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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註冊會計師《公司戰略》考點:組織結構的構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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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點:組織結構的構成要素

2016年註冊會計師《公司戰略》考點:組織結構的構成要素

  1.分工

分工是指企業為創造價值而對其人員和資源的分配方式。一般來講,企業組織內部不同職能或事業部的數目越多,而且越專業化,企業的分工程度就越高。

(1)縱向分工。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必須在如何分配組織的決策權上做出選擇,以便很好地控制企業創造價值的活動。例如,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必須決定對事業部的管理人員授予多少權責。

(2)橫向分工。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必須在如何分配人員、職能部門以及事業部方面做出選擇,以便增加企業創造價值的能力。例如,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應該是設立銷售部門與廣告部門等促銷部門,還是將兩個部門合併為一個實體。

  2.整合

整合是指企業為實現預期的目標而用來協調人員與職能的`手段。

企業必須建立組織結構,協調不同職能與事業部的生產經營活動,以便有效地執行企業的戰略。例如,為了開發新產品,企業可以建立跨職能的團隊,使不同部門不同職能的員工一起工作。

  擴充套件註冊會計師相關知識:

證書管理

准予註冊的申請人,由註冊會計師協會發給國務院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註冊會計師證書。

已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註冊的註冊會計師協會撤銷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

四、自行停止執行註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

被撤銷註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撤銷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複議。

依照第一款規定被撤銷註冊的人員可以重新申請註冊,但必須符合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