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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領駕駛證業務流程及相關事項

駕照考試 閱讀(4.69K)

申領駕駛證業務流程是什麼,需要什麼申請材料呢?為方便各位車主,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初次申領駕駛證業務流程及相關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初次申領駕駛證業務流程及相關事項

  車輛管理所辦理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受理崗按照下列程式稽核申請材料:

1、稽核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提交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以下簡稱《身體條件證明》)和身份證明,確認申請人年齡、身體條件、申請的準駕車型等符合規定;

2、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以及不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情形;

3、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並按照規定將相關資訊錄入計算機管理系統,在《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受理崗”欄內簽字或者簽章,收存相關資料;

4、因計算機網路問題暫時無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並在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前完成核查。核查結果證實具有不準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情形的,終止預約、考試或者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二)受理崗辦理科目一考試預約,核發預約考試憑證。申請人屬於駕校培訓的,應當通過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查驗培訓情況;車輛管理所與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未聯網的,應當查驗駕校出具的培訓記錄。

(三)考試崗按規定進行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的,確定《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以下簡稱《准考證明》)編號,並製作、核發《准考證明》。

(四)受理崗辦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試預約,稽核申請考試的時限和考試的次數;申請人屬於駕校培訓的,應當通過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查驗培訓情況;車輛管理所與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未聯網的,應當查驗駕校出具的培訓記錄,並在辦理科目三考試預約時收存培訓記錄。符合規定的,核發預約考試憑證。

(五)考試崗按規定進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試。

(六)受理崗複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資料;收回《准考證明》,確認核查結果,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資訊。符合規定的,在科目三考試合格後當日內,確定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製作機動車駕駛證,並安排申請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參加領證宣誓儀式後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七)檔案管理崗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資訊,複核、整理資料,裝訂、歸檔。

  同時,下列資料存入機動車駕駛證檔案:

(一)《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三)《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四)考試成績表原件;

(五)《准考證明》原件;

(六)屬於駕校培訓的,還需收存培訓記錄原件。但與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聯網的,可以不收存培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