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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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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5篇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

一、在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政策的基礎上,根據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職工工資分配應與本單位社會經濟效益相掛鉤,在保證正常性業務開支,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障繳費、提取修購基金等費用後,再決定發放職工工資報酬。鄉鎮衛生院應保證集體積累。

二、進一步推行職工浮動工資制。根據我區實際,在職職工的職務崗位工資、工資性比例津貼、10%教護齡津貼三項作為“基本保障工資”,可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逐月發給,其餘津補貼部分作為浮動工資。

三、列入浮動工資的部分,用於重新分配。各單位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務定酬,職工收入分配要與技術水平、服務態度、勞動貢獻等掛鉤,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將技術要素、責任要素一併納入分配因素,確定分配基數,拉開分配檔次,重業績、重貢獻。同時要與職工的服務態度、崗位紀律、醫療質量、勞動出勤等相結合,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四、浮動工資分配改革中,應重視集體積累,增強發展後勁。當年全院職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資”與浮動工資總額等於檔案工資總額時,單位仍有結餘的,可按《醫院財務制度》補充規定相關內容執行。

五、職工現行的工資作為檔案工資進行管理。今後遇有國家或地方規定增加職工工資的,由區衛生局辦理職工個人檔案工資增資手續。職工如有調動、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檔案工資數額管理。

六、在推進工資分配製度改革中,應深入做好教育宣傳工作。在制訂浮動工資具體方案時,應認真徵求職工意見,得到廣大職工的支援。同時要切實加強健全財務制度,改進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擴大服務範圍,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做好增收節支,不斷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提高廣大職工的工資、福利水平。

七、加強對浮動工資分配改革的監督管理。對巧立名目濫發報酬,造成單位虧損的,則浮動工資抵充彌補虧損。同時將按照該單位年度虧損數額扣發差額補助,虧損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八、浮動工資分配機制改革後,離退休、離崗退養、病退人員的工資、補貼,職工遺屬補貼、憮恤費、喪葬費等仍按國家規定發給。

九、各單位用於退休職工等的費用,由局按照上級相關部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十、本意見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實施。希各鄉鎮衛生院認真制訂深化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實施辦法,並報區衛生局備案。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3篇(擴充套件4)

——醫院工資分配方案3篇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2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中國小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檔案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本著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有利於學校管理,有利於促進教師成長,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吳莊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群眾公認、程式規範、簡便易行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學校和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學校全面、協調、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校崗位設定業經上級審批通過:全校在職教師83人,其中管理人員2個,專業技術人員83個(管理人員2個雙項選擇)。

現有人員情況:實有人數83人,管理人員1人(八級);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2人;其中副高階1人(六級);中級38人(八級13人、九級16人、十級9人);初級37人(十一級18人、十二級19人);員級2人(十三級);專業見習級3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編教職員工總數),作為學校統籌,其餘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經學校考核合格,作為基本的.工作量獎勵,按個人崗位津貼比例逐月發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語、數、英教師並擔任班主任,每週10–12節;

語、數、英教師不擔任班主任,每週12–14節;

其他學科專任教師,每週14–16節。

校長4節;中層領導為學科專任教師的1/3–1/4。特殊情況按規定辦。

以上教師,在完成上述基本課時,並且

⑴參與每週23節的導優輔差(或指導興趣小組);

⑵每週一天的導護工作;

⑶輪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節30元從基本工作量獎勵中扣回。

(二)統籌部分的分配方法

崗位津貼

(經考核合格後,逐月發放,每學期發6個月)

1、班主任、年段長崗位津貼

(1)班主任每月補貼500元。

(2)8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50元;6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00元;4個班的年段長每月250元。

2、其他崗位津貼

a、報賬、代辦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總

350元/月;

d、保衛

250元/月;

e、教研組長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備課組長、保管、網管、團支書、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長及其他津貼崗位內兼職的,按第一職務100%;第二職務60%;第三職務40%計發,但累計不超過900元。以上崗位津貼逐月發放,每學期發六個月。

h、行政崗位津貼

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50%;

副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35%;

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德育處中層領導負責人: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25%;

以上人員不兼職,不參加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行政及中層領導按比例提取的獎勵性績效數額單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後再發放。

3、超課時補貼

(1)在完成(一)中規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課時,每課時補貼30元。

(2)代課:需備課、授課、批改作業的代課,每節30元;一般代課,每節15元。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在休息、節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貼150元。(當月不超過三天)。

(三)教學成果獎

1、文章在cn刊物發表或收入區級以上彙編,每篇5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2、指導學生獲獎,每個個人獎項為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3、區級以上公開課,每節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4、質量監控,全區性的三個考核點,每個點獎勵該年段該學科的任課教師每人300元,片區性(統考統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層次計。

