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題型調整的通知》(審考辦字〔2007〕4號),自2007年起,“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將取消混合選擇題和判斷題,僅設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綜合分析題(或案例分析題),總題量與往年相當。
國中級審計師考試內容科目:
1.單項選擇題,共30道,每道1分,從四項備選答案中選出一項正確的。
2.多項選擇題,共20道,每道2分,從五項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四項正確的,全部選對得滿分,在無多選、錯選的.情況下,選對一項得0.5分。
3.綜合分析題(案例分析題)(“審計專業相關知識”科目為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為案例分析題),3個案例,每個案例包括5道小題,每小題2分,從四項備選答案中選出一項或多項正確的,全部選對得滿分,有多項答案的小題在無多選、錯選的情況下,選對一項得0.5分。
國中級審計師考試時間、科目、題型、題量、合格標準 |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題型、題量(分值) | 考試長度 | ||||
客觀 | 合計 | |||||||
單選 | 多選 | 綜合分析題 | 案例分析題 | |||||
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包括巨集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 30(30) | 20(40) | 15(30) | / | 105(140) | 2.5小時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包括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 / | 15(30) |
高階審計師考試科目內容:
科目一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本科目主要考查作為高階審計師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財政、金融、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諸方面的理論及相關經濟政策的理解掌握、分析判斷和綜合運用能力。
本科目設定一種題型——綜合分析題,重點考查運用有關經濟理論和政策對問題進行理解、分析、判斷、處理、評價和綜合的能力。
科目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本科目主要考查作為高階審計師在審計理論與實務方面進行研究總結、分析判斷、綜合運用、組織指導和實務操作的能力。
本科目設定兩種題型——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重點考查運用有關審計理論對相關問題進行理解、分析、判斷、處理、評價和綜合的能力。案例分析題以財務審計為依託,重點考查:理解運用審計技術與方法解決審計過程不同階段中各種實際問題的能力;運用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分析判斷審計事項的能力;組織、安排、協調、落實審計工作的能力;綜合、分析、判斷、處理和評價各類材料與審計資訊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