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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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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7篇)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以《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提高師生防火安全意識並預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為目標,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以學校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學校的消防安全。

二、目的

通過普及學生消防常識,經過消防安全疏散演練,有效增強師生的防火意識和逃生能力。通過消防安全知識講授和演練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意識,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財、物的安全,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宗旨,切實做好“和諧校園”活動實施,確保春季防火、滅火工作開展,特舉行此次消防宣傳活動,讓學生學到有關的安全防護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付、自我保護的目的。

三、地點:

學校教學樓、操場。

四、時間:

20xx年3月31日下午

五、組織領導:

演練總指揮:校長

組織策劃:校長、指導員

現場指揮:_______

醫療保障:_______

參加物件:全體師生

六、組織分工:

1、學校

職責:準備好知識講座的場地及儀器;參加演練,負責樓道口的.安全,指揮學生按就近樓梯逃生撤退到學校指定的場地,各班班主任清點各班人數,並逐個向校長(或指定安全負責人)彙報各班情況,以查清是否有同學被困,以及大概在哪個教室被困。

2、消防中隊

職責:消防安全知識講授,消防器材演練、器材展示。

七、演練前的準備:

1、星期四開始,放置消防知識宣傳板,營造氛圍,地點:xx前面。

2、參加滅火演練師生準備一塊小毛巾,以備逃生演練時捂住自己的口鼻,逃生時儘可能用溼毛巾捂住鼻子,以防燃燒產生的濃煙及毒氣,便於安全疏散;

3、議程安排:3月31日(星期六)

1:45全體教師到大報告廳進行消防演練培訓(各班學生改自學)

2:45各班主任到教室對學生進行消防演練培訓

3:10消防演練開始

3:40左右消防演練結束

4、對班主任的要求:

①對學生進行演練前的動員,提高認識、保持緊張狀態,教育學生聽從指揮,有序疏散並教育好逃生的準確動作“貓腰、捂嘴”。各樓層疏散時要聽從指揮,絕不能把演練當成遊戲。

②演練前檢查學生鞋帶是否繫好。

③當聽到報警訊號後迅速指揮本班學生立即快速、安全的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關閉電燈。

④疏散時要儘量降低重心,在樓道口不允許學生推擠、不許發出聲音。學生走出樓梯口後,快速跑步進入操場,按各班順序依次站好,成升旗儀式隊形站位,保持良好的秩序,班主任在必要時進行巡視、輔導、教育。

⑤班主任認真清點本班人數向年級組長彙報,年級組長向校長彙報。

5、緊急疏散演練各樓梯拐彎處教師安排表(略)

緊急疏散時的學生隊形:兩列縱隊;靠右;保持安全距離;有序快速前進;所有教師應當在就近各拐彎處指揮。班主任要隨學生隊尾。出樓梯口後學生跑步前進。

八、演練過程:

3月31日下午3:10(左右)消防演練總指揮(校長)宣佈消防演習開始。

“下面我宣佈xx學校、xx消防演練現在開始”

1、(假設)老師在教學樓某處發現明火,教師把火災情況及時上報校長室。

“報告校長,在學校某處樓梯口發現火情,請您指示”

2、校廣播播報緊急疏散警報《火警警報聲》,徐副校長髮出疏散逃生指令。

“現在校園內發生火情,請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儘快進行緊急疏散,緊急疏散”,同時向消防隊報警。

3、班主任按學校緊急疏散的方案帶領本班學生撤退。(三至五分鐘內到達現場並清點人數)。

4、各班主任向年級組長彙報人數,年級組長向鄭校長彙報人數。“學生報數———清點人數”。報告順序依次由高年級開始。

“報告校長:x年級組實到幾人,應到幾人,報告完畢”

5、中隊長點評並宣佈演習結束。

6、消防官兵講解滅火器使用,體育組4名男教師和九年級四名學生代表進行滅火器使用方法演練。

7、鄭校長對本次消防演練進行總結髮言

8、八年級兩個班級參觀消防車輛及消防器材。

九、場地器材

1、橫幅:“學校消防演練現場會”田徑場“熱烈祝賀xx學校消防演練現場會圓滿成功!”