5、參與課題研究,獲得階段性成果,每人每學期津貼100元,通過專家評審結題後,每個成員一次性再發200元。

6、校內優秀三好(設計、實施、反思)課,每節獎金待定。

(四)名優名師獎

1、學科帶頭人每學期省級1000元;市級800元;區級500元。

2、入學科評委專家庫的每學期省級800元;市級600元。

3、開設學術講座:每次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

(五)優質服務獎

1、每學期評選若干個優秀備課組,若干個優秀導師,若干個班級十項評比等單項獎,獎金待定。

2、由於我校非教師專業系列人員只有1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醫務人員或上級檔案另行規定。

(六)扣發或停發(這裡的100%是指:當月獎勵性績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

1、扣發:

a、遲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曠課每節扣10%;

e、曠工每天扣30%.

2、停發:

a、受到刑事處罰、行政、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在處分期間停發;

b、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當月100%停發;

c、表現差、群眾意見大的,當月100%停發;

d、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的,當月100%停發;

e、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當月100%停發。

(七)學期統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以上各項津貼獎勵後,若有剩餘,餘額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平均發放。

本方案報中心校稽核,學校備案,全體教師參與。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3

根據安教[20xx]2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學校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檔案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按多勞多得,按勞取酬;優質優酬,注重績效;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認定

教職工工作量包括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總量。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福建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教育教學任務和教職工人數確定教職工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工作量:大學聯考、會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每週10節為標準工作量,其他學科的任課教師為每週12節。大學聯考、會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超過10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其餘任課教師超過12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學科教學的加2節計入工作量。非教學人員標準工作量為每週五個工作日。教學人員課時不滿標準工作量,但承擔學校委派的其他相當的教育教學或後勤崗位工作的,視為滿工作量。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幹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檔案規定,我校行政人員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免於兼課,副校級領導、處室正主任每週兼課4節,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週兼課5節。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因無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兼課的行政人員,必須完成學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務,才能視為滿工作量。否則,一律不得按滿工作量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即學校績效工資總金額÷全校教職工總數,下同)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按《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擔任相應的工作量:

1.正校級督導員每週聽課不少於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每週必須任課4節以上或聽課6節以上,並協助其它相應工作。

2.凡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指完中校、職校、進修學校53週歲以下,國中校、中心學校、縣直國小、幼兒園51週歲以下)的原學校副校級和處室領導幹部必須任課,副校級督導員每週4節以上,處室督導員每週6節以上。

凡未按上述規定履職的,其績效工資一律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專案設定

根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檔案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值班值日、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段長等)、教育教學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畢業班獎教金及代課、下班督修、命題、評卷等其他津貼獎勵等專案。

1.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滿正常工作量的教師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沒有出滿勤的教師則根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見附件一)的有關標準扣除工資後,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的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產假按學校原制定辦法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實施量化考評,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見附件二)進行考評,並計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貼。

3.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週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每節課補貼10元。

4.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根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見附件三)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5.崗位津貼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xx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

學校行政人員除發放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不得高於本校班主任津貼平均標準)、值日補貼兩個專案外,擔任教學工作並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長等其他工作的,按相應標準發放超工作量補貼;其他屬於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不再發放補貼。

6.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分課外教育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教師撰寫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幹教師、高中畢業班校際組成員、課題研究獎勵、教師學科競賽輔導補貼獎七個專案進行獎勵,具體按照《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辦法》(見附件四)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7.畢業班獎教金

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大學聯考、會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提請校董會撥出資金全額支付。

若校董會不能支付,則按九年級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撥出資金作為畢業班獎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大學聯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九年級、高三畢業班獎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員或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學校行政領導幹部(含校長)不得參與分配。

8.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下班、英語教師早讀聽力放音(只補貼放音的教師)每次補貼5元,晚自修下班補貼每節10元;雙休日值日補貼每天30元;學校運動隊課外訓練補貼每晚10元;監考按不同時長給予補貼:xx0分鐘每次16元,120分鐘每次xx元,90分鐘每次12元,60分鐘每次10元,英語聽力放音每次5元;成績統計每班補貼10元,編制質量分析表國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長編排晚自修下班每學期補貼xx元,分發補貼30元。

命題(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國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評卷(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七年級、八年級xxxxxx1010101010

九年級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補貼外,其他的臨時加班補貼,由行政會根據具體情況討論確定補貼標準,列入績效工資。

四、實施流程

1、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組,考核組由學校領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23人組成,成員中一線教職工代表10人,考核組成員候選人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並在學校公示後,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全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2、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以電子文件的形式送交總務處彙總出個人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最終的考核結果由考核組集體簽名後並在學校內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教職工有反饋意見的,由考核組及時核實;對考核量化有誤或者與學校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確定並予以公示。學校考核組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與申訴答覆工作。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結果(含發放物件、專案金額、獎教金等)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考核組集體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後,上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待縣教育局下撥款項後,由學校財務部門按相關程式發放給每位教職員工。

