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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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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1

姓 名: xxxx

院 系: xxxx專 業: xxxx 班 級: xxxxx 實習單位:xxxxxxxxxxxxxxxxxxx

實習天數:x 天

實踐時間: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彙報人:xxx

關於在xxx人民法院從事書記員的實習

報告

 一 、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絡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新城區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新城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新城區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第六庭、行政審判庭、交通法庭、速裁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絡不可分離,共同為新城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二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二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婚姻家庭與繼承糾紛、勞動爭議糾紛、民事侵權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通》《債權法》《勞動法》《婚姻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等。民二庭辦案以調解、判決結案,實行調判相結合的執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傳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庭上速錄等。實習時間,學習到了很多工作,在以後的時間裡會進一步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卷宗歸檔。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立案資訊表、起訴狀、當事人聯絡表、繳款收據、訴訟材料收據、當事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

人手續、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答辯狀、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稿、審理報告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實習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裡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裡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只有不斷學習。

掃面案卷,是針對上訴的案卷,在上一步排好順序的前提下,附上移送函,移送函需要案卷首頁和最後一頁都附上,另外還要有上訴狀、通知對方的送達回證。掃卷將排好順序的卷宗,一頁一頁掃面成電子版。一般的順序是先掃描正卷,再掃副卷。將掃好的卷宗,移送到立案庭,由立案庭走機要送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的卷宗,需要登記在上訴卷登記本上,只要移送到其他部門或庭室,就需要相關庭室接收人員簽字確認。

因為我們是民事庭,只有上訴的卷宗需要掃描電子版,其他的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或者調解,只要在訂好卷宗的基礎上進行加蓋歸檔章,然後登記在冊,歸檔之前要進行卷宗檢查,看合議筆錄是否全部簽字,開庭筆錄是否全部簽字,再進行歸檔就行了,歸檔日期是每週的週四。

2、製作詢問筆、調解筆錄、調解協議。

這個工作要跟著法官進行,詢問筆錄,幾乎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製作,在筆錄紙上按照起訴狀或者開庭筆錄的內容,填寫當事人資訊,個人按照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住址的順序填寫。企業需要寫好企業全稱,住所地,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後面填寫委託代理人資訊,是律師的話,直接寫律師名字,後面寫律所的名字。如果委託代理人是公民,和當事人公民的填寫順序一樣。然後記錄法官或者審判員問的問題,當事人回答的內容。一般需要精簡概括當事人的回答。在當事人、書記員、法官後在詢問筆錄上簽字即可。

調解筆錄當事人的資訊和上面一樣,不同的是法官先讓當事人雙方說出調解方案,之後法官再根據當事人的意願,說出折中的調解方案,看當事人是否同意法官的調解方案,無論同意與否,只要進行了調解工作,都需要製作調解筆錄。

調解協議是在上一步,當事人同意法官的調解方案的基礎上籤訂的,只要將調解達成的內容分條寫在調解協議上,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就可以了,後續需要法院製作調解書。

3、開庭的速錄。

開庭的速錄需要有速度和準確性,瞭解庭審現場的順序。首先書記員需要提前到場核實當事人資訊,宣佈法庭秩序,要求法官或者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場。在開庭筆錄上錄入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的情況,根據起訴狀寫好訴訟請求。根據法官或者審判員的主導,記錄當庭的問題和情況。第一步是宣讀起訴狀明確訴訟請求。第二步是舉證質證,記錄雙方當事人的證據,擬證明的問題,記錄對方當事人質證的意見。第三步是法庭調查,記錄法官的問題,當事人的回答要點。第四步是法庭辯論,記錄辯論的意見,法官對爭議焦點的總結。最後是法庭陳述,陳述後記錄是否有補充,沒有的話法官會宣佈休庭,當事人閱筆錄無誤後簽字。

