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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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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通用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通用9篇)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1

一、考核物件

城市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社群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

二、考核內容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內容與年度工作目標緊密結合?互相銜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考核內容。

1、綜合管理情況?基礎設施建設、鄉村衛生服務及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一體化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服務能力建設情況、財務管理、分配製度建立執行情況、資訊管理和服務模式、重點人群簽約服務復籤情況等。

2、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規範化電子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和肺心病患者管理、風溼類風溼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衛生監督協管、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篩查、地方病防控、中醫治未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實施情況。

3、基本醫療服務?服務數量、服務質量、醫療費用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綠色轉診通道建設情況。

4、中藏藥服務包括中藏醫治未病、中藏醫醫療服務。

5、群眾評價與監督?醫患溝通及群眾滿意度。

具體考核指標詳見《城中區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

(二)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站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機構綜合管理、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實施情況、基本醫療和群眾滿意度等內容。具體考核指標詳見《城中區社群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

上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內容中屬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部分依照青海省衛計委《青海省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方案》有關規定單獨進行考核並核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補助。

三、考核程式

(一)考核主體。區衛計局組織考核組依據《城中區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分值表》、《城中區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站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分值表》對專案承接主體進行全面考核,對60%的專案承接聯合體進行抽查考核。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依據《城中區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站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分值表》對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區級考核誤差在10%以上推翻重新考核。

(二)考核方法與週期。通過查閱檔案資料、現場檢查、問卷調查、機構負責人述職、內部員工和群眾訪談等多種方法進行考核。 區衛計局依據本辦法不定期進行檢查,每年7月、12月進行上、下半年集中全覆蓋考核。

(三)公示與複核。考核結果在城中區政府網以及區衛計局微信群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由區衛計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復核。複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四)結果上報與反饋。區衛計局每年初將上年度考核結果按照機構類別和考核等次分門別類進行彙總並及時反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四、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考核實行千分制,日常工作完成情況(醫德醫風、投訴舉報、工作配合情況等)佔300分;績效考核成績佔700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考核得分為四個等次分值850分以上為優秀;700-840分為良好;600-690分為合格;60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結果的優秀比例不超過25%。

(二)考核結果運用。

1、作為政府補助的依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補助經費;不合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減補助經費。

2、獎勵先進、懲戒後進。考核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扣減節餘的政府補助和上級下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獎補資金,同時用於獎勵考核合格且得分排名靠前的機構,並對機構及其負責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得分靠後、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負責人職務;社群衛生服務站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執業資格,其承擔的`相應工作由所屬中心接替;村衛生室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鄉村醫生資格,由區衛計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聘用。

五、工作要求

1、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並依法追究責任。

2、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要在區衛計局的指導下抓緊完善內部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及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建立按崗付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定期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鉤,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並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同時,要對村衛生室及社群衛生服務站進行嚴格管理考評,制定管理辦法並嚴格執行。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2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粵人發〔20xx〕59號)和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陽江市市直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陽人發〔20xx〕27號),以及《陽西縣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等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市、縣的指導性意見,以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為契機,建立和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發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勇於開拓的創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績效,推進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績、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重貢獻,重實績的原則。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和成績優異人員傾斜的原則。

三、實施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四、分配標準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由縣財政局按月納入工資統一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由縣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對全縣中學、中心國小和縣直屬國小校長進行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的99%由學校制定考核方案,報縣教育局批准,並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備案後執行。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基礎工作總量工資和質量考核獎勵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工作總量工資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質量考核獎勵工資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六、績效考核的具體事項

(一)績效考核的範圍

1、本校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及教職工均由所在學校考核。

2、經組織決定借調到其他學校的人員在借調單位考核,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借調單位發放。

(二)績效考核時間

績效考核按學期進行,時間安排在學期末。

(三)績效考核的內容及計分辦法。

績效考核採用定量評價的方法,具體如下:

1、基礎工作總量計算

(1)課時工作量計算

根據《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全面開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的.通知》(粵教基[20xx]78號)檔案精神,結合實際,我校義務教育教師課時標準設定如下:

①語文、數學每週14—18節,英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16—18節,其他學科每週18—20節。語文、數學、英語以1課時為標準,其他學科以0.85課時計算。

