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工作方案>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薦】

工作方案 閱讀(2.05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薦】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檔案精神,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著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儘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物理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大型創傷、燙傷事故發生後,立即將傷者轉移至安全地點,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按急救要求對傷者進行創傷止血、包紮,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

2、正常教學工作時間內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組織義務消防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並有專人負責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線緊急有序地疏散現場師生員工,同時保護好火險現場,以便查清火險事故原因。

3、下班或節假日內突發的電器、電路火險,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迅速通知校長併到現場指揮滅火搶險,並保護好火險現場,正確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但要分清火災型別以使用不同的滅火裝置,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對受火災威脅的.各種儀器裝置物資,根據現場情況儘量避免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首先應疏散、搶救和保護好貴重緊密儀器,做好登記。對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的物資,應派專人看護以免遺失,防止發生更大的危險。

5、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後,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6、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搶險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後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颱風、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王 濤

副組長:左加峰 張永波

成 員:崔久團 牟清華 杜 山 蘇 磊 楊 鈺 王均霞

代世超 王仕平 張春傳 王萬文 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晒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網頁由網站安全員隨時密切監視資訊內容。

2、發現網上出現非法資訊時,負責人員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應先及時採取刪除等處理措施,再按程式報告。

3、網站安全員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清理非法資訊,強化安全防範措施,並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4、網站安全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及日誌或審計記錄。

(二)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首先應將被攻擊的伺服器等裝置從網路中隔離出來,同時向領導彙報情況。

2、網站安全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三)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後,應立即將該機從網路上隔離出來。

2、對該裝置的硬碟進行資料備份。

3、啟用反病毒軟體對該機進行防毒處理,同時進行病毒檢測軟體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4、如發現反病毒軟體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領導報告。

5、經網站管理員確認確實無法查殺該病毒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同時立即向上級網路技術人員報告,並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6、如果感染病毒的裝置是伺服器或者主機系統,經領導同意,應立即告知各部門做好相應的清查工作。

(四)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有校園網站或各部門網站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應立即向網路安全員通報情況。

2、網路安全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伺服器等裝置從網路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同時向資訊保安領導小組副組長彙報情況。

3、網路安全員負責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4、網路安全員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追查非法資訊來源。

5、安全領導小組會商後,如認為情況嚴重,則立即向公安部門或上級機關報警。

(五)軟體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體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體系統相對應的資料必須有多日備份,並將它們保存於安全處。

2、一旦軟體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網路安全員報告,並將系統停止執行。

3、網站安全員立即進行軟體系統和資料的恢復。

(六)資料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各資料庫系統要至少準備一個以上資料庫備份。

2、一旦資料庫崩潰,應立即向網路安全員報告,由網路安全員及時上傳備份資料庫。

3、網路安全員應對主機系統進行維修,如遇無法解決的問題,立即向上級單位或軟硬體

提供商請求支援。

(七)裝置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交換機、伺服器等關鍵裝置損壞後,網路安全員應立即查明原因。

2、如果能夠自行恢復,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3、如果不能自行恢復的,應聯絡裝置提供商,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4、如果裝置一時不能修復,應向領導彙報,並告知受影響的部門故障原因及處理辦法。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主管保衛工作的副校長

成員:校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衛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後勤管理處處長、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

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領導、指揮有關人員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迅速開展救援及善後等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分別為:

1、救援組

組長:保衛處消防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隊員10人、後勤集團總公司6人

工作職責:救援組人員在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溺水現場,首先利用現場救生器材進行緊急施救;如有必要,還應儘快將存放在綜合樓一樓西頭儲物間內的潛水及救生器材調到現場,組織人員下水救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資訊聯絡組

組長:保衛處監控指揮中心主任

成員:保衛處監控報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救援組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救援現場,同時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態的發展情況;負責將領導小組的指令傳達到各小組及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

組長:後勤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護士若干、保衛處校衛隊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負責現場施救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車輛等,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對救出的溺水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

4、警戒及材料收集組

組長:保衛處治安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警戒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後,應迅速到達救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救援區閒雜人員;進行現場保護,並收集有關資料,如記錄目擊證人單位、名字、現場攝影、現場錄影等。

二、應急程式

(一)日常防預

1、堅持預防為主。校內水域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域周邊設定警示標誌和禁止游泳標誌,並對其周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衛處應利用監控裝置對水面進行24小時監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3、保衛處應在水域周邊設定必要的.救生器材,並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繩、潛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衛處應和水域管理部門、校醫院等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溺水救援小分隊,並不定期進行救生演練,提高救生能力。

(二)緊急救援處理

1、發生溺水事件後,現場目擊者有義務立即撥打xx報警。監控報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救援組到現場施救,同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向各個工作組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

2、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救援組、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警戒及材料收集組進行現場救援;指揮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保證有關物資的供應,開展現場急救等工作。

3、溺水現場的救援結束後,警戒及資料收集組應協助xx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調查溺水原因,並將結論報告領導小組,作為領導小組對溺水事故善後處理的依據。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資訊釋出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援。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資訊。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汙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汙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援,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訊保障工作和提供通訊技術支援。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資訊,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資訊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資訊,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洩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根據預警資訊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資訊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資訊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路,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資訊。

(2)資訊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資訊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資訊。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資訊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釋出預警資訊,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釋出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資訊,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釋出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資訊。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訊裝置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資訊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資訊後,對資訊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資訊報告程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資訊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資訊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絡,溝通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援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資訊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的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資訊,並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資訊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資訊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做好資訊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資訊。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群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群居民與學校全體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晨鍛居民與在校居民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群人員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鎮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村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願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陳婕

