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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統計學的資料來源與蒐集資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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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統計資料資料的來源主要有兩種渠道:一種是通過直接的調查或實驗獲得的原始資料,這是統計資料的直接來源,一般稱為原始或第一手統計資料;另一種是別人調查的資料,並將這些資料進行加工和彙總後公佈的資料,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統計學的資料來源與蒐集資料的方法

  第一章 第三節 資料來源與蒐集資料的方法

  一.資料的來源

從使用者的角度看,統計資料資料的來源主要有兩種渠道:一種是通過直接的調查或實驗獲得的原始資料,這是統計資料的直接來源,一般稱為原始或第一手統計資料;另一種是別人調查的資料,並將這些資料進行加工和彙總後公佈的資料,通常稱為次級資料或第二手間接的統計資料。一切間接的統計資料都是從原始的、第一手資料過渡而來的。

  (一) 資料的直接來源——原始資料

蒐集資料最基本的形式就是進行統計調查或進行實驗活動,統計調查或進行實驗就是統計資料的直接來源。

1. 統計調查

統計調查是指根據統計研究預定的目的、要求和任務,運用科學的方法,有計劃、有組織地向客觀實際蒐集資料的過程。通過統計調查得到的資料,一般稱為觀測資料。

2. 實驗法

實驗法是直接獲得統計資料的又一重要來源。通過實驗法得到的資料就是實驗資料。

實驗法不僅是一種蒐集資料的方式,也是一種重要的研究方式。它是通過有意識地改變或控制某些輸入變數,觀察其他輸出變數的變化,從而達到對事物本質或相互聯絡的認識。未來觀察對輸入變數的控制是否導致了輸出變數的改變,在實驗中,往往需要將研究物件分為兩個組,一個是實驗組,一個是對照組,對實驗組的輸入變數加以控制或改變,而對照組則不加控制,根據兩組的輸出結果,可以看到輸入變數對輸出變數的影響。

運用實驗法要注意的是:首先,實驗組和對照組的產生應當是隨機的,研究物件的不同單位應當被隨機地分配到實驗組或對照組,而不應是經過有意識的挑選的。其次,實驗組和對照組還應當匹配的,也就是研究物件的背景資料應當是大體相同的,至少不要差異太大。

不論是統計調查還是實驗,所蒐集的資料都是原始資料,這是統計資料最基本的來源。

  (二)資料的間接來源——次級資料

雖然統計資料的蒐集主要是指對原始資料的蒐集,後面介紹的統計調查的'方法也是圍繞蒐集原始資料展開的,但資料的收集實際上不僅包括對原始資料的收集也包括對次級資料(第二手收據)的收集,在很多情況下,統計研究都是在掌握次級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

次級資料是指由其他人蒐集和整理得到的統計資料。這種來自他人調查整理基礎上的資料我們把它稱為資料的間接來源。

資料的間接來源有:(1)公開出版的統計資料,主要來自官方的統計部門和政府、組織、學校、科研機構。(2)尚未公開發表的統計資料,如各企業的經營報表資料、專業調查諮詢機構為公開發布的調查結果資料。需注意的是,如果公開引用未公開發表的資料需要徵得資料所有者的同意,同時要為自己釋出的資料負責。

恰當地運用間接資料在實際中往往能夠節約時間和費用,取得較好的成果和效益,因此,成為許多統計研究人員在進行實證分析時的首選資料來源。但在應用時要注意:(1)是否瞭解並正確理解了間接資料中變數的含義、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以防止誤用、錯用他人的資料。(2)引用間接資料時要註明資料來源,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和智慧財產權。

  二.蒐集資料的方法

統計調查是根據調查的目的與要求,運用科學的調查方法,有計劃、有組織第蒐集統計資料資料的過程。常用的統計調查種類有:

  (一) 普查

普查:普查是專門組織一次性的全面調查,用來調查屬於一定時點或時期內的社會經濟現象的總量。它適用於蒐集某些不能或不適宜於定期的全面統計報表蒐集的統計資料,以摸清重大的國情、國力。如,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全國第三產業普查等。

