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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財務管理》考試大綱 籌資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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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財務管理》考試大綱 籌資管理(上)

【基本要求】

(一)掌握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和融資租賃等債務籌資方式

(二)掌握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等股權籌資方式

(三)掌握企業籌資管理的內容和原則

(四)瞭解企業籌資的動機、分類

(五)瞭解企業資本金制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籌資管理的主要內容

企業籌資,是指企業為了滿足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資本結構管理和其他需要,運用一定的籌資方式,通過一定的籌資渠道,籌措和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財務行為。

一、企業籌資的動機

企業籌資最基本的目的,是為企業的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保障。歸納起來表現為四類籌資動機:創立性籌資動機、支付性籌資動機、擴張性籌資動機和調整性籌資動機。

(一)創立性籌資動機

創立性籌資動機,是指企業設立時,為取得資本金並形成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條件而產生的籌資動機。

(二)支付性籌資動機

支付性籌資動機,是指為了滿足經營業務活動的正常波動所形成的支付需要而產生的籌資動機。

(三)擴張性籌資動機

擴張性籌資動機,是指企業因擴大經營規模或對外投資需要而產生的籌資動機。處於成長期的企業,往往會產生擴張性的籌資動機。

(四)調整性籌資動機

調整性籌資動機,是指企業因調整資本結構而產生的籌資動機。企業產生調整性籌資動機的具體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優化資本結構,合理利用財務槓桿效應。二是償還到期債務,債務結構內部調整。

二、籌資管理的原則

籌資管理要求解決企業為什麼要籌資、需要籌集多少資金、從什麼渠道以什麼方式籌集,以及如何協調財務風險和資本成本,合理安排資本結構等問題。

(一)科學預計資金需要量

企業創立時,要按照規劃的生產經營規模,核定長期資本需要量和流動資金需要量;企業正常營運時,要根據年度經營計劃和資金週轉水平,核定維持營業活動的日常資金需求量;企業擴張發展時,要根據生產經營擴張規模或對外投資對大額資金的需求,安排專項的資金。

(二)合理安排籌資渠道、選擇籌資方式

一般來說,企業最基本的籌資渠道是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直接籌資,是企業直接從社會取得資金;間接籌資,是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從社會取得資金。

內部籌資主要依靠企業的利潤留存積累。外部籌資主要有兩種方式:股權籌資和債務籌資。

(三)降低資本成本、控制財務風險

資本成本是企業籌集和使用資金所付出的代價,包括資金籌集費用和使用費用。

一般來說,債務資金比股權資金的資本成本要低。即使同是債務資金,由於借款、債券和租賃的性質不同,其資本成本也有差異。企業在籌資管理中,要合理利用資本成本較低的資金,努力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率。

財務風險,是企業無法如期足額地償付到期債務的本金和利息的風險。企業籌集資金在降低資本成本的同時,要充分考慮財務風險。

三、籌資方式

籌資方式,是指企業籌集資金所採取的具體形式,一般來說,企業最基本的籌資方式有兩種:股權籌資和債權籌資。股權籌資形成企業的股權資金,通過吸收直接投資、公開發行股票等方式取得;債權籌資形成企業的債務資金,通過向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等方式取得。至於發行可轉換債券等籌集資金的方式,屬於兼有股權籌資和債權籌資性質的混合籌資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資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以投資合同、協議等形式定向地吸收國家、法人單位、自然人等投資主體資金。

(二)發行股票

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

(三)發行債券

按我國《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由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資格發行公司債券。

(四)向金融機構借款

向金融機構借款,是指企業根據借款合同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取得資金。

(五)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從租賃公司取得租賃物資產,通過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取得資金。

(六)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是指企業之間在商品或勞務交易中,由於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所形成的借貸信用關係。商業信用是由於業務供銷活動而形成的,它是企業短期資金的一種重要的和經常性的來源。

(七)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利用留存收益,是企業將當年利潤轉化為股東對企業追加投資的過程。