組員:王龍昌沈查莉王亞平邵曉燕薛鷹王穎各年級年級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志願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願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願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衛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社群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並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屬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在學校體鍛的居民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總務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無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或學校周邊環境收到汙染,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停止開放活動場所。對影響居民安全體育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對校內居民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資訊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資訊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資訊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資訊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裝置、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裝置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絡,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絡學校領導和門衛。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裝置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區域性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衛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臺、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絡,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㈠預防措施

1、建立周密的考務組織機構(如設立:領導小組、醫務組、安全保衛組等)。

3、防火防盜:機房等重點區域實施中心監控,落實值班制度,並配備消防器材,確保安全。

4、防震防災:定期檢查校舍,對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加固修繕,考點考場房屋必須堅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試,考試期間遭遇非常天氣,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予以公告。做好考場及其周圍場所的衛生、防疫檢查,確保考試不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網路監控:加強網路監控,設專人在考試期間進行專項負責,及時更新防毒軟體,使監控系統始終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確保監控資料安全,同時加強對考場及周邊環境進行視訊監控,及時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6、業務培訓:加強對全體考務人員的培訓,務必做到定崗定人定責,組織其學習考務檔案,使其熟悉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操作流程,提大學聯考務人員的素質和應急應變能力。

7、考前檢查:考前應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排查,杜絕各種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為考試營造一個安全、祥和、溫馨的考試氛圍。

8、加強門衛:應特別加強門衛工作,嚴禁閒雜人員出入學校,在考場周圍設立警戒線,同時加強考場周圍的巡查。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根據考試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過程、性質、和特徵,突發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責任事故等。

1、考前和考試中,發生考生打架鬥毆、故意損害考試設施、與監考人員發生衝突。

處置辦法:

⑴考前要加強對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紀律教育和誠信考試教育,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自覺維護考試秩序,營造和諧的考試環境。

⑵對突發事件,考點要嚴加防範,及時處置,將事件控制在較小範圍,情況嚴重的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區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

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撫工作,儘快平息事端,經勸阻無效的考生可勸離考場。若因監考人員行為不當或工作失誤引發的矛盾,要更換監考人員,被更換的監考人員或勸離考場的考生若接觸試卷的,在該科考試結束前進行封閉。

⑷密切關注事件發展,若有繼續擴大的趨勢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報告公安、保密等部門,並逐級上報。必要時可對該考場(考點)進行封閉管理,保證考試順利實施。

2、考前發生洪汛、冰雹、雷電、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處置辦法:

⑴考前一週內,要主動與氣象、交通等部門聯絡,及時掌握當地天氣和公路暢通情況,特別是考試期間易發生的自然災害,應早作準備,制定方案,強化防範措施,確保考試安全。

⑵考試期間如有災害預警,要做好防災的準備。

⑶考試結束後若發生自然災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強與公安、衛生防疫部門聯絡,防止意外發生。

3、考前出現疫情等因素對考試造成影響。

處置辦法:

⑴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區考試管理中心報告,並逐級上報。準確統計被感染考生人數,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⑵若疫情屬於一般性病毒或非傳播疾病,可組織考生參加考試,若一時難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離工作,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要採取隔離措施進行考試,做好相應的`防疫工作。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4、考試期間各考點、考場發現易燃、易爆物品、火災等情況。

處置辦法:

⑴考前和考試期間,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加強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對考點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點或將可疑物品帶入考點。

⑵考點發現危險物品、火災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公安、消防等部門,及時排除險情。險情一時無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經區考試管理中心或區教育局同意,可組織考生有序撤離考點,實行封閉管理並安排考試。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5、考試過程中發生破壞性地震。

處置辦法:

⑴立即停止考試,對考生立即進行疏散,如發生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壓埋的情況,立即上報並採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時向區考試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地震期間,要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級部門決定考試是否更換考點,或延期推遲考試。

6、考試過程中突發校園暴力事件。

⑴立即啟動防止校園暴力應急預案,迅速制暴,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如發生人員傷亡,撥打120請求救助,並及時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件情況。

⑶事件調查處理期間,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體對事件進行炒作。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小組針對情況,迅速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迅速控制事態,防治蔓延,力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加強考場及考場周圍環境的安全保衛工作,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3、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針對情況,採取必要應急措施,將不利因素和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並及時向縣教育局請示報告。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在整個考試過程中,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釀成嚴重後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著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學校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對師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特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衛生安全應急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1、學校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成立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生活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併成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並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2、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學校分管食品衛生的副校長和總務主任等,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3、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承辦各種會議、管理財產、負責收集、整理、分析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掌握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資訊等相關資料。

4、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現場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取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採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汙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採取樣品並送檢。

四、應急執行措施

(一)應急準備和預警

1、健全食品汙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衛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製品、乳及製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資訊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路,整合公共衛生資訊資源,保證應急處理資訊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資訊的彙總,通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資訊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事件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2、學校有關部門或個人發現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儘快向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路隊護送責任制》、《學生安全包保責任制》、《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誠

副組長:吳紅秀廖落華盧興國

江奇峰

成員:李佳麗雷冰晶楊明珠趙詠琴孔維香吳小紅萬風紅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值日人員,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

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員負責處理,一邊把學生送往醫院,一邊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兩路縱隊,做到排隊一條線到家。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學生幹部看護,行政值日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行政值日人員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學校領導、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行政值日人員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值日人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值日人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課間操、集會以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學生安全包保責任教師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學校行政值日人員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衛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板報、生命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髮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 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衛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衛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成員如下:

隊 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 員:值周教師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暴力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