五、其他說明

1、根據安教[20xx]34號《關於溪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津貼補貼(增加部分)發放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檔案規定:

(1)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並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全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津貼分配。

(3)教職工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津貼。凡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不予發放績效考核津貼。

2、根據安教[20xx]282號檔案規定:

(1)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批准(以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借用的教職工,根據借用單位出具的工作鑑定(含出勤情況),考核合格者,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發放。凡未經批准的,一律不發給獎勵性績效工資。

(2)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提請校董會補足差額資金予以支付。在校董會不能支付的情況下,則按公式: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個人所得金額×(縣教育局下撥的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累計應分發的金額總數),計算出個人實際工資額。

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少於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則將剩餘金額平均分發給每位教職員工。

4、本《方案》由行政會討論擬定徵求意見稿,在廣泛徵求全體教師意見後,制定考評方案,經教代會表決通過後予以實施。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執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師績效工資方案》同時廢止。若今後上級對此有新的規定出臺,按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4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檔案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x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x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5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6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xx】15號)、《浙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浙教人【xxxx】132號)和溫龍政辦發[xxxx]1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物件和時間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從xx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考核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向骨幹教師、一線教師傾斜,適當照顧老教師【離退休2年內可照顧工作量50%(享受學期末教育教學獎95%);離退休5年內可照顧工作量2-3節課時(享受學期末教育教學獎100%)。】的原則,實施陽光操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實行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原則。實施過程評價,學期或學年累積,再結合結果評價和考核,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

四、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專案構成及權重

1、工作量(超課時)津貼約佔25%

2、考核獎約佔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獎和名優教師及優秀團隊獎約佔5%

4、期末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約佔40%

五、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各專案具體計算方法及相關規定

(一)工作量(超課時)津貼

主要考核聘任者崗位工作超量、超課時補貼,主要體現多勞多得。

1、超課時津貼(和兩週及以上代課津貼)=臨時代課金15元×學科摺合係數×職稱摺合係數計算;臨時代課津貼按15元/節。

2、安排在非工作日時間的考試,監考以每場30元,考務20元計算。期中、期末考試及安排在工作日時間的考試,該級段教師必須負責二門監考或考務三門,不足則以每場30元,考務20元扣除,超過部分監考、考務分別以每場30元,20元計算,改卷以語文120元,其他80元計算(今後可根據級段學生人數作相應調整),完成學校指派命題以每份200元計算。

3、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值班,抗臺按每天80元計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間加班,每晚以30元計算;其他時間加班(包括週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計算。(各類活動、加班,事先需填寫活動加班申請表,由主管科室申報,分管校長稽核,再經主管校長審批後,方可有效)

4、文體2+1活動以每次15元計算,社團指導每次以20元計算,校田徑運動會、校藝術節匯演舉行以每天100元計算。

5、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組織每3次摺合一課時工作量工資。

6、運動隊集訓以每次15元-30元計;音、美、資訊等參賽輔導以每次20元計(一課時時間),學科競賽輔導(數學、科學)以每次40元計(一課時)。

7、值周、中午管理、早間管理等補貼,根據原來設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進修、培訓、學習期間,未經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應代課金(每節15元);嚴格控制在上班期間外出講座、當評委等活動,經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應代課金。

9、病、事假,產假,婚假,喪假按校請假制度執行

10、各學科周滿工作量(課時數)、學科摺合係數、行政和處室幹事、後勤、教學輔助人員等的周工作量摺合、職稱摺合係數根據xxxx年聘任制方案檔案執行。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團委、總務處

(二)考核獎(每學期考核結果同時做為期末教育教學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1、上下班考勤獎,額度為每人每週全勤80元、滿勤100元,每週統計累計以學期為單位發放。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後勤人員坐班時間為8:00—16:30;食堂管理人員坐班時間為7:00—15:00;其他教師坐班時間為8:30—16:30。全體教職員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員每天考核2次),具體時間:(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後勤人員: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後

食堂管理人員:

①7:00之前

②15:00之後

其他教師:

①8:30之前

②11:40---13:40

③16:30之後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後勤人員:全勤12次(機動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員:全勤8次(機動2次,即一天);其他教師:全勤9次(機動6次,即二天)。

考核超過規定,按如下辦法扣除結構工資:(遲到或早退以半小時為限)遲到、早退超過一次扣5元,缺勤超過一次扣10元。外出人員需填寫請假單向主管校長或校長辦公室請假,外出培訓、進修按考勤實際發放(公出辦事或會議除外)。

