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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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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證券監管機構是國家行政管理機構,是由國家或政府組建的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的主管機構。下面是相關的考試知識,需要學習的小夥伴可以一起來看看喲。

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監管機構

  監管機構

  一、我國的證券市場的監管體系

我國證券市場經過近20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以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為一體的監管體系和自律管理體系。

  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組成

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執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組成。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執行。中國證監會成立於1992年10月。

  (二)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中國證監會在上海、深圳等地設立9個稽查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共設立36個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證券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轄區內前述監管範圍的違法、違規案件,調解證券、期貨業務糾紛和爭議,以及中國證監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執法措施

為了保證證券監管機構順利履行其法定職責證券監管機構有權採取以下執法措施:《證券法》第168條特別規定

1.進入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鑑於該條款沒有使用“違法行為地”概念,而採“違法行為發生地”術語,故在嚴格意義上,本條款僅指違法行為發生地或發生場所,如從事違規交易的證券公司的營業場所,不應包括違法行為之結果地。

2.詢問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耷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證券監管機構在詢問和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

3.查閱、複製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證券交易記錄、登記過戶記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檔案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或者隱匿的檔案和資料,可以予以封存。值得注意的是,證券交易記錄、登記過戶記錄、財務會計資料等檔案不僅是關於某種事實的證明檔案,而且是財產權利的'載體,證券監管機構僅得在可能發生檔案轉移或隱匿情況下予以封存,但不影響資料和檔案的 所有權歸屬。

4.查詢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賬戶、 證券賬戶,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證券跡象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此屬關於“查詢權”和“凍結建議權”的規定。本條款關於凍結建議權的規定最為重要。按照規定,(1)證券監管機構只具有凍結建議權,而無權對違法資金、證券進行直接凍結,即證券監管機構不享有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力;(2)凍結建議權以證明“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證券跡象”為前提,而不以確知違法行為人將轉移或隱匿資金及證券為條件,至於何種情況構成存在上述違法行為之跡象,應依具體環境而定;(3)鑑於證券市場流動性強, 證券投資風險大,受請求之司法機關對證券監管機構的合理申請只需進行 形式審查,但無權拒絕或拖延採取凍結措施。

根據《證券法》第171條,證券監管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時,被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