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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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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4篇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及時調查、處理本單位的突發衛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減少對人體健康造成的損害,制定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防方案。

一、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發公共場所衛生事件的發生,建立組織網路,明確組織分工和職責,健全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件的報告制度。

二、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種傳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礙公共場所傳染性疾病對人體的危害。

三、當公共場所發生以下突發公共場所衛生事件時,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場所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要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①生活飲用水遭受汙染或飲水汙染所致介水傳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遭受汙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和面板病;

③因使用化妝品所致的'毀容、脫髮及面板病(包括過敏性皮炎及各種面板損傷);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氣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氣中毒)、c02中毒、紅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結膜炎)等中毒事件。

三、發生衛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止相應的經營活動,及時搶救中毒人員(事件病人),並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常

四、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現場事故調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衛生突發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後,及時撰寫寫本單位事件總結報告,並上報有關單位和存檔備案。

單位: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定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諮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諮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路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資訊,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排程,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裝置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範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汙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裝置。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定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執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資訊釋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資訊釋出工作,資訊釋出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釋出資訊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汙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汙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後,儘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路實驗室檢測,查詢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絡,及時獲取相關資訊。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資訊釋出、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裝置的調集、後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援。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

5善後處理

5.1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卹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資訊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資訊、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資訊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資訊網路,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資訊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資訊網路;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裝置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佈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呼叫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專案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援。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訊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訊裝置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並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於食品汙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提高我院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防為主。

1、以保障全院醫患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職能部門應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確立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資訊報告溝通制度,整合本鎮應急資源,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必要時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排程應急資源,以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資訊公開、科學果斷。

1、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資訊,保障資訊通暢。

2、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全院職工及病患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提高效率,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院職工及病患出現的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與搶救措施。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王利忠(分管副院長)

成 員:崔鳳才、巨集春、孫廣軍、李秀蘭、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組成員職責

組 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疾控、醫療等部門聯絡,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食品中毒人員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對食物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飯菜);

(2)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5)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性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方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環境處理組。由職能部門牽頭快速查明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以及汙染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汙染的擴建,消除危害,並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責任追究

1.針對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監管職能,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後工作由醫院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2.責任追究:外包人負責落實執行;屬外包人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3.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員工進行情況通報和教育。

七、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每年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醫院

  20xx年1月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突發衛生事件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衛生院實際,特制定XX村衛生室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同志具體負責衛生應急資訊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範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後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範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眾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並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範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區域性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2、村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村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床表現相似的村民,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症狀、發病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群眾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區域性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將患病的群眾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村民。

5為查明疾病原因,應急管理小組應積極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3、村內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衛生院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

4、村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等。

3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4協助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群眾宣傳衛生安全防護的相關知識。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⒈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導和規範全院範圍內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⒊工作原則

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⑵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院領導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⑶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各部門、各科室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保障。要廣泛組織,全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⒋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院或指定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組長:院長、書記

副組長:副院長、副書記

組員:醫務部、護理部、門診部、二門診部、保健部、院感辦、院辦、總務部、保衛部、黨群辦、裝置部、人力資源部、監察審計部、健康教育部、財務部、外聯部等職能部門主任、各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辦公室設在醫務部,由醫務部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職責:1.承擔湖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2.承擔我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醫院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要及時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院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排程,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醫療救治

⒈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⒉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⒊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汙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汙染環境。

⒋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不得拒絕接診。

⒌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⒍開展科研與技術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技術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五、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調查、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業技術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開展衛生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組織,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⒈專業技術組織保障

⑴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級負責、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⑵演練

按照統一計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⑶後勤保障:物資、經費、交通、通訊保障由財務部、總務部負責

⒉宣傳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正確引導社會心理,動員公眾積極支援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落實群防群控的應急措施。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突發事件型別

1.校內發生的各類中毒事件。

2.校內所發生的各類傳染病疫情。

3.學校所在地區所突發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學校所在地區所突發的食品安全、動物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

三、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各部門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工作原則

1.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工作,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落實事件責任制,明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的職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3.出現突發事件,必須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備處置。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根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防止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監督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師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蹤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情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發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

7.及時向當地醫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殘留等工作。

六、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經常校園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汙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汙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辦公室、功能室和校園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儲存、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物、“三無”產品、劣質食物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七、突發事件

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汙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他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安排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別由學校辦公室和各班班主任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資訊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絡,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絡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照程式逐級報告,確保信暢通。出現集中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要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兩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職責的情況。

八、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應急預案

1.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衛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

2.建立重大、緊急疫情資訊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區教體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3.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師生交叉感染和擴散。

