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稅務師的考試,平時的試題肯定是少不了的。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自測題及答案,想了解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1.某金融機構2009年發生下列業務:與某商場簽訂一年期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合同規定,個年度內的最高借款限額為每次100萬元,當年實際發生借款業務5次,累計借款額400萬元,但每次借款額均在限額以內;與某企業簽訂融資租賃合同,金額1000萬元;與某銀行共同承擔貸款業務,與甲企業簽訂總額為5000萬元的貸款合同,其中本機構承擔40%的份額。該金融機構2009年應繳納印花稅()元。
A.1550
B.1700
C.3050
D.3200
【答案】A
【解析】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避免加重借貸雙方的負擔,對這類合同只以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融資租賃合同按照借款合同稅目貼花;共同承擔貸款業務,按各自的借款金額計稅貼花
該金融機構2009年應繳納印花稅=1000000×0.05‰+10000000×0.05‰+50000000×40%×0.05‰=1550(元)
2.某企業擁有房產原值1000萬元,2005年7月1日將其中的30%用於對外投資,不承擔生產經營風險,投資期限3年,當年取得固定利潤分紅20萬元;2005年9月1日將其中10%按政府規定價格租給本企業職工居住,每月取得租金5萬元,其餘房產自用。已知當地政府規定的扣除比例為20%,該企業2005年度應繳納房產稅()元。
A.102400
B.118400
C.126400
D.144000
【答案】A
【解析】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企業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該企業2005年度應繳納房產稅=1000×60%×(1-20%)×1.2%+[1000×30%×(1-20%)×1.2%×6÷12+20×12%]+1000×10%×(1-20%)×1.2%×8÷12=10.24(萬元)=102400(元)
3.下列關於房產稅納稅人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產權屬於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
B.產權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C.外商投資企業是房產稅的納稅人
D.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房產,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案】D
【解析】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4.某貨運公司2009年擁有載貨汽車25輛、掛車10輛,自重噸位均為20噸;3輛四門六座客貨兩用車,自重噸位為3噸;小轎車2輛。該公司所在省規定載貨汽車年納稅額每噸30元,11座以下乘人汽車年納稅額每輛120元。該公司2009年應繳車船稅()元。
A.19620
B. 21510
C.20040
D.21690
【答案】B
【解析】載貨汽車的計稅依據是自重噸位。掛車和客貨兩用汽車按照載貨汽車的計稅單位和稅額標準計徵車船稅。應繳車船稅=25x20x30+10x20x30+3x3x30+2×120=21510(元)
5. 對自重尾數18.6噸的載貨車輛,按( )計稅。
A.18噸
B.18.5噸
C.19噸
D.免稅
【答案】C
【解析】按照車船稅規定,車輛自重尾數在0.5噸以下(含0.5噸)的,按照0.5噸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
6.關於契稅的計稅依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B.土地使用權相交換的,以交換的土地使用權的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C.以競價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以不包括各種補償費用的競價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D.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金擁有完全產權的,以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計稅依據
【答案】A
【解析】土地使用權相交換的,其計稅依據是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價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已購公有住房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稱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徵土地權屬轉移的契稅。
7.甲企業因經營需要,將市內某處空置廠房與乙企業的某土地使用權交換,由乙企業支付價款差額100萬元;甲企業還接受丙企業以房產進行的投資,丙企業投資入股的房產市場價值為300萬元。甲企業應繳納契稅()萬元。(契稅稅率為4%)
A.4
B.6
C.12
D.16
【答案】C
【解析】甲企業應繳納契稅=300×4%=12(萬元)
8.2005年度甲企業與乙企業共同使用面積為8000平方米的土地,該土地上共有建築物15000平方米,甲企業使用其中的4/5,乙企業使用其中的1/5。除此之外,經有關部門批准,乙企業在2005年1月份新徵用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業共同使用土地所處地段的年稅額為,4元/平方米,乙企業新徵土地所處地段的年稅額為2元/平方米。2005年度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情況是()。
A.甲企業納稅25600元,乙企業納稅18400元
B.甲企業納稅25600元,乙企業納稅6400元
C.甲企業納稅48000元,乙企業納稅24002元
D.甲企業納稅48000元,乙企業納稅12000元
【答案】B
【解析】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甲企業應繳納土地使用稅=8000×4÷5×4=25600(元)
乙企業應繳納土地使用稅=8000×1÷5×4=6400(元)
9.甲企業與乙企業按3∶1的佔用比例共用一塊土地,該土地面積3000平方米,該土地所屬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3元,該地區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年5月、10月兩次繳納,甲公司上半年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
A.1125元
B.2250元
C.6750元
D.3375元
【答案】D
【解析】該公司按實際佔用土地面積計算城鎮土地使用稅。甲公司佔用面積=3000×3/(3+1)=2250平方米;還有一個考點就是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按題目上分兩次繳納的條件,甲公司上半年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2250×3×1/2=3375(元)。
10.獲准佔用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門的通知之日起( )內繳納耕地佔用稅。
A.20日
B.30日
C.一個月
D.45日
【答案】B
【解析】獲准佔用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門的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耕地佔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