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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最新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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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社部發[2015]90號關於稅務師考試相關規定,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如下: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最新公佈

稅務師資格考試設定《稅法(一)》、 《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成績滿分為140分。

  成績管理:

【考全科】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併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

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檔案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免試人員】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應試人員的答卷由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和考試委員會(簡稱考試委)辦公室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由考試委審定後釋出。應試人員可登入報名系統查詢成績並下載、列印成績單。

(二)5科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40分。考試合格標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指導後予以確定。

(三)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報考全科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併合格,符合考試報名條件者,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相應科目考試併合格,符合考試報名條件者,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

截至2015年,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在原制度檔案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即:2013年、2014年成績執行新辦法。

(四)2015年單科成績單可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