4、法律文書的製作、宣判、通知當事人簽收調解書。

法律文書的製作,最簡單的是製作調解書,寫好案件的號碼,記錄當事人的基本資訊,贅述案件的來源和經過,最後根據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將其變成調解書的內容。調解書有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簡易程式的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捺印後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是予以確認。普通程式的是雙方當事人簽收後,調解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類簡單文書就是裁定書,其中有轉普裁定,保全、查封。扣押裁定,解封裁定,撤訴裁定等。其寫法和調解書一樣,就是把調解協議的內容變成裁定的內容即可。

判決書的部分是由我來寫,寫好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來源,原告訴稱的內容根據起訴狀來寫,用法言法語來表述,要精簡幹練,寫好原告訴求。被告辯稱根據答辯狀或者開庭筆錄來寫。證據也是根據開庭筆錄來寫,寫明證據的證明問題,法院對證據是否採信,其中要看證據的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最難寫的是經審理查明,需要既要簡單,又要層次分明,這個部分需要反覆琢磨才能寫好。本院認為的內容,就是法官寫了,當然,對於前面書記員寫的文書前半部分,法官需要把關的。

出文書時,先出文書稿,在分管院長或者庭長簽發後,才可以出正式的文書,文書發給當事人的是正反面列印的文書,單面列印的文書,留作附卷。文書出來後,加蓋騎縫校對章、核對無誤章、加蓋法院院印。

下一步就是通知當事人領取文書,判決書需要簽訂宣判筆錄、送達回證,告知其上訴權利和期限。調解書和裁定書,只需簽訂送達回證即可。

5、其他程式性工作

其他程式性工作就是幫助當事人或者律師去影印卷宗,因特殊事情給法官安排另行開庭時間和地點,通知當事人和律師領取開庭傳票。填寫當事人的鑑定申請,移交鑑定室。接聽並解答辦公室當事人和律師詢問的電話。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目前我還在新城區法院繼續擔任書記員,工作期間是快樂和愉快的,也難免遇到各種問題,首先,遇到各種問題就要虛心求教,不斷去問和學習。其次是理論和實踐不是一個概念,實踐的東西更直觀、具體和具有可行性。期間,體會到法院有以下不足之處: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4. 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穫是: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2

一、前言

法院是中國司法活動的核心機構,它有著嚴謹的運作體系和程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聖所在。大三暑假利用放假的時間,我去了xx法院進行專業實習,這次很認真的踏踏實實在法院實習,一來是為了豐富自己的人生經驗,多一些閱歷;二來是為了將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看看理論在將來我們步入社會之後到底能有多大用處;三來也是為了更加深入瞭解法院,因為我們專業將來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後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們通過法律實踐,瞭解社會,接觸實際,鞏固專業理論知識和提高實際操作技能,達到教育與實踐相結合的目的,通過實踐的檢驗和錘鍊,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這次實習要求我們熟悉立案受理前的工作,掌握庭審前的準備工作,旁聽民事訴訟的審理,並在法院相關人員的安排指導下,參與庭審的準備、組織、庭審筆錄的製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宣判等程式階段中的具體工作;熟悉執行程式中的具體工作,實際體會“執行難”,思考“執行難”的癥結;看看法院實際工作中所使用的各類法律文書的寫作格式、要求和寫作技巧。

本次實習幫了書記員的忙,完成了學院交給的任務,同時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屬基層人民法院,現位於中關村科技園區xx園欣苑一號。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約352人,每年審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執行案件約三萬餘件。為公正而高效的開展審判和執行工作,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xx法院一直從法院隊伍建設、法院文化建設以及法院辦公環境建設等方面不懈努力。20xx年底,充分體現著“法治化、人性化、智慧化、社會化”的新審判辦公大樓的落成並交付使用,標誌著:在經歷了五十年不懈奮鬥,並取得了輝煌成就後,xx法院又將從一個堅實的基礎上起步,為下一個五十年的輝煌而努力奮鬥。

