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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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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合集15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大型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迅速採取正確和有效的措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危害和影響,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公共場所和在公共所舉辦文化、商業等大型活動中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2、本預案所指公共場所,是本市行政域內的圖書館、以及歌舞娛樂場所、網咖、電子遊戲廳、影院等場所。

3、本預案所指大型活動,是在本預案所指的公共場所舉辦或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規模較大的群眾性文化活動、演出活動、展覽活動和文化娛樂、商業活動。

4、本預案所指公共場所大型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突然斷電、建築物坍塌、擁擠踩踏等事故災難;文化娛樂活動場所交通堵塞情況;爆炸、恐怖襲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加大宣傳普及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細緻排查公共場所和大型活動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2、依法管理:公共場所和大型活動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快速反應:各行政主管部門、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和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是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成立的、負責事件處置的決策領導機構

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主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公安局、安監局、文體局局長

指揮:公安局局長(文體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公安局、文體局、安監局、衛生局、公安消防大隊

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各單位參與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制定有關突發事件資訊釋出工作指導方針,決定或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信仿釋出的時間、方式等。

(3)加強與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絡,及時報告、通報有關情況和資訊。

(4)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

四、應急預測和預警機制

(一)評估和預測。各類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資訊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預警資訊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儘可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預防預警行動

1、相應大型活動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各類大型活動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執行機制。

2、公共場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安全責任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3、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當地公安部門登記務案。

4、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對文化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安全檢查,並負責當地公共場所和大型活動的治安管理工作。

5、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場地出租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安全保衛責任制度;負責事前安全保衛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預警支援系統。公共場所舉辦大型活動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裝置,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裝置,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訓別標誌;在售票處、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1、突發事件發生時,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後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2、報送資訊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資訊,要防止片面性。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適用範圍和事件分級

(一)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糧食僅指原糧,適用於全縣境內的糧食在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因黴變、汙染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因素,導致糧食衛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群體性人體健康損害,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根據糧食質量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將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和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1.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2.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3.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4.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縣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局黨組書記、局長任指揮長,局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局辦公室、人事股、紀審股、會統股、業務股、儲備糧管理中心、監督檢查股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各單位均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一室四組,即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和現場處置組、技術支援組、監督檢查組、綜合保障組。

(二)主要職責1.應急指揮部。啟動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除應急處置狀態;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對參與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意見。2.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組織、協調、監督落實本預案;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啟動、處置、解除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建議。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3.現場處置組。對突發事件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和檢查,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組由局人事股、地儲糧管理中心組成,地儲糧管理中心牽頭。4.技術支援組。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事件調查;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對抽取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樣品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對確定存在問題的糧食提出處理意見。技術支援組由局業務股、會統股組成,業務股牽頭。5.監督檢查組。負責調查已經過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機構鑑定存在問題的糧食來源、流向和數量,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召回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儲存、運輸、加工等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組由局監督檢查股、紀審股組成,監督檢查股牽頭。6.綜合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排程、通訊、物資供應等保障工作;彙總有關資訊,並通過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資訊;協調新聞媒體配合事件處置,引導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疑慮,綜合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全力配合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有必要,應急指揮部有權徵用各成員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

三、應急程式

(一)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縣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糧食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後,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並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控制好現場,瞭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二)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下達處置指令根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並按照分工職責開展工作。

(四)實施應急處置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後,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若遇有新情況,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以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

(五)終止應急處置各工作組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嚮應急辦公室報告。經應急辦公室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六)調查和恢復重建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置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處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1.立即進行現場檢查,封存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2.追查問題糧食的來源、去向和數量,及時將情況通報市糧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辦、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3.責令有關企業召回存在問題的糧食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

(二)重大事故1.實施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協調處置有關問題。3.聯絡新聞媒體,通過應急指揮部發布有關資訊,告知公眾事件情況,消除恐慌情緒。4.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檢查,對質量問題涉及地區的糧食經營、加工企業進行檢查,第一時間封存問題糧食。5.配合公安,監察等部門對責任單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件處理情況。