2、周前例會與週一晨會請假1次扣15元(無故且不請假者扣30元);學校規定的教職員工必須參加的集體會議活動,請假1次扣30元(無故且不請假者扣60元);遲到、早退2次摺合1次,扣完為止。(因公辦事、外出或正在進修、學習除外)

3、研訓考勤獎:額度為每人每月50元。學校各教研組、備課組組織活動每缺1次扣除15元,規定教師必須參加的市、區教研活動每缺1次扣15元,扣完為止。(因公辦事、外出或正在進修、學習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獎根據《中永中學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分三檔(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負責人工作補貼每學期750元;教研組長工作補貼每學期650元;備課組長、副段長工作補貼每學期300元。(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外出學習、培訓、會議一週(含一週)以上需扣除相應月工作補貼;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學習請假,班級事務須委託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應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當月績效津貼,由請假班主任扣發給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學習一週者扣發月補1/4,二週扣發月補1/2,3周扣發月補3/4,四周月補不發,績效獎勵按比例扣發,扣發部分補貼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領取])。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科室、政教處、教研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獎和名優教師及優秀團隊獎

具體見附件1《中永中學教師教科研專項獎勵辦法》。

(四)期末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

根據教師對學校、學生的發展貢獻度實施獎勵

1、學期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根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餘額設定獎金W,完成崗位工作量的得基礎獎W,另設一等獎(W+1/2W)、二等獎(W+1/3W)。由相關科室根據《中永中學教師績效評價制度》進行考核,具體見附件2

五門學科任課教師人數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組、地方課程、綜合實踐課教師人數比例:一等20%;二等40%

(無兼課)行政、後勤人員人數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課的行政、處室及教學輔助人員,其處室或教學輔助工作績效佔其總績效的50%,其教學工作績效佔總績效的50%。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政教處、工會

2、班主任考核獎

具體見附件3《中永中學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結果按班級數劃分三個等級(3、6、3或3、4、3)。第一等級的獎1000元/人,第二等級的獎800元/人,第三等級的獎600元/人。(期末考核時根據實際考核情況每一等級人數可作適當調整)

考核處室:政教處

3、畢業班會考質量獎(以學年為單位)

以20000元為基數,上下進行浮動,最多不超過基數的30%,具體由教務處制方案進行考核。

考核處室:校長室、教務處

(五)其他

節日生活補貼:在編在崗教職員工全年節日生活補貼為4000元,平均按節發放,具體分配如下:教師節1000元,春節1000元,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元旦各為500元。

六、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或不勝任崗位的;

(二)經組織選派掛職的,支教的,可享受績效工資。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學期為單位累計考核統一發放。

(四)根據有關規定,教職員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高不限低,最低為零,最高不得高於全校教職員工平均績效工資的2倍。

(五)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學期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職察看、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教師學期教育教學考核獎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釋權為學校校長室,不盡事項由校長室研究,再交教代會通過實施。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7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檔案、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檔案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物件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後,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檔案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於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檔案規定,國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週教學工作量不少於12課時。

(六)教職工每週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衛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資訊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端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檔案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週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並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週必聽一節外,剩餘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週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衛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週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衛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九年級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週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餘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後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週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並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佈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專案,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檔案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後的剩餘部分主要用於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於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專案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九年級年畢業班(含八年級年地理、生物會考)會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於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衛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資料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後,將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資料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8

根據衛辦3號檔案《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並經全體職工審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物件

1、分配物件: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物件: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餘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後發放。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9

前言

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務計劃工作激勵機制,制定出臺《玻璃天使服務機構社工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及獎勵方案標準》,社工必須服從和遵守機構的管理制度,接受機構的考核。機構對社工的考核內容包括:

工作服務目標、專業技巧理論、團隊協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設等四個方面。對勤勉認真負責、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過每季度或月評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獎勵,提高社工待遇,調動社工的工作積極性,穩定社工隊伍。

工作績效考核

1. 機構定期開展社工目標管理考核,包括服務指標的落實、服務過程評估、服務質量評估、服務滿意度調查等內容,並將實務創新及專業探索作為社工考核加分項,以鼓勵社工進行開創性探索。

a. 服務指標考核主要依據機構下達的指標數,對社工的工作完成情況和進度進行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正,以保證服務指標在合同期滿時的最終落實。

a. 服務過程的評估和服務質量評估主要由社工督導進行具體實施。督導定期對每個社工及小組的工作過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記錄進行檢查、指導、控制,用專業的手法和技巧輔導服務物件資料更新、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等,安排專家並對相應的個人和小組進行專業評價,其評價結果將作為機構對社工和小組的考核依據。

b. 服務滿意度調查內容包括服務物件、家庭成員、社群相關人員以及服務部門工作人員,通過編制調查表收集對社工所提供服務的評價及滿意度、認可度,對社工進行綜合評價並納入評優、晉級、續聘等環節中。

c. 實務創新和專業探索評估主要是通過對社工在實務操作中積累的經驗總結,以及專業方面的探索,鼓勵社工實踐和發展專業,形成自身的專業優勢和機構的'專業優勢及創新發展等。

