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司法考試>

2015司法考試經驗分享

司法考試 閱讀(3W)

2015年司法考試已演變為素質的比拼。如今的司法考試,絕不僅僅是智力的考驗,還是方法的較量,同時也是能力的對抗。概而言之,司法考試已演變為素質的比拼。在此,我把自己通過司考的學習感受與大家分享,希望備考2015年司法考試的朋友們,能夠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示。

2015司法考試經驗分享

  一、大局觀

記得大學時,《中國法制史》老師講了這樣一句話,“學法學的人,不能太拘泥於多如牛毛的法條,而應該要有一點巨集觀思維”。我非常認同這句話,一方面覺得自己不可能每個法條都逐條去掌握,另一方面,換個思維方式去思考和準備,說不定能事半功倍。具體到各個法律部門,首先要考慮到哪些部門法分值佔比重,然後再去分配複習時間。正所謂“得民刑者得天下”,這種大方向是必須要把握的。具體到複習某一部法律,我們首先要明白的是立法目的、時代背景、系統框架,以便做到提綱挈領,然後再去認真理解具體內容。具體到複習資料的選擇,我們必須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安排教材、法條、真題、錄音的學習時間。比如我不喜歡聽錄音,那我就放棄聽錄音,加強對其他資料的複習,而如果喜歡通過聽錄音來學習的,就可以結合講義來聽錄音。當然,聽名師課件對於考生,尤其是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其作用還是非常明顯的。儘管我是法學專業出身,不得不承認當初還是得益於法律教育網的司法考試課程。

  二、量變質變規律

在沒有正式複習司考之前,我非常注意花時間學習別人的備戰策略,也從中提煉出適合自己的方法。有一個普遍的說法就是,法學本科的人,只要花600個小時去複習就足夠了(我個人還是更傾向於法律教育網老師所說的800小時)。因此,我專門用一個小本子記錄下每次的學習時間,比如上午3個小時、下午2個小時,晚上3個小時,一天合計8個小時,第二天的再把第一天的時間計算進去,每一天的依次累加。這樣,你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哪天學習時間比較長,可以適當放鬆,哪天學習時間短又要補上來,距離600個小時還差多少。在複習的過程,要根據倒計時的情況,來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時間。當然,你不要奢望一下子就積累到600個小時,司考複習不單是“量”的積累,而是希望通過“量變產生質變”。這其中,你必須要注意提高效率,效率才是生產力。

  三、心理素質

司考總分600分,其中不乏很多400分以上的高手,我們的目標就是成為“他們”。我們可以把目標設高一點,但也必須要做好拿到最幸運分數的準備,也就是剛好360分。因此,在偶爾信心缺位的時候,我們可以用60%的正確率(600*60%=360)來鼓勵自己。在拿到某些主觀題的大分數之後,再除去那些我們有百分之百把握的題,剩下的,我們只要能拿個中等的分數就可以了。並且,近年來司考通過率都比以前大有提高,比如通過率是25%,我們為什麼就不能成為那25%之中的一員呢?

  四、閱讀理解能力

司法考試閱讀量之大,相信凡是上過司法考場的考生都有真切體會。就拿2014年司考來說,卷四已經增加到七道題了。若閱讀理解能力不強,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不能快速閱讀理解,那法學基本理論掌握得再好也枉然。試想一下,您連題都做不完,還有可能取得好成績嗎?司法考試的考生,難免要跟浩如煙海的資料打交道,閱讀速度的考查,也就成為司法考試潛在考查的一個重點。因為,與概括能力密切相關的是閱讀速度和能力問題。教材讀不完,就理解不了;材料理解不了,就很難說有效掌握。

  五、記憶力

司法考試被譽為“天下第一考”,科目眾多,知識繁雜,法條浩瀚,備戰時,須吞下司法考試大綱要求的知識點與法條,完成知識積累。此時,記憶對於司考複習,無疑是一項必備的能力。記憶,乃過去之經驗於人腦之反映。絕非簡單的死記硬背,若是如此必不得法。概包括識記、保持、再現、回憶。簡述方法如下:

1. 理解記憶。理解是記憶的基礎。只有理解的東西才能記的牢、記得久。僅靠死記硬背,則不容易記住。對於重要的部門法內容,最好能作到理解和背誦相結合,記憶效果會更好。當初幸得法律教育網之幫助,常百思不得其解,老師一點即透。凡需理解的東西,時至今日尚記憶猶新!司法考試涉及科目眾多,法律條文數不勝數,單靠死記硬背是萬萬不可的。特別指出的是,法律教育網的司法考試課件都是高清的.,當時幫了我很大的忙,因為有語速調節功能,它幫我省了不少麻煩事,使我的學習效率明顯的提高了。

2. 掌握最佳記憶時間。司考複習記憶的第一個是早晨起床後:大腦在睡眠過程中並沒有停止工作,而是在對頭一天輸入的資訊進行編碼整理。早晨醒後沒有新的資訊干擾,這時記東西會印象清晰。第二個高峰期是在上午8點到10點:這時精力上升到旺盛期,處理識記效率高,記憶量增大,對司考複習的理解記憶來說,是個絕佳的複習時間段,90%的人在這個時間段反映是司考複習記得最快,記得最牢的時間段。第三個高峰期是在下午6到8點:這是一天中記憶最佳期。第四個是高峰期臨睡前1小時左右:這時識記材料後就入睡,不再有新資訊輸入,所以沒有相互抑制的影響。

3. 經常回憶。複習時,我們可以不斷進行嘗試回憶,可以通過案例題來回顧、鞏固已學知識點。這樣可使記憶錯誤得到糾正,遺漏得到彌補,使學習內容難點記的更牢。閒暇時,尤其睡前,我們可以躺在床上,回憶一下今天所學的知識點,這樣既輕鬆,又有效的就可以檢測到那些知識點還沒有掌握,同時,也起到了避免遺忘的效果。回憶加深記憶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通常情況下臨睡前的效果最好。

4. 聯想記憶。我們可以結合聯想記憶法,將各個部門法的重點內容,或者體系比較強的學科,理出一個大致的框架,在思想上明確彼此之間的聯絡,將有關內容集合起來記憶,以加深記憶,增強理解。待回憶、反思結束後,最好對照檢驗一下,以驗證回憶的準確程度。這樣,那些尚未記憶的以及容易遺忘的資訊,便會在腦海中留有比平常更深的印象。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幾點管窺之見,遠不足以涵蓋司法考試對於考生素質的要求,僅供朋友們參考。但有一點卻是可以肯定的,我們唯有不斷強化自身的綜合素質,方能從容應對司法考試!祝朋友們2015年司考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