2、九個煙霧彈由學校準備,放置位置及點燃由消防官兵進行。鐵鍋、木材、汽油、宣傳板由消防隊準備;

3、總控室、操場音響:______________

4、攝影:______________

5、新聞報道:______________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⑴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⑵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⑶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⑷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6應急預案體系

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

⑵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⑶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⑷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⑸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⑹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國務院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家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國務院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工作機構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決定事項。

2.4地方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國務院和各應急管理機構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執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警級別和釋出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資訊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資訊網路、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資訊報告

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在境外發生涉及中國公民和機構的突發事件,我駐外使領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國務院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國務院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需要多個國務院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要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3.4資訊釋出

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資訊釋出形式主要包括授權釋出、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礦山救護、森林消防、防洪搶險、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鐵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礎資訊網路和重要資訊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增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群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幹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路、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裝置。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訊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確保通訊暢通。

4.10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我國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路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3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提高職工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公司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20xx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公司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xxx,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專業主導、協同聯動、貼近實際、注重實效、厲行節約、保證安全”的原則,緊緊圍繞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能力提高這一主線,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培育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防範意識,確保在危急時刻能拉得出,衝得上,圓滿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營造一個穩定、安全的社會環境做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應急演練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必須提前策劃,周密部署,並逐步形成相對完善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基本達到以下目標:

1、建立應急救援領導機構。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一般涉及來自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必須實施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定小組領導,設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2、完善應急預案,通過應急演練發現應急預案的缺點和不足,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使應急預案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把員工建設成一支果斷、精幹、快速反應的內部應急救援隊伍。要把思想覺悟高、業務技術精、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充實到應急救援隊伍中,進行應急反應的'專門培訓,提高其安全技術素質,充分發揮工作特長,建設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

4、形成完整系統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部門、車間及班組間的各種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必須考慮應急處置、救援的聯動性,在組織、程式、措施、資源等方面要相互銜接,形成完整、系統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5、建立健全培訓制度。加強不同層面的預案演練培訓工作,搞好年度計劃,建立培訓制度。針對應急救援工作一般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培訓,每一次演練前還要組織必要的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在此基礎上,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應急救援培訓,通過不同形式的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6、配備足夠的應急資源。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合理配備應急救援所需的消防物資、各種救援機械裝置、監測儀器、防洪防汛物資、交通工具、個體防護裝置、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並定期檢查、維護與更新,始終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7、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演練是對應急能力的綜合檢驗,定期以多種形式組織由應急各方參加的預案訓練和演練,使應急人員進入“實戰”狀態,熟悉各類應急處置和整個應急行動程式,明確自身應急職責,提高協同作戰能力,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有效、迅速地開展。年內一般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部門和班組組織每季度不低於一次的現場應急預案演練。

8、評價、總結、修編預案,報上級備案。每一次演練結束後,都要組織對整個演練的實際效果進行全面、正確的評價,及時進行總結講評,組織力量對預案進行修編完善,確保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演練的組織和預案的修編都要報上級安監部門登記備案。

三、演練計劃

1、由於公司生產屬季節性生產企業,生產週期為3月至xx月,計劃6月份安全生產月舉行一次液氨洩漏應急救援演練。

2、各部門根據生產實際情況自行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四、應急演練要求

1、應急演練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規定。

2、領導重視、科學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必須得到有關領導的重視,給予資金等相應支援,必要時有關領導應參與演練過程並擔當與其職責相當的角色。

3、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應急演練應結合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型別、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演練應重點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整體效能。

4、周密組織、統一指揮。演練策劃人員必須制定並落實保證演練達到目標的具體措施,各項演習活動應在統一指揮下實施,參演人員要嚴守演習現場規則,確保演習過程的安全。演練不得影響生產的安全正常執行,不得使各類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5、由淺入深、分步實施。應急演練應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後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以若干次分練為基礎。

6、講究實效、注重質量要求。應急演練指導機構應精幹,工作程式要簡明,各類學習檔案要實用,避免一切形式主義的安排,以取得實效為檢驗演習質量的唯一標準。

五、工作要求

應急救援工作是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各部門及班組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演練工作有序進行,完善公司應急救援體系。

公司安全部要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各生產部門應急預案制定、修訂及演練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4