我們實習的所在法庭是民一廳42法庭書記員辦公室,42法庭有兩個書記員兩個法官。書記員主要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完成審判和執行中的輔助性工作,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到立案庭領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結案臺帳上進行登記;

2、負責案件開庭記錄、詢問調查記錄、合議庭合議記錄、宣判記錄、執行記錄等各種記錄工作;

3、負責列印、校對法律文書;

4、負責送達各種法律文書;

5、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

6、對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應扣除審限的案件,及時報送立案庭登記;

7、負責整理、裝訂案卷;

8、負責案件報結,報結前應填寫好“案件流程資訊表”和“報結案件移交表”,製作結案文書軟盤,將預收訴訟費用轉實收或提交立案庭辦理減免緩審批手續;

9、負責審判庭衛生清理;

10、完成調研資訊宣傳任務;

11、庭長、法官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導我們的書記員教給了我們很多法院有關的工作,例如卷宗的整理、送達法律文書、協助法院工作人員進行卷宗的歸檔工作,對民事訴訟程式作了較深入及系統的瞭解。同時指導我們的書記員也對我們提出了一些要求:製作筆錄應格式規範、內容完整、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段落分明、核對準確無誤;整理、裝訂案卷應材料齊全、順序規範、裝訂牢固、乾淨整齊;保持審判庭環境清潔,做到無灰塵、紙屑、菸蒂及其它雜物;庭審前閱讀案卷,瞭解案情,佈置好法庭,宣佈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並向審判長報告;辦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符合要求等等。

我們實習學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卷宗的整理。對這個從來沒有接觸過的工作一開始充滿好奇,但是開始做起來的時候發現很麻煩很瑣碎。原來書記員的工作看起來不起眼,但是卻很是重要,並且工作量很大,需要細心和耐心。整卷也有其應該注意的事項,這些是書記員跟我們特別強調的。

首先,是否超期(三個月)歸檔應核對以下資訊來確定,一審結案的以送達日期、撤訴筆錄日期等為準,如判決書日期是09年1月1日,送達回證日期時2月1日,歸檔日是4月30日,即應認定為在三個月內歸檔,蓋合格歸檔章。有二審的需看二審退卷函,以函上日期為準。切勿不核對日期就在備考表上蓋合格章或寫“廳內檢查,超期歸檔”;

其次,因一方缺席而辦理公告的判決須在判決公告期的三個月後才能歸檔,也就是說從辦理公告後,共有六個月時間歸檔;

第三,所有的在筆錄上的人都要在最後一頁簽字(法官、陪審員、書記員、到庭當事人及代理人),例:合議庭開庭筆錄上應有該合議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審員的簽名;

第四,卷皮書寫規範,一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以何種方式結案,判決(非判決書)、調解還是撤訴(僅此三種)。二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改判(維持一審判決中的部分,撤銷或改變部分)、維持(駁回起訴維持原判)、撤訴或是調解(四種)。如是撤訴結案的,應在填寫卷宗目錄時寫明是撤訴詢問筆錄而非僅僅寫詢問筆錄。

第五,卷底頁封存證物光碟之封條上應寫漢字大寫日期;

第六,裝光碟的證物袋上應註明來源,原告/被告提供;

第七,籤宣判筆錄時注意要求當事人將筆錄上要求的到庭當事人資訊填完整,整卷時要補齊;

第八,卷宗目錄上空格處應用斜線劃滿,以示結束;

第九,頁碼編的不夠清楚,修改不徹底。有些數字寫錯了,只能用膠帶改錯,切記不是所有的數字寫錯了都可以在原數碼上重寫來遮蓋;

第十,選擇適合的卷皮,卷皮上的鉛筆字跡應擦乾淨。60頁到80頁用中卷皮,往往選的過大,二審文書中縫處的釘需要取下來;

十一、卷宗目錄右下方的附證物()袋處填寫規範,沒有證物用橫槓劃掉,如有證物光碟則須在()內用大寫標出數量;

