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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場風機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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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風電場風機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風電場風機應急預案

風電場風機應急預案1

一、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電系統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風而造成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等惡性事故。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

三、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一旦事故發生,排程室、監控中心、通風科等相關單位要及時查明原因,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長時間停電停風后,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等其它事故時,按相應預案執行。

四、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 副礦長

成 員: 各科隊長

一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風,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一)技術處理組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搶險救災組職責任務:

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三)後勤保障組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四)醫療救護組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事故調查組職責任務:

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機電科要搞好風井主要通風機的日常檢查及維修,值班風機司機要24h不間斷觀察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系統管理,對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實行24h監控。

(二)預警行動

1、任何人、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礦井負壓迅速降低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彙報排程室、通風科、機電科。

2、井下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工作地點風量異常減少時,要立即彙報礦排程室,由排程室、通風科、機電科組織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一旦證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間達到10min以上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礦排程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礦排程室集中。

2、礦排程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二)事故處理程式

1、凡未經批准的風井風機停止運轉,不論時間長短均屬於無計劃停風,一旦發生礦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需採取如下措施:

2、礦排程室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及機電科、通風科,同時通知應急指揮中心的各位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必須立即趕到礦排程室,根據事故情況,研究、部署和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3、事故發生後,停風範圍內的各採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的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到採區進風大巷並彙報礦排程室。

4、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司機要立即彙報礦排程室,並立即查明原因,儘快恢復主要通風機運轉。風井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風機值班司機在查明原因,並排除故障後,經礦排程室同意後,應立即按程式進行一次啟動操作。若啟動操作失敗,請示礦排程室進行倒換風機,若操作再次失敗,則倒換備用供電迴路啟動風機。如果停風時間超過10min或採掘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1%以上時,礦排程室值班領導必須立即電話通知受停風影響的地點,立即切斷工作地點的電源,停止區域性通風機運轉,然後通知值班電工切斷停風采區總電源。在經瓦斯檢查人員查明停風區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況,並採取措施排除積聚的瓦斯後,方可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

5、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風井井筒防爆蓋要及時開啟,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6、主要通風機停風后,排程室要儘快查明主要通風機停風原因,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向礦負責人彙報,通知救護中隊做好進行事故處理的準備工作。排程室排程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瞭解事故現場處理進展情況,並做好詳細的排程記錄,填寫好事故統計臺帳,隨時將情況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要求排程指揮事故搶險。

7、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排程室、負責人進行分析處理,總結經驗教訓,3日內由機電科負責將停風原因、處理結果、防範措施進行通報。

8、機電科、通風科要按《規程》要求對主要通風機、迴風井防爆蓋、安全出口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證靈活可靠。通防科要對井下通風設施全面進行檢查,保證通風系統正常、穩定。

(三)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要求按以下規定執行:

1、排程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彙報後,應迅速通知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同時聯絡值班電工,以便抓緊恢復供電,並報告礦領導,請示井下人員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接到排程室撤人通知後,由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迅速組織人員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在獨頭巷道工作人員,還必須將區域性通風機開關打上閉鎖,並在距門子口不超過2m處設定柵欄,做好“禁止入內”標記,而後彙報排程室,排程室通知變電所停電原因並落實供電制度。撤人、彙報等工作均由現場負責人負責組織完成,接到排程室通知而不撤人、彙報的,對現場負責人員按嚴重三違處理。

3、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瓦斯檢查員在對包片範圍內各獨頭巷道停風、撤人情況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後,及時向排程室、通風科彙報,並請示待命地點,在規定待命地點待命。

4、如風機停風超過10min,風井司機快速將風井防爆蓋和防爆門開啟,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工作完畢後,立即向礦排程室彙報。

5、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轉後,瓦斯檢查員負責獨頭巷道的瓦斯檢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小於0.5h且現場工作人員未升井,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轉後,瓦檢員可與現場兼職瓦檢員聯合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情況。否則,瓦斯檢查員應在指定地點待命,與救護隊員匯合後,聯合進行獨頭巷道的氣體檢查工作。

6、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應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檢查自救器是否完好。兼職瓦檢員與專職瓦檢員聯合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時,專職瓦檢員在前負責檢查氣體,兼職瓦檢員在後負責監護;如果根據上條要求,需救護隊員與專職瓦檢員聯合行動時,由救護隊員佩帶氧氣呼吸器在前檢查氣體,瓦檢員在後監護。二人均要前後保持3~5m距離,由柵欄處向巷道內逐漸檢查測定,切勿深入太遠,當發現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停止檢測,立即返回。並電話彙報排程室,安排救護隊下井由救護隊按要求進行氣體檢查。