(三)特別重大事件1.實施重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責令存在問題的糧食經營企業立即停業,全力追回售出的問題糧食。3.安排抽驗人員隨時檢驗或送檢樣品。4.報告並經縣政府同意,適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向全社會通報事件有關情況,釋出消費警示,防止問題糧食擴散。5.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

五、附則

(一)責任追究和獎勵對不按照本預案要求,不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不執行或違背應急指揮部指令、玩忽職守、瀆職失職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並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應對和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完成任務出色、為有效制止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擴大蔓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預案管理和更新本預案由縣糧食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結合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各縣(區)運管所: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巨集、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瞭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乾、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遊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排程,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遊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並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週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後,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執行,嚴禁超員超載,並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資訊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裝置,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並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排程、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排程,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誌牌,並在臨時客運標誌牌“使用原因”欄內註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並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後,應向運管機構彙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並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後,瞭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並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後,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絡,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並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後,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路,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0353-2023751。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陝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陝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轄區內進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洩漏及由洩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

(3)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本預案不適用於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定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聯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祕書長、事發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長擔任。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市安監局牽頭,成員包括市危化品專家組,市環保、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資訊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呼叫相關救援裝置;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洩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後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汙染區域、汙染程度;提供汙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環境汙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汙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汙染。

(5)市衛生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突發事件汙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汙染程度測定。

(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呼叫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危運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裝置企業資料庫,定期檢查測試。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8)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排程和突發事件對漁業水域汙染的監測,進行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汙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9)市質監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裝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援,聯絡排程大型救援特種裝置;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10)市住建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

(11)市規劃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為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提供規劃圖紙支援。

(12)市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的氣象監測,提供氣象監測資料,製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 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援。

(13)市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後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應急電力和通訊保障工作。

(15)市農業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汙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損失的評估,並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16)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釋出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採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釋出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發地縣區政府:協助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後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2.3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修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釋出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資訊;落實指揮部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主要職責:針對火災、爆炸、洩漏事故的不同特徵,制定和推薦相應科學的應急處置方案,指導現場搶險救援。

2.3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定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並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

3.預防預警

3.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加強對轄區危運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預測預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資訊,做好對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釋出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資訊報告

4.1 報告程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後,立即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和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並逐級上報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市政府其他相關領導,並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政府應急辦。各級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2 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等級劃分參照附件《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1 作為突發資訊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Ⅳ級應急響應:啟動事發地縣區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Ⅲ級應急響應: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先期處置,同時報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啟動本預案組織救援。

Ⅰ、Ⅱ級應急響應: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並同時報請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事態超出我市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請國務院、省政府牽頭處置,市、縣區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處置。

5.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縣區政府和突發事件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調動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如事態超出縣區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5.2 預案啟動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報告後,進行資訊確認、研判,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的指示。

5.3 指揮排程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指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應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裝置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5.4 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和排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相互協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時,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市安全時,市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市政府。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市政府視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5.6 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裝備合適的應急器材和防護裝置。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保護自己,儘快撤離至安全區域。

5.7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參與應急響應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分析,及時檢測和計算出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資料,確定汙染區域範圍,並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 資訊釋出

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資訊。

5.9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達標,次生、衍生危害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 通訊資訊保障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定24 小時值班電話。市工信局組織制定通訊與資訊保障方案,保障通訊暢通,確保音視訊、資料等資訊實現雙向傳遞。

6.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合理儲備、完善有關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應配備相關應急救援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託,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幹,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適應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6.4 交通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7 資金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6.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遵守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7.後期處置

7.1 善後處置

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協調配合。善後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7.2 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類費用,經呼叫部門稽核後由責任單位負責賠付補償。必要時,市政府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然後向責任單位追討。保險機構要及時理賠。

7.3 調查評估

市政府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組,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式報市政府。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改進措施,並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市政府(市應急辦)。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技能和知識。

8.2 培訓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3 年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應急培訓。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應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 演練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9. 附則

9.1 監督檢查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運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3 預案管理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預案修訂,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確保徵費秩序的正常運轉,交費車輛能快速通過收費道口,為司乘人員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務,我站特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站上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站長牽頭,各班長、行政人員參與,要求小組成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落實行政人員值班負責制,行政人員配合當班班長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二、應急方案內容:

(1)、停電時應急措施

由站上電工對發電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證油、氣、水的正常,確保停電時能在五分鐘之內發電。對用電裝置每月不少於2次檢查,保證供電安全。

(2)、收費系統故障應急措施

由站上裝置維護員與監控所進行協調,備足相關易損件,如鍵盤、印表機色帶、讀卡器等。確保由於裝置故障引起的收費混亂。各班上崗前必須備足定額票、通行券、字釘、日戳等。作為收費系統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收費手段。

(3)、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由於車輛故障導致收費車輛拋錨在收費通道中時,各班班長應立即開啟備用車道,同時敦促故障車輛駕駛員儘快修復車輛。行政值班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疏導交通,保證車輛安全快速通過。

三、處罰措施

由於當班人員處置突發事件不力造成嚴重堵車(5輛車以上)或其它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追究當班行政值班人員和該班班長責任,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1、盜竊:

(1)當保安人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留在被盜現場,或迅速趕往被盜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

(2)保安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3)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對講機報告,但不應隨意洩露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隊長/班長,請你速到XX單位/位置"。

(4)保安隊長/班長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調集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保安隊長/班長到達現場立即瞭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部置;向當事人或知情人瞭解犯罪嫌疑人的特徵及逃離方向後,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人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2)向保安部經理彙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3)保安部經理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上級領導報告案情。

2、打架

(1)當保安人員在巡邏中發現打架現象或接到打架報案時,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應向保安班長/隊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範圍。

(2)將現場圍觀人員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保安班長/隊長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將當事人帶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5)向保安部經理彙報,請示作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6)保安部經理蒐集有關資訊後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後工作,對於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報告上級領導。

3、搶劫

當保安人員發現有搶劫現象或接到搶劫報案時,立即用對講機或。

(1)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迅速前往制止,並對現場進行保護。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應立即抓捕回保安部,並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瞭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情況送醫院救治。

(4)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採取"敵逃我追,敵強我纏,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後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5)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將當事人帶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6)保安部經理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報告上級領導。

4、凶殺

(1)當保安人員發現有凶殺現象或接到凶殺報案時,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迅速前往制止犯罪行為,並對現場進行保護。

(2)封鎖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員進出現場。

(3)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應立即抓捕回保安部,並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仔細的登記。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

(1)登記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2)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3)保安部經理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報告上級領導。

5、中毒事件(如煤氣、食物中毒等)

(1)當保安人員在巡邏中發現中毒現象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情況,並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在繼續擴散,疏散現場的圍觀者。

(2)對煤氣中毒者,儘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移到空氣通暢處,鬆開衣釦和腰帶,並儘快送往醫院搶救。

(3)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儘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並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4)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調查中毒原因,核准毒源是否以切斷,防止有毒現象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並將情況通知中毒者家屬和向上級領導彙報。

(5)如果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患事故的發生,保障我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範》、《**市學校食堂衛生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學校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組織食堂工作領導小組,並配備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

二、學校建立、健全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實對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責任制。

四、學校如發現師生集體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採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的人民************、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 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現場。

(4)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 組織機構

1、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高惠娟 吳建平

成員:戈亞芳 滕金花 陸惠琴 江堯章 俞紅霞 周惠珍

2、 現場處置機構

資訊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邵惠平 高利芬 周惠珍 周秀蘭

警戒維護組:滕金花 朱雲龍 柏秋香 許金球

後勤器材組:吳建平 江堯章 柳雪明 楊金元

二、 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釋出應急求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資訊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資訊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 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 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 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 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 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 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 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 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 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 彙報人姓名。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少先隊負責人。

二、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

2、學校教導主任、政教處主任或大隊輔導員

三、處置措施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裝置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由校長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釋出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師生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國華中心衛生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四、注意事項

校長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實現“校園安全零事故、在校學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標,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反應迅速、措施落實、安全有序”的原則。

對本預案處理範圍內所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處理,由“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相關部門,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職員工和學生的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瓦店國小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職責分工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

