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學習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須專心。學習本身是一件艱苦的事,只有付出艱苦的勞動,才會有相應的收穫。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歡迎來學習。
【考點】支票(票據當事人+記載事項+付款提示期+追索權)
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10萬元貨物,約定採用支票付款方式,甲公司收貨後於3月11日簽發一張以其開戶行P銀行為付款人的轉賬支票交付給乙公司,並授權其補記相關事項。3月15日,乙公司超出授權範圍將支票金額填寫為12萬元後背書轉讓給不知情的丙公司。3月16日,丙公司委託其開戶行Q銀行收款。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下列各項中,屬於支票基本當事人的是( )。
A.P銀行
B.甲公司
C.乙公司
D.Q銀行
【答案】ABC
【解析】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甲公司)、付款人(P銀行)和收款人(乙公司)。
2.下列各項中,屬於甲公司簽發支票時可以授權補記的事項是( )。
A.支票金額
B.收款人名稱
C.出票人名稱
D.付款人名稱
【答案】AB
【解析】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3.關於該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自出票日起10日
B.自出票日起6個月
C.自出票日起2個月
D.自出票日起1個月
【答案】A
【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4.如果P銀行以甲公司的存款金額僅為10萬元為由拒絕付款,丙公司有權( )。
A.向Q銀行追索,要求其承擔12萬元的票據責任
B.向P銀行追索,要求其承擔12萬元的票據責任
C.向甲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擔12萬元的票據責任
D.向乙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擔12萬元的票據責任
【答案】CD
【解析】(1)選項A:Q銀行只是委託收款中的收款人委託銀行,並非票據當事人,不承擔任何票據責任;(2)選項B:P銀行只是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並非票據債務人,不得向其追索;(3)選項CD:票據是文義證券,票據上的一切票據權利義務必須嚴格依照票據記載的文義而定,雖然乙公司超出授權範圍記載票據金額,但一經記載,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應按照該記載向丙公司承擔票據責任,甲公司的損失有權向乙公司追償。
【資料8】
【考點】支票(記載事項+當事人+提示付款期限)
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一張轉賬支票,P銀行為付款人,甲公司在該支票上記載了“違約金5萬元”的字樣。甲公司在該支票上並未記載收款人名稱,但授權乙公司補記。乙公司在支票上補記收款人名稱後,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於2014年7月20日向P銀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該支票在未補記收款人名稱時( )。
A.支票無效
B.支票有效
C.不得背書轉讓
D.不得提示付款
【答案】BCD
【解析】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2.在該支票上,非基本當事人是( )。
A.甲公司
B.P銀行
C.乙公司
D.丙公司
【答案】D
【解析】(1)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甲公司)、付款人(P銀行)和收款人(乙公司);(2)丙公司作為被背書人屬於非基本當事人。
3.甲公司在該支票上記載的“違約金5萬元”字樣屬於( )。
A.任意記載事項
B.相對記載事項
C.絕對記載事項
D.不產生票據法上效力的事項
【答案】D
【解析】在簽發支票上,記載事項分為必須記載事項(如出票日期)、相對記載事項(出票地和付款地)、任意記載事項(如“不得轉讓”字樣)和不產生票據法上效力的事項(如簽發支票的用途)。
4.丙公司於2014年7月20日才向P銀行提示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P銀行應當付款
B.P銀行應當拒絕付款
C.丙公司將喪失票據權利和民事權利
D.丙公司將喪失票據權利,但仍享有民事權利
【答案】BD
【解析】(1)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付款(選項A錯誤),但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2)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票據權利,自出票之日起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3)持票人因超過票據權利時效或者因票據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權利的,仍享有民事權利(選項C錯誤),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資料9】
【考點】支票(付款人+記載事項+付款提示期+票據時效)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簽發一張轉賬支票交付乙公司並授權其補記相關事項。乙公司於2月20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於3月3日向甲公司開戶銀行P銀行提示付款,P銀行拒絕付款。丙公司遂行使追索權。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下列各項中,屬於該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銀行
【答案】D
【解析】支票的付款人為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2.下列記載事項中,甲公司可以授權乙公司補記的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稱
C.確定金額
D.付款人名稱
【答案】BC
【解析】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
3.關於丙公司行使票據權利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公司有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B.丙公司有權向P銀行行使追索權
C.P銀行有權拒絕付款
D.丙公司有權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答案】CD
【解析】(1)由於持票人丙公司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自出票之日起超過了10日),付款人P銀行有權拒絕付款,但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據責任並不能解除,丙公司有權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2)由於持票人丙公司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喪失了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丙公司無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3)P銀行並未在票據上籤章,不承擔票據責任,丙公司無權向P銀行行使追索權。
4.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的期限自出票日起( )。
A.6個月
B.10日
C.2年
D.3個月
【答案】A
【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追索權,消滅時效期間為6個月,自出票日起算。
【資料10】
【考點】銀行匯票(記載事項+實際結算金額+提示付款期)
甲公司申請出票銀行(丁銀行)簽發一張銀行匯票,出票日期為2013年2月5日,金額為50萬元,收款人為乙銀行。甲公司交給乙銀行時填寫實際結算金額為45萬元。2月8日,乙銀行向丙公司購買50萬元的貨物,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簽發銀行匯票時必須記載的事項包括( )。
A.出票日期
B.出票銀行簽章
C.收款人名稱
D.出票金額
【答案】ABCD
【解析】簽發銀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出票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2.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多餘5萬元由乙銀行退交甲公司
B.多餘5萬元由乙銀行退交丙公司
C.多餘5萬元由丁銀行退交甲公司
D.多餘5萬元由丁銀行退交丙公司
【答案】C
【解析】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低於出票金額的,其多餘金額由出票銀行(丁銀行)退交申請人(甲公司)。
3.對於乙銀行和丙公司之間的貨物買賣,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差5萬元,由乙銀行向丙公司簽發銀行本票支付
B.差5萬元,由乙銀行向丙公司簽發支票
C.該銀行匯票應按出票金額50萬元支付
D.因實際結算金額低於應付貨款,該銀行匯票不能用於向丙公司結算貨款
【答案】AB
【解析】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在本題中,乙銀行將該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時,丙公司取得的票據權利為45萬元(選項C錯誤),對於不足的5萬元,由債務人乙銀行向債權人丙公司簽發銀行本票或者支票予以補足即可(選項D錯誤)。
4.該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截止日期為( )。
A.4月5日
B.3月5日
C.2月8日
D.2月15日
【答案】B
【解析】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本題中,出票日期為2013年2月5日,故提示付款期限截止日期為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