十二、如遇到證物中有公證書附光碟(即光碟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的情況,須在附證物()袋處填寫清楚該光碟在第**頁,例:本卷宗連面帶底共計(100)頁,附證物(壹)袋,在第35頁。

這些要求看著僅僅是些條條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們真正做的時候曾需要千萬般小心。法院對歸檔工作要求很嚴,有時候一點錯誤就必須重新寫重新做。這個整卷工作折磨了我們大多數時間,不過到最後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徹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彎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書記員教我們的第二項是熟悉處理一個案件的整個工作流程。工作內容分為四大塊:收發案件材料、開庭、寫判決核判決、整卷移上訴移鑑定及整卷歸檔。

一、新收案件來之後,將案卷材料加上卷皮,卷皮上用鉛筆寫上案號與原被告姓名。同時電話通知被告攜帶證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證影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單位,要求前來領取應訴材料的人攜帶並向法院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列明委託許可權>及受託人身份證明<如受託人為律師代理人只需提交律師證影印件,如為公民代理人需提交公民的身份證影印件>)來院領取應訴材料(應訴材料包括起訴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並要求被告簽署送達回證及地址確認書。如電話通知不到,可先後採取郵寄、親自到當事人住所地或委託外地法院送達及公告的方式送達。[如在送達應訴材料時忘記收取委託手續或當事人身份證明可在證據交換時要求當事人補交]

二、證據交換,要求雙方當事人分別提交兩份證據材料的影印件,一份入卷,別一份送達對方當事人,並製作證據交換筆錄要求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證據交換的同時,如可以確定安排開庭時間,可以直接向當事人送達傳票,如不能確定待確定開庭時間後另行通知當事人並郵寄開庭傳票。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3

在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實習的日子,雖然僅有短短四個星期的時光,但在這二十餘天的時間裡,接觸了到大量的執行案件,涉及信訪、督導、執行、監管等一系列系統操作。從第一天起,我就意識到今後二十餘天的實習鍛鍊將使我學到在學校無法遇到的一些新東西,對於它們的把握與研究將會對本人今後在法學領域中進一步的發展有著極大且重要的促進作用。作為一名大學生,有些東西不論書本上還是從別人的描繪訴說中,無論多麼生動、形象,如果你從未親身體會過,那麼你將永遠無法獲得第一手的資訊,在當今這個資訊時代尤為如此,換句話講,即便對於書本理論頭頭是道,但遠離了實踐,充其量僅僅是個門外漢,只能紙上談兵。事實證明確實如此,在這段時間裡,我不敢妄論自己從中到底學到了多少東西,但這期間我第一次真正體會到了所謂法院系統的“執行難”問題的現狀,看清了其廬山學真習面網目。從對執行一無所知開始,到接觸到第一個執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寫出第一份案件報告、第一份督促執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後的訂卷以及歸檔,所有的這一切,讓我的實習生活緊張而忙碌,充實而有條理。看到了很多,聽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時也想到了很多、學到了很多。自始至終我是以一名初學者的姿態和心情對待這一切,有些事情從頭到尾都需要老師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無法將所學理論知識與具體實踐做一聯結。有時候一份案件的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寫初稿到最後的成稿出爐,期間要經歷多達六次的返工處理,認真分析每一個字每一個詞的運用是否妥帖得當,對於法律條文的選取以及語言句式的構造,從中可以切身體會到老法官的嚴謹以及其對於法院工作的紮實的態度。

當然和絕大多數參與法院實習的學生一樣,我也面臨著整理卷宗的枯燥、熬人、同時又富含極大樂趣的工作。對於卷宗內檔案的順序的排列以及其間所包含的嚴謹的邏輯連結性,都是對初學者的一種歷練和考驗,而作為法院審理判案的靈魂的載體,每一份卷宗中所包含的更是對於每一個案件的審理過程的記錄和判決執行結果的展示和追索。在這二十餘天的工作中,前後累計整理訂卷達90餘份,不僅使我對於法院正常審理執行案件的程式過程有了切實的體