4.在校園、教室內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對可能受到危害的師生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6.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爭取共同配合預防和診治。學生病癒回校後,任課老師要做好補課輔導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班領導應馬上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2.迅速與醫院聯絡、診治,採取救護措施,並向當地教育局、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包括: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護現場,做好預留食品、蔬菜的取樣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於沖洗,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查詢他們的身體狀況。

5.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

6.如實彙報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工作。

(三)預防接種炎症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九、保障實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

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

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汙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

組、宣傳疏導組、後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淨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淨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

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

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

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淨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

影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影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並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汙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汙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0

5、當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

封樣。(2)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並送檢疫部門檢測。(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1)保護現場,封存有汙染的飲用水;(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汙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汙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8

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一)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防制,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國普

副組長:李德樹 劉金貴 王志傑

成 員:張吉文 侯世龍 劉孝增 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

(二)學校職責

1、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

②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5)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得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學術活動和會議的`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群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暫停成人教育和業餘培訓等教學活動。

(4)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5)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1)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中國小須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絡。

(3)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資訊。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五、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

(一)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教育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資訊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三)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四)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汙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五)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援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六)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七、聯絡報告、保衛維穩、後勤保障等應急響應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

八、資訊公佈

準確客觀宣傳衛生事件情況及防控進展情況,爭取家長和學生的支援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時,準確把握宣傳導向,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九、保障措施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裝置,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十、善後與恢復工作

(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二)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總結經驗,進行整改。加強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校內公共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經衛生部門確定康復後方可復學;汙染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十一、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第一章

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全面加強我片區衛生應急工作,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嚴重危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XX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結合我片區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XX片區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層層負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其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實行統一指揮,層層負責,依照響應級別,全體職工參與應急搶救工作,各應急小組根據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全面工作。並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防範意識,落實防範措施,做好人員、物資、技術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調查,及時發現、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序、有效的開展處置工作。

(四)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專業防控機構與社會組織的職責,發揮社會優勢,相互配合協助,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第二章

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院長為副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XX片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組織領導和統一指揮,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格局。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小組

1、醫療救護組:由業務副院長任組長,住院部內、外科主任、護士長為副組長,住院部全體醫護人員為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的現場搶救、運送、診療。

2、流調組:由疾控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為副組長,防保科工作人員為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事件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負責健康人群疾病預防、健康宣傳和疫情監測等。

3、消殺滅組:由疾控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為副組長,防保科、後勤等人員為組員。負責疫源地、醫院及相關公共場所的消殺滅工作。

4、衛生監督組:由衛生監督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為副組長,衛生監督工作人員為組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控制以及對學校衛生、食品衛生、飲水衛生等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主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的食品衛生及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實。

5、綜合資訊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工作人員、疾控工作人員等為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的傳遞、收集、處理、彙總報告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做好輿論導向和資訊釋出工作。

6、後勤保障組:由後勤分管副院長任組長,後勤部主任為副組長,醫院後勤工作人員為組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過程中的藥品、器材及各項物資的準備和供應,維護處置環境的秩序穩定等工作,確保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應急聯動

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按照本預案要求,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行各工作小組、部門、上下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實現搶險救援人力物力排程、事件監測、報警反應靈敏的應急處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預防、監測、報告與預警

一、預防

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加強日常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從組織、方案、人員、物資等方面做好應急準備,有效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努力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對人民群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社會造成的危害。

二、監測

建立和完善監測體系,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建立、執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監測報告網路,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的日常監測,保證監測質量。

三、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提供的資訊,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時提出預警級別建議,並上報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同時做好應急準備。

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預警釋出與解除由上級衛生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四、報告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的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列為突發事件上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事件的;

(二)報告人

醫院所有工作人員為責任報告人。

(三)報告時限和程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應在2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其中發生甲類傳染病、傳染病暴發與流行的疫情,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必須在30分鐘內報告。

(四)報告內容和方式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報告內容必須詳細。

(五)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

在收到資訊報告後,及時稽核資訊的準確性,並對資訊進行統計、分析、確認無誤後及時上報。

第四章

應急響應及響應終止

一、應急響應原則

應急辦接到上級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在本區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應急響應措施

本轄區範圍內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先期應急隊伍按照預案職責分工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應急處理,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在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並積極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二)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三)專人負責相關資訊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報告程式,及時報告。

(四)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觀察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定期隨訪。

(五)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登記造冊,統計報告基本資訊。

(六)做好醫療機構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汙水的處理工作。

(七)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殺滅等工作。

(八)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穩定民心,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提高群眾自我防護意識。

(九)督促、檢查、指導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

三、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在規定時間內無新病例出現,上級指揮部發出應急結束指令後結束應急狀態。

第五章

評估與獎懲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客觀、公正的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經驗和不足,並提出改進建議。

二、根據評估結果,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按照應急管理要求,建立資訊平臺,實現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之間資訊共享,並承擔資訊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確保資訊和通訊的暢通。

