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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判斷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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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濟法》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以下是yjbys網小編整理的關於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判斷題及答案,供大家備考。

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判斷題及答案

 判斷題(每題1分)

46.上市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

答案: Y

解析:

47.甲公司向乙銀行貸款100萬元,丙公司和丁公司為保證人,丙公司和丁公司私下約定,丙公司承擔40%的責任,丁公司承擔60%的責任。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丙公司和丁公司的保證為按份共同保證。()

答案: N

解析: 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48.等級商標可以一併申請註冊,一併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中某一個商標被登出或者撤銷,其他商標一併登出或撤銷。()

答案: N

解析: 等級商標可以一併申請註冊,一併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中某一個商標被登出或者撤銷,不影響其他商標的存在。

49.外國投資者股權併購的,併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承繼被併購境內公司的債權債務。()

答案: Y

解析:

50.企業在納稅年度內未盈利的,不需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但需要將財務會計報告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答案: N

解析: 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者虧損,都應當依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告和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51.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應一併徵收營業稅。()

答案: N

解析: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而非一併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52.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答案: Y

解析:

5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合同無效。()

答案: N

解析: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導致保險合同的無效)。

54.被投資企業將股權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答案: Y

解析:

55.甲對乙享有貨款債權,但訴訟時效已屆滿。乙向甲支付了貨款,其後以不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請求甲返還。人民法院應支援乙的請求。()

答案: N

解析: 訴訟時效屆滿後,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