認,同時更使我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大量的閱讀和知曉了種類各異的諸多案件在執行中所遇到的問題,促使我對於導致案件執行難這一法院系統的老大難問題有了更為深刻的認知和思索。

當然還需要在這裡感謝實習期間給予我巨大的幫助和引導的執行局的各位領導和老師們,他們無微不至的關懷和指導,使我在整個過程中有更多的學習空間和領悟內容。還有他們在自我本職工作中所展現的認真、誠懇、紮實的工作作風,使我對將來參加工作之後的模式有了正確的建構方向。在日常閒暇時分的閒聊暢敘中,他們言辭中所透露出的意蘊和對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覺自己須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將來來對待他們給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暫的實習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長的二十餘天的工作也在白駒過隙間走到了終點,看著自己在這些天來所經歷的諸多案件,看著自己在這些天來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檔案報告,可以說這段過程不可謂不充實,期間經過的每一天,結交的每一位老師朋友,都是我難以忘懷,衷心的祝福他們在今後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現,我也會懷抱著這段充實美好的經歷在今後的學習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走向自己的未來。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4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我此次在縣人民法院實習。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村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及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裡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裡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

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裡,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

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範,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採納和不採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後,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

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並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後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後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後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於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會繼續努力,爭取做得更好!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5

寒假時,我去了海淀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當時因為正值年初,也是我國農曆年的年未,因此關於民事糾紛的訴訟案件比較多,法院的工作也顯得相當繁多,我在法院實習的這一個月中獲益良多,我對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內容都有了一定的瞭解,使我在學校學到的專業知識可以與實踐相結合,同時我也學到了許多課本以外的知識,例如:在一個具體的訴訟案件中法律程式在實踐中的運用。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當事人是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體,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享有審判權及其他司法權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處於主導地位,對於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起著主導性的作用。同時,人民法院作為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核心主體,在當事人雙方之間處於中立和超脫的地位。

來到法院民事庭實習的這一段期間,我發現了從事法律工作的瑣碎。而且體會到了書上所介紹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訴訟的範圍的廣泛性,包括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產生的案件,經濟法調整的應按照民事訴訟法受理解決的部分經濟關係發生的案件,商法調整的商事法律關係發生的案件,勞動法調整的應按照民事訴訟法受理解決的部分勞動關係發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調整的社會關係產生的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審理的案件。

<1>開庭準備: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以實行合議制為原則,以實行獨任製為例外,獨任制僅適用於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別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選民資格案件和重大、疑難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應適用合議制進行審理。

在一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書記員要製作開庭筆錄,將雙方當事人在庭上所陳述的事實形成書面檔案,以便庭後雙方當事人閱讀開庭筆錄,檢查自己所述觀點並簽字蓋章。有些基礎設施條件好的人民法院會對庭審過程錄影,並刻錄成光碟,這些最後都要用於歸檔。

在現實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動是由法人進行的,法人作為當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發生更換,則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繼續進行訴訟。自然人就相對簡單一點。

有時也會旁聽一些案件,看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質證與辯論,當事人辯論的內容涉及案件中雙方爭議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問題,既包括事實問題,又包括法律問題。代理人不僅具有相當高水平的專業知識,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經積累了多年的實務經驗,並且如要做為代理律師出席的話,首先都必須通過國家司法的考試。

而法官要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一般都需要和律師一樣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法官在庭審中掌控全域性,保證程式正義,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辯論原則的要求,法官必須在聽取當事人辯論意見之後才能對爭議問題作出判斷,準確地適用相關實體法解決糾紛,使雙方當事人儘可能達成調解,調解應當符合合法原則和自願原則的要求,如達不成調解,適時運用法律進行判決。最終實現司法公正。同時需要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就拿有關婚姻的案件來說吧,如果不瞭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個客觀和公正的判決。

案件歸檔:

在一個案件審結之後,法院的工作還不算完成,書記員還要整理案卷,將案件中的所有的檔案資料按照特定順序進行編頁入卷,以便當事人上訴時,將一審案卷送至上級人民法院,使他們瞭解案件審理的來龍去脈。如果當事人不上訴,則將案卷裝訂入檔,以便以後查卷之用。整理案卷時的要作量很大,如果一個案件比較複雜,證據等書面檔案特別多時,有些可能會達到幾百多頁時,這樣就還需要分卷整理。

在這個過程中,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我知道了在每一個案件後面凝聚了多少法院工作人員的辛勤勞動,雖然這些工作很瑣碎,很繁瑣,但是這些工作對於他們來說又是必須的,只有做好了這些工作,當事人才可以隨心所欲的翻閱案卷,法官才能隨時翻看以前的案卷,便於法官從以前的案件中吸取經驗審判現在的案件,而且便於當事人上訴之時,上級法院調取案卷和查閱基本案情,從而可以縮短審判時間,使我國法官資源得到合理配置。

實踐中,法律工作並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麼輕鬆愜意,工作中遇到的種種情況讓我深刻意識到任何工作都需要大家的互相合作,案件得以順利解決,不僅需要法官的專業知識,而且也需要書記員所做的大量而又瑣碎的幕後工作,不僅僅只是在法庭上揮揮小錘就可以維護法律正義的,裡面還包含了常人所無法想象的辛酸和汗水。

二、心得體會:

因為實習的法院位於海淀區,坐公交車來往於法院與學校之間單程就需要一個多小時,所以,我每天六點多就要從學校出發,寒冷的天氣中坐在沒有空調的公交車中,雖然車門、車窗緊閉,只是開了一小扇天窗透氣而已,還是讓人感到周遭傳來的絲絲寒意,如果坐上的那趟車碰巧人很多的時候,就要在車上站著一直到目的地為止,有時偶遇堵車,下了公交車後就得以最快的速度跑向法院,避免遲到。此時此刻與許許多多的上班族,不管是白領還是藍領一起擠在同一趟車上去往不同的目的地,讓我親身感受到了學校生活的愜意,上班族工作的忙碌。這小小的一個方面也透露出了生活在大城市的快節奏。大學生活雖然是社會的一個濃縮版,但卻不能準確地反映出社會生活的真實面,以後的路不如我們大學生想像的那般美好,所以我只能加快腳步,努力趕上這種快節奏。

在法院的這段時間內,從開庭前有關資料的準備到最後的案卷整理歸檔,法院的大多數工作我都嘗試過了,我從法官與書記員那裡學到了許多許多,任何一樣瑣碎的工作都能增加我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員,不僅要掌握基礎法律知識,還要學會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同時需要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為了實現我自己的目標,我將利用大學有限的時光不斷完善和充實自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6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使用者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7

我在刑庭實習最大的專業性的收穫就是感受到了認定事實對於案件審理的重要性。法官們,尤其是刑庭法官對於什麼是法律,基本沒有太大的認識分歧,而且重複性的對於法律的適用基本讓他們熟知需用的法律是哪些;對於具體某個案件來說,更為重要的是案件事實怎樣認定,也就是證明標準那些問題了。法官合議時會就起訴書認定的事實和被告人供述的事實進行比較,然後羅列各方的各種支援證據和意見,然後統一認定定案的案件事實及其證據。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說,在法院裡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闆,也是需要付出辛苦代價的。至於跑腿,就像上文說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集體中的待人處世。

大三這個假期的實習經歷,對於每個法學生來說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說的那樣:通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鑽研方向或是職業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擇未來的職業有什麼幫助從理論上說,作為對培養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普法”的一個環節而已。

法學專業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面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尤其是司法業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於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說原來大學近三年的理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字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說不上),說起什麼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後通過實習時主動選擇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可以地瞭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字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瞭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字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於初戀情結的好感。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裡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說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