2)進入停風巷道內要時刻注意巷道幫、頂及支架狀態,避免引起一切堅硬物體的撞擊。

3)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時,應同時檢查氧氣,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7%時,人員必須撤出,經彙報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小於1%且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由瓦檢員通知排程室供電,人工啟動區域性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復該巷道的正常通風。若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大於1%,則要立即撤出,彙報通風科及排程室,待通防科編制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再行處理。若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在1%時,彙報通風科及排程室後,由救護隊員和瓦檢員按措施進行排放,直到排放完為止。

5)恢復通風后,瓦斯檢查員要對獨頭巷道內氣體進行檢查,只有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系統和電氣裝置經現場跟班電工檢查完好,方可恢復供電,並彙報排程室,經批准後方可離開現場。

(四)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不經排程室通知,井下各變電所均不得擅自供電。

(五)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礦總工程師、通風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救護隊負責人、通風科科長必須在排程室統一指揮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工作,在排程室負責指揮井下停、送電工作。

(六)如因供電系統故障導致風井主要通風機停風,礦井恢復供電後,要先向風井主要通風機供電。供電前,礦排程室按照礦總工程師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員對井下主要進、迴風道進行瓦斯檢查,在主要進、迴風道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通知風井主要通風機司機迅速將風井防爆蓋及人行通道風門關閉,然後啟動迴風井主要通風機,恢復井下通風。

(七)人員撤離

風井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礦排程室必須通知受停風影響的人員全部撤離到水平進風大巷內,採掘工作面人員由當班班組長和安監員負責撤到進風大巷內,採區內部其他工作人員也須通知撤離。

(八)撤除路線及待命地點為:

風井風機停止運轉時,人員撤離路線(後為待命地點,以下同):

採掘工作面→ 103皮帶下山→井底車場→地面

受停風影響的人員撤離完畢後,由班組長組織將本單位人員撤離情況彙報礦排程室。通風工區當班瓦斯檢查員負責在人員停留地點檢查瓦斯濃度及通風情況,並彙報礦排程室,按照規程規定由值班領導決定是否立即組織人員升井,並請求救護隊處理;安監員負責監督責任範圍內人員撤離情況,嚴禁人員在停風區內逗留。

(九)瓦斯管理措施

1、主要通風機恢復通風后,專職瓦斯檢查員或救護隊員按照技術規定對機電硐室、採煤工作面及有機電裝置的迴風巷道嚴格進行瓦斯檢查,報礦排程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是否恢復送電、生產。

2、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區域性通風巷道停風達到2h,或井下區域性通風巷道停風時間小於2h,但工作面迎頭瓦斯濃度達到1%,礦排程室必須通知救護中隊進行探查、排放瓦斯。

3、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區域性通風巷道停風小於2h,並且井下各地點瓦斯不超限,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轉後,可由專職瓦斯檢查員進行探查、恢復通風,探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逐段排查,逐段進入。

4、排放瓦斯措施:

1)在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轉以後,由瓦斯檢查員、安監員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中央變電所--採區變電所)對井下各變電所進行檢查,在需供電地點10m範圍內瓦斯濃度小於0.5%的情況下,由瓦檢員彙報礦排程室,由排程室通知上級變電所對該變電所或變電站恢復供電,未經排程室批准,各變電所不得擅自送電,各獨頭巷道不得擅自恢復通風。

2)區域性通風地點恢復通風前,由兩名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並迅速將檢查結果彙報礦排程室,經排程室批准後,現場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進行。

3)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超過1%,且區域性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可以人工啟動區域性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復該巷的正常通風。

4)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時,則首先將巷道門口以外第一節風筒接頭斷開,然後啟動區域性通風機,由救護隊員控制斷開處風筒口閉合斷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頭的新鮮風量,從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時瓦檢員在巷道門口風流混合處用光譜式瓦檢儀不間斷檢查瓦斯,發現瓦斯濃度大於1%,立即通知救護隊員減少送入風量,如此排放,直至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獨頭巷道門口以裡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並且持續30min以上,救護隊員及瓦檢員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可確認排放及恢復通風工作完成。

5)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則按以下措施處理:

(1)排程室組織通風科、機電科、技術科、安監站等部門,確定排放瓦斯風流經過路線,在排放瓦斯前,通知變電所不得對該路線送電,並通知有關區隊嚴禁任何人進入排瓦斯風流經過巷道。

(2)由礦排程室通知救護中隊對該地點增加隊員,進行瓦斯排放,參加排放的人員不得少於6人。

(3)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門口混合風流中,距巷道頂板300mm處,懸掛兩臺經校準的瓦斯檢查儀,而後由救護隊員按本措施第4條的要求排放瓦斯,當門口處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獨頭巷道門口以裡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時,救護隊員及瓦檢員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系統及電氣裝置完好,由瓦檢員彙報礦排程室, 經排程室批准後,可由機電工恢復巷道內裝置的供電。

(4)井下各地點瓦斯排放完後,由瓦斯檢查員和救護隊員聯合對採煤面和有機電裝置的迴風巷道進行氣體檢查,氣體正常後,由瓦斯檢查員彙報礦排程室,由排程室通知變電所向上述地點供電。

(十)其它:

1、對串聯通風的獨頭巷道,必須順風流方向依次恢復通風。對同一採區內,相鄰的兩個或多個掘進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風流流經方向依次恢復供風。

2、礦井主要通風機未恢復運轉前,井下待命人員要隨時檢查待命地點氧氣及其它氣體情況,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8%,或其它氣體濃度超規程允許濃度時,要立即撤離,並向礦排程室彙報。

3、排放瓦斯前,排程室要安排井下安監員、區隊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瓦斯排放回風流進行人員排查,迴風流中人員全部撤出後,彙報排程室,並在指定地點蹲點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後,方可進行瓦斯排放。

4、如獨頭瓦斯濃度不超限,並且停風時間不超過2h,各獨頭恢復通風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完成,否則由瓦斯檢查員和救護隊員共同完成。

七、後期處置

事故結束後,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八、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系統及監測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資訊傳遞的及時準確。

(二)機電科要按規定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進行檢查,搞好風機及附屬設施的日常檢修及維護。

(三)通風科要搞好光譜式瓦斯檢測儀的維護保養,確保好用。

風電場風機應急預案2

一、概述:

我公司按照技改進度,需對主通風機啟動開關進行更換(兩天時間),為了保證主通風機安全執行,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二、礦成立了應急指揮部

組 長:李文碧

副組長:霍樹友

組 員:禹彥峰 賈建偉 趙建紅 楊華榮 張華兵

三、相關職責 :

1、組 長:對主通風機的正常供電工作全面負責;

2、副組長:負責主通風機的正常執行和供電相關技術工作,當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出現故障時,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倒電操作,並對整個操作過程進行統一指揮。

3、組 員:負責對主通風機各執行環節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當供電線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到現場進行操作指導,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令,並確保現場整個操作過程的安全。

四、預案啟動程式:

當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出現故障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彙報排程室。排程室值班人員通知井下采用區域性通風機供風的作業地點的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到主進風巷道。立即嚮應急指揮部進行彙報。

應急指揮部接到彙報後,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入現場進行倒電操作:副組長進入現場進行統一指揮,各成員應按各自的分工到現場指導操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線路切換操作,啟動完畢後,對故障線路進行檢修。

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嚴格按《倒閘操作規程》和《主通風機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停送電期間,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五、相關應急措施和要求:

準備工作:

改造前對發電機進行一次試執行,如供電系統雙電源都有故障,由發電機供電。

做好改造前期準備和裝置除錯工作,每臺電控裝置改造時間不超過24小時。

2、加強巡迴檢查:

⑴、地面配電室、主通風機司機要嚴格按裝置巡迴檢查圖表中規定的加強對供電裝置及主通風機作好全面、詳細的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機運區值班人員。

⑵、電工要加大主通風機及地面配電室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次,做到裝置隱患早發現早排除,防止因供電故障而停機,及時處理好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主通風機的安全執行。

2、遇有故障停電時必須立即彙報制度:

⑴、故障停電後通風機停止運轉時,風機工必須馬上報告礦排程室,排程人員接到報告後,必須通知所有下井人員全部撤離工作面。

⑵、故障停電後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排程值班人員接到彙報後,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4、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及排程室、配電室、主提風機房、等相關人員必須學習本預案,熟知相關應急措施和要求。排程人員必須熟知預案的啟動程式。