②自習、早讀按0.80個課時計算。

(2)考勤

事假每節扣1課時,病假每節扣0.5課時,假後要完成教學任務,曠工每節扣2課時,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產等假期按相關規定執行。本項考核計分依據以學校考勤記錄為準,並定期向全校教職工公佈。

(3)教育教學管理崗位工作量計算

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基本工作量”。同時,考慮到科(級、備課)組長、中層以上幹部的實際工作負荷,擔任學科(備課)組長工作量按當地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計入基本工作量;擔任大隊輔導員、報賬員、教導主任(非主管教學)工作量參照班主任工作量執行;主管教學的教導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長工作量按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計入基本工作量;校長工作量按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計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學管理崗位工作量可以疊加計算,但不能超過當地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1.5倍。

(4)個人基礎工作總量計算

教職工學期基礎工作總量=(周課時分值×有效週數)+教育教學管理崗位工作量總分值+代課節數分值-考勤扣分。

因節假日導致不完整週日數的,按實際工作量計,跨級跨科教師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幹學科計,教師代課數按實際節數累計。

(5)基礎工作總量工資係數計算

基礎工作總量工資係數=70%全校教職工獎勵性工資÷(全校教師基礎工作總量分值+全校職工工作總量分值)

(6)個人基礎工作總量工資計算

個人基礎工作總量工資=基礎工作總量工資係數×個人基礎工作總量分值

2、質量考核得分計算

(1)師德師風水平得分(按100分計算)。按照《教育法》、《教師法》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師政治思想、師德品行、依法執教、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關愛學生等五個方面內容。面上國小以學校為單位進行考核。具體操作可參考《陽西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學業績得分(按100分計算)。業績成果考核是教師績效考核的核心,真實、準確反映出教師所取得的業績成果水平是“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主要體現。根據實際情況設定考核內容,主要以完成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側重考核合格率、進步率和綜合素質等指標,制定科學、嚴密、可操作的考核細則,並按業績考核所佔的權重轉化為分值。

(3)教育教學科研成果加分。學校對獲得縣(市)以上榮譽、優秀課例(或技能比賽)、輔導獎、論文獎等獎項或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教師進行適當加分,加分計算不進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項。具體標準為:縣級15分、地(市)級30分、省級40分、國家級50分。

(4)質量考核得分計算

質量考核得分=師德師風水平得分+教育教學質量得分+加分

(5)質量考核工資係數計算

質量考核工資係數=30%全校教職工獎勵性工資÷(全校教師質量考核得分+全校職工質量考核得分)

(6)教職工質量考核工資計算

教職工質量考核工資=教職工質量考核工資係數×教職工質量考核得分

3、學校非教學人員(職工)績效考核辦法

非教學人員(職工)由學校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從各學科組抽調人員組成考評組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內容,具體考核操作可參考《陽西縣義務教育學校職工考核表》(附件2),並創造性地開展考核活動。考核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非教學人員(職工)的工作量、各個等次所佔比例和每個等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他事項處理參照教師考核條款進行。

4、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計算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教師基礎工作總量工資+教師質量考核工資

(四)績效考核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減50%以上直至10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執行。

(1)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或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致使學校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2)損害學生利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品行惡劣且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4)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的;

(5)嚴重亂收費行為的;

(6)違法犯罪、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參加邪教組織或其他迷信活動,散佈傳播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論的;

(9)參與集體或其他違法違規上訪的;

(10)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擅自向學生收費、徵訂教輔資料的或其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2、有下列條款之一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沒有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或學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3)不屬於因公脫產學習的。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學校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其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任小組成員。

(二)學校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實施方案,方案必須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員全會討論,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方案一旦經職代會或教職員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執行時發現有明顯漏洞,則修正案仍要通過上述程式通過。

(三)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機構,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員代表5—7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

組長: 姚國富

副組長:許則標

組員:孫旭發 張東傑 吳國培 孫旭梅 陳土旺

八、紀律要求

(一)績效工資實施後,學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佔學校公用經費和專案資金髮放津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3

一、指導思想:

探索新形勢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與途徑,同時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過程(平時)考核與終結(期中或期末)評議相結合,重在平時考核的考核評估機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正常化。

