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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試《法制史》練習題

司法考試 閱讀(1.63W)

  單項選擇題

2016年司法考試《法制史》練習題

關於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宋刑統》為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

B. 宋代法律因襲唐制,對借與貸作了區分

C. 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載者,一斷於敕、例”

D. 宋建隆四年頒行“折杖法”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宋代的法律和法制。

選項A說法正確。《宋刑統》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訂,成為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全稱《宋建隆重詳定刑統》,簡稱《宋刑統》。

選項B說法正確。宋代法律因襲唐制,對借與貸作了區分。借指使用借貸,而貸則指消費借貸。當時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貸稱為負債,把付息的消費借貸稱為出舉。

選項C說法錯誤。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載者,一斷於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選項D說法正確。宋建隆四年頒行“折杖法”,意在籠絡人心,改變五代以來刑罰嚴苛的弊端。

  單項選擇題

香港甲公司與內地乙公司訂立供貨合同,約定由香港法院管轄。後雙方因是否解除該合同及賠償問題訴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敗訴。依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如該合同被解除,則香港法院管轄的協議也隨之無效

B.如乙公司在內地兩省均有財產,甲公司可向兩省的有關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

C.如甲公司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判決,免除執行費用

D.如甲公司向內地法院提交的檔案無中文文字,應當提交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

選項A錯誤。《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三條第五款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合同中的管轄協議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管轄協議條款的效力。

選項B錯誤。《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在內地不同的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申請人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出認可和執行的申請,不得分別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選項C錯誤。《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向有關法院申請執行判決,應當根據執行地有關訴訟收費的法律和規定交納執行費或者法院費用。

選項D正確。《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向內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檔案沒有中文文字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