5、如期間執行風機一級發現故障,將另一級進行通風,停止井下生產作業,帶恢復生產後方可恢復生產。

風電場風機應急預案3

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先通風后檢查瓦斯再送電”的原則。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礦井KJ66N安全監測系統對主要通風機的負壓、電機運轉引數、區域性通風機和其它裝置的開停實施連續監控,當出現礦井突然停電、停風時系統自動報警。

排程室對全礦的機電裝置進行集中監控,當出現礦井突然停電、停風時系統自動報警。

變電所值班人員、主通風機司機發現停電停風立即向排程室彙報。

井下跟班礦領導、隊長、瓦檢員、安檢員和各作業地點人員發現井下巷道風流停滯、震動、反向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向排程室彙報。

排程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彙報跟值班礦領導、礦長和總工程師。

資訊組要對各級人員入井跟蹤檢查。需要立即撤離井下人員時,利用電話群呼預警。

4.2 預防措施

4.2.1 通風機停電停風預防措施

礦機電管理部定期對供電線路、入井線路及開關裝置進行檢查。

每月對迴風井兩臺主要通風機進行切換,保證運轉風機出現故障時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動投入執行。

保證主通風機雙迴路供電的可靠性,機電隊應加強供電系統的日常巡檢工作,出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風機連續正常運轉。

按計劃對風機整體和部件進行檢查,做好維護檢修工作。

機電管理部至少每月檢查一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葉片角度,必須經礦通風主管科室和總工程師批准。

通風主管科室、機電管理部每季度應至少檢查一次反風設施,每年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主要通風機司機負責監護主要通風機運轉狀態,每小時記錄一次執行引數,發現異常,立即報告,嚴禁主要通風機“帶病”執行。

加強供電系統管理,杜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主要通風機因檢修等原因需停電、停風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主要通風機安設裝置開停、負壓感測器,實時監測風機執行狀態;主要通風機司機每隔一小時對主要通風機的執行引數記錄一次,並對所測資料進行趨勢分析。

4.2.2 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應急措施

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電停風時,領導小組人員立即趕到井排程室,通風人員一律堅守崗位或在通風排程待命,不得外出,隨時聽從領導小組的派遣。

機電隊在10min內儘快啟動主要通風機。

主要通風機在10min內不能啟動運轉時,及時啟動備用通風機運轉,若備用通風機不能啟動運轉時,排程立即通知切斷井下一切電源,井下變電所斷開通往各用電點的動力電源,並通知機房值班人員立即開啟井口防爆門。

井下人員發現停風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工和採掘班組長的引領下,有序撤往採煤工作面進風巷,掘進工作面區域性通風機安裝地點或其它進風巷內。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工及時向排程彙報撤人待命情況,同時由瓦斯檢查工隨時檢查所在地的風量,瓦斯變化情況,如有變化立即彙報礦排程室。井下各變電所、水泵房等處的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等待通知。

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電停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人員立即趕到礦排程室,查明原因、制定相應措施,儘快恢復主要通風機送電。

礦值班領導或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停風的具體情況,迅速決定是否人員全部撤出,並按"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要求全員行動。

4.2.3 主要通風機恢復送風措施

經礦值班領導或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同意,恢復主要通風機供風。機房值班人員儘快啟動主要通風機運轉,同時關好防爆門,並彙報井排程。

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30min後,瓦斯檢查工首先進入變電所、水泵房檢查瓦斯情況,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恢復送電。

4.2.4 區域性通風機停電停風應急措施

區域性通風機停電後,在安全檢查員、瓦斯檢員和班(隊)長的帶領下,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員至區域性通風機安裝地點,人工將閉鎖開關手把打至切斷電源位置並閉鎖,在停風巷道口設定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彙報礦排程室。

瓦斯檢查工隨時檢查停風巷道柵欄處及撤出人員所在地的瓦斯變化情況,並及時向礦排程室彙報。

4.2.5 區域性通風機恢復送風措施

區域性通風機恢復供電前,瓦斯檢查工必須先檢查區域性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彙報排程通知變電所向區域性通風機供電,區域性通風機在啟動運轉前,必須由救護隊員先查明停風巷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若停風巷道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區域性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可人工啟動區域性通風機運轉,若超過規定,必須制定專門措施,限量排放。區域性通風機正常運轉後,及時彙報礦排程室。

區域性通風地點恢復正常通風后,經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員和電工檢查符合規定,彙報井排程恢復該處供電,人工恢復閉鎖供電,恢復生產,並由安全檢查員彙報生產恢復情況。