二、考核領導組

組長:陳曉波

副組長:萬德良、倪濤

成員:楊宗勝、繆國梅、陳智明、劉禮奎、郭平、黃建。

領導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由學校行政人員、後勤人員、值周組、值周班級、值周學生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情況收集整理、考核評估等具體工作。

三、考核物件:

班主任、下班教師(補充職責及其考核辦法附後)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1、學月考核

考核內容:班隊紀律、環境衛生、安全工作、黑板報、表冊資料、學生活動。(具體操作附後)

2、學期考核

考核內容:常規工作(15分)班級建設(15分)、體育衛生(30分)紀律(20分)、學生活動(25分)。(考核細則附後)

五、 考核結果及使用

1、學月考核結果作為當月班級工作考核質量獎。

2、根據學期考核結果設班級評估一等獎6名;其餘均為二等獎。

3、學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級才能被評為校文明班;各級先進班隊集體的推薦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班級中推薦;各級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教師中推薦。

4、各班主任負責該班的班級考核結果,直接與當年的年度考核、增資、晉級掛鉤。

六、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未盡事宜由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4

為切實貫徹區教體局《關於加強全系統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達到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學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特擬訂“濟寧市實驗國小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學校實際,建立科學規範的考核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物件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分為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一線教師是以教學為主並代滿上級規定課時量的教職工。管理人員以管理工作為主,按照上級要求兼任教學工作課時量達到本學科的1/3。教輔人員指以教輔管理工作為主,兼任本學科學科課時量的1/3;工勤人員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崗位並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勵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全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區教體局稽核後進行發放。

六、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教職工的工作量

1.各類人員的工作量。

教學崗位的工作量=規定課時量+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崗位工作量=規定課時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輔崗位工作量=規定課時量的1/3+分管教輔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崗位工作量=工勤崗位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課時量。

規定課時量的依據:按《省編制管理暫行規定》標準和國家《課程計劃》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綜合計算工作量。(語文、數學12-14節,綜合學科14-16節)

規定課時量:

語文:(1)任教一個班的語文,擔任班主任。

(2)任教一個班的語文,兼任其他學科4――6節。

數學:(1)任教兩個班的數學。

(2)任教一個班的數學,擔任班主任。

(3)任教一個班的數學,兼任其他學科6-8節。

綜合學科:14-16節。

說明:

跨課頭每週加兩課時;

雙班數學每週加兩課時;

(3)社團輔導每次加一課時;

(4)體訓隊每週加三-四課時;

(5)組、部長每週加兩課時;

(6)體育教師管理廣播室每週加兩課時;

(7)一線教師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員,每週加一課時;

(8)跨校區代課每週加兩課時;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男53、女50週歲及以上教師課時量為本學科課時量的2/3的視為滿課時量;

(10)每超過或少於規定課時量一節,每節加或減10元;教導處臨時安排的代課費為每節10元;

(11)沒有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視情況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繼續完善《濟寧市實驗國小考勤制度》,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仍按原標準:一線教師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課時費15元(5元/節,一天按3節計,如自行調課的不扣除課時費);後勤教師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應績效工資。連續住院15天的不扣錢(需提交住院證明及病歷)。本學期累計請假超過一個月(按30天算)、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者,不再參與績效考核。

(三)各類獎勵

1.區級教學質量抽測中,所抽班級學科成績列全區前五名者,獎所抽到班級相對應學科教師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綜合學科各個名次相應依次降10元。

2.年級部長、教研組長能立足本職崗位,盡職盡責、吃苦耐勞、無私奉獻,帶領本組教師加強教育教學的研究與創新,形成了團結協作、積極進取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者,每人每學期獎100元。

3.經過長期組織學生訓練,代表學校參加區級及以上體育、藝術、科技等大型活動中獲獎教師,給予獎勵。學校組隊參加區田徑、籃球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從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別獎每名輔導教師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塊金牌獎勵教練組30元。藝術、科技等組隊參加區級及以上團體(50人以上)比賽,區級一等獎獎每位輔導教師100元,二、三等獎依次減少10元,每提高一個級別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團體獲獎降低一個等級。不計等次的獎項按二等獎計算。