瓦店國小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其中,重大事故現場總指揮由學校校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相關級部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年級的分管負責人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資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第二條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現部門或個人須向中心校(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暴力傷害事件的;

(5)發生或可能發生在校學生被綁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師生人身傷害的事件。

2、報告可根據事故性質,採用先口頭後書面的形式進行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一般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節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源線路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天然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預防措施

1、主要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學校應當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制定學校防火計劃,繪製防火平面圖,教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寢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

3、各學校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裝置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高效有序的做好安全事故救護和突發事件的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的安定。根據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工作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原則;緊急處置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和協調一致原則;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第二條突發事件(故)是指:

1、安全

事故:

(1)本單位職工因工人身重傷、死亡的事故;

(2)因公路及附屬設施損壞造成的過往車輛、行人的人身傷亡事故;

(3)其它經濟損失嚴重的事故。

2、火災事故。

3、治安事件:

(1)本單位職工因工與外界發生打架鬥毆;

(2)本單位職工發生惡性違法事件。

4、本單位或群眾集體上訪事件。

安全、火災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在5千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經濟損失在5千萬至2萬(含2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在2萬至20萬(含2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員死亡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在2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第五條突發事件(故)發生後,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一)因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害(水毀)造成的安全事故:

1、巡查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立即設立安全警示牌,疏通堵塞車輛;

2、在公安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現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儘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會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嚴格保護現場;

3、事件(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重(特)大事故還應向區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4、有人員傷亡情況的,應首先通知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協助醫護人員進行搶救。

(二)單位職工因工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安全事故:

1、事故發生後,應首先對負傷人員進行施救,同時儘可能地保護好事故現場;

2、現場人員在施救的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發生人員死亡的還應及時通知其家屬;

3、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在及時確保傷員的救護治療措施和死亡人員的安葬事宜的同時,還應全力會同公安機關、安監機構作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

(三)火災事故:

1、單位辦公樓或宿舍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須立即撥打火警電話,請求援助;

2、在場領導或幹部應立即關閉電源總閘並疏散樓內人員,首先確保人身安全;

3、義務消防隊員應立即投入救援和滅火活動中去,首先應救助被困在屋內人員,再對重要部位進行搶救;

4、火災撲滅後,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單位主要領導應將火災情況、人員傷亡情況、損失情況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區政府安全監管機構報告。

(四)突發治安事件:

1、現場領導應立即控制局勢,儘量作好調解工作,避免局勢進一步擴大;

2、現場人員應根據局勢的嚴重程度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和單位主要領導報告,局勢特別嚴重或造成人員傷亡的還應立即向主管單位和政府領導報告,有人員傷亡的還要馬上向就近醫療機構請求援助;

3、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控制事態的局勢,瞭解事件發生的原由;

4、在對負傷人員進行治療的同時,進一步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若本單位執法人員應負主要責任,要對其進行教育並按制度進行處理,涉及到法律責任的,要及時與對方進行調解,共同商議賠付事宜。

(五)群眾上訪事件:

1、領導小組成員應首先作好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

2、領導小組根據群眾的上訪事由及時安排調解人員;

3、調解人員應耐心細緻地聽取上訪群眾所提的各項要求,能夠作主答覆的要立即答覆,不能夠立即答覆地要向群眾承諾答覆時間;

4、單位任何職工不得與上訪群眾發生吵鬧,不得對上訪群眾視而不見。

5、領導小組組長要及時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時間、人數、事由、接待情況、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報主管局。

第六條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二)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四)對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斷;

(五)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絡電話。

第七條事故處理後的書面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原因及經過;

(二)事故責任及對責任者的處理;

(三)事故教訓及今後防範措施;

(四)善後處理過程情況;

(五)有關方面及事主家屬的反

映;

(六)事故的遺留問題及其它。

第十二條成立黔江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安全事故(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第十三條本預案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主管保衛工作的副校長

成員:校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衛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後勤管理處處長、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

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領導、指揮有關人員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迅速開展救援及善後等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分別為:

