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教師資格>

2017廣東省中國小(含中職)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教師資格 閱讀(2.63W)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2017廣東省中國小(含中職)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7〕1號)要求,為做好我省今年春季中國小(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以下簡稱“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範學校師範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畢業生(含2017年全日制應屆師範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三)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在校生僅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廣東戶籍或人事(勞動)關係在廣東,或為廣東省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全日制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階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階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按照我廳印發的《關於調整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社會人員以及廣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區的在編在職教師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他地區的在編在職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申請教師資格,須通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三、認定時間

根據教育部“須為春季國考合格者開展春季認定受理工作”的要求,我省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第二階段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具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

(一)網上申報

申請人於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2.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二)受理認定

各級認定機構於3月30日至4月21日,對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認定材料進行稽核和網上確認,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並於 4月30日前完成所有資料稽核和生成證書編號。

第二階段

(一)網上申報

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於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

(二)受理認定

各級認定機構於7月1日至7月14日,對第二階段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認定材料進行稽核和網上確認,並於7月21日前完成所有資料稽核和生成證書編號。

  四、資料提交

社會申請人員須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向本人戶籍或人事(勞動)關係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2017年全日制應屆師範畢業生由學校統一向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2017年全日制應屆非師範畢業生,可向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二)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影印件和學歷鑑定證明(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單);

(四)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況鑑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出具);

(七)師範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提供合格證原件和影印件。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入“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列印;

(八)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或人事(勞動)關係在廣東的證明材料(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交);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以上證明(證書)材料影印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留存,原件稽核後退還申請人。

  五、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於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須繳費240元。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及學歷鑑定等費用,按規定另行繳納。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認真做好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嚴格管理,規範操作。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政策規定、認定範圍、程式、條件開展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確保我省春季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及時將本市開展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具體時間安排以及有關事項和要求向社會公佈,會同相關部門提前做好普通話測試、體檢、學歷(或學位)鑑定等工作。

(三)各普通高等學校,要廣泛宣傳、積極支援本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應屆師範畢業生和非師範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及時為學生出具教師資格認定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如學業成績單、思想品德鑑定等。

(四)今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申請教師資格的最後機會,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高等學校要廣泛宣傳,使符合認定條件人員掌握有關政策規定,及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確保教師資格制度改革平穩過渡。

各地在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如需諮詢,請聯絡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政策諮詢聯絡電話:020-37628372;技術服務聯絡電話:020-37627657。

廣東省教育廳

2017年2月15日