4.經上級部門批准,由學校組織教師參加全國、省、市、區、局級非業務比賽,獲一等獎者,依次分別獎獲獎教師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個獎次,減少10元。

5.學校在區級及以上檢查、驗收等工作(教學月例會、品牌教研組驗收、課堂教學展示、提高活動現場、各類研討會、現場會等)中表現優秀的教研組和教師給予適當獎勵。對於玩忽職守,對待驗收工作不認真,對整體工作造成影響的教師扣罰100元。

6.教師執勤按時到崗,認真管理,無責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寫學校新聞稿件在國家、省、市、區級主流媒體(黨報、黨刊、電視臺、教育類報紙、雜誌等)採用者,每篇分別獎50元、40元、10元、5元。市區教育網站分別獎8元、5元。

(四)各類人員的業績考核

1.一線教師的考核:各校區教導處組織實施

一線教師的考核專案主要為職業道德、教學常規、教學質量三個方面,總分值為200分(語文、數學為210分)。考核辦法採取自評、互評、考核小組評相結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課教師的得分,然後以學科教研組為單位,按照40%、40%、20%分別定為業務考核一、二、三等獎。

(1)職業道德:50分

考核辦法:自評佔20%、教研組互評佔40%、考核小組評佔40%

①工作態度(10分):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對學校安排的臨時工作不推諉扯皮,工作期間不瀏覽與教育無關的網頁,不辦私事,發現一次扣2分。

②集體活動(10分):按時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及學習,參加學校例會認真做好記錄,無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低於1000字者扣5分。

③團結協作(10分):與同事團結共處,互相協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團結協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10分。

④廉潔從教(10分):嚴格執行《中國小教師十不準》的相關要求,如被發現並查實有違反規定者,一次扣5分。

⑤熱愛學生(10分):關心熱愛全體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如有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視情節一次扣1―10分。

(2)教學常規:110分

考核辦法:教學常規考核自評佔20%、學科組評佔40%、考核小組評佔40%。

檢查內容:計劃與總結6分、備課20分、課堂教學20分、聽課10分、作業批改及記錄10分、質量檢測及分析10分、教研活動10分、輔導學生10分、培訓研修8分、成長手冊與家訪記錄6分。

考核標準及依據:依照教研室下發及學校制定的《國小教學常規實施細則》要求進行賦分,凡缺項不得分。

說明:①計劃與總結:6分

每學期能制定所教學科(或相應崗位)的計劃和總結,並按計劃執行。不按時上交計劃、總結者或計劃、總結質量較差者扣1―6分。

②備課:20分

各科教師應認真備課,每課時教案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還應達到全學期量的要求。全學期規定:語文、數學總節數按語文教參總時數,其他所有學科總節數=國家教育部規定每週節數×18,每缺一節扣1分;抄襲教案者或過於簡單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評優。每學期至少寫8節高質量的教後反思(上級最新要求),缺一節或應付檢查者扣1分。並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課堂教學:20分

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不經教導處批准私自調課和不執行課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時上下課,經常遲到或拖堂,學生家長反映強烈者,扣5分。對無教案上課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資訊科技、科學等學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課,缺一次扣1分;對內外堂不按教學內容和課堂教學常規上課或上成放羊式課,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況出現一種者課堂教學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聽課:10分

認真聽課,做好聽課記錄和評課。每學期聽課節數,教師不少與20節,教研組長不少於25節,少一節扣1分。

⑤作業批改及記錄:10分

作業按要求設定齊全,不得任意刪減,及時進行單元檢測。批改要及時規範,並有作業批改紀錄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錯批、或次數不足者,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凡作業批改缺少激勵性評語或無反饋者,作業批改與設定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質量檢測及分析:10分

認真做好學生學習情況的階段性檢測和期中、期末檢測,及時分析檢測情況,期末認真做好學生綜合等級評定工作。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動:10分

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教研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校級教研活動累計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區級教研活動累計無故缺席一次者,此項不得分。

⑧輔導學生:10分

有課外輔導計劃和活動記錄,並經常進行輔導,效果明顯。經查輔導不及時、不認真,效果不明顯,該項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訓研修:8分

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級各類培訓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學習筆記、學習反思等質量高,外出學習及時上交學習彙報並上彙報課或教研組內交流。參加各類研修不合格者此項不得分。