2. 機構將不定期派出人員通過電話訪問、問卷調查、抽查社工工作記錄檔案、走訪服務物件和用人單位等方式對社工實際工作進行核查及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

3. 機構完成對社工的綜合考核後,出具考核結果和評價意見,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本等級是社工獎勵辦法實施的重要依據。社工被告知考核結果後的5日內,有權對考核結果提出異議。機構在10日內將複核告知當事人,複核結果為最終結果。經當事人確定簽名後,考核資料由機構祕書處存檔。

4. 機構每月進行一次業務資料統計,由本人將當月業績情況統計報本小組督導助理,督導助理彙總後上報機構,機構對各小組和每個社工業績情況進行統計彙總並建檔備案。根據統計資料,機構每三個月對社工進行季度考核,針對存在問題向負責本組專業指導的社工督導、小組督導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進意見,考核結果由業務部門備案並存入社工本人檔案。

獎勵方案標準

1. 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評比中分數為優秀者獎最多1000元獎金

2. 助人為樂、拾金不昧者得到群眾點名表揚者,經機構審查情況屬實者給予獎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 機構對於在重大活動或專業成果評選中獲獎或為機構取得榮譽的社工給予獎勵。

4. 機構對在重大突發事件危機干預中發揮積極作用併產生重大影響的社工給予獎勵。

5. 具體獎勵細則辦法視情況和條件另行制定。季度業務考核優秀者,機構可以按照特別發放工資規定發放獎金。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0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檔案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1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

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

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

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

4、經批准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係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20xx於年1月1日起生效。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2

依據《西烏珠穆沁旗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規定,教研室根據《西烏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對教研員全面考核後,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發放。

二、師德師風考核根據《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的結果發放。師德師風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4%。完成規定教研任務的發放該項全額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的給付超工作量費,不夠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費。非教研員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為準,教研室根據後勤人員考核細則對其進行考核。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業績)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6%。主要考核教研員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按照《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進行評定。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五、考勤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10%,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研員出勤情況。因此項工作牽扯麵較廣,計發時要充分考慮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況。

(1)事假:一個月內,累計7天以內(含7天),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7天以上,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連續請假超過10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1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病假:一個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7天,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2個月,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身患嚴重疾病住院治療,並經教科局批准辦理病假手續,一個學期內連續超過2個月或累計超過3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曠工1次,扣當日的全部工資,同時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累計7次(或連續3天)以上,扣當月的全額工資;一個月內,連續7天(或累計15天)以上除扣當月的全額工資,同時扣本學期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脫產進修人員進修期間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婚假,產假,計生假和喪假工資在規定的天數內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稽核批准。考核依據為教研室考勤記載,按月計發。

六、其他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4%。用於教研員加班補助及教研成果獎勵。

七、教研室根據此方案做出工資表後予以公示並報請教科局審批後執行,教研員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教研室考核領導小組提出,考核小組給予解釋,如還有意見可向教科局申訴,堅決杜絕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3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絡,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幹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會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範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思路,採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的“德、能、勤、績”等方面分塊進行考核,每學期期末予以一次性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師德學習相關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對其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以學生評、家長評、教師自評、互評作為依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校行政領導和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對教師師德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綜合評定為優秀者考核費不超過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過200元。

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三亂”行為或其它重大違紀行為及師德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為0。

2、考勤:(10%)

中國小依據學校考勤制度,對全月全勤教師按每月50元進行發放,扣款部分具體按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國小語、數、外和班會每節係數為1.1,跨年級語、數每節係數為1.2,其它科目係數均為1.0。

在編在崗後勤人員(含各室專職管理員)周工作量記為6.0。

校領導班子不足6個工作量的均按6個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類津貼:

①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②國小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③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4)國小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5)教研組長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中國小每月常規教學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予以發放。中國小教師無故拒絕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國小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x6x25%=540

其他教師=560x6x25%=852

說明:本項中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差距範圍內,統考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獲牌洲灣鎮年級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參加縣、鎮級抽考或統考學科,且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任務的,例如學前班,本項計平均獎勵。在全縣範圍能進入前三名的學科,分別獎勵600元、400元、200元,進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績直接計做鎮級第一名。(注:縣抽考科目若名列全縣倒數1、2名的且單科平均分低於全縣平均水平超過1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師完成教學目標任務,學期末教師能及時上交備課本、教學工作手冊、業務及師德學習筆記、教學活動月各項材料、學期教學工作總結等考核材料,積極參加教研月活動、課題研究,有交流材料、論文等按規定時間歸還圖書室借書的..按(150)252元進行考核,每缺一小項扣(10)20元。

(3)在正規雜誌【郵局公開發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憑雜誌原件及知網可以查詢為依據予以獎勵,原則上獎金不超過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獎勵.