1、救援組

組長:保衛處消防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隊員10人、後勤集團總公司6人

工作職責:救援組人員在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溺水現場,首先利用現場救生器材進行緊急施救;如有必要,還應儘快將存放在綜合樓一樓西頭儲物間內的潛水及救生器材調到現場,組織人員下水救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資訊聯絡組

組長:保衛處監控指揮中心主任

成員:保衛處監控報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救援組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救援現場,同時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態的發展情況;負責將領導小組的指令傳達到各小組及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

組長:後勤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護士若干、保衛處校衛隊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負責現場施救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車輛等,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對救出的溺水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

4、警戒及材料收集組

組長:保衛處治安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警戒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後,應迅速到達救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救援區閒雜人員;進行現場保護,並收集有關資料,如記錄目擊證人單位、名字、現場攝影、現場錄影等。

二、應急程式

(一)日常防預

1、堅持預防為主。校內水域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域周邊設定警示標誌和禁止游泳標誌,並對其周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衛處應利用監控裝置對水面進行24小時監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3、保衛處應在水域周邊設定必要的救生器材,並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繩、潛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衛處應和水域管理部門、校醫院等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溺水救援小分隊,並不定期進行救生演練,提高救生能力。

(二)緊急救援處理

1、發生溺水事件後,現場目擊者有義務立即撥打xx報警。監控報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救援組到現場施救,同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向各個工作組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

2、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救援組、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警戒及材料收集組進行現場救援;指揮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保證有關物資的供應,開展現場急救等工作。

3、溺水現場的救援結束後,警戒及資料收集組應協助xx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調查溺水原因,並將結論報告領導小組,作為領導小組對溺水事故善後處理的依據。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及時應對學校食堂可能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範圍

學校食堂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應急小組成員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校分管領導任組長,後勤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食堂從業人員、門衛、寄宿管理教師組成。

三、前期工作

一、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飲食服務中心採供組要嚴格把關,確保所採購的原料符合有關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

二、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採供組倉庫、各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倉庫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倉庫。定期對倉庫裡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三、嚴把餐具消毒關。學校各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一、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領導報告,並積極協助醫務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同時,保護中毒現場,及時向市分管^領`導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現場調查處理。

二、根據與學校衛生所簽訂的衛生監督制度,對發現食物中毒症狀的師生,做好登記工作,共同分析判斷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對可疑中毒食品進行消毒處理,根據中毒原因,作出現場消毒預防措施。

三、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縣教育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飲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並對造成中毒的班、組及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根據調查結果,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處分的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璧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20xx年工作要點》(璧治欠辦發〔20xx〕4號)檔案精神,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八塘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現將我鎮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強領導

成立八塘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社保所、建環辦、經發辦、黨政辦、平安辦、司法所、財政辦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明確工作人員劉清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源頭治理

(一)通過對全鎮建設專案進行實地核查,是推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大舉措,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目標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月按時向八塘社保所報送《八塘鎮在建專案臺賬明細表》,對於新建和在建專案,嚴格按照《在建工程專案實地核查資料清單》璧治欠辦發〔20xx〕7號附件1的要求進行資料收集歸檔。

(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持續開展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加大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力度,嚴厲查處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落實國家出臺的《建築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範文字)》,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三)嚴格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管理。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加強政府投資專案審批管理和政府投資資金預算管理,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加強預算內投資專案監測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加快專案建設和計劃執行進度,推動專案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專案建設進度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償中小企業賬款與根治欠薪的協調機制。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強化政府、大型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督辦,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從源頭預防和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全面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出臺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實施細則,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

(二)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制度全覆蓋”夏季專項行動。盯緊盯牢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等工資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過開展“制度全覆蓋”夏季專項行動,推動制度覆蓋所有在建專案、所有支付環節。

(三)強化市場主體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責任。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督促建設單位落實撥付人工費用、支付監管、先行墊付工資等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代發工資、監督勞動用工、開立專用賬戶、儲存工資保證金、先行清償工資等責任、分包單位落實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體等責任。

四、強化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聯動

(一)加強日常監管執法。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推行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交辦效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其他易發欠薪的行業為重點,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