普查的特點:它是一種全面調查,具有資料包括範圍全面、詳盡、系統的優點;它是一次性的專門調查,因為普查的工作量大,耗資也多,時間週期較長,一般不宜經常舉行。

普查要遵循以下幾點:

a.確定普查的標準時間:普查的標準時間是指登記調查單位專案所依據的統計時點。所有的調查資料都必須是反映這一時點上的情況。例如,我國第四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零時為普查登記的標準時點。凡是在這個時點以前死亡和這個時點以後出生的,都不能計入這次普查的人口數內。這樣才可避免所登記重複或遺漏。

b.普查的登記工作應在整個普查範圍內同時進行,以保證普查資料的實效性、準確性,避免資料的蒐集工作拖的太久

c.同類普查的內容和時間在歷次普查中應儘可能保持連貫性。普查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組織專門的普查機構,派專門的調查人員對被調查單位直接進行登記;另一種是利用一定的組織系統,由被調查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原始記錄和實際情況,填寫調查表,然後上報。

  (二) 抽樣調查

抽樣調查:抽樣調查是按隨機原則,從總體中抽取一部分單位作為樣本來進行觀察,並根據其觀察的結果來推斷總體數量特徵的一種非全面調查方法。

抽樣調查具有的特點:第一,樣本單位按隨機原則抽取,排除了主觀因素對選取樣本單位的影響。第二,能夠根據部分調查的實際資料對調查物件的總體的數量特徵進行推斷,從而達到對調查總體的認識。第三,在抽樣調查中會存在抽樣誤差,但是這個誤差可以事先計算並加以控制。

隨機抽樣一般是指每個總體單位都有同等被抽中的機會,但是在實際調查中,並不完全是這種情況。通常採用的抽樣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a.簡單隨機抽樣:又稱純隨機抽樣,它是指對總體不作任何處理,不進行分類也不進行排除,而是完全按隨機的原則,直接從總體中抽取樣本單位加以觀察。從理論上說,是最符合抽樣調查的隨機原則,是抽樣調查的最基本形式。具體方法有:直接抽選法、抽籤法和隨機數表法。

b.分層抽樣:又稱型別抽樣或分類抽樣。是先將總體各單位按主要標誌加以分層,而後在各層中按隨機的原則抽取若干樣本單位,由各層的樣本單位組成一個樣本。

c.等距抽樣:又稱機械抽樣或系統抽樣。它是將總體全部單位按某一標誌排隊,而後按固定的順序和相等間隔在總體中抽取若干樣本單位,構成一個容量為n的樣本。

d.整群抽樣:是將總體各單位劃分為若干群,然後以群為單元,從總體中隨機抽取一部分群,對被抽中的群內所有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整群抽樣對總體劃分群的基本要求是:第一,群與群之間不重疊,即總體中的任一單位只能屬於某個群;第二,全部總體單位毫無遺漏,即總體中的任一單位必須屬於某個群。

e.多階段抽樣:當總體很大時,可把抽樣過程分成幾個過渡階段,到最後才具體抽到樣本單位。

  (三) 統計報表

統計報表制度:它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調查要求與檔案(指標、表格形式、計算方法等)自下而上的提供統計資料的一種報表制度。在官方統計的經常調查中目前依然發揮著一定的作用。

按照報送範圍,統計報表分為全面報表和非全面報表。

按報送週期,統計報表主要有月報、季報、年報組成,月報內容簡單,時效性強,年報則內容比較全面。

統計報表的內容包括表式和填表說明。

對於大型、國有企業來說,利用統計報表蒐集資料,具有時間快、成本低的優點,但對於大量的小型、非國有經濟單位,則難以全面採用統計報表調查。

  (四) 重點調查

重點調查:是一種非全面調查,它是在調查物件中選擇一部分對全域性具有決定性作用的重點單位進行調查。適用於調查任務只要求掌握調查總體的基本情況,調查標誌比較單一,調查標誌表現在數量上集中於少數單位,而這些少數單位的標誌值之和在總體中又佔絕對優勢的情況。

重點調查組織方式有兩種:一是專門組織的一次性調查;另一種是利用定期統計報表經常性地對一些重點單位進行調查。其優點是花費較少人力、物力,在較少時間內及時取得有關的基本情況。

  (五) 典型調查

典型調查:根據調查的目的與要求,在對被調查物件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有意識地選擇若干具有典型意義的或有代表性的單位進行調查,主要作用是:第一,補充全面調查的不足;第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驗證全面調查資料的真實性。

其優點是靈活機動、通過少數典型即可取得深入詳實的統計資料,缺點是受“有意識地選出若干有代表性”的限制,易受人們主觀認識上的影響,必須同其他調查結合起來使用,才能避免出現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