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著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一篇小小的實習心得可能無法完全寫出自己的的感受和想法,通篇下來可能也沒有最想表達的中心,但這種回顧和思考是很好的,也就先說這麼多吧。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8

一、做人處事方面

XX律師事務所規模很小,只有兩名執業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行政工作人員(兼律師助理)。不過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機構和運作都比較簡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簡單,適合我這種沒有多少實務經驗的大二學生,而且對於實習生而言,可以接觸到不同型別的案件,而且有時候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直接參與辦案。

執業律師平時都很忙,忙於與當事人溝通、取證、跑法院、查資料,很少會手把手帶實習生,我們實習生想學點東西並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必須從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入手,虛心求教,用心觀察。

所以,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乃至行政人員搞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如魚得水的人際環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後是真的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無論是從專業技能上還是從做人處事上,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提醒和指點。

如何才能取得他們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虧,多幫忙做事,主動關心他人,感情投資,攻心為上。比如,主動一點幫實習律師做事,分擔他們的任務,他們往往會很願意教我們實習生做事,一來我們實習生確確實實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二來他們實習當學生當慣了,轉換角色當老師能帶給他們成就感和榮譽感,所以他們也很願意教給我一些事務上的東西,比如各種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樣去理順案件中的法律關係等;再如。

幫律師助理幹些瑣碎的雜物,我在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就是有空的時候常幫律師助理列印一些檔案、去銀行交訴訟費之類的雜務。久而久之,律師助理對我也有點心存感激,當我在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有困難的時候,她也會主動為我跟進,給我提點。

二、在專業的務實方面。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係。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複雜多樣,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的案件往往也會紛繁複雜,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複雜案件中理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係,然後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

(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購入一批裝置材料,並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規定貨款付訖日期為裝置材料所有權的轉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還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清貨款。

原來,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和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的買賣行為以前,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機械裝置廠80萬元的貨款併到期未還,xx年9月15日,佛山市機械裝置廠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之訴,要求拍賣還屬於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裝置材料,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判決准許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的訴訟請求。現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不服,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辯稱其屬於善意取得)。

經過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案中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關於裝置材料所有權轉移,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因為買賣合同明確規定了貨款付訖之日才是所有權轉移之時,所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並沒有取得裝置材料的物權。而我們知道,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買方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顯然,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連貨款都沒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關鍵在於本案的一方當事人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標的物具有瑕疵的買賣合同。

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機械裝置廠為被告的執行異議之訴於法無據,應以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為被告另提起確權之訴,也可要求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對其承擔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見,在適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是處理好案件的關鍵。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9

八週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八週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著同時也痛苦著,法院工作實習報告。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著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著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裡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實習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裡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說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實習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裡面每天都在上演著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著法官,要跟法官說說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裡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說,據李法官說這是一種發洩,當事人需要發洩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說,聽他們說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洩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實習報告《法院工作實習報告》。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實習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說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裡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實習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說希望我們實習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說的,代理人要說的以及法官要說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裡。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實習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送達篇

在辦案流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並不是審判,審判適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決。最大的問題是送達,有時候是找被告,最讓人沒有辦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訂了幾天卷後開始打電話,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訴狀,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聯絡方式,通常是電話號碼與地址都有。電話接通後:“你好,這裡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訴你的離婚(繼承糾紛)案子現在在我們這兒你能過來那一下傳票嗎?”遇到態度好的當事人他會很禮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時間那天回來拿,要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當事人他會在電話裡大罵,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樣,這是要等他罵完了再跟他說讓他那傳票的事。也有當事人不來的這就要上門送達了。打電話給原告確定被告的確切地址後發關根書記員會上門送達,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訴訟法》裡的知識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在書上只有一頁紙而已,在現實的法律事務中我們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送達。在實習的八週這幾種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過。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態度很不好明確表示不會到法院來拿傳票,給法官說明這一情況後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們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絕簽收。無奈之下我們將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船票貼在他家門口並照相留底。這應該就是書上講的留置送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