(二)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作用。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開展“遵法守法、攜手築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提高“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服務質量,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協作聯動機制,加強工會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建設,提高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效能。

五、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

加大重大欠薪違法行為社會公佈力度。定期集中向轄區內企業和社會公佈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六、壓緊壓實根治欠薪相關責任

(一)接受區領導小組對八塘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確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根治欠薪工作責任追究。壓實八塘鎮各辦、站、所的責任,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通過約談、通報、處分等方式,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加大對全鎮治欠工作的監督力度,實行監督問責閉環管理。

七、推進根治欠薪資訊化建設

建設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依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市級平臺業務指引》,積極配合區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建立監控預警平臺分中心。逐步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八、加強輿論宣傳和應急處置

(一)強化正面宣傳引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持續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普法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強化輿情監測處置。做好欠薪輿情監測預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類處置,主動發聲、快速反應,嚴防不實輿情、虛假資訊傳播和惡意炒作。

(三)防範化解欠薪重大風險。制定完善我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有效防範處置因欠薪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厲打擊以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置因欠薪引發的治安案件。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休息和生活,確保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學生宿舍

二、住宿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戶向外探身張望。

2、各宿舍樓管理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並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通道暢通。

3、宿舍樓樓長會同有關人員定時檢查宿舍樓內各種設施的完好損害情況,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銳器等影響安全的器具。

4、在宿舍樓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5、在宿舍內嚴禁抽菸、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6、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

7、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8、保護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

9、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

10、教育學生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宿舍樓內各類突發事件處置辦法

(一)滅火預案

(1)發現火情後,任何人都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本樓值班員,值班員接報後,應迅速做出反應,及時報告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應立即上報學院總值班和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通報災情並提出救援方案,同時值班員拉閘斷電。

(2)值班員及現場人員要迅速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3)火情嚴重時,應迅速撥打“119”報警。

(二)疏散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若重大火情,值班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後,再根據火情可能涉及的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2)值班員應正確引導宿舍內的學生向疏散通道疏散。

(3)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值班員應聽從並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4)宿舍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後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現場最高指揮的指令,最大限度地保護同學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5)火情處理後,該樓值班員寫出書面報告,分析原因,追究責任人,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三)群體性的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式

(1)值班室人員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根據情況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2)經領導同意後向派出所報案並向學校彙報。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領導報告。

(3)學院總值班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院領導彙報。

(4)若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務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若是鬥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餘人員驅散。

(6)若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若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保衛處、派出所電話或“110”報案並將鬧事人員扣留。

3、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四)疾病預防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當事人向校醫務室及值班室報告。

(2)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3)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地方防疫部門報告。

2、處置措施

校醫務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查明病因,若是需要進行搶救和送往醫院救治,需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電話救助,當事人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病人的陪護工作。如果是傳染疾病救助防疫部門應對現場進行消毒處理,當事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未經校領導同意不準到醫院探視。

(五)匪警、盜警案件應急預案

任何人發現匪、盜警情況時,都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值班室。值班員接到匪、盜警報告後,立即通知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應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控制案發事件。沉著應對歹徒,確保自身安全,尋求一切手段保護學生,盡力記住歹徒特徵幫助破案。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打匪警報警電話“110”(特別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報“110”)。並要做好學生工作,不要影響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事件處理完畢,需寫出文字經過,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六)突發自殺或企圖自殺事件

1、突發自殺:應迅速向保衛處值班員報告,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開關現場的各類電器,以免破壞證據或發生危險,若自殺者尚有生還可能,應立即撥打120救護電話,及時做好事件過程和處置的有關記錄,以備查核。

2、企圖自殺:若遇企圖自殺者,應迅即向保衛處報告,同時要婉言相勸,穩定其情緒,等待救援或根據現場情況見機設法救助,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核。

(七)水電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法

1、突然停水:宿舍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及時撥打後勤處電話報修,配合修理人員搶修,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2、突然停電: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並在門衛公告欄告示學生注意,並向學生說明情況以免造成混亂,維持好宿舍秩序;立即向後勤處報修,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四、如遇以上情況,望各值班員根據現場情況按本預案靈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