四、籌資的分類

(一)股權籌資、債務籌資及混合籌資

按企業所取得資金的權益特性不同,企業籌資分為股權籌資、債務籌資及混合籌資三類。混合籌資,兼具股權與債權籌資性質。我國上市公司目前最常見的混合籌資方式是發行可轉換債券和發行認股權證。

(二)直接籌資與間接籌資

按是否藉助於金融機構為媒介來獲取社會資金,企業籌資分為直接籌資和間接籌資兩種型別。

直接籌資不需要通過金融機構來籌措資金,是企業直接從社會取得資金的方式。

間接籌資,是企業藉助於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而籌集資金。

(三)內部籌資與外部籌資

按資金的來源範圍不同,企業籌資分為內部籌資和外部籌資兩種型別。

內部籌資是指企業通過利潤留存而形成的籌資來源。

外部籌資是指企業向外部籌措資金而形成的籌資來源。

(四)長期籌資與短期籌資

按所籌集資金的使用期限是否超過1年,企業籌資分為長期籌資和短期籌資兩種型別。

五、籌資管理的原則

(一)籌措合法

企業的籌資行為和籌資活動必須遵循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法律法規和投資合同約定的責任,合法合規籌資,依法披露資訊,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二)規模適當

企業要根據生產經營及其發展的需要,合理預測資金的需要量。籌資規模與資金需要量應當匹配一致。

(三)取得及時

企業籌集資金,要根據資金需求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資金的`籌集到位時間,使籌資與用資在時間上相銜接。

(四)來源經濟

企業應當在考慮籌資難易程度的基礎上,針對不同來源資金的成本,認真選擇籌資渠道,並選擇經濟、可行的籌資方式,力求降低籌資成本。

(五)結構合理

企業籌資要綜合考慮股權資金與債務資金的關係、長期資金與短期資金的關係、內部籌資與外部籌資的關係,合理安排資本結構,保持適當償債能力,防範企業財務危機。

  第二節 債務籌資

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和融資租賃,是債務籌資的三種基本形式。

一、銀行借款

銀行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需要還本付息的款項。

(一)銀行借款的種類

按提供貸款的機構,分為政策性銀行貸款、商業銀行貸款和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按機構對貸款有無擔保要求,分為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按企業取得貸款的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專項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二)銀行借款的程式

銀行借款的程式包括:提出申請,銀行審批,簽訂合同,取得借款。

(三)長期借款的保護性條款

長期借款的保護性條款一般有以下三類:

(1)例行性保護條款;

(2)一般性保護條款;

(3)特殊性保護條款。

(四)銀行借款的籌資特點

(1)籌資速度快;

(2)資本成本較低;

(3)籌資彈性較大;

(4)限制條款多;

(5)籌資數額有限

二、發行公司債券

公司債券又稱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一)發行債券的條件

在我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由兩個以上的國有公司或者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發行債券的資格。

(二)公司債券的種類

按是否記名,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按是否能夠轉換成公司股權,分為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按有無特定財產擔保,分為擔保債券和信用債券。

(三)公司債券發行的程式

公司債券發行的程式包括:作出發債決議、提出發債申請、公告募集辦法、委託證券經營機構發售、交付債券、收繳債券款。

(四)債券的償還

債券償還按其實際發生時間與規定的到期日之間的關係。分為提前償還與到期償還,後者又包括分批償還和一次償還。

(五)發行公司債券的籌資特點

(1)一次籌資數額大;

(2)募集資金的使用限制條件少;

(3)資本成本負擔較高;

(4)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社會聲譽。

三、融資租賃

租賃,是指通過簽訂資產出讓合同的方式,使用資產的一方(承租方)通過支付租金,向出讓資產的一方(出租方)取得資產使用權的一種交易行為。在這項交易中,承租方通過得到所需資產的使用權,完成了籌集資金的行為。

(一)租賃的基本特徵

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租金分期支付。

(二)租賃的分類

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又稱服務性租賃,是由租賃公司向承租單位在短期內提供裝置,並提供維修、保養、人員培訓等服務。

融資租賃是由租賃公司按承租單位要求出資購買裝置,。在較長的合同期內提供給承租單位使用的融資信用業務,它是以融通資金為主要目的的租賃。

(三)融資租賃的基本程式與形式

1.融資租賃的基本程式

(1)選擇租賃公司,提出委託申請;