(4)校外比武課: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優勝獎200元;對應的市級獎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對應的縣級獎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其它獎項60元;省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優勝獎3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40元、30元、20元、10元;縣級為30元、20元、10元、5元。(同類競賽輔導計最高獎一次,不累計)

(6)教師論文、案例、課件、說課等教研教改活動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200元,其它獎項100元;省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優勝獎4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60元、50元、40元、30元;縣級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證書以縣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廳/教科所等印章為準)

6、年度評價考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晉級、評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據,每年學校對師德優秀、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一定的鼓勵。

四、考核辦法

1、按縣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以魯方致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全校獎勵性工始ㄐЭ己擻牒慫愎ぷ鰨傅肌⒓觳欏⒓嘍絞凳┕獺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徵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後由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實施方案,教代會監督績效工資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真正讓績效工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

1、此方案適用於20xx年秋季學期;

2、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局檔案精神為準;

3、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藍天中學教導處。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4

為進一步規範我局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收入分配秩序,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局實際,經局務會研究,全體幹部討論,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幹部職工利益,規範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辦法,各事業單位在縣人事、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推進交通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範圍

本局財政核撥和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20xx年12月實有在編事業人員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績效工資按縣人事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獎勵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公開操作,確保幹部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獎勵績效工資以基礎津補貼總額×0.3÷0.7計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縣公務員局通知,每人每月預留300元作為年度考核獎金。除預留部分,其餘按月發放。

四、兌現辦法

獎勵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月度兌現和年度兌現。

㈠月獎勵績效工資兌現辦法。除預留部分,其餘按月發放,月發放額見附表。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

⑴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後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⑵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後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⑶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㈡年度考核獎金兌現辦法。按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局相關通知要求統一進行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結束後,根據縣委確定的'考核等次兌現年度考核獎金(含第13個月工資),年度考核獎金按以下等次進行兌現:優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年獎勵績效獎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⑵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⑶一年內被本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30%;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含),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50%;受本級或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二次(含)以上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⑷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獎勵績效扣除、停發和沒有領取的全部納入統籌金,經局務會研究,做為單項優秀獎予以獎勵。

五、其它事項

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局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教育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的工作績效考評,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教師績效工資制度。

二、實施物件

當學年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年(期)度考核造冊,報市教育局稽核後通過個人工資賬戶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

五、發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與發放

個人考核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德15分,能10分,勤50分(考勤佔15%、工作量佔60%、教育教學過程佔15%、兼職10%),績25分。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考核專案及計分標準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辦法和考勤記載。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齡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婚期增加7天。②產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生育第一胎享受產假3個月;女方年滿二十四周歲生育第一胎的為晚育,無論是順產還是剖腹產產假為4個月,給予男方護理假3天;育齡婦女生育第一胎後應主動採取節育措施,避孕失敗造成小產者產假15天,引產者產假1個月。③喪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喪假3天,其他親屬1天。

2.請假手續

①病假、事假無論時間長短均應寫書面請假條。②向校長請假准假後由本人持准假條到教導處備案,安排好課務。(特殊情況辦理補假手續)領導幹部、教師出公差應事先與班主任或搭班教師打好招呼,安排好課務方可離校。

3.考勤考核辦法(滿分1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過3天,每天扣2分。②病假每天扣0.5分。③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含學校的會議、教研活動等)④曠工一節扣2分。

工作期間,事假3天以內,一般病假7天以內(住院15天以內)的,按天數扣減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病事假髮生在同一月的,合併計算請假天數,下同);礦工1天,事假15天以內,一般病假在15天以內(住院治療30天以內)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獎;累計礦工2天以上15天以內的,事假15天以上1個月以內的,一般病假1月以內(住院治療1一個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獎;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狀態的,視為出勤不全,酌情扣減考勤獎。

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情況,包括學期中事假、病假、曠課、曠工、開會遲到早退等情況,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從總分直接扣減。

(2)工作量(30分)

本項考核以百分制進行,每學期進行一次。

1.根據崗位設定確定教師工作量,教師能切實履行崗位職責,認真抓好教育教學工作,工作認真負責,視為滿工作量。基本為14-16節每週。

2.個別崗位因實際因素視為不滿工作量,具體折算如下:圖書室管理為滿工作量的40%;科學儀器室管理為滿工作量30%。團隊、工會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核算工作量,也可以按平均工作量增加40%。個別臨時性中心工作,根據實際核算工作量;統一的臨時性工作不計工作量,沒有參加的一次可以扣3-10分。國中教師週日到崗的每月可以加5分計入(出滿崗的才加)