二、隊伍保障。建立結構合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組建各專業組。

三、交通運輸與物資裝備保障。配備必須的個人生活用品、後勤保障、通訊、辦公、交通工具和現場快速檢測、藥品器材等裝備,確保應急處置的`需要。

四、經費保障。醫院要預留一定金額的專項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採購所需應急物質。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利用電視、報刊和印製宣傳資料等向公眾宣傳。建立培訓機制,組織開展應急業務知識培訓與演練,提高應急處置、相互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綜合能力。

六、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按照預案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瞭解、收集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工作情況,並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

第七章

附則

一、本預案由XX中心衛生院應急辦編制,在實際演練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改。

二、XXXX中心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絡電話:應急辦XX、防保辦XX、住院部XX 篇3:

1、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各類公共場所單位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查清事件原因,減少對公眾健康造成的損害,制定本應急預案。本預案由錦州市古塔區衛生局、古塔區衛生監督所依法設定,古塔區範圍內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單位均應認真學習,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參照執行:

一、為防止公共場所內發生危害公眾健康的突發衛生事件,公共場所單位應建立本單位傳染病防制組織或機構,明確組織分工和職責,設立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健立公共場所傳染病與健康危害事故的報告制度。

二、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種傳染性疾病在公共場所內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當公共場所發生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場所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要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①生活飲用水遭受汙染或飲水汙染所致介水傳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遭受汙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和面板病;③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④因使用化妝品所致的毀容、脫髮及面板病(包括過敏性皮炎及各種面板損傷);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氣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紅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結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⑦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⑧其他可能對公眾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發事件。

古塔區衛生局電話:2396704(工作日)

古塔區衛生監督所24小時值班電話:2692192

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應立即停止場所內的有關經營活動,及時搶救中毒人員(事件病人),並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積極配合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現場事故調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後,及時撰寫本單位事件總結報告,並上報衛生監督部門和本單位存檔備案。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院對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危害公眾健康的事件)的應對能力,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建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和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衛生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群(鄉鎮)應急預案編寫指南(試行)》等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湖南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上級關於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各項指示及工作部署,立足於抗大災防大疫。確保災後無大疫。

(二)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

二.組織領導:成立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醫療隊、撲疫隊和督查隊。

1.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組長季佔平,副組長;

王明明李麗萍劉華王濤郭穎翟界文醫療組組長:王明明,成員:李麗萍劉華郭穎王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標本採集分析。疫區防治處理,防治。總結等各項工作。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轄區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和轄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一、成立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由xxx擔任組長,xxx、xxx擔任副組長,成員xxx、xxx、xxx、xxx、xxx、xxx。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防保辦公室。

1.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

2.負責轄區內救護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3.組織評估臨床治療病人、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1.衛生院對轄區內的的突發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範圍內的突發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楊春海、楊年娥、鍾漢清、王化麗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由幸永平負責用救護車對突發事件發生時病人的轉運工作,並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縣人民醫院為我縣突發事件定點醫院,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務。

4.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5.楊春海、楊年娥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區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

1.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後,應立即瞭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2.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3.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並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並將病人病歷記錄的影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4.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配合。

5.採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汙染。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汙染的場所、物品,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

6.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依法報告區衛生防疫站。

7.由王炳初、鍾漢清負責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範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9.事發2小時之內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和縣衛生局報告。

10.加強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證資訊聯絡暢通。

11.迅速啟動各發熱門診、留觀室,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監測和收治病人的準備。

12.卓尚銑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毒和防護用品的準備,藥房做好醫療救治藥品、藥械的準備。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寮步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以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4.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並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

1.4.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1.4.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社群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群優勢,廣泛動員社群各種力量,培育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職責

寮步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或或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寮步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髮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職責如下:

2.1.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1.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2.1.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2.1.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2.1.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成員和職責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根據縣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突發安全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體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安全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汙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汙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和宿舍的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儲存、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新冠肺炎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汙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資訊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絡,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絡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嚴格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群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②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絡。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資訊。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衛生、疾控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八、善後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因水源汙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應急處理的負責組成人員

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分工

史小晉:負責水汙染事故的上報及事故處理的`全域性指揮與人員調配。

馬廣墅:負責水源基本情況的.材料準備及協調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入戶檢查。

杜軍:負責現場水樣抽檢進行快速檢測,配合有關部門找出水汙染事故原因。

三、發現生活水受到汙染的情況的處理辦法

1、及時停水,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汙染或可能汙染供水系統清洗消毒工作。

2、及時向上級各部門通報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現的問題。

四、汙染事件防範措施

1、應急負責人員要經常督察供水執行人員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範和規章制度。

2、發現供水設施裝置的問題,儘快查出原因並修復和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