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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中國小教師招聘報名時間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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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為了進一步實施“強師計劃”,打造東北亞區域教育中心,經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教育局決定,定於2017年4月13日,組織20家公辦中國小校,在東北師範大學舉辦春季專場招聘會。本次計劃招聘86人,如有變化,以招聘工作現場釋出為準。

長春市中國小教師招聘報名時間2017年4月13日

  一、招聘活動安排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3日8:30-11:30

報名地點:請檢視報名資訊

面試時間:2017年4月13日13:00-17:00

面試地點:請檢視報名資訊

  二、招聘範圍和條件

本次招聘計劃面向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招聘2017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應聘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熱愛教育事業;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並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和身體條件;

5.所學專業對口,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長春市公辦國小、國中、高中學校(具體單位和崗位見附表)。

  四、招聘辦法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投遞個人簡歷、報名登記表、所有專業課成績單(需所在院或系加蓋公章),稽核合格後,依據專業成績的高低和在校表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採取試講或面談的形式。

  五、應聘須知

1.應聘人員需攜帶:

⑴報名登記表;

⑵本人身份證(如丟失請到所在派出所開具證明);

⑶本人學生證(如丟失請到所在院系開具證明);

⑷個人簡歷(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

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⑹加蓋院系公章的專業課成績單。

2.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3.招聘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專業課成績和在校表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電話通知擬參加面試人員。

4.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各級人社部門負責全程監督和指導。面試採取試講或面談的方式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按照評委組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

5.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選當場簽約。

6.免費師範生若跨省就業需要繳納違約金的,由畢業生自行承擔。

7.若應聘人員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招聘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應聘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

8.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後,取消聘用資格。

9.務必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暢通。

10.按照市、縣(市)區教育局安排,簽約到縣(市)區教育局所屬學校的畢業生,2017年7月20日前到縣(市)區教育局人事科報到,並參加由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的體檢,體檢合格後,由招聘單位與簽約學生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入職手續。體檢不合格的,則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11.為確保公平公正,招聘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