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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期貨基礎知識考試知識點梳理

期貨從業 閱讀(1.49W)

2017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科目: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每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00分鐘。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2017年期貨基礎知識考試知識點梳理,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期貨基礎知識考試知識點梳理

 股指期貨投機策略

股指期貨市場的投機交易是指交易者根據對股指期貨合約價格的變動趨勢作出預測,通過看漲時買進股指期貨合約,看跌時賣出股指期貨合約而獲取價差收益的交易行為。

一般而言,分析股指期貨價格走勢有兩種方法:基本面分析方法和技術面分析方法。基本面分析方法重在分析對股指期貨價格變動產生影響的基本面因素,這些因素包括國內外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政策因素、行業週期因素等多個方面,通過分析基本面因素的變動對股指可能產生的影響來預測和判斷股指未來變動方向。技術分析方法重在分析行情的歷史走勢,以期通過分析當前價和量的關係,再根據歷史行情走勢來預測和判斷股指未來變動方向。

 股指期貨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是在同一交易所同一期貨品種不同交割月份期貨合約間的套利,它是利用不同月份的股指期貨合約的價差關係,買進(賣出)某一月份的股指期貨的同時賣出(買進)另一月份的股指期貨合約,並在未來某個時間同時將兩個頭寸平倉了結的交易行為。

(一)不同交割月份期貨合約間的價格關係

股指期貨一般都有兩個到期交割月份以上合約,其中交割月離當前較近的稱為近期合約,交割月離當前較遠的稱為遠期合約。當遠期合約價格大於近期合約價格時,稱為正常市場或正向市場;近期合約價格大於遠期合約價格時,稱為逆轉市場或反向市場。

在正常市場中,遠期合約與近期合約之間的價差主要受到持有成本的影響。

在逆轉市場上,兩者的價格差主要取決於近期供給相對於需求的短缺程度,以及購買者願意花費多大代價換取近期合約。

(二)股指期貨跨期套利的操作

根據期貨定價理論,可以推算出不同月份股指期貨之間的理論價差。

 股指期貨期現套利

(一)股指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

根據期貨理論,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之間的價差主要是由持倉費決定的。股指期貨也不例外。

股票持有成本同樣有兩個組成部分:一項是資金佔用成本,這可以按照市場資金利率來度量;另一項則是持有期內可能得到的股票分紅紅利。

(二)股指期貨期現套利操作

股指期貨合約實際價格恰好等於股指期貨理論價格的情況比較少,多數情況下股指期貨合約實際價格與股指期貨理論價格總是存在偏離。當前者高於後者時,稱為期價高估,當前者低於後者時稱為期價低估。

1.期價高估與正向套利

當存在期價高估時,交易者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同時買入對應的現貨股票進行套利交易,這種操作稱為“正向套利”。

2.期價低估與反向套利

當存在期價低估時,交易者可通過買入股指期貨的同時賣出對應的現貨股票進行套利交易,這種操作稱為“反向套利”。

(三)交易成本與無套利區間

無套利區間是指考慮交易成本後,將期指理論價格分別向上移和向下移所形成的一個區間。在這個區間中,套利交易不但得不到利潤,反而可能導致虧損。具體而言,將期指理論價格上移一個交易成本之後的價位稱為無套利區間的上界,將期指理論價格下移一個交易成本之後的價位稱為無套利區間的下界,只有當實際的期指高於上界時,正向套利才能夠獲利;反之,只有當實際期指低於下界時,反向套利才能夠獲利。

(四)套利交易中的'模擬誤差

在套利交易中,實際交易的現貨股票組合與指數的股票組合也很少會完全一致。這時,就可能導致兩者未來的走勢或回報不一致,從而導致一定的誤差。這種誤差,通常稱為模擬誤差。

 權益類期權

權益類期權包括股票期權、股指期權,以及股票與股票指數的期貨期權。

2015年2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50ETF期權正式在市場上掛牌交易。

知識點一、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以股票為標的資產的期權。股票看漲期權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入確定數量股票的權利;股票看跌期權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賣出確定數量股票的權利。

國外,股票期權一般是美式期權。

知識點二、ETF與ETF期權

ETF是一種將跟蹤指數證券化,通過複製標的指數來構建跟蹤指數變化的組合證券,使得投資者可以通過買賣基金份額實現一攬子證券的交易。

知識點三、股指期權

股指看漲期權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入確定數量股指的權利(而非義務);股指看跌期權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賣出確定數量股指的權利(而非義務)。與股指期貨相似,股指期權也只能現金交割。

知識點四、股指期貨期權

股指期貨期權是以股指期貨為標的資產的期權。期權持有者擁有在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人(看漲期權)或賣出(看跌期權)相應股指期貨合約而非標的資產本身的權利。相應的,期權出售方有義務在買方行權時持有相反的期貨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