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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判斷題訓練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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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公司有獨立的公司名稱、章程,有獨立的財產,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2016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判斷題訓練及答案

2.公司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

3.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 )

4.一個法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5.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

6.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30%。( )

7.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不允許分期出資。( )

8.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2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

9.甲股份有限公司虧損1000萬,經理王某提議用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用於彌補該項虧損。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王某的提議是符合規定的。( )

10.法定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都不能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

11.公司分立前的債務必須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

12.股東以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3.有限責任公司經股東同意對外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的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

14.有限責任公司中,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

15.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 )

16.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稅後利潤的10%提取,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

  參考答案

1.【答案】√

2.【答案】√

解析】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公司的成立日期。

3.【答案】×

【解析】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

4.【答案】×

【解析】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規定不適用於“法人”。

5.【答案】×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6.【答案】√

7.【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不允許分期繳付出資;採取發起設立的,股東可以分期出資。

8.【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9.【答案】×

【解析】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10.【答案】×

【解析】法定公積金可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11.【答案】×

【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12.【答案】√

【解析】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答案】×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的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14.【答案】√

15.【答案】×

【解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16.【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