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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中不正常情況及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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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中發生輪艙火警的事例很少,著火多數是由剎車過熱而引起的。輪艙著火最可能發生在起飛後半小時,一般在接近爬升點時發生。只要迅速採取措施,最壞的後果是在一邊起落架有一個或幾個輪子癟胎的情況下著陸。飛機在滑跑中還是可以操縱的。

飛行中不正常情況及應急措施

在接到火警訊號時,首先按下警鈴切斷電門,在320海里/小時或更低的速度放起落架。起落架放下並鎖住以後,短暫地把起落架手柄扳到“收上”位置,使輪艙門開啟。然後立即將起落架手柄板“斷開”位置。當輪艙中發熱的'根源已經消除後,火警燈很快就會熄滅。

隨機機械師應注意液壓油量,如發生漏油,應將起落架保留在放下位置,隨即執行液壓系統不正常程式。隨機機械師還應對起落架和輪艙區進行目視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告機長。由於主起架上的煙和火不易看到,因此,機長不應根據隨機機械師所報告的“沒有損壞,沒有著火”,而立即決定收上起落架,否則可能造成第二次火警。如果有水,飛機應加速到320海里/小時(或0.83馬赫)。

火已熄滅,剎車冷卻後,注意觀察輪艙火警系統。如果決定不收起落架,可將起落架手柄扳到“放下”位置,使輪艙門關閉

引起剎車過熱並造成輪艙著火的因素有:剎車片不能很好分離,發生摩擦;前次著陸使用剎車過重,而又未經足夠冷卻;剎車損壞等等。飛行員應該熟練掌握剎車能量限制、輪艙操縱順序和輪艙滅火程式。

剎車過熱的危險情況也能在地面發生,但是由於起落架已在放下位置,所以沒有火警訊號。當起落架收上時,熱量集中在輪艙內的作業系統附近,若干分鐘後,就可以使警告系統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