3.工作量考核:達到滿工作量為100分,不滿工作量的得對應分數,代上一節課加0.3分,因私少上一節課扣0.3分。

4.分配辦法

全校績效獎勵性工資總額的30%除以全校工作量考核得分總和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工作量考核得分就是教職工個人工作量績效工資額。

(3)教育教學過程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

1.師德:(15分)

對在教育教學中,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一定後果,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向家長索取物品,有損學校形象的;參與賭博等違法活動的,由行政會研究視情節扣除相應的師德考核分。影響大的老師不得享受德的考核獎,教師德育考核不合格的,其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得享受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應對學生安全負責。學校把安全考核納入教師德的績效考核。集體活動、放學排隊,課間課堂上等都應避免大小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造成影響,經行政會研究將扣除責任人安全考核分(總分不超出15分)

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表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基本分中累計扣分,直至扣完為止。

1.不能正常參加政治學習或學校組織的政治活動,無故缺席者扣1分。

2.因犯有嚴重政治錯誤,受到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分扣10分。

3.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扣3-15分,造成傷害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處理。

4.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或暗示學生家長請客送禮,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

5.參與賭博、搞封建迷信活動等違法行為,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6.教師有嚴重不團結行為或出現打架罵人的惡性,事件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15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處理。

7.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進行打牌,下棋、球類等與教學無關的活動,發現一次扣1分(學校安排的比賽除外)。

8.凡擅自離崗,上班期間隨便出入者,發現一次扣1分。

9、上班期間酗酒過度,有損教師形象的每發現一次扣3-10分。

3.教學教研(20分)

1、教學常規10分

⑴備課教師應在認真鑽研教材、課標、瞭解學生的基礎上,制訂好學期授課計劃,並按進度與課時認真編寫課案,課案必須精心設計,教案的詳略應以有利於教學實踐為原則,新教師、青年教師寫詳案,備課的考核以檢查記錄累計平均值為準,

管理制度《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已備課時每少於應備課時(按教參要求)一課時扣1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學校要求的格式進行備課,發現一課時扣0.5分,直至扣完。

③考核範圍內的青年教師不寫詳案,每發現一課時扣0.5分。

④教學內容、教學目的要求,教學重、難點,教具安排不明確,發現一課時扣0.2分。

⑵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上課要做到目標明確,內容正確,改革教學方法,掌握教學的基本功、嚴格上課常規。達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有課不上,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凡聽課中發現滿堂灌的老師一次扣1分,

②不按課表上課或擅自調課,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③不按時候課進課堂,無故遲到、早退、離開課堂者或者接打手機等行為,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課清點學生人數,因不實行點名制而引發的學生的不安全因素等,發現一次扣2分。誘發的其它責任事故按安全責任合同辦理。

⑶作業佈置與批改

佈置作業要依據大綱和教材要求,作業題要精選,作業量要適當,符合拾減負”規定。及時、認真批改作業,一週內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業原則上在當天(不得超過第二天)批改好。不漏批、錯批作業,作業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學校規定。教師應嚴格作業書寫要求,對作業不合格的,要批評教育,嚴禁以壓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重視口頭作業及動手能力訓練。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組織或要求學生徵訂、購買學校統一規定之外的教輔資料。發現一次扣2分。

②美術及勞動科技課手工作品於期末上交,其它各學科應按課標要求對學生進行認真考查並做好記錄。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發現一次扣1分。

③作業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請學生批改的,發現一次扣1分。

④作業佈置偏少或偏重的,佈置懲罰性作業的,酌情扣分。

⑷輔導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輔導可採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之間互幫互助等多種形式進行。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記載。對學習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按要求填寫好成長記錄。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無成長記錄每人次扣2分(由教導處統一確定人頭)。

②教師單獨將異性帶到其它隱蔽場所輔導,發現一次扣1分,嚴重者將追究師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讀課或自習課教師必須按時到班輔導。發現不到班輔導或不按時到班輔導者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⑸考核進行考核是鞏固學生基礎知識,形成技能的關鍵。考核將由學校逐步實行改革,考核分過關考核、期末考核進行。

(1)過關考查過關考查由教導處,教研組組織進行,各專案過關率應不低於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予以扣分。①不進行重點單元過關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②對沒能過關的學生不進行再過關的扣1分。③過關人數低於全班人數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①期末考查由教辦、學校統一組織進行,成績進入績效考核和加分專案。因績效發放的時間等因素制約可以順期兌現落實。②音、體、美、電腦等專兼任教師要按照課標要求進行考查。 ③對不完成教學任務的扣2分,按規定無成績記載的扣2分。