一、消防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組長:年段組長

組員:三、四年級各班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做好消防知識的講解以及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切記強調心不慌張,人不擠,上下樓梯靠右行走)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任課教師負責協助班主任在各路口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三、演練目的:

增強師生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師生消防火災事故發生時救援的能力。

四、演練專案:

教學樓因電路漏電導致火災時人員緊急疏散,迅速撤離現場,並快速到達安全地帶。

五、火災事故應急援救演練過程記錄。

火災事故演練過程:

1、組長用各教室喇叭喊話指揮,緊急宣佈消防演練正式開始。

2、教學樓因電路漏電起火,一位老師果斷按響報警鈴。

3、有關教師親臨現場指揮學生按照順序從樓道快速撤離教學樓。

4、各班主任迅速各就各位疏散學生(大操場),具體安排如下:

各班班主任負責教室裡的疏散,迅速有序的出教室。各樓道口由有關教師負責秩序。

撤離次序為: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三樓三年級學生按班級位置分兩批往建功樓兩邊樓梯疏散。

第二序列教學樓四樓四(1)班往宗羲樓東側樓梯撤離;四(2)班往宗羲樓中間撤離;四(3)(4)沿宗羲樓中間大廳從建功樓中間撤離樓梯;四(5)(6)班往宗羲樓西側樓梯撤離

5、師生進入安全區域。

6、組長宣佈演練結束。

備註:因各種原因不能參見演練的學生因事先向班主任請假,提前到大操場等候。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定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諮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諮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路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資訊,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排程,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裝置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範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汙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裝置。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定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執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資訊釋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資訊釋出工作,資訊釋出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釋出資訊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汙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汙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後,儘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路實驗室檢測,查詢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絡,及時獲取相關資訊。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資訊釋出、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裝置的調集、後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援。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

5善後處理

5.1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卹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資訊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資訊、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資訊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資訊網路,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資訊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資訊網路;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裝置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佈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呼叫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專案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援。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訊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訊裝置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並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於食品汙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6

按照國家、省市應急救援有關規定,為增強公司員工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能有力、有序、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如下應急救援演練計劃。

一、演練的目的

1、檢驗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與全面性,通過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對公司應急計劃予以進一步完善。

2、提高應急救援隊員對自己職責的掌握程度及突發事故的'緊急應變能力,進一步熟悉、熟練應急預案流程;掌握應急程式和提高各崗位之間協調能力。

3、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確保公司及員工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演練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成立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_______

副組長:_______

成員:_______

三、應急計劃演練時間地點:

時間:20xx年月日上午9點

地點:公司煙花爆竹儲存庫

四、演練步驟

(一)、事故發生

演練假想公司倉庫附近麥田夏收,村民燃燒秸稈造成零星火苗飄落到庫房院內,引燃了院內的雜草。

(二)、預案啟動

公司倉庫現場值班人員發現險情後,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彙報。公司總經理接到報告後,立即宣佈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公司應急救援隊伍迅速展開救援行動。

(三)、應急響應

根據總經理指令,公司應急救援隊進入應急救援實戰狀態,按照職責分工,迅速調動應急救援人員和裝備。

(四)、應急處置

應急救援人員迅速用滅火器分別對著火點及周邊區域進行撲救和控制,防止火災蔓延,為迅速控制險情,同時採取啟動消防水泵、連線消防水帶等措施快速撲滅火源,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應急終止

公司救援隊向總經理報告相關情況:火災險情已全部消除,經全面排查,未發現遺漏火種,經指揮部現場合議決定解除應急狀態,並由總經理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六)、領導講評

請縣安監局副局長作總結講評。

五、相關要求

(一)、公司所有參演人員要強化工作責任,認真履行職責,服從統一排程和安排。

(二)通過此次活動逐步熟悉預案演練,確保演練取得實際效果。

國家公共事件突發應急預案7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公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公司xx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詢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鍊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範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要求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要制定出應急演練方案交安全環保部稽核,演練方案應包括演練單位、時間、地點、演練步驟等。

5、預案演練完成後應對此次演練內容進行評估,填寫應急預案評審記錄表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登記表後交安全環保部備案。

6、每年對應急預案本身進行一次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