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保險(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在理財規劃師考試中會涉及哪些知識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保險的定義
1、從經濟學角度看:
保險是一種經濟行為,保險是一種金融行為,保險是一種分攤損失的行為
2、從法律角度看
《保險法》中的保險指的是(商業保險)。
(二)保險要素
1、保險的前提要素:危險存在
2、保險的基礎要素:眾人協力
3、保險的功能要素:損失賠償
(三)保險的特性
1、經濟性
2、互助性
3、契約性
4、科學性
(四)可保風險應具備的理想條件
1、必須是純粹風險
2、風險必須具有不確定性
3、風險所致的損失是可以預測的
4、損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
5、存在大量同質風險單位
6、損失的發生純屬意外
(五)保險的分類
1、按保險性質分類
(1)商業保險
(2)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社會保險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組成部分。
(3)政策保險:分為社會政策保險和經濟政策保險兩大類。具體專案有:國民生活保險、農業保險、信用保險、輸出保險。
2、按保險標的分類
(1)財產保險
(2)人身保險
(3)責任保險
投保的責任保險中“責任”僅指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4)信用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的投保人是債權人。保證保險的投保人是債務人。
信用保險包括:一般商業信用保險、投資保險(政治風險保險)、出口信用保險。
保證保險包括:合同保證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和忠誠保證保險。
3、按風險轉移層次分類
(1)原保險
(2)共同保險
(3)重複保險:保險金額>保險價值
(4)再保險
4、按實施方式分類
(1)自願保險
(2)強制保險
(六)保險的職能和作用
1、保險的基本職能
(1)分散風險
(2)補償損失
2、保險的派生職能
(1)融通資金
(2)防災防損
(3)社會管理
(4)分配職能
(5)風險監督
3、保險的作用
(1)保險在微觀經濟中的作用
(2)保險在巨集觀經濟中的作用
(七)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
1、保險的目的和主體不同
2、保險的物件不同
3、保險的實施方式及保險關係建立的`依據不同
4、保險金的構成不同。社會保險首先考慮公平,而商業保險更多考慮效率。
5、權利和義務對等關係不同
6、待遇水平的給付辦法不同
7、管理體制不同
8、立法範疇不同
(八)保險與儲蓄的區別
1、實施方式不同
2、給付與反給付不同
3、目的不同
4、作用不同
(九)保險與保證的區別
(十)改革開放後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狀況
工作要求
工作程式
第一步:分析客戶面臨的人身保險
第二步:分析客戶面臨的財產損失風險
第三步:分析客戶面臨的責任風險
第四步:分析客戶面臨的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