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過去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此為舊稱,在最新的國家標準中已與國際接軌,稱為EPC--EnergyPerformance Contracting)。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專案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的稅收優惠政策,歡迎閱讀。
一、政策規定
檔案 | 增值稅優惠政策 | 滿足條件 |
國辦發[2010]25號 |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形成的資產,免徵增值稅 | 1、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釋出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 2、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內容,符合《合同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釋出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等規定 |
財稅[2010]110號 |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專案,將專案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 | |
財稅[2013]106號 | 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中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徵增值稅 | |
檔案 |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 滿足條件 |
國辦發 [2010]25號、 財稅 [2010]110號 | 1、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 2、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後,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 4、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後,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有關資產的權屬轉移時,用能企業已支付的資產價款,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 除上述享受增值稅優惠的兩項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金不低於100萬元,且能夠單獨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專案設計、融資、改造(包括施工、裝置安裝、除錯、驗收等)、執行管理、人員培訓等服務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 2、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專案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4、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類中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專案和條件。 3、節能服務公司投資額不低於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投資總額的70%。 4、節能服務公司擁有匹配的專職技術人員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專案順利實施和穩定執行的能力。 |
小編提示
1、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2、用能企業對從節能服務公司取得的與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有關的資產,應與企業其他資產分開核算,並建立輔助賬或明細賬。
3、節能服務公司同時從事適用不同稅收政策待遇專案的.,其享受稅收優惠專案應當單獨計算收入、扣除,併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4、企業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如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當分別予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作為費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
5、專項裝置優惠款,只能夠在年度彙算清繳時抵扣。
二、備案管理
備案所 需提供 的資料 | 《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 |
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專案合同 | |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相關技術符合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的相關資料 | |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