4.3 預警條件

4.3.1 礦井或掘進工作面突然停電、停風。

4.3.2 井下巷道風流停滯、震動、反向。

5 資訊報告程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6.1.1 主通風機停電停風處置措施

1)當主通風機停運後,當班司機要立即報告排程室和隊值班領導,由隊值班領導和值班電工等分析檢視主要通風機停運原因。

2)由於機械故障造成停運,則立即開啟備用主通風機,並對有機械故障的主通風機進行檢修。

3)由於電網波動造成的主要通風機停車時,值班司機立即重新啟動停車的主通風機。

4)由於值班司機或電工操作失誤導致主要通風機停車時,要立即安排熟練職工或按照正常程式再次恢復操作,開啟主要通風機。

5)因停電造成主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主通風機司機必須立即開啟風井防爆門和行人風門,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進行自然通風。並立即通知排程室,排程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業點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至採區進風巷中。

6)各施工地點在撤離時,由跟班班(隊)長負責組織集體有序撤離,當班電工負責將本施工區域內的電氣裝置開關全部打到零位並閉鎖,採區變電所變電工關閉向各個施工地點供電的總饋電開關,然後關閉總開關後撤至規定地點。採區所有人員由瓦檢工通知,並撤離。巷道口處打上柵欄,設立警示標誌,嚴禁任何人員進入。

6.1.2 區域性通風機停電停風現場處置措施

1)井下區域性通風機因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運轉時,現場人員立即通知排程室、通風準備隊。

2)區域性通風機停止運轉後,立即切斷停止供風巷道內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裝置的電源,同時立即啟動備用通風機;現場班(隊)長和機電修理工要迅速向排程室彙報,同時查明停電原因,及時恢復區域性通風機向巷道供風。

3)備用區域性通風機不能開啟時,現場班(隊)長要迅速將全部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巷中。

4)安檢員、瓦檢員要監督現場班(隊)長完成撤人工作及設定柵欄的工作;停風期間,瓦檢員要注意檢查柵欄處的`氣體情況,將瓦斯濃度變化情況及時彙報通風準備隊和排程室。

5)獨頭巷道口設定柵欄、掛明顯的警示標誌牌或派專人在巷道口新鮮風流中看守,嚴禁人員入內。

6)安檢員要檢查柵欄和警示標誌的設定情況,在區域性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以前,嚴禁人員進入各獨頭巷道。

7)停風的掘進工作面,未得到瓦檢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開啟區域性通風機。

8)在未恢復通風前,進入停風區域中檢查瓦斯時,必須兩人結伴而行,兩人間距5-10米,往裡隨進隨檢查,當瓦斯濃度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氧氣濃度低於18%時,立即撤離,重新設定柵欄,設定警示標誌牌,嚴禁任何人入內,彙報通風準備隊、排程室。

9)井下發生災變時,在災區或受災變影響的區域,每個工作人員應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

10)講清時間、地點、遇險人數等,看到的異常現象(火煙、飛塵等),聽到的異常聲響,感覺到的異常衝擊等,不可隨意推斷,以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災。

11)積極搶救: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害和損失。

12)安全撤離:撤退方向按避災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離。 應儘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退時,要注意防護。

13)妥善避災: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通路冒頂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等)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妥善避災。避災過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維持自身的生存條件,延長生存時間,等待救援。

14)冷靜、不驚慌,判斷事故地點和自己的位置。

15)在進風側時,迎風撤;在迴風側時,迅速配用自救器,儘快轉入進風側。注意連續爆炸的威脅。

16)撤退困難,儘快進入支護完好的硐室、壓風自救裝置地點進行躲避。

17)注意躲避處的生存條件,有危險時,設法改善,條件允許時可以轉移。

6.2 避災路線:

6.2.1 正常通風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無法通行時: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2.3 反風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迴風順槽→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6.2.4 當井下發生災害,造成採掘工作面順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損堵塞通道而無法撤離時,應在排程室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井下的臨時避難硐室和永久避難硐室進行避災,等待救援。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和裝置的存放

礦井地面供應站、地面消防材料庫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排程室牽頭負責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物供部和排程室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裝置調運方式

當現場應急物資和裝置供應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指揮中心迅速下達命令,由物資供應中心呼叫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等機電裝置,進行搶險救災。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 急救裝置管理

醫務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裝置和技術人員,提高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運輸保障

礦排程室、綜合管理部、車隊必須保證24小時有值班車輛。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後,井下所有車輛必須立即為救援車輛讓行;根據地面交通情況必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殊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