⑩成長手冊和家訪記錄:6分

能夠結合實際制定個人成長規劃,詳實記錄成長檔案。按照要求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走訪,家校聯絡效果明顯。如發現記錄不詳實、次數不夠,不能被評為優秀等次。優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學常規缺項者,本學期考核評定為最低等次。下學期根據缺項分值扣除個人績效。

男教師53週歲、女教師50週歲及以上一線教師代課需達到本學科平均課節數的三分之二,按時完成學校臨時安排的工作視為滿工作量。該部分教師教案可以寫簡案,但節數不得少於教參規定課時節數。作業、批改記錄、試卷、質量分析按學校常規要求認真完成,聽課不少於10節。其他常規資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學質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教學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A語文、數學:

教學成績“三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超過年級平均線,三率與上學期相比提高幅度較大、附加題得分率較高”五項中有三項及以上突出者,評為教學質量一等獎,計50分。兩項或提高幅度較大一項者評為教學質量二等獎,計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績佔40%,期末成績佔60%,數學雙班取平均值。)

B綜合學科:由所教班級的班主任、教研組長根據平時課堂教學與興趣社團輔導兩個方面的觀察和考查情況進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組為單位根據考核得分前40%定為一等獎50分,其他定為二等獎47分。其中,所教班級班主任、教研組長考核佔50%,考核小組考核佔50%。

2.其他人員的考核:

(1)學校管理人員考核:校長組織實施。達到區教體局有關兼課課時要求的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等同於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一等獎;未達到區教體局有關兼課課時要求的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等同於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二等獎。

(2)教輔及後勤人員考核:各校區後勤處組織實施。按照德能勤績方面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況。自評佔20%、教師評佔40%、考核小組評佔40%,按照40%、40%、20%分別定為考核一、二、三等獎。一等獎的績效工資等同於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二等獎,二等獎的績效工資等同於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三等獎,三等獎的績效工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降低。

(3)班主任績效考核方案單獨制定,由各校區大隊部組織實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從思想教育、班風學風、常規工作、學生活動、能力培養等方面進行評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班級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績效工資的分配資格。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與使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根據考核方案,計算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考核等次的劃分分校區分別按語文、數學、綜合三大學科進行評定。各獎次比例分別為一等獎40%,二等獎40%,三等獎20%。其他各類人員依次降低一個檔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其績效工資分配資格。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造成惡劣影響者。

(2)經查實有違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訂購教輔書籍資料等行為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聲譽者;

(5)違反計劃生育等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的;

2.績效考核工資的分配:

教師工作量、考勤、各類處罰直接在有關教師個人績效工資里扣除;扣除的錢數用於教師各項獎勵。

教職工績效發放結果為:績效基數-扣除數(教師工作量、考勤、處罰)+個人獎勵+業績獎次

3.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5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組長:

成員:略

2、監督小組:

組長:略

3、考核形式: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

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

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

班額係數:30人以下的0.8,30-40人的1,4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200元。

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100元。

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10元x學生數。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500元,副校長300元,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260元,辦公室、等其它中層領導以上220元。教研組長、學年組長等180元。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

⑴兼職崗位(電教、校醫、印刷、檔案、圖書、保衛、後勤等)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

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

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人員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10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50元。

9、支教老師和輪崗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0、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後發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對外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4、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6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於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係數

按省教體廳檔案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係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係數為1.25;體育課時係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係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係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幹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xx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並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後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彙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後,發給剩餘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於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於80%優秀率小於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鑑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鑑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彙總,經校長稽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後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後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稽核程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稽核後,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7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xx〕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巨集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製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佈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由於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餘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幹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幹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准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8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檔案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檔案精神,並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物件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幹、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並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範操作程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範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鬆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樑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並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物業公司年終績效獎金分配方案9

根據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南丹縣委員會辦公室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範圍

(一)實施範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範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專案。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複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後,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複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製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複加分。

6.資訊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採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資訊被多家新聞媒體採用的以最高媒體採用進行加分,不得重複加分。資訊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專案。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幹部職工至少完成資訊並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視窗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資訊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複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複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後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檔案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後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稽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捨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於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幹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範績效考核程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後,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後,在本單位公佈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