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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學教師資格面試《語言表達》評分標準

2018-04-01 教師資格

導語:在教師資格證面試中,《言語表達》佔總分值的15%。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它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是怎樣設定的吧。

中學教師資格證面試內容包括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八大部分,其中,言語表達佔總分值的.15%。

  教師資格證面試《言語表達》考核內容分為2點,如下:

1. 語言清晰,語速適宜,表達準確

口齒清楚,講話流利,發音標準,聲音洪亮,語速適宜。

講話中心明確,層次分明,表達完整,有感染力。

2. 善於傾聽、交流,有親和力

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善於傾聽別人的意見,並能夠較準確地表達自己的觀點。

在交流中尊重對方、態度和藹。

  中學教師資格證面試《言語表達》評分標準如下表:

測試專案

權重

分值

評分標準

言語表達

15

8

語言清晰,表達準確,語速適宜

7

善於傾聽、交流,有親和力


標籤:教師資格 評分標準 語言表達 面試 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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