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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教材解讀

司法考試 閱讀(1.25W)

刑事司法協助是指一國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根據另一國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的請求,代為或者協助實行與刑事訴訟有關的司法行為。刑事司法協助是司法協助的一種。司法協助除了刑事司法協助外,還有民事司法協助。

2015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教材解讀

國際社會對刑事司法協助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理解。狹義的刑事司法協助是指與審判有關的刑事司法協助,它包括送達刑事司法文書、詢問證人和鑑定人、搜查、扣押、有關物品的'移交以及提供有關法律資料等。廣義的刑事司法協助除了狹義的刑事司法協助外,還包括引渡等內容。所謂引渡,是指一國把在其境內而被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被定罪判刑的人,根據有管轄權的國家的請求,在條約或互惠的基礎上,移交給請求國,以便追究其刑事責任或執行刑罰-的一項制度。

我國學者主張的刑事司法協助是廣義的。“刑事司法協助包括各國為最終實現對罪犯的制裁而開展的各種型別的國際刑事合作。”這裡的司法被理解為廣義上的,司法不僅包括審判,而且包括對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甚至判決的執行。刑事訴訟法第17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我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互相請求刑事司法協助。這一規定確立了我國刑事訴訟中實行刑事司法協助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