2、教研(10分)

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業務學習,集體備課有書面稿,能主動聽課,每學期人均聽課達10節以上,骨幹教師培養計劃考核物件聽課每學期達20節。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教師每人交一篇有質量的"教學論文,認真學習教科研理論,撰寫《教師專業成長學習心得》10篇(女50週歲及以上,男55週歲及以上減半),並按學校要求進閱覽室看書學習,按要求撰寫好讀書筆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為止。①學校組織的各類業務學習,無故不參加一次扣1分。②集體備課,無中心發言稿扣3分。③每學期聽課節數達不到要求,每少一節課扣2分,無評課意見,每少一次扣0.5分。 ④青年教師未完成學校交給的教學公開課任務的每次扣5分。⑤每學期教師未按學校佈置的要求參加各級論文競賽的,無教研論文的扣4分。⑥教師撰寫的讀書筆記達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2分。

(4)教育教學考核實績(25分)

“績”主要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重點考核:①教學工作態度、敬業奉獻精神、教育學生成效,主要以學生對教師評價為依據。(5分)②維護團結穩定,維護學校榮譽和教師形象,出色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主要以考核小組的評價為依據。(5分)③教學業績主要以學期片區統考所教學科的綜合分和特優生完成率為考核依據。一等的得滿分,二等的得10以上,末等的得5分,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以起始名次為依據,每上升一個名次加2分,但滿分不得超過15分。(15分)

特別要強調一點,凡是需要參加考調的老師,實績考核當年(期)綜合評定不得居於片區末等。(處於自然班倒三分之一名次)

第二項:加分

師德加分:

師德表現考核合格並且被教職工公認為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突出的(被評為校師德標兵)加2分,受到校、區、縣、市、盛國家級有關部門表彰的分別加2、3、4、5、6、7分;同時受到不同級別不同型別表彰的以最高級別計分。

在安全隱患排查上,及時發現報告(處置)有重大隱患有立功表現的加3-10分。

教學教研加分:

教師教學評優及基本功競賽與輔導獎,參照以下條款執行:

1.區級學生競賽活動中獲團體第一名的輔導教師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以下不得分。

2.在縣、市、盛國家教育部門正規機構舉辦的學生學習、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中獲團體一等獎的輔導老師,分別得3、5、8、10分,二、三等獎(組織獎)按相應級別一等獎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部門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3.在縣、市、盛國家級教育部門正規機構主辦的學生學習競賽活動中,學生獲個人一等獎指導教師分別得1、l.5、2、3分,二、三等獎按相應級別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系統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每人次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4.學生作品在縣、市、盛國家級教育部門正規刊物上發表,輔導教師分別得1、2、4、6分。

教師教學研究有下列實績,按下列標準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論文評比活動中,獲區、市、大市、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分:區級(2、1、0.5),市級(3、2、1),大市級(4、3、2),省級(6、4、3),國家級(8、6、4)(非教育行政部門不納入此範圍),同篇論文以最高層次計分,每個層次特等獎參照上個級別一等獎計算,鼓勵獎參照下個層次三等獎執行。

2.區級教育教學評優活動中一、二、三等獎分別得3、2、1分。縣、市、盛全國性教育教學評優及基本功競賽中獲一等獎,分別得5、8、10、15分,二、三等獎分別按相應級別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系統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3.承擔各類教學公開課任務的區、市、大市、省級、國家級每節課分別加(2、3、5、8、12分)。

4.論文發表(必須有“三標識”的:國內刊號CN、國際刊號ISSN、郵發代號)按同級獲一等獎計算,論文交流參照同級論文評比二等獎計算。(主要指教育刊物(校報可以加1-2分))。

5.承擔市級課題實驗班教師,每學期有明確的課題研究計劃,積極開展實驗、收集、整理好實驗,按時按質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課題負責人加3分,課題組成員、實驗班教師分別加2分。當年課題評估合格或鑑定結題另加2分。若獲省市教科研成果獎,分別給予課題教師獎勵,省級為(5、4、3),市級(4、3、2),縣級(3、2、1)。凡參加實驗課改的教師在評先評優職稱晉升等活動中將優先考慮。

6.在學校期末優秀教研組評選中,獲得一等獎的教研組,所有組員每人加2分,組長加5分;二等獎教研組所有組員加1分,組長加3分。

7、中三會考中綜合排名在區前三名者,語數外老師加30、20、15分。其餘學科按70%計分(國小畢業考試語數居片區前三名者),生物地理按50%計分。單科成績綜合處於前三名者,優先享受外出學習進修培訓的機會。

分配辦法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者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分配原則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