(2)簽訂購貨協議;

(3)簽訂租賃合同;

(4)交貨驗收;

(5)定期交付租金;

(6)合同期滿處理裝置。

2.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

(1)直接租賃;(2)售後回租;(3)槓桿租賃。

(四)融資租賃的租金計算

融資租賃每期租金的多少,取決於以下幾項因素:

(1)裝置原價及預計殘值。

(2)利息。

(3)租賃手續費。

(五)融資租賃的籌資特點

(1)無需大量資金就能迅速獲得資產;

(2)財務風險小,財務優勢明顯;

(3)籌資的限制條件較少;

(4)能延長資金融通的期限;

(5)資本成本負擔較高。

四、債務籌資的優缺點

(一)債務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較快

2.籌資彈性大

3.資本成本負擔較輕

4.可以利用財務槓桿

5.穩定公司的控制權

(二)債務籌資的缺點

1.不能形成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

2.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

3.籌資數額有限

  第三節 股權籌資

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是股權籌資的三種基本形式。

一、吸收直接投資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和外商投人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採用吸收直接投資的企業,資本不分為等額股份、無需公開發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資的實際出資額中,註冊資本部分,形成實收資本;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屬於資本溢價,形成資本公積。

(一)吸收直接投資的種類

(1)吸收國家投資;

(2)吸收法人投資;

(3)合資經營;

(4)吸收社會公眾投資。

(二)吸收直接投資的出資方式

(1)以貨幣資產出資;

(2)以實物資產出資;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

(4)以工業產權出資;

(5)以特定債權出資。

(三)吸收直接投資的程式

(1)確定籌資數量;

(2)尋找投資單位;

(3)協商和簽署投資協議;

(4)取得所籌集的資金。

(四)吸收直接投資的籌資特點

(1)能夠儘快形成生產能力;

(2)容易進行資訊溝通;

(3)資本成本較高;

(4)公司控制權集中,不利於公司治理;

(5)不易進行產權交易。

二、發行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為籌措股權資本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憑證,代表著對發行公司淨資產的所有權。

(一)股票的特徵與分類

1.股票的特點

(1)永久性;(2)流通性;(3)風險性;(4)參與性。

2.股東的權利

(1)公司管理權;

(2)收益分享權;

(3)股份轉讓權;

(4)優先認股權;

(5)剩餘財產要求權。

3.股票的種類

按股東權利和義務,分為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按票面是否無記名,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按發行物件和上市地點,分為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

1.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發行股票的一般程式

(1)發起人認足股份、交付股資;

(2)提出公開募集股份的申請;

(3)公告招股說明書,簽訂承銷協議;

(4)招認股份,繳納股款;

(5)召開創立大會,選舉董事會、監事會;

(6)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交割股票。

3.股票的發行方式

(1)公開間接發行;(2)非公開直接發行。

4.股票的上市交易

(1)股票上市的目的;(2)股票上市的條件。

5.股票上市的暫停、終止與特別處理

當上市公司出現經營情況惡化、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其他原因導致不符合上市條件時,就可能被暫停或終止上市。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發行

包括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型別。公開發行股票又分為首次上市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後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發行。

(四)引入戰略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是指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係或有合作意向和潛力,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絡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五)發行普通股股票的籌資特點

(1)兩權分離,有利於公司自主經營管理;(2)沒有固定的股息負擔,資本成本較低;(3)能增強公司的社會聲譽,促進股權流通和轉讓;(4)不易及時形成生產能力。

三、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留存於企業內部、未對外分配的利潤。留存收益的籌資途徑包括提取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利用留存收益的籌資特點包括:(1)不用發生籌資費用;(2)維持公司的控制權分佈;(3)籌資數額有限。

四、股權籌資的優缺點

(一)股權籌資的優點

1.股權籌資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

2.股權籌資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

3.有助於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

(二)股權籌資的缺點

1.資本成本負擔較重

2.容易分散公司的控制權

3.資訊溝通與披露成本較大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