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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師考試重點案例分析題

高階會計師 閱讀(3.2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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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師考試重點案例分析題

  案例分析題

2002年4月,市財稅部門對紅星傢俱公司在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紅星傢俱公司3月份發生以下事項:

(1)會計王某休產假,公司一時找不到合適人選,決定由出納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費用賬目的登記工作。

(2)處理生產傢俱剩餘的邊角餘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稅)1170元。公司授意出納李某將該筆收入在公司會計賬冊之外另行登記保管。

(3)發生一筆銷售退回業務,扣減當月銷項稅額1700萬元。據查,該銷售退回的傢俱系2月7日銷售的,當日向購買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金為1700萬元;3月5日,因該批傢俱質量問題,對方全部退貨;4月6日,收到購買方退還的該筆銷售退回傢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生產的電腦桌200張作為職工福利發給職工,沒有進行相關繳納增值稅核算賬務處理。該電腦桌銷售單價(含增值稅)為117元。

(5)從庫房領出外購木材一批用於新建公司辦公樓,價款(不含增值稅)為1500萬元,負擔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255元,該進項稅額已在3月份計算應繳納增值時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已知,紅星傢俱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

要求:

根據上述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讓出納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費用賬目登記工作是否符合我國會計法的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紅星公司對處理邊角餘料的收入在公司會計賬冊之外另行登記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如不符合,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紅星公司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3)紅星公司3月份扣減銷項稅額1700萬元是否符合我國稅法的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4)紅星公司將生產的200張電腦桌作為職工福利發給職工是否應當繳納增值稅?簡要說明理由?

(5)紅星公司將外購木材用於新建公司辦公樓,其進項稅額在3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國稅法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6)紅星公司是否要補繳3月份增值稅?如果需要補繳,應補繳增值稅稅額是多少?

【分析與提示】(1)紅星公司讓出納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費用賬目登記工作不符合我國《會計法》的規定。我國《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紅星公司對處理邊角餘料的收入在公司會計賬冊之外另行登記保管的`做法不符合我國《會計法》的規定。根據我國《會計法》的規定,公司違反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冊以外另立會計賬冊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紅星公司3月份扣減銷項稅額1700元不符合我國稅法的規定。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銷售方在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該公司3月份沒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不能從3月份扣減銷售退回的銷項稅額。

(4)紅星公司將生產的200張電腦桌作為職工福利發給職工應當繳納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應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5)紅星公司對外購木材用於新建公司的辦公樓,其進項稅在3月份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做法不符合稅法的規定。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用於非應稅專案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非應稅專案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新建建築物等。

(6)紅星公司應補繳3月份增值稅。應補繳的增值稅稅額為5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