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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選購重疾類保險基本知識

保險代理人 閱讀(2.68W)

很長一段時間,重疾險都被詬病“保死不保生”。某一方面來看確實也有些道理,重疾保險並不是像某些業內人員那樣講的確診即付,仔細研究重疾險的條款就會發現除了癌症,高位傷殘等疾病確診即可理賠外,很多疾病理 賠都要求達到約定狀態或者實施了約定手術。腎病和肺病,需要達到終末期才到賠付標準。

2017選購重疾類保險基本知識

  輕度重疾保險的誕生環境

隨著年齡的增長,人的身體狀況由好變差,亞健康人群越來越多,亞健康使人體機能變差,很容易發生“輕度重疾”,最近幾年人們健康意識逐步提高,很多人開始養成了經常體檢的習慣,這樣就容易早期發現輕度重疾,如原位癌等。但是之前市面上的疾病險卻都是針對重大疾病,如癌症末期的,並不能滿足人民對輕度重疾、癌症早期治療的需求,所以保險公司推出輕度重疾保險。”

  一般認為常見的.高發輕症主要有9種:

1.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原位癌);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輕微腦中風;4.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5.心臟辨膜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6.主動脈內手術(非開胸手術);7. 視力嚴重受損;8.特定面積Ⅲ度燒傷(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9.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如果你的重疾險,包含了以上輕症,就覆蓋了大部分風險。

為了競爭市場,現在各公司的輕症包含的種類也越來越多。保障輕症種類真的越多越好嗎?

在保費不變或者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增加的輕症種類當然越多越好;但如果為此需要增加太多保費,那並沒有太大意義。

重大疾病保險也是這個道理,常見的25種重疾,已經能覆蓋95%的發生風險。再把保費花在發生率極低的重疾種類上,並不明智。

  關於重疾險甄別的一點基本常識

1,疾病種類的合理性,有一些重疾險保障的輕症雖多,但連最常見的: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和輕微腦中風等都沒有涵蓋。這其中還不乏“明星”公司的“明星”產品。

2,輕症理賠次數以及保額問題,現在市場上的輕症或者重症大都是多次賠付,購買此類保險要了解清楚是可以賠幾次,每次之間有什麼要求,像有家公司的癌症多次賠付,但每次之間要間隔5年這種奇葩型別的建議慎重考慮。另外就是保額是重疾的百分之多少要搞清,有的20%,有的30%,肯定越高越好

所以大家在注意力關注疾病種類的同時更要練就火眼金睛仔細甄別產品的實在度。

還是那句話,該說的我來說,具體怎麼買?你們自己決定,自己承擔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