法。支援村級組織依託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託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於償還債務。統籌整合各級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制度。加快推動省、市兩級扶持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專案落地見效,發揮示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鎮組織辦、鎮經濟發展辦、鎮鄉村振興辦、鎮財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責任單位:鎮財管所、鎮經濟發展辦、各村(居))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範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下決心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定專人進行摸底調查、資訊上報等工作。

(二)宣傳培訓,統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鎮、村分別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級小廣播、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方式加大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促進廣大幹部群眾深刻理解化債工作的重要性、艱鉅性,使農民真正理解、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化債工作,形成全鎮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工作氛圍。

(三)摸底調查,分類造冊(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結合年度農經統計年報、“全國村級務摸調查管理系統”,村級賬簿等資料對各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鎮財管所指導各村(居)按照債權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四)公示公告,接受監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將清查結果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在“村級財務流水賬公開欄”和村組微信群上進行公佈,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科學分析,精準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針對摸底調查公示確認的債權債務資料,進行科學分析,精準制定化債的籌款方案,精準確定化債範圍、化債比例、化債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六)考核驗收,實施獎補(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對20xx年各村化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驗收情況,實施獎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全鎮化債工作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鎮化債辦具體組織實施;鎮組織辦負責對各級幹部在化解債務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鎮紀委負責對化債中違規舉債、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鎮司法所負責欠款國家公職人員、惡意久款物件依法清收的指導;鎮經濟發展辦負責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鎮財政所負責對化債工作的業務指導。要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承擔直接責任。

(二)強化檢查督導。鎮化債辦及鎮紀委要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組。督導組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化債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及時向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彙報督導情況。鎮化債辦負責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考察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鎮化債工作整體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作為各村(居)兩委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鄉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債務化解方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積極穩妥防範化解我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全省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債務情況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辦事處無政府債務。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執行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落實規範債務管理、防範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按照“心中有數、化解有策、兜底有方、應對有效”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守住不發生新的政府債務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方法步驟

(一)嚴格流程管理

1.嚴格專案審批。各部門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從嚴加強建設(改擴建)專案管理,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圍繞脫貧攻堅主戰略,突出重點投資專案,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著力控制投資規模,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違規審批“花架子”專案。所有建設專案的財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決不允許脫離預算約束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未經批准、未落實資金來源、未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專案一律不得實施。經批准的專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管理,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嚴格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撥款機制,嚴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嚴禁在沒有預算及合法協議的情況下向企業撥付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負債超過合理水平、償債能力弱的企業,從嚴控制新增債務融資。嚴禁企業重複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二)建立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1.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紅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加強政府性債務、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檔案精神,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其餘人員按照崗位及職責,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穿透監管,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強化債務管理底線思維,嚴禁各部門、各單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2.是節約開支,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一是嚴格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二是嚴格車輛購置及執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控制和規範出國(境)公務考察活動。四是嚴格控制會議、慶典、論壇、節會等費用支出。五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六是嚴格控制獎勵補助發放。七是壓縮和控制建設專案。八是行政事業單位壓縮財政預算。九是加強企業管理。全方位加強支出管理,節約執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防範意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責倒查機制,從嚴整治違規舉債亂象。

(二)強化政治擔當,確保任務落到實處。把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盯住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完善“借用還”和“權責利”相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管控工作,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後門”,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專案、鋪新攤子,牢牢守住不發生政府債務的底線。

債務化解方案12

為認真執行上級檔案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群)要嚴格按照規範程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後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稽核後統一彙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後)。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群)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群)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彙總一併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徵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專案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專案。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閒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髮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範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群)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範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於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群)上報資料進行核實,對錶實不一的村(社群)將實行督促整改,並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群)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群)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群)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群)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群)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群),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群)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1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範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執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範圍,採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並舉降槓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儘快迴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範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託等權益類永續債和並表基金產品餘額佔淨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係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係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範平臺公司重大專案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週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範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為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稽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範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資訊、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範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資訊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並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於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鑑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

對於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於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式,強化資訊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範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專案的回報率高於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範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執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幹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築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資訊共享,共同預警防範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絡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14

為加強我鎮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使用,進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債務,杜絕新增債務,完善政府性債務鳳險預測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省、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確保政府性債務穩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對存量債務結構像還力度。按照“杜絕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原則,化解存量,杜絕新增,減少債務風險,減輕融資壓力,切實加強債務管理。根據我鎮債務現狀,通過壓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和國有資產,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化解存量,確保全鎮政府性債務在20xx年全部償清不新增債務,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債務事件。

二、組織領導

為打贏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根據省、市針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各相關檔案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輝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劉臻同志為副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壓力、個個身上有責任。做到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抓好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

三、工作舉措和責任分工

(一)工作原則

據市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債務狀況,明確債權債務關係,消化舊債、杜絕新債,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監控有力、責任到位”的管理機制,二是高度重視,實事求是,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對歷史性債務進行限期償還。三是規範管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促進良性迴圈,有效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促進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鎮20xx年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並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合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財務辦公室,完成時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臺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和領導負責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8月底前,並長期堅持。)

3.採取分類施策的方法緩解償債壓力。通過縮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學排程資金,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償還臺賬,採取一對一協商談判的方式,通過減少債務額等方式緩解償債壓力、實施一次性償還。(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単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4.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債務清償工作有序推進。(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5.充分利用鎮統一領導的功能,合理調配資金,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安排全鎮建設,杜絕舉債建設。(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並長期堅持)

四、工作要求

鎮政府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政府性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各債務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擔當起主要主任,按償還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時間節點,責任要到人,時間到日,確保各項清償工作按步推進。同時,在明責包乾的基礎上,單位內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確保全鎮的債務償還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15

為積極化解政府性債務,切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全面落實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財政廳《關於地方債務化解方案的批覆》(蘇債辦〔20xx〕1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各融資主體政府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根據財力狀況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二)嚴格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堅決杜絕隨意新增政府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政府債務。

(三)合理編制並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規範編制全縣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專案建設規劃及綜合財力水平,合理測算未來三年在政府公益性專案建設上可以籌措安排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在債務限額內提出債務舉借建議。

(四)加強政府投資專案管理。今後政府投資專案一律先進入政府投資專案庫。在庫的公益性專案需要實施的,必須進行財力可行性評估,在財力允許且資本金已落實的情況下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否則不予安排;在庫的非公益性專案,根據專業領域由縣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

(五)夯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基礎。建立政府性債務核算、統計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債務核算及統計工作,做到賬實一致。凡有政府性債務餘額的單位,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和政府性債務相關統計報表。各融資主體舉借債務根據《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金政發〔20xx〕34號)檔案精神,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穩步化解存量債務

(六)界定存量債務管理範圍。已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債務納入顯性債務管理;未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但已納入省財政全口徑統計範圍並被鎖定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可能由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隱性債務管理。

(七)明確劃分債務償還責任。按照“誰舉借、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今後任何部門不得新增各類政府債務。

(八)加快償還顯性債務。結合化解方案,將顯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財政預算並逐年化解。

(九)穩步化解隱性債務。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通過土地出讓收入、融資主體資產處置收益、向上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等方式,統籌安排償債資金,根據批覆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強債務償還能力。統籌組織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壯大可償債財力規模;積極培植財源,認真落實支援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穩定性強、稅源基礎廣、貢獻力度大的產業;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清理制度,將盤活的存量資金優先安排,提前償還高息債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支援,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增強地方政府自身償債能力。

三、規範融資舉債行為

(十一)強化鎮級債務管控。鎮級政府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如經批准同意舉借債務的,必須有相應的經營性資產與之匹配;鎮欠縣級財政和縣級平臺公司的債務必須負責償還,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化解存量債務成效顯著的鎮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十二)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釐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嚴格執行預演算法和國發〔20xx〕43號檔案規定,嚴控新增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債務。各類平臺單位不再繼續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得采用行政委託或指定方式讓平臺類單位承擔新的公益性專案,不得產生新的.違法違規政府支出責任。嚴禁各類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變相舉債的行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僅限於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合市場運作的公益性專案,不得采取回購社會資本方股權,或保底承諾、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禁假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必須堅持先有預算、後購買服務的原則,專案要嚴格限定在政府職責範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內,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裝置、產品等貨物採購,以及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專案。規範政府各類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投資基金,不得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得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或者向其他出資人承諾固定回報或最低收益。規範融資平臺注資行為,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十三)規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政策引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規範選擇專案合作伙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縣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分清債務償還責任。專案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債務由專案公司根據市場化原則負責償還。

四、加快平臺公司轉型

(十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關係,提升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規範監督管理,促進市場化轉型,切實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著力增強融資平臺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支援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業務清晰、治理規範、運營高效、服務本地經濟發展的市場化主體。

(十五)增強融資擔保能力。繼續支援和壯大縣級擔保公司發展,同時,積極爭取省市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對我縣融資工作的支援,為縣國有融資平臺提供市場化擔保,進一步提升擔保公司擔保能力。

(十六)加強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鼓勵平臺公司參與全縣國有資本的運作運營,實現國有資產運營全域化。鎮級經營性資產納入縣級平臺公司管理,實行控股或合作;對產業類投入專案,必須由收益財政承擔成本,可由平臺公司進行投入,鼓勵片區開發;鼓勵和支援平臺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加快轉型發展,各平臺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積極參與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平臺公司經營收益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適當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壯大平臺公司實力或化解存量債務。

(十七)強化平臺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平臺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風險管控等建設;鼓勵平臺公司創新發展,開展金融、擔保、股權投資基金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平臺公司要相互支援,錯位競爭,良性發展,實現縣域資產效益最大化。

(十八)鎖定平臺公司的債務。全面釐清平臺債務,依法依規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臺的償債責任。明確化解目標,制定化解計劃,保證平臺公司良性執行。

五、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十九)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根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融資主體相應建立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有效應對突發債務風險。

(二十)開展預警監測。縣財政局應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做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並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它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後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範圍,防範財政風險。縣政府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於未然。

(二十一)明確債務風險事件。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兌付出現違約;二是政府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三是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二十二)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債務人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後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提前1個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報告,並抄送市財政局或省財政廳。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

(二十三)實行向縣委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新上專案、舉借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准。存量債務化解情況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二十四)實行向同級人大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建立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性債務執行情況的制度,將上年度政府性債務餘額、債務償還情況等作為關注事項列入年度政府預算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二十五)實行政府性債務考核制度。將政府性債